当前位置:首页>一起惠资讯>农业生产>文章列表
农业生产
3月11日消息,拼多多发布的2019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财报显示,2019年,平台成交额突破万亿大关,全年GMV达人民币10066亿元,较上一年同期的4716亿元增长113%。截至2019年底,拼多多平台年活跃买家数达5.852亿,单季度净增4890万,较上一年同期净增1.67亿。在过去的一个季度中,以用户数计算,阿里、拼多多、京东三大电商平台的单季净增用户分别为1800万、4890万和2760万。同时,2019年第四季度,拼多多APP平均月活用户数达4.815亿,单季度净增5190万,较上一年同期净增2.09亿;2019年第四季度,平台实现营收107.9亿元,全年实现营收301.4亿元,较上一年同比增长130%。非通用会计准则下(NON-GAAP),拼多多平台第四季度经营亏损13.4亿元,对比上一年同期为21.1亿元,对比三季度为21.2亿元,同比、环比均收窄。用户年平均消费额1720元同比增长53%财报显示,2019年四季度,拼多多活跃用户规模和用户粘性继续保持增长。截至2019年底,拼多多年活跃买家数达5.852亿,单季度净增4890万,较上一年同期净增1.67亿。2019年Q3及Q4两个季度,拼多多活跃买家数净增1.02亿。2019年,在持续性模式和产品创新的带动下,平台的用户粘性不断上升。第四季度,拼多多APP平均月活用户数达4.815亿,单季度净增5190万,较上一年同期净增2.09亿。2019年Q3及Q4两个季度,拼多多月活跃用户净增1.16亿。2019年,拼多多活跃买家的年平均消费额进一步增长至1720.1元,较上一年同期的1126.9元增长53%。履行5.85亿用户物资保障“新冠疫情”爆发后,拼多多为平台5.852亿用户以及全民抗疫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1月23日,拼多多上线“抗疫专区”,设立6亿元应急资金,对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卫生用品进行全面覆盖。同时,拼多多协调国内医疗卫生用品生产资源,并统筹调度国际医疗资源,确保抗疫应急用品维持足量供给。截至2月底,拼多多“抗疫专区”累积补贴超过1.8亿件抗疫防护用品。此外,拼多多还联合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销售渠道,向湖北地区每天定向提供300万只、售价低于2元的一次性口罩。随着全国性大复工的到来,目前,拼多多的口罩日供应量已经升至1000万只。为维持特殊时期商品供应的稳定有序,帮助平台生态内的商家共克时艰,1月底,平台首批划拨10亿元专项资金,为每一笔发货的订单提供2至4元的专项补贴,以激励商家保障消费者物资需求,降低商家的运营和现金流压力。不仅如此,拼多多还积极驰援抗疫前线。1月29日,拼多多捐赠1亿元资金,联合浙江大学共同成立“病毒感染性疾病防控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病毒感染和呼吸道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研究。同时,拼多多还通过全球集采的方式,驰援湖北等抗疫前线。1月底,拼多多成立抗疫工作组,针对重点抗疫前线展开援助。期间,拼多多先后调配德国、俄罗斯、阿联酋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医疗资源,累积向武汉、黄冈、孝感等地区捐赠超过100万只医疗专用口罩、2.5万套防护服等物资,并响应93家各地组织和机构的求助,以“点对点”捐助的形式将救援物资运送到前线急需单位。年营收突破300亿元财报显示,2019年四季度,平台实现营收107.9亿元,较上一年同期的56.5亿元同比增长91%。2019年全年,平台实现营收301.4亿元,较上一年同期的131.2亿元同比增长130%。其中,营收增长主要源自平台在线营销技术服务收入的增长。四季度,平台在线营销技术服务收入为96.9亿元,较上一年同比增长91%。2019年全年,平台在线营销技术服务收入为268.1亿元,较上一年同比增长133%。2019年,拼多多不断加大对于商家的支持力度,平台始终坚持“0佣金”政策,除支付给支付机构的千分之六手续费外,平台不向商家收取任何佣金。2019年,平台总经营费用为323.4亿元,其中销售与市场推广费用为271.7亿元。Q3、Q4两个季度,平台销售与市场推广费用达161.8亿元,“百亿补贴”的实际补贴费用超过百亿元。2020年,拼多多进一步加大直接投资用户的力度。2月,拼多多推出“百亿补贴节”,补贴力度从此前的20%最高增长至50%。在此推动下,“百亿补贴节”上线24小时即售出超过500万件品牌商品。四季度,拼多多经营亏损为21.35亿元,对比上一年同期为26.41亿元,对比三季度为27.92亿元。非通用会计准则下,平台经营亏损为13.37亿元,对比上一年同期为21.13亿元,对比三季度为21.24亿元,同比、环比均缩窄。四季度,平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为17.52亿元,对比上一年同期为24.24亿元,对比三季度为23.35亿元。非通用会计准则下,平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为8.15亿元,对比上一年同期为18.96亿元,对比三季度为16.60亿元。四季度,平台现金流继续维持增长,当季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95.98亿元,对比上一年同期为57.32亿。2019年全年,拼多多经营亏损为85.38亿元,对比上一年同期为108.00亿元。非通用会计准则下,平台经营亏损为59.81亿元,对比上一年同期为39.58亿元;拼多多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为69.68亿元,对比上一年同期为102.98亿元;非通用会计准则下,平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为42.66亿元,对比上一年同期为34.56亿元;拼多多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148.21亿元,较上一年同期的77.68亿元维持翻倍增长。截至2019年底,拼多多平台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受限资金为人民币333亿元,对比上一年同期为305亿元。抗疫助农财报显示,2019年,拼多多平台研发费用为38.70亿元,较上一年同期的11.16亿元增长247%,平台研发费用占收入比达12.8%,高于互联网行业平均水平。拼多多的技术研发主要投入中国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2019年,拼多多实现农(副)产品成交额1364亿元,农(副)产品年活跃买家数达2.4亿,较上一年同期增长174%。期间,拼多多相继探索、实践“多多农园”等创新扶贫助农模式,有效帮助贫困地区农户增产增收。截至2019年底,平台农(副)产品活跃商家数量达58.6万,直连农业生产者超过1200万人。在此基础上,拼多多进一步提出农业“两台四网”目标,将创建中国最大的农产品上行平台以及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农业数据平台,形成更有利于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要素和价值分配机制。“新冠疫情”爆发后,农产品供给出现短期失衡现象。针对急速上升的线上需求和陷入停摆的线下流通渠道,拼多多采取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带动超过400个农产区的上行通路恢复畅通,保障了城市居民不出小区、无接触式服务的物资需求。此外,拼多多于2月10日正式上线“抗疫农货”专区并设立5亿元商品补贴资金,集中解决农产区包括230多个国家级贫困县农特产品的销路问题。期间,平台联合多地政府及数十家媒体,通过市县长直播带货、全社会征集滞销农产品信息等方式,累积带动超过8.4万吨农产品“出村进城”,保障了特殊时期的农户收入。
一起惠返利网2020-03-12 09:51:14514 次
1月19日,京东携手内蒙古蒙清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京东农场杂粮项目落户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同时首次对外披露了京东农场“五位一体”的全流程业务模式,将依托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打造杂粮基地。随着此次项目合作深入,京东农场从种植、生产管理到销售上行支持,一方面直接带动当地上千户农民增收致富,另一方面将内蒙古特色杂粮,通过京东农场平台销售。智能科技助力农业生态发展2014年,清水河小香米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而此次重点合作的产品除了清水河小香米,还包括黄豆、黑豆、大红黍子等杂粮产品。京东农场通过全程可视化溯源体系,深入杂粮生产种植和加工仓储环节,针对合作地块自然环境、农事行为和农业投入品进行监控和监管,让杂粮产品的生产过程透明化、数据化。为了能够帮助京东农场合作的农业产品更好地进行线上销售,京东还将建立京东农场专属线上平台“京品源京东自营旗舰店”,直接带动农民增收,而双方合作的2000亩杂粮产品也将通过京品源京东自营旗舰店进行销售。京东农场“五位一体”业务模式2018年4月9日,由京东X事业部打造的京东农场品牌首次亮相,将与合作企业共建现代化、标准化、智慧化农场。此外,还将直接利用京东物流、冷链仓储等缩短流通环节,实现直接从田间到餐桌的“京造”模式。而此次京东农场也首次公布了整套业务流程,确立了从信任树立、标准建立、技术输出、品牌赋能和销售驱动“五位一体”的运营模式。京东农场通过深入农业生产种植和加工仓储环节的全程可视化溯源体系,把所有种植关键环节完全呈现给消费者;通过制定农场生产和管理标准,从农场环境,种子育苗,化肥农药使用,加工仓储包装等全流程进行规范和标准,以保证农产品的安全和品质;依靠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和设备,实现精准施肥施药以及科学种植管理,降低农场生产成本,提升农场工作效率;通过京东在营销、金融、大数据以及京东农场自身品牌等方面的能力,扶持农场进行品牌包装、推广和营销提升。随着京东农场在各区域不断落地,在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的同时,也为行业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智能农业解决方案,进而推动着中国智能农业标准与体系的建立。
一起惠返利网2019-01-22 09:42:54437 次
8月31日消息,一起惠获悉,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本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据法规总则介绍,本法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值得注意的是,法规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8年8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第四条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第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第七条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有关部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第八条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按照本组织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九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第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第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第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第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第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第二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第二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二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五条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第二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二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第二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第三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第三十六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第三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标记为自营的业务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第四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第四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第四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三条平台内经营者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第四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公示收到的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第四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六条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十七条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第四十八条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四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五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并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证用户在提交订单前可以更正输入错误。第五十一条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五十二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第五十三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相关风险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第五十四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用户在发出支付指令前,应当核对支付指令所包含的金额、收款人等完整信息。支付指令发生错误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纠正。造成用户损失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支付错误非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第五十六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完成电子支付后,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用户提供符合约定方式的确认支付的信息。第五十七条用户应当妥善保管交易密码、电子签名数据等安全工具。用户发现安全工具遗失、被盗用或者未经授权的支付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经授权的支付造成的损失,由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承担;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未经授权的支付是因用户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发现支付指令未经授权,或者收到用户支付指令未经授权的通知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十八条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第五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第六十条电子商务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第六十一条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第六十二条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十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第六十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推动绿色包装、仓储、运输,促进电子商务绿色发展。第六十六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加强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第六十七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应用,支持电子商务与各产业融合发展。第六十八条国家促进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互联网技术应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第六十九条国家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信息,鼓励电子商务数据开发应用,保障电子商务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第七十条国家支持依法设立的信用评价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向社会提供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服务。第七十一条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第七十二条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申报、纳税、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综合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优化监管流程,推动实现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效率。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凭电子单证向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七十三条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流合作,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制定,促进电子签名、电子身份等国际互认。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机制。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七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销售、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务,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信息提供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或者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七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搜索结果,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条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保障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八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的;(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或者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八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修改交易规则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公示修改内容,或者阻止平台内经营者退出的;(三)未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的;(四)未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对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未显著标明“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第八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第八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第八十七条依法负有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中所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八十九条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起惠2018-09-03 08:59:24287 次
7月3日,获悉,日前,农业农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公布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未来三到五年,要重点培育一批全国影响力大、辐射带动范围广、国际竞争力强、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级农业品牌,打造300个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00个国家级农业企业品牌,1000个农产品品牌。《意见》再一次强调了品牌强农的重要性,指出品牌强农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现实路径;是提升农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力举措。《意见》同时指出发展目标是,力争3—5年,我国农业品牌化水平显著提高,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消费者信任度、溢价能力明显提升,中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高,品牌带动产业发展和效益提升作用明显增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市级多层级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的农业品牌梯队全面建立,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多元化营销的现代农业品牌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意见》指出,为了实现品牌强农的目标,要筑牢品牌发展基础;构建农业品牌体系;完善品牌发展机制;挖掘品牌文化内涵;提升品牌营销能力。以下为意见全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水利)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质量兴农之路,突出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全面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品牌建设贯穿农业全产业链,是助推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和持久动力。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深入推进品牌强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快品牌强农的重要意义(一)品牌强农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品牌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农业市场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的新阶段,处于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加快推进品牌强农,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更合理配置,催生新业态、发展新模式、拓展新领域、创造新需求,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步伐。(二)品牌强农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现实路径。农业品牌化是改善农业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的过程。加快推进品牌强农,有利于更好发挥市场需求的导向作用,减少低端无效供给,增加绿色优质产品,提升农业生态服务功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农业供需关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平衡。(三)品牌强农是提升农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品牌是国家的名片,民族品牌更是代表着国家的经济实力、软实力以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当前,我国农业品牌众多,但杂而不亮。加快推进品牌强农,有利于提高我国农业产业素质,弘扬中华农耕文化,树立我国农产品良好国际形象,提升对外合作层次与开放水平,增强我国农业在全球竞争中的市场号召力和影响力。(四)品牌强农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力举措。品牌是信誉、信用的集中体现,是产品市场认可度的有力保证。加快推进品牌强农,有利于发挥品牌效应,进一步挖掘和提升广大农村优质农产品资源的价值,促进千家万户小农户有效对接千变万化大市场,增强农民开拓市场、获取利润的能力,更多分享品牌溢价收益。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质增效为目标,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提升产品品质,注重科技支撑,厚植文化底蕴,完善制度体系,着力塑造品牌特色,增强品牌竞争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品牌体系,培育出一批“中国第一,世界有名”的农业品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推动我国从农业大国向品牌强国转变。(二)基本原则——坚持品质与效益相结合。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品质是品牌的前提和基础,是抵御市场风险的基石,要以工匠精神着力提升产品品质,通过规模化提高综合效益,推动品牌建设又快又好发展。——坚持特色与标准相结合。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基础保障、技术引领、信誉保证作用,突出区域农产品的差异化优势,以特色塑造品牌的独特性,以标准确保品牌的稳定性。——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农业品牌建设要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传承,既要保护弘扬中华农耕文化,延续品牌历史文脉,又要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与现代元素充分结合,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增强品牌国际竞争力。——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发挥好政府与市场在品牌培育中的作用,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加强政策引导、公共服务和监管保护,为品牌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品牌创造活力和发展动能。(三)发展目标力争3—5年,我国农业品牌化水平显著提高,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消费者信任度、溢价能力明显提升,中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高,品牌带动产业发展和效益提升作用明显增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市级多层级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的农业品牌梯队全面建立,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多元化营销的现代农业品牌发展格局初步形成。重点培育一批全国影响力大、辐射带动范围广、国际竞争力强、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级农业品牌,打造300个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00个国家级农业企业品牌,1000个农产品品牌。三、主要任务(一)筑牢品牌发展基础将品质作为品牌发展的第一要义,坚持市场导向、消费者至上,把安全、优质、绿色作为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统筹农业生产、加工、冷链物流等设施项目建设,建设一批规范标准、生态循环的农产品种养加基地,加快推进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绿色生产体系,将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贯穿始终,将绿色生态融入品牌价值。大力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标准、加工标准、流通标准和质量安全标准,推进不同标准间衔接配套,形成完整体系。加强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认证与管理,强化农业品牌原产地保护。加快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加强品牌人才培养,以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建设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国际视野广的人才队伍,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二)构建农业品牌体系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文化传承等因素,制定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品牌发展规划。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品牌战略实施机制,构建特色鲜明、互为补充的农业品牌体系,提升产业素质和品牌溢价能力。建设和管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以县域为重点加强品牌授权管理和产权保护,有条件的地区要与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紧密结合,一个特优区塑强一个区域公用品牌。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及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园区建设,积极培育粮棉油、肉蛋奶等“大而优”的大宗农产品品牌。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载体,创建地域特色鲜明“小而美”的特色农产品品牌。农业企业要充分发挥组织化、产业化优势,与原料基地建设相结合,加强自主创新、质量管理、市场营销,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品牌。(三)完善品牌发展机制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组织开展品牌目录标准制定、品牌征集、审核推荐、评价认定和培育保护等活动,发布品牌权威索引,引导社会消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进入目录的品牌实行定期审核与退出机制。鼓励和引导品牌主体加快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三品一标”认证等,规范品牌创建标准。结合“三区一园”建设,创新民间投资机制,推动资源要素在品牌引领下集聚,形成品牌与园区共建格局。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商务、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创品牌、管品牌、强品牌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农业品牌监管机制,加大套牌和滥用品牌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品牌中介机构行为监管,严格规范品牌评估、评定、评价、发布等活动,禁止通过品牌价值评估、品牌评比排名等方式变相收费,严肃处理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构建危机处理应急机制,引导消费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农业品牌诚信体系,构建社会监督体系,将品牌信誉纳入国家诚信体系。(四)挖掘品牌文化内涵中华农耕文化是我国农业品牌的精髓和灵魂。农业品牌建设要不断丰富品牌内涵,树立品牌自信,培育具有强大包容性和中国特色的农业品牌文化。深入挖掘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功能,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与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技艺、乡风民俗、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老工艺、老字号、老品种的保护与传承,培育具有文化底蕴的中国农业品牌,使之成为走向世界的新载体和新符号。充分挖掘农业多功能性,使农业品牌业态更多元、形态更高级。研究并结合品牌特点,讲好农业品牌故事,大力宣扬勤劳勇敢的中国品格、源远流长的中国文化、尚农爱农的中国情怀,以故事沉淀品牌精神,以故事树立品牌形象。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渠道,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活动,加强国外受众消费习惯的研究,在国内和国外同步发声,增强中国农业品牌在全世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五)提升品牌营销能力以消费需求为导向,以优质优价为目标,推动传统营销和现代营销相融合,创新品牌营销方式,实施精准营销服务。全面加强品牌农产品包装标识使用管理,提高包装标识识别度和使用率。充分利用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产品发布会等营销促销平台,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宽品牌流通渠道。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品牌农产品营销平台,鼓励专柜、专营店建设,扩大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品牌农产品出村上行。聚焦重点品种,着力加强市场潜力大、具有出口竞争优势的农业品牌建设。加大海外营销活动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走出去”,鼓励参加国际知名农业展会,提升我国农业品牌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支持建设境外中国农业展示展销中心,搭建国际农产品贸易合作平台。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深刻认识品牌强农的重要意义,以质量第一、品牌引领为工作导向,纳入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快构建职责明确、协同配合、运作高效的工作机制。农业农村部统筹负责全国农业品牌建设的政策创设和组织实施。地方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农业品牌建设和管理,制定实施方案,将农业品牌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任务。(二)加大政策支持鼓励地方整合涉农资金,集中力量支持农业品牌建设的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整合内部资源,安排专项资金,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扶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引导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参与农业品牌建设,创新投融资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三)加强示范引领鼓励和支持各地采用多种方式强化宣传推介,营造全社会发展品牌、消费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推选一批农业品牌,树立一批市场主体,总结一批典型经验,以品牌建设引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媒介,推出具有较强宣传力和影响力的品牌推介活动。(四)完善公共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增强市场主体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品牌主体等开展标准制定、技术服务、市场推广、业务交流、品牌培训等业务,建立完善的品牌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中介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品牌设计、营销、咨询、评价、认证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信息报送和政策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农业农村部2018年6月26日
一起惠2018-07-04 09:03:01298 次
6月28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汇报;部署调整运输结构提高运输效率,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大发挥市场作用,依托“互联网+”发展各种专业化社会服务,促进农业生产管理更加精准高效,使亿万小农户与瞬息万变的大市场更好对接,对推动农业提质增效、拓宽农民新型就业和增收渠道意义重大。一要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应用。围绕良种繁育、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收储等环节,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提高农业生产管理效能。扩大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范围、规模和内容,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二要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工程,强化电商企业与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产销对接,加强农村网络宽带、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推动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实现优质优价带动农民增收。强化网上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要鼓励社会力量运用互联网发展各种亲农惠农新业态、新模式,满足“三农”发展多样化需求,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农村向深度发展,带动更多农民就近就业。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机制,建设涉农公益服务平台,加大对农户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使手机成为广大农民的“新农具”,使互联网成为助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设施。会议指出,调整运输结构、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对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至关重要。会议确定,一是循序渐进、突出重点,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更好发挥铁路在大宗物资运输、长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带动有效投资,力争到2020年大宗货物年货运量在150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接入铁路专用线比例、沿海重要港区铁路进港率分别达80%、60%以上。着力提高沿长江重要港区铁路进港率。二是加快发展多式联运。健全标准体系。推进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发展铁路集装箱运输,推进海铁联运、铁水联运。开展全程冷链运输等试点,积极发展电商快递班列。三是推动船、车、班列、港口、场站、货物等信息开放共享,实现到达交付、通关查验、转账结算等“一站式”线上服务。推进公路货运车辆标准化,促进公路货运行业创新发展。四是进一步清理运输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部门要开展督查,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规范铁路货运收费,取缔不合理收费,纠正偏高收费,降低物流费用。五是引导和规范交通运输领域“互联网+”新业态公平竞争、健康发展,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
一起惠2018-06-29 09:00:51232 次
农产品集购网是布瑞克(苏州)农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大宗农产品现货交易B2B垂直电商平台,以变革大宗农产品流通贸易模式、助力农业转型升级为愿景。针对大宗农产品交易当中的供需两难、储运成本过高,以及交易风险高的痛点,农产品集购网提供了一站式的解决方案。产业互联网模式和亮点农产品集购网打造了“一、二、三产”融合模式,构建以“先找市场,再抓生产,产销挂钩,以销定产”为基本特征的订单农业。通过产业互联网交易平台解决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通过智能物联储运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储运成本,通过供应链金融解决融资与支付信用问题,全面提升大宗农产品交易的效率、规模以及服务品质。具体内容如下:其一,大宗商品在线交易平台。通过农产品集购网的交易机制和遍布全国的交割仓库,对大宗农产品的货物和仓储物流进行标准化、信息化,实现客户远程在线交易,缩短了大宗农产品的供应链,提高了大宗农产品的流通效率。其二,物联网智能化仓储物流。布瑞克物联网智能仓储中心拥有超大仓储空间,并建立起一套能与客户交互,提供服务信息的实时查询、浏览、在线货物跟踪、实现配送线路规划、物流资源调度、货物检查等服务的物流信息化系统,方便上下游客户将商品存放于农产品集购网仓储物流中心,统一储存、管理、运输,节约储存成本和运输成本,提升整个行业的流通速度。通过大数据、电子商务、增值服务,为客户提供大宗农产品供应链集成解决方案,提升客户竞争优势。通过打通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以及供应链管理的集成统一,实现第四方物流4PL系统,从根本上解决大宗农产品行业供应链管理的问题,提升采购和销售的决策效率,降低行业成本。其三,供应链金融。布瑞克农产品集购网与商业银行、物流服务商三方合作,为交易商提供全流程供应链融资服务,加速农产品的流通,是“三流合一”的重要支撑平台。农产品集购网基于电商平台销售产生的大量下游交易数据,形成县域农业生产需求的大数据,将订单需求反馈到产地,能够有效地减少种植的盲目性,较好地解决让农民头疼的卖难以及增产不增收等问题,帮助农民化解生产风险,实现增产增收,促进农户将粮食及牲畜售往全国。结合集购网“互联网+”的模式,使当地农业生产智能化、智慧化,为农户客观分析市场风险与未来发展、帮助农户制定年度计划,让农民精于耕种与养殖。转型价值与成效目前平台采购注册用户已超过40000余家,长期有采购行为的大型农贸商数量达10000余家。迅猛的发展势头令农产品集购网在短短几年内已发展成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及第四方物流服务两大领域的标杆企业。农产品集购网电商平台自营销售额2015年10亿,2016年40亿,由于企业进行经营战略调整,聚焦利润增长业务领域、精简规模,2017年自营销售额为26亿,实现利润增长过千万。
一起惠2018-06-25 09:03:37242 次
“去年就说了‘舍命狂奔’,今年还是一样。”几天前,盒马首席执行官侯毅宣布盒马在上海和北京开通24小时服务,在谈及未来发展时,他向记者强调了这四个字。记者注意到,在盒马推出新服务时,有一个细节被很多人忽略:“盒马鲜生”改名了——去除了名称中的“鲜生”二字,只保留了“盒马”。同时改变的还有盒马的宣传口号:从之前的“有盒马购新鲜”改为“鲜美生活”,强调盒马从生鲜新零售品牌升级为社区生活服务品牌。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盒马面对的竞争对手越来越多:永辉超市的“超级物种”、京东的“7Fresh”,还有各种打着“新零售”或“智慧零售”旗号的新项目。从外在表现看,它们与盒马确实有些类似:有门店经营,也有限时快递;有包装成品,也有现场加工;从深层次的供应链看,这些项目也有变革:B2C的定制消费、大数据的供应方式,都进入日常运营。在这种“围攻”下,改名后的盒马还有机会吗?资源利用和深入社区“关门后,门店就像一个仓库,我只要配备几个拣货员和快递员,就能完成深夜的配送服务,增加的成本是有限的。”侯毅这样解释盒马最新的24小时配送服务。在记者跟踪采访盒马的过程中,发现资源最大化是盒马一直追求的目标。比如在最开始的选址中,侯毅似乎并不在乎门店到底在什么位置,因为在他眼里,每个门店既是体验店,又可以看做是三公里服务圈的仓库,即便偏僻一点,只要三公里内有需求,那么盒马就有机会。如今的24小时服务,无非是把“仓库”的作用进一步扩大,用有限的人力撬动晚上的仓储功能。“比起便利店的人力物力,我们的成本是低的。”侯毅这么说。24小时服务整合了盒马的综合资源。据盒马方面介绍,夜间服务除鲜活水产等少数品类外,几乎所有符合消费者夜间需求的品类都会提供,包括现做的夜宵将提供至凌晨1时。针对需求更迫切的消费者,盒马还在夜间提供家庭救急服务,承诺“30分钟内必达”。据了解,盒马对夜间服务将加收8元配送费,而不是日间服务的“首单免配送费”。但盒马方面认为,市场会为这项服务买单:阿里巴巴的数据显示,在半夜0时至4时登陆淘宝天猫的中国用户超过8000万,其中绝大多数是“80后”。他们中的女性消费者经常熬夜买面膜、买衣服和买包;男性消费者则不睡觉购买内衣内裤、成人用品、纸巾和膨化食品。盒马在开通24小时配送服务前,已经通过阿里系的数据分析了用户需求。“用户的夜间需求是切实存在的,以前因为种种原因被压抑,我们释放了这种需求。”侯毅说。他还觉得,通过增加24小时服务,可以增强盒马与周边社区的粘性,带来更高的回购率:“24小时配送是盒马迈向社区生活中心的重要一步,我们发现新零售不仅可以打通线上线下、还能连接白天黑夜。在不断满足和激发消费者需求的过程中,盒马希望以用户为中心,重构三公里生活区,甚至优化人际关系,实现‘让远亲更近,让近邻更亲’的家庭和邻里关系。”侯毅笑称,新服务或许能取代便利店:“以前,不同便利店之间互相竞争;但现在,我们有了24小时服务,便利店在夜晚提供的应急消费我们可以覆盖了,何况我们的运营成本比他们更低、提供的产品种类更多、而且有送货上门服务。你说,是不是更有机会?”要新服务,也要新实体盒马在推新服务的同时,也在实体店的布局上“舍命狂奔”。比如侯毅就对记者说:“如果有好的物业,记得推荐给我们。”而官方消息是,盒马近日与恒大、碧桂园、融创、银泰等国内13家地产开发商签约,共同探索新零售。换句话说,盒马也意识到仅仅有创新服务并不足以抗衡竞争者,新零售所强调的线上线下联动决定了必须获得足够的线下资源。不过,线下资源正面临不同巨头的争夺,比如在现有的实体商业品牌中,永辉超市、家乐福、万达商业、步步高、海澜之家等就与腾讯达成深度合作关系。全联房地产商会商业地产研究会会长王永平表示:“现在互联网巨头引领下的新零售业态正在全国快速布局,正在取代传统零售业态成为新的主力店。”所以,盒马在争夺线下资源时不忘搬出以往的成功案例,请相关地产商“现身说法”。记者注意到,在盒马与13家地产开发商签约现场,出现了盒马全国首家门店金桥店的开发商崇邦集团。该集团副总裁梁美芬表示:“盒马进驻后,我们平均每个月增加三四千名以年轻消费者为主体的新客流,以后崇邦的项目会优先邀请盒马进驻。”侯毅也直言实体店对新零售的重要性。他说:“只有包括地产商在内新零售产业生态上的合作伙伴一起,才能让新零售取得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发展。”为此,他还表示会积极向地产开发商提供盒马的大数据系统和数字化能力,在社区精准化营销、优化选址和招商、个性化的客户运营等方面帮助商业地产一起实现商业升级。但有业内人士提醒,从整体看,目前的盒马是“开一家火一家”,不过也存在不同门店冷热不均的现象。比如在上海,一些位于郊区的盒马店的到店客流与市区门店的客流就有不小差距。这说明盒马在实体店的选址上仍有改进空间,或者说需要根据不同的实体店提供不同的服务:“新零售应该是灵活的,是按需供应,而不是标准化、程式化,盒马应该深谙这点,所以在抢地盘的同时,也必须根据不同地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从一个盒马到整个阿里除了本身创新服务并积极与地产商合作外,盒马的另一个竞争手段是强化对供应商的吸引力。在这个过程中,除了盒马本身的资源,阿里巴巴及其合作伙伴的资源也被用了上去。波诺卡雪花黑毛牛总裁牛雷说:“进入盒马以来,我要做的就是保证产品备货量,至于怎么营销,完全可以依托盒马和盒马背后的阿里系资源。”他说,波诺卡是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加拿大牛肉品牌之一,之前中国市场的进口牛肉以澳大利亚为主,加拿大牛肉要抢市场,需要强势推广。另一方面,消费升级也让中国消费者对牛排的认知正从调味牛排、原切牛排向草饲、谷饲等牛排转变;炖煮类的牛肉则由以往的牛腱、牛腩向更精细化的雪花牛肉片、高等级的牛肉粒转变,波诺卡也想迎合消费升级对品质产品的需求。但品牌擅长的是采购和供应,不擅长营销。好在进入盒马后,他们发现盒马的资源与阿里巴巴的资源是打通的,可以为品牌解决消费普及等问题。牛雷举例说,波诺卡牛肉前不久参加了天猫超市与易果生鲜共同举办的“猫超厨房”直播活动,“对品牌自己来说,即便有直播的想法,实践起来也有一定的困难。但从盒马到天猫超市、易果生鲜,可以感受到阿里巴巴所有资源的整合利用。”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贸易投资中国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蔡可珏也表示,对供应商来说,盒马及阿里巴巴旗下的其他品牌意味着丰富的资源,尤其对那些试图把握中国消费升级需求的品牌来说,这些资源的利用效率非常高:“一方面是丰富多样的销售渠道,包括盒马、天猫超市、易果生鲜;另一方面是他们知道消费者需要什么,比如消费者对进口商品有‘产地溯源’的要求,而盒马等提供的解决方案中,就有这部分内容。”与此同时,阿里系的其他品牌也与盒马联手,从不同角度扩大阿里巴巴新零售的价值。易果生鲜是其中之一。3月底,来自四川省石棉县的黄果柑同时进入盒马和易果销售。易果生鲜副总裁周辉说:“帮助黄果柑走出石棉,是易果‘兴农+扶贫’战略具体实施。”他表示,此前那些贫困地区的农产品很难进入一二线城市,但通过易果生鲜的平台以及盒马、天猫超市、苏宁易购等合作伙伴,这些地区的农产品可以同时通过多个渠道供应,大大缩短了生鲜产品从原产地到消费者手中的直线距离。新零售带来的供应链改革也进一步服务这些地区的农产品生产者。比如,就黄果柑而言,易果生鲜在四川当地建设产地仓,完善物流冷链基础设施,将天猫、苏宁、盒马等渠道平台采集到的销售数据反馈至上游生产端,辅导农户种植出更符合市场需求的黄果柑产品。周辉觉得,盒马只是阿里巴巴新零售的一个渠道,而新零售的根本目标是赋能更多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所以,易果一方面通过源头直采、市场采买、上游合作和资本注入等方式对接上游的农业生产,加大对全国各地乃至全球各地的采购;另一方面也通过各种渠道推广这些产品,为全国逾50个城市、2万多个终端提供包括商品、物流、质检、代运营等整体生鲜解决方案,把新零售的利好带给更多的生产者和经营者。
一起惠2018-04-10 09:37:23430 次
1月22日消息,生鲜农产品B2B交易平台“宋小菜”宣布获得2.3亿元人民币的B1轮融资,该次融资超过之前三次融资之和(天使轮、A轮、A+轮合计2.2亿),由普洛斯投资领投,IDG、经纬、普华、指数跟投,指数资本为本轮投资顾问。据了解,宋小菜成立于2014年12月,是一家主打生鲜农产品的B2B批发电商平台,从线上APP农产品信息查询和采购交易服务,到线下城市配送和售后服务,提供农业O2O解决方案。2017年,宋小菜已覆盖一线到四线45个城市,给农业生产者提供稳定的订单。其一年的蔬菜交易吨位20万,核心品类年交易均过万吨。核心品类渗透率以上海市场为例,土豆占了总量的10-20%、洋葱占了20%、蒜薹蒜头占30-40%。据悉,目前,宋小菜每天80-90%的交易可以对接到上游基地,从基地直接发到客户手中。2017年,还启动了生产合伙人计划,将重心放到上游,通过订单、集单指导推动上游,以销促产。
一起惠2018-01-23 10:33:31268 次
数字经济是全球经济日益重要的驱动力,在加速经济发展方面正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拓展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2017年12月3日,在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中国、老挝、沙特、塞尔维亚、泰国、土耳其、阿联酋等国家相关部门共同发起《“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中国、老挝、沙特、塞尔维亚、泰国、阿联酋等国家有关部门代表出席了发布会。《“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全文如下:数字经济是全球经济增长日益重要的驱动力,在加速经济发展、提高现有产业劳动生产率、培育新市场和产业新增长点、实现包容性增长和可持续增长中正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拓展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作为支持“一带一路”倡议的相关国家,我们将本着互联互通、创新发展、开放合作、和谐包容、互利共赢的原则,探讨共同利用数字机遇、应对挑战,通过加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致力于实现互联互通的“数字丝绸之路”,打造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共同发展繁荣的“命运共同体”。为此,在基于自愿、不具约束力基础上,我们提出以下倡议:Thedigitaleconomyisanincreasinglyimportantdriverofglobaleconomicgrowthandplaysasignificantroleinacceleratingeconomicdevelopment,enhancingproductivityofexistingindustries,cultivatingnewmarketsandindustries,andachievinginclusive,sustainablegrowth.Toextendthecooperationindigitaleconomy,ascountriessupportthe"TheBeltandRoad"initiative,whilebearinginmindtheprinciplesofinterconnection,innovation,openness,harmonyandinclusiveness,mutualbenefitandwin-wincooperation,wewillexplorewaystocollectivelyleveragedigitalopportunity,copewithchallenges,andwillstrengthenthePolicycoordination,Facilitiesconnectivity,Unimpededtrade,Financialintegration,andPeople-to-peoplebond.WeareworkingontobuildaninterconnectedDigitalSilkRoadandtocreateacommunityofsharedinterestsandsharedfuturewithwin-wincooperationandcommonprosperity.Tothisend,onavoluntaryandnon-bindingbasis,weproposethefollowinginitiatives:1、扩大宽带接入,提高宽带质量建设完善区域通信、互联网、卫星导航等重要信息基础设施,促进互联互通,探索以可负担的价格扩大高速互联网接入和连接的方式,促进宽带网络覆盖、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Expandbroadbandaccessandimprovequality.Improvetheconstructionofregionalcommunication,internet,satellitenavigation,aswellasotherimportantinformationinfrastructureandfacilitateinterconnection,explorewaystoexpandhigh-speedinternetaccessandconnectivityataffordableprice.Promotebroadbandnetworkcoverage,andimproveservicecapacityandquality.2、促进数字化转型促进农业生产、运营、管理的数字化,以及农产品配送的网络化转型。鼓励数字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建设一个更加连接的、网络化、智能化的制造业。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改善文化教育、健康医疗、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和其他公共服务。促进智慧物流、在线旅游、移动支付、数字创意和分享经济等服务业的持续发展。Promotedigitaltransformation.Promotedigitizationofagriculturalproduction,operation,management,andnetworkedtransformationofagriculturalproductsdistribution.Encouragetheintegrationofdigitaltechnologyandmanufacturing,tobuildamoreconnected,networked,andintelligentmanufacturingsector.TakeadvantageofICTstoimproveeducation,healthandsafety,environmentalprotection,urbanplan,health-careandotherpublicservices.Promotethecontinueddevelopmentofservicesectorssuchassmartlogistics,onlinetourism,mobilepayment,digitalcreativityandthesharingeconomy.3、促进电子商务合作探索在跨境电子商务信用、通关和检验检疫、消费者保护等领域建立信息共享和互信互认机制的可行性,加强金融支付、仓储物流、技术服务、线下展示等方面的合作。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Encouragee-commercecooperation.Explorethefeasibilityofestablishingthemechanismofinformationsharingandmutualrecognitionaccreditationinfilesofcross-bordere-commercecredibility,customsclearance,inspectionandquarantine,consumerprotectionandsoon.Strengthencooperationinfieldsoffinancialpayment,warehousingandlogistics,technicalservice,offlineexhibition,etc.Strengthencooperationinprotectingconsumers’rights.4、支持互联网创业创新鼓励通过有利和透明的法律框架,推动基于互联网的研发和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创业。利用互联网促进产品、服务、流程、组织和商业模式的创新。Supportinternet-basedentrepreneurshipandinnovation.Encourageinternet-basedresearch,developmentandinnovation(RDI)andentrepreneurshipthroughanenabling,transparentlegalframework.Takeadvantageoftheinternettopromoteinnovationinproducts,services,processes,organizationsandbusinessmodels.5、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通过政策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使用信息通信技术进行创新、提高竞争力、开辟新的市场销售渠道。推动以可负担的价格为中小微企业运营提供所需的数字基础设施。鼓励中小微企业为公共部门提供信息通信产品和服务,融入全球价值链。PromotedevelopmentofMSMEs.Promotepoliciesthatsupportmicro,smallandmedium-sizedenterprises(MSMEs)touseICTtechnologyforinnovation,improvedcompetitiveness,andnewdistributionchannelsinmarkets.PromoteaffordabledigitalinfrastructuresneededforthedigitizationofMSMEoperations.EncourageMSMEstoprovideICTsgoodsandservicestothepublicsectorsandtoparticipateinglobalvaluechains.6、加强数字化技能培训提升公众数字化技能水平,确保从数字经济发展中获益。开展数字技能的在职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数字技能。鼓励政府部门、大学和研究机构、企业积极开展培训项目,促进数字技能的普及和提升。Strengthendigitalcapabilitybuilding.Enhancepublicdigitalskillstoensurethedevelopmentofdigitaleconomybenefitsforall.Promoteon-the-jobtrainingtoupgradeemployees’digitalskills.Encouragegovernment,universitiesandresearchinstitutions,enterprisestoactivelycarryouttrainingprogramstopromotethepopularizationandupgradingofdigitalskills.7、促进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投资通过促进研发和创新(RDI)以及投资,包括数字经济跨境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框架,改善商业环境。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多边开发机构等投资信息通信技术基础设施和应用,引导商业股权投资基金以及社会基金向数字经济领域投资,鼓励公私伙伴关系(PPP)等参与形式。鼓励组织信息通信技术企业和金融机构间的投资信息交流活动,鼓励在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相互投资。PromoteinvestmentintheICTSector.ImprovethebusinessenvironmentthroughpolicyframeworksthatfacilitateRDIaswellasinvestment,includingcross-borderinvestmentinthedigitaleconomy.PromotevarieskindsoffinancialinstitutionsandmultilateraldevelopmentinstitutionstoinvestinICTinfrastructureandICTapplications.Guidecommercialequityinvestmentfundsandsocialfundstoinvestinthefieldofdigitaleconomyandencourage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EncouragetheorganizationofinvestmentinformationexchangeeventsamongICTcompaniesandfinancialinstitutions,andmutualinvestmentintheICTsector.8、推动城市间的数字经济合作推动有关城市开展对点合作,支持对点城市间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通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共享、促进信息技术合作、推进互联网经贸服务和加强人文交流,带动国际交通物流提质增效。探索建设“数字丝绸之路”经济合作试验区。鼓励支持有关城市在各自城市分别建立“数字丝绸之路”经济合作试验区,推动双方在信息基础设施、智慧城市、电子商务、远程医疗、“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深度合作。Promoteinter-citycooperationofdigitaleconomy.Promoterelevantcitiestocarryoutcooperationbetweencitypairs,supporttheestablishmentofstrategiccooperationrelationshipbetweencitypairs.Jointlybuildinformationinfrastructure,promoteinformationsharing,enhanceinformationtechnologicalcooperation,promoteInterneteconomicandtradeserviceandstrengthenpeople-to-peopleandculturalexchanges,inabidtodrivethedevelopmentofinternationaltransportationandlogistics.Exploreconstructionof“DigitalSilkRoad”economiccooperationpilotzone.Encouragerelevantcitiestosetup“DigitalSilkRoad”economiccooperationpilotzonerespectively.PromotedepthcooperationinInformationInfrastructure,SmartCities,E-commerce,Telemedicine,InternetPlus,InternetofThingsandArtificialIntelligence.9、提高数字包容性采取多种政策措施和技术手段来缩小数字鸿沟,包括各国之间和各国之内的数字鸿沟,大力推进互联网普及。促进数字技术在学校教育及非正式教育中的使用,推动实现学校宽带接入并具备网络教学环境,越来越多的学生可以利用数字化工具和资源进行学习。加强各自的优秀网络游戏、动漫、影视、文学、音乐和知识资源等数字内容开发,促进各国文化交流、民心交融。Enhancedigitalinclusion.Useavarietyofpolicymeasuresandtechnicalmeanstobridgethedigitaldividesbetweenandwithincountries.Vigorouslyfacilitateinternetpenetration.Facilitatetheuseofdigitaltechnologyinschooleducationaswellasinnon-formaleducation.Strivetowardsrealizingbroadbandconnectivityandnetworkteachingenvironmentinschools,ensuringanincreasednumberofstudentscanlearnbyusingdigitaltoolsandresources.Strengthenthedevelopmentofhighqualitylocaldigitalcontents,suchasonlinegames,animation,filmandtelevision,literatureandknowledgeresources,andpromoteculturalexchangesandstrengthenpeople-to-peoplebond.10、鼓励培育透明的数字经济政策发展和保持公开、透明、包容的数字经济政策制定方式。鼓励发布相关的、可公开的政府数据,并认识到这些对于带动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潜力。鼓励在线公开招标采购,支持企业创新数字产品生产和服务,同时保持需求由市场主导。Encouragecultivatingtransparentdigitaleconomypolicy-making.Developandmaintainopen,transparent,inclusive,evidence-baseddigitaleconomypolicymaking.Encouragepublishingofrelevant,publiclyavailablegovernmentdata,recognizingthepotentialtoboostnewtechnology,productsandservices.Encourageonlinepublicprocurementtosupporttheproductionofinnovativedigitalservicesandproductsbyenterprises.11、推进国际标准化合作倡导共同协作开发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国际标准的制定和应用,这些国际标准应与包括世贸组织规则和原则在内的国际规则保持一致。Promoteinternationalstandardizationcooperation.AdvocatethejointdevelopmentofformulationandapplicationofinternationalstandardsfortherelatedtechnologyproductsandservicesthatareconsistentwiththeinternationalrulesincludingWTOrulesandprinciples.12、增强信心和信任增强在线交易的可用性、完整性、保密性和可靠性。鼓励发展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以促进可信、稳定和可靠的互联网应用。加强在线交易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网络犯罪和保护信息通信技术环境。通过确保尊重隐私和个人数据保护,树立用户信心,这是影响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Strengthenconfidenceandtrust.Promotetheavailability,integrity,confidentialityandauthenticityofonlinetransactions.Encouragethedevelopmentofsecureinformationinfrastructuretopromotetrusted,stable,andreliableinternetapplications.JointlycombatcybercrimeandprotectICTenvironmentbystrengtheninginternationalcooperationontheseissuesinonlinetransactions.Buildconfidenceofusers,whichisanessentialelementofthedigitaleconomybyensuringtherespectofprivacyandprotectionofpersonaldata.13、鼓励促进合作并尊重自主发展道路鼓励沿线各国加强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加强政策制定、监管领域的合作,减少、消除或防止不必要的监管要求的差异,以释放数字经济的活力,同时认识到所有国家应与其国际法律义务保持一致,并根据各自的发展情况、历史文化传统、国家法律体系和国家发展战略来规划发展道路。Encouragecooperationwithrespecttoindependentchoiceofdevelopmentpath.Encouragerelevantcountriestoexchangeviews,promotemutualunderstanding,strengthencooperationinpolicymakingandregulationtoreduce,eliminate,orpreventunnecessarydifferencesinregulatoryrequirementstounleashthedigitaleconomy,recognizingthatallcountriesshouldchartdevelopmentpathsthatareconsistentwiththeirinternationallegalobligationsandtheirdevelopmentsituations,historicalandculturaltraditions,nationallegalsystems,andnationaldevelopmentstrategies.14、鼓励共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支持维护互联网全球属性的信息通信技术政策,允许互联网使用者依法自主选择获得在线信息、知识和服务。认识到必须充分尊重网络主权,维护网络安全,坚决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和网络犯罪,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Encourageestablishmentofapeaceful,secure,open,cooperativeandorderlycyberspace.WesupportICTpoliciesthatpreservetheglobalnatureoftheInternet,allowInternetuserstolawfullyaccessonlineinformation,knowledgeandservicesoftheirchoice.Atthesametime,recognizethatweneedfullyrespectsovereigntyincyberspaceandsafeguardcybersecurity.Weneedresolutelyfightagainstcyber-terrorismandcyber-crime,protectprivacyandinformationsecurity.Topromotetheestablishmentamultilateral,democraticandtransparentinternationalinternetgovernancesystem.15、鼓励建立多层次交流机制促进政府、企业、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各方沟通交流、分享观点,推动数字经济合作。加强数字经济方面的培训和研究合作。加强“一带一路”国家间交流政策制定和立法经验,分享最佳实践。开展数字技术能力建设,欢迎和鼓励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际电信联盟和其他国际组织,在推动“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Encourageestablishingamulti-levelexchangemechanismtopromoteexchangesandshareviewsamonggovernments,enterprises,scientificinstitutions,industryorganizationsandrelevantinterestedpartiestopromotecooperationindigitaleconomy.Strengthentrainingandresearchcooperationindigitaleconomy.Promotecountriesof“TheBeltandRoad”toexchangeexperienceonpolicymakingandlegislation,andsharebestpractices.WelcomeandencourageUNCTAD,UNIDO,OECD,ITUandother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toplayanimportantroleinpromotingtheinternationalcooperationofdigitaleconomyamongthe“TheBeltandRoad”countries.
一起惠2017-12-04 09:31:14374 次
10月15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于10月13日正式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以下简称“意见”),以为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指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供应链已发展到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的智慧供应链新阶段。因此,该意见从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大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根据意见内容,到2020年,要形成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我国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制造协同化、服务化、智能化,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积极倡导绿色供应链,努力构建全球供应链。以下为意见全文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供应链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整合资源为手段,实现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全过程高效协同的组织形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供应链已发展到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的智慧供应链新阶段。为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重要意义(一)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供应链具有创新、协同、共赢、开放、绿色等特征,推进供应链创新发展,有利于加速产业融合、深化社会分工、提高集成创新能力,有利于建立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赢的协同发展机制,有利于建立覆盖设计、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各环节的绿色产业体系。(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供应链通过资源整合和流程优化,促进产业跨界和协同发展,有利于加强从生产到消费等各环节的有效对接,降低企业经营和交易成本,促进供需精准匹配和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供应链金融的规范发展,有利于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三)引领全球化提升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推进供应链全球布局,加强与伙伴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合作共赢,有利于我国企业更深更广融入全球供给体系,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落地,打造全球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全球贸易新规则,有利于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保障我国资源能源安全和产业安全。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为路径,以信息化、标准化、信用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支撑,创新发展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高效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国经济全球竞争力。(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我国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供应链在促进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显著增强,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培育100家左右的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重点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中国成为全球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中心。三、重点任务(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1.创新农业产业组织体系。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合作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鼓励承包农户采用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融入农业供应链体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把农业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农业部、商务部等负责)2.提高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推动建设农业供应链信息平台,集成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大数据,共享政策、市场、科技、金融、保险等信息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化和精准化水平。加强产销衔接,优化种养结构,促进农业生产向消费导向型转变,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鼓励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开拓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农业部、科技部、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负责)3.提高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冷链设施及标准化建设,降低流通成本和损耗。建立基于供应链的重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针对肉类、蔬菜、水产品、中药材等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全部纳入追溯体系,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提高消费安全水平。(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农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负责)(二)促进制造协同化、服务化、智能化。1.推进供应链协同制造。推动制造企业应用精益供应链等管理技术,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实现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生产周期和新品上市时间,降低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等负责)2.发展服务型制造。建设一批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鼓励相关企业向供应链上游拓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解决方案等专业服务,向供应链下游延伸远程诊断、维护检修、仓储物流、技术培训、融资租赁、消费信贷等增值服务,推动制造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提升制造产业价值链。(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负责)3.促进制造供应链可视化和智能化。推动感知技术在制造供应链关键节点的应用,促进全链条信息共享,实现供应链可视化。推进机械、航空、船舶、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电子等行业供应链体系的智能化,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工厂、智慧物流等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提高敏捷制造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等负责)(三)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1.推动流通创新转型。应用供应链理念和技术,大力发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智慧物流,提升流通供应链智能化水平。鼓励批发、零售、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鼓励住宿、餐饮、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完善供应链体系,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质检总局等负责)2.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准确及时传导需求信息,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引导生产端优化配置生产资源,加速技术和产品创新,按需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库存。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等一批示范工程,提高供给质量。(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负责)3.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大力培育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推动建立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拓展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等功能,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负责)(四)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1.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开放共享信息。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负责)2.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提高金融机构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抵押、质押机制,鼓励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稳定发展。(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负责)(五)积极倡导绿色供应链。1.大力倡导绿色制造。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在汽车、电器电子、通信、大型成套装备及机械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强化供应链的绿色监管,探索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鼓励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积极扶植绿色产业,推动形成绿色制造供应链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积极推行绿色流通。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培育绿色消费市场。鼓励流通环节推广节能技术,加快节能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和节能产品销售于一体的绿色流通企业。加强绿色物流新技术和设备的研究与应用,贯彻执行运输、装卸、仓储等环节的绿色标准,开发应用绿色包装材料,建立绿色物流体系。(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负责)3.建立逆向物流体系。鼓励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建设线上废弃物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点针对电器电子、汽车产品、轮胎、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优化供应链逆向物流网点布局,促进产品回收和再制造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努力构建全球供应链。1.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加强交通枢纽、物流通道、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进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企业深化对外投资合作,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等,建立本地化的供应链体系。(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负责)2.提高全球供应链安全水平。鼓励企业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全球供应链风险管理水平。制定和实施国家供应链安全计划,建立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机制,提升全球供应链风险防控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参与全球供应链规则制定。依托全球供应链体系,促进不同国家和地区包容共享发展,形成全球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在人员流动、资格互认、标准互通、认可认证、知识产权等方面加强与主要贸易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磋商与合作,推动建立有利于完善供应链利益联结机制的全球经贸新规则。(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质检总局等负责)四、保障措施(一)营造良好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政策环境。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供应链创新网络,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创新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研发、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供应链创新产业投资基金,统筹结合现有资金、基金渠道,为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融资支持。(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依托国务院相关部门成立供应链专家委员会,建设供应链研究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供应链科创研发中心。支持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府监管、公共服务和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行业指数、经济运行、社会预警等指标体系。(科技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供应链服务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行业分类,理顺行业管理。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相关企业经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外包相关政策条件的供应链服务企业,按现行规定享受相应支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积极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示范。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试点,鼓励试点城市制定供应链发展的支持政策,完善本地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培育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建设一批跨行业、跨领域的供应链协同、交易和服务示范平台。(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负责)(三)加强供应链信用和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健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商务、海关、质检、工商、银行等部门和机构之间公共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推进各类供应链平台有机对接,加强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创新供应链监管机制,整合供应链各环节涉及的市场准入、海关、质检等政策,加强供应链风险管控,促进供应链健康稳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供应链产品信息、数据采集、指标口径、交换接口、数据交易等关键共性标准,加强行业间数据信息标准的兼容,促进供应链数据高效传输和交互。推动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流程标准化水平,推进供应链服务标准化,提高供应链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能力。积极参与全球供应链标准制定,推进供应链标准国际化进程。(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负责)(五)加快培养多层次供应链人才。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设置供应链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供应链专业人才。鼓励相关企业和专业机构加强供应链人才培训。创新供应链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国际化的人才流动与管理,吸引和聚集世界优秀供应链人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强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推动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行业研究、数据统计、标准制修订和国际交流,提供供应链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与国外供应链行业组织的交流合作,推动供应链专业资质相互认证,促进我国供应链发展与国际接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起惠2017-10-16 09:43:00314 次
36氪曾介绍过的农业问诊APP”云种养“近日获得了2000万元Pre-A轮融资,官方没有透露投资方。与”农医生“等农业问答产品不同,云种养采取的是一对一问诊模式,通过上万个注册农技专家在线上为用户提供服务,CEO杨天龙告诉36氪,目前其产品每日有成百上千条问答,并已由此拓展出农技问诊、农业教育、农业生产、农友社交四个板块。杨天龙认为,云种养核心价值在于整合了一部分高价值农户,最终试图将其验证成功的玉米模式(杨天龙创建过一家水果玉米种植企业,目前已覆盖7万余亩),从育种、种植、收割、包装、销售、深加工这一条产业链模式复制到其他农产品上。云种养目前的商业化尝试上,主要在农业教育板块。一方面,其组织农户出国(以色列、荷兰、日本、美国等)游学考察,回国后拓展增值服务;另一方面,其和中国农业大学合办了农业培训班,为农场主提供教育服务。农业生产是云种养下一阶段的重点之一,其希望尝试基于本地的B2B交易服务,并提供担保交易。
一起惠2017-04-24 09:51:29431 次
农业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将目光转向投资区块链农业平台。1月18日,北大荒发布公告称,拟与由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设”)为主要出资人的合伙企业——中南建设区块链农业发展(深圳)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金3亿元,其中,中南建设出资2.9999亿元,持股80%,北大荒出资1元,持股20%。据了解,合资设立的公司名为北大荒粮仓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咨询、数据分析、软件开发、农产品仓储、贸易代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农产品收购、农产品批发与零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等。此次合作,北大荒需为合资公司提供并更新所属农业分公司与农产品电商平台相关的数据、农业生产管理系统所涵盖的相关数据,以及农业物联网系统所涵盖的相关数据,并为合资公司收集、提供、更新上述数据、App推广、农业服务及其他业务总包服务。北大荒表示,成立合资公司目的在于通过利用区块技术、物联网技术和设施,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打造农业电商平台,为北大荒股份农业生产者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农业综合服务。但分析人士称,区块链技术作为认证追溯的应用在奢侈品等行业有应用尝试,但在农产品方面的应用较少,存在使用能力和效果问题。农业电商平台仍属于新生事物,尚未有成熟的商业模式,未来发展如何还要看将来的运作。
一起惠2017-01-19 09:44:181090 次
10月24日消息,日前,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务院方面表示,本次发布此通知,目的在于贯彻落实“十三五”部署,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该通知表示,现代设施装备、先进科学技术支撑农业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适度规模经营呈现新局面,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蓬勃兴起,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逐步成为社会共识。整理电子商务相关内容如下:第一,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服务体系,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健全标准体系和冷链物流体系,到“十三五”末农产品网上零售额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8%。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稳步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积极发展定制农业、会展农业等新型业态。第二,信息化与农业融合: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提升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加强物联网、智能装备的推广应用。力争到2020年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比例达到17%、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2%、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到80%。建设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定期发布重要农产品供需信息,基本建成集数据监测、分析、发布和服务于一体的国家数据云平台。加强农业遥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健全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体系。第三,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在优势产区建设一批国家级、区域级产地批发市场和田头市场,推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实施农产品产区预冷工程,建设农产品产地运输通道、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和配送站。打造农产品营销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农社、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支持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推进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为农服务。第四,农产品跨境电商:鼓励建设农产品出口交易平台,建设一批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区),培育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业品牌,对出口基地的优质农产品实施检验检疫配套便利化措施,落实出口退税政策。第五,精准扶贫:其一,精准培育特色产业。以促进贫困户增收为导向,精选市场潜力大、覆盖面广、发展有基础、有龙头带动的优势特色产业,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到2020年,贫困县初步形成优势特色产业体系,贫困乡镇、贫困村特色产业增加值显著提升,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其二,精准帮扶贫困农户。支持有意愿、有实力、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扩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模,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带动关系。通过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以及土地托管、吸引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让贫困户分享更多资产收益。其三,精准强化扶持政策。贫困县可统筹整合各级财政安排的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因地制宜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加强扶贫再贷款使用管理和考核评估,引导金融机构优先和主要支持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特色产品保险和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地方给予保费补贴支持。其四,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实施电商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确保到2020年300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据了解,通知中重点提出农业规模化、农业信息化及农业可追溯等:包括提升源头控制能力、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提升品牌带动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等。
一起惠2016-10-24 09:30:39408 次
来自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农村地区网购交易额达到3530亿元,同比增长96%;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505亿元,发展农村网民达到5659万人,新增网店达到118万家。有专家预测,2016年,农村地区的网购市场总量将突破4600亿元,呈现“井喷”行情。很显然,农村市场的电商需求远远未被满足,是一个典型的蓝海市场,含金量十足。加上阿里、京东、苏宁等电商巨头在农村的刷墙大战和网点争抢更是将农村电商烧上了天,在城市市场已经陷入白热化竞争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工商资本涌入农村,你来我往、好不热闹!然而,农村电商市场要被很好地开发出来还是面临着许多的挑战,比如:农村网络覆盖率不高、农村的物流配送体系比较落后、农民对网络的应用能力偏低、农民的购物习惯难以改变,这也与农村市场的特性紧密相关,并非一朝一夕可以改变。最主要的是发展农村电商本质上是依靠能人带动,电商运营涉及互联网技术操作、网络营销、上下游的对接等等专业知识,需要的是一批新农人。那么怎么算新农人呢?笔者认为要具备以下条件:职业经历和背景多元化、具备互联网思维、具备较强的农业技能、创新思维、群体思维(懂得抱团发展,重视分享交流)、品牌意识强、具有鲜明的文化基因。根据以上条件,新农人的最佳人选就是返乡创业的知识青年。我们也欣喜的看到,随着农村互联网意识的不断提高,农村网络化建设的不断完善,在外打工的农民工或大学生不断将网络应用的技能带回农村,这种由于数字鸿沟对农村电商发展带来的阻碍将会进一步被抹平,农村电商的爆发只是时间问题。再加上县域招商引资的土地与环境约束越来越紧,导致工业招商乏力,是需要一些新的发展动力。从成功实践的县域来看,电商能够带来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带动了配套的生产、加工、储藏、物流和电商服务业的发展,增加了就业,激活了消费,提升了人气,让县域经济注入新活力。农村电商也必将成为互联网下半场巨大的蓝海,因为它不只是在于农民的购物需求,更在于农民的销售需求。也就是说,农村既是农村电商的需求产业链下游,又是最原始的供应产业链上游。这是一种双向的商业供需模式。具体可以细化为以下四个部分:一是将农产品运用网上途径销售出去的农产品电商,有网上批发和网上零售等形式,而不是简单的开淘宝;二是在乡村聚集的以销售本地特色产品(包括工业品)为主要业务的乡村电商;三是将电商的物流、人才流、信息流、资金流聚集在县城周边,形成电商服务业、包装仓储物流相关产业和商品配套供应产业协同集群发展的县域电商;四是将农民需要的生活服务、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通过电商终端的延伸,实现服务到村。不管哪种形式,说到底都是新时代的渠道战,其实不管是巨头进入也好、本地平台也罢,对于电商企业而言,如何在农村建立起自己的优质渠道,使之成为电商企业产品与服务的载体,并能够为农民解决网购教育与售后服务等问题才是当前农村电商迈上快车道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起惠2016-10-12 09:15:42392 次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们扒下了假洋牌的外衣,捅破了虚假商家的牛皮,快哉快哉!不过,绣花要得手绵巧、打铁还需自身硬,学点姿势总是有用的。本期的主题是和大家一起来认识那些在商品包装上常见的标识,废话不多说,科普继续……R圆圈里的R是英文register注册的开头字母,是“注册商标”的标记,意思是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申请并已经商标局审查通过,成为注册商标。TMTM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其实TM标识并非对商标起到保护作用,它与R不同,TM表示的是该商标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并且国家商标局也已经下发了《受理通知书》,进入了异议期,这样就可以防止其他人提出重复申请,也表示现有商标持有人有优先使用权。QS旧版的QS标识是英文(QuamySafety)的缩写,加贴“QS标识”表明食品经过国家强制性检验,符合质量安全基本要求。不过,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34号公告),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与原有的英文缩写QS(qualitysafety质量安全),表达意思有所不同。QS认证分两大类,包括食品生产许可和工业生产许可。ISOISO9000不是指一个标准,而是一族标准的统称。其全称是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dization,翻译成中文就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目前国内比较靠谱的ISO机构,主要有北京赛西、广州赛宝、华夏认证、CQC、CQM,ISCCC,国外的有SGS,DNV。它规范了企业内的所有过程,牵涉到企业内从最高管理层到最基层的全体员工。经过ISO认证的产品,说明该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过ISO相关认证,证明该企业的管理符合ISO管理体系的要求,从管理上能够保证产品的合格性。TIPS:ISO认证不能直观反映产品的质量!ISO认证和ISO9001等管理体系认证类似,也是分为初次认证、年度监督检查和复评认证等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CCC”标识。3C认证的标准包括多项指标,如抽样产品的安全性(不代表产品的使用质量),生产条件、企业对于产品质量的管理能力等。目前的“CCC”认标识分为四类,分别为:CCC+S安全认证标识、CCC+EMC电磁兼容类认证标识、CCC+S&E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识、CCC+F消防认证标识。TIPS:3C标识并不能客观的体现产品的质量,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它的某些指标代表了产品的安全质量合格,但并不意味着产品的使用性能也同样优异,因此购买商品时除了要看它有没有3C标识外,其他指标也很重要。一个厂商如果连国家要求最基本的CCC认证都没有通过的话,说明这个厂商的生产条件连国家最基本的要求都达不到,其生产的产品是有很大的质量隐患的。3C标识一般贴在产品表面,或通过模压压在产品上,仔细看会发现多个小菱形的“CCC”暗记。每个3C标识后面都有一个随机码,每个随机码都有对应的厂家及产品。消费者可通过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防伪查询系统对编码进行查询。国家免检产品所谓“国家免检”其实只是企业的一个荣誉称号,指产品质量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自愿提出免检申请,有效期一般为三年。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免检标识。不过,三聚氰胺事件后,国家免检标识在食品中已经停用。绿色食品所谓无公害食品,是指无污染、无毒害、安全优质的食品,在国外称无污染食品或有机食品、生态食品、自然食品,我国又称绿色食品。绿色食品中又分出了A级和AA级。在生产过程中,A级绿色食品许可使用一些对人体安全,对环境无污染的农药,并可以有限制的使用化肥。AA级的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则不允许使用上述两种物质,同时,还需要建立更为严密的管理体系。所以相对而言A级绿色食品价格上会略比有机食品和AA级的绿色食品便宜些。图:左图为A级绿色食品右图为AA绿色食品至于您想选择是A级的绿色食品还是AA级的绿色食品,更或者是您要选择有机食品那就完全可以根据你自家的餐桌和自己的腰包自己掂量着选择就可以了。有机食品国内的有机产品认证是比较复杂的,设有多个有机认证机构,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COFCC)、方圆标志认证集团(CQM)等数十家。每个认证机构发放的认证标识互不相同,所以在有机食品的包装上,我们能够看到多种有机认证标识。常见的几种如下:TIPS:有机产品标识分为两种,一般来说一个农场在申请有机产品认证后,要有1-3年的转换期才能正式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在这1-3年内农场要完全按照有机认证标准要求进行生产,但其产品不能叫有机产品,只能叫“有机转换产品”,只能使用相应的有机转换标识。一般来讲,有机食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首先是原料的来源,有机食品的原材料全部来源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野生天然产品)。其次是产品的生产加工,有机食品也需要经历从原料到成品的加工过程,但整个过程需要符合严格生产指标。再次是完善的跟踪审查记录体系,通俗来讲,市场上的每一件有机食品都有“身份证”,从原材料采集到生产,都有明确的跟踪记录,有据可查。最后是认证,只有经过独立的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才能以有机的身份在市场上销售。这下您了解了吧。哦!原来这样的才是真正的有机食品呀!原产地域产品在一些有地域特性的农产品上比较常见,比如东北大米、食用油,四川的培凌榨菜,宁波的水磨年糕,杭州的杭白菊,温州的乌牛早茶等。原产地域标识并不能够完全反应产品的质量。为了有效地保护我国的原产地域产品,保证原产地域产品的质量和特色,1999年,国家推行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并对原产地域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和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识制定了国家强制性标准。凡国家公告保护的原产地域产品,在保护地域范围的生产企业,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并注册登记后,可以将该标识印制在产品的说明书和包装上,以此区别同等类型,但品质不同的非原产地域产品。FDA在传媒中经常可以看到,某药品或保健品“经过美国FDA认证”或“FDA批准进入美国”等字样。这FDA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有了FDA这几个字就身价百倍呢?FDA是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英文缩写,美国FDA是国际医疗审核权威机构,专门从事食品与药品管理。由于FDA审查食品和药物的工作较严谨,要求比较高,声誉也比较好,所以经FDA认证批准的药品,一般说比较可靠,服用比较放心,质量是有保证的。TIPS:一些保健品或中药即使确经FDA批准,也有可能是以食品身份进入美国的。这样只能说明它无毒性,并不说明它的疗效。实际上在广告中使用“经FDA批准”字样,在内行人看来意义并不大。保健食品正规的保健食品会在产品的外包装盒上标出天蓝色的,形如“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识。下方会标注出该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或者是“国食健字【年号】××××号”,或者是“卫食健字【年号】××××号”。其中“国”、“卫”表示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由卫生部批准。很多貌似保健食品的产品与正规的保健食品同柜同架混放销售,混淆视听,其实只是普通食品。只是在产品外包装盒上标出该产品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号,根本不是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对应一个产品,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OTCOTC(OverTheCounter)是非处方药的标识,药品根据它们的安全性分为处方药(PrescriptionDrug)和非处方药。非处方药是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对于那些可自我认识和辨别症状,并能自我治疗的疾病,消费者可通过阅读药品说明书或咨询医师或药师后自己使用。非处方药都是经过较长时间的全面考察,具有疗效确切、使用方便、毒副作用小,通常不会引起药物依赖性、耐药性或耐受性,也不会造成体内蓄积中毒,不良反应发生率低。非处方药又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分别标有红色和绿色OTC标记。甲类非处方药须在药店由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乙类非处方药除了社会药店和医疗机构药房外,还可在经过批准的普通零售商业企业零售的非处方药。乙类处方非处方药安全性更高,无需医师或药师的指导就可以购买和使用。条形码护肤品条形码的前缀码一般都是用来标识生产国家或地区的,它会告诉你这些产品来自哪里!比如前缀为30-37的代表该产品在法国生产,前缀为45-49的代表在日本生产,前缀为880的代表在韩国生产。不过有些品牌也会选择从原产地进口原料,在中国分装,前缀为690-693的就是代表在中国生产或是分装的。小开罐这个图标似乎大家会注意到多一些,它也向我们消费者透露了那些商家并不愿意说出来的隐形秘密。小罐头图标里标示“6M”、“12M”等字样,意思就是要在开封后的6个月或12个月内使用,一般护肤品成分不同,开封后使用期限也不同,不含防腐剂与香料的无添加产品有效期则更短。绿色环保黑白箭头标识表示该产品的包装符合绿色环保要求,即从生产到使用直至最后回收,都符合生态平衡、环境保护的要求。PCTPCT认证即GOST认证,因GOST认证的标识为PCT,是产品进入俄罗斯独联体(包括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等)的强制性安全认证。进入俄联邦海关领土需出具强制认有PCT标识的国家标准才能进入俄罗斯市场,对于绝大多数中国商品而言,只要获得了俄国家带有PCT标识的GOST证书,就等于拿到了进入俄罗斯国门的通行证。范围包括主要包括:食品,家用电脑,电子产品,轻工业品,化妆品,家具,玩具,陶瓷等,我国向俄罗斯出口的大多数产品都属于强制性认证范围,动物性和植物性产品还必须有动植物物检疫证明,食品还必须有卫生证。手指小书经典大牌化妆品在包装上也丝毫不马虎,比如说,DIOR迪奥、GUERLAIN娇兰、Valmont法尔曼、BIOTHERM碧欧泉的所有产品的包装上都会有这个“手指小书”的标识。提醒你,我们的成分和功效都不是那么随便的,有的,还会附赠特别使用手法。使用前,请仔细读读说明书吧!可回收这个带箭头的标识说明护肤品或是其包装是用可再生材料制作的,一般都是可回收、可循环再生的商品,不同国家的标识会有差异,欧美国的产地大多是三角形,日韩的产地大多是正方形,但都是带箭头的循环形状。一个好的化妆品不仅是要它的成分够营养能被肌肤吸收,同时也是需要包装这些成分的材料够稳定不会与化妆品成分发生化学反应,影响使用效果或产生毒性。森林FSC这是一个象征着绿色环保的标识,产品包装采用的是经过FSC(森林管理委员会)认证的森林作为原料,其本身就是一种环保的行为——减少对一些未收到保护的森林的过度开发与砍伐。这个标识说明了该化妆品生产厂商对于环境保护做出了贡献,同时也对消费者有了一定的保障,至少产品使用的包装是经过认证的,相对其安全性也会高很多。有机化妆品以上这些有机化妆品的认证标识,并不是涵盖了所有全球的有机认证机构的标识,但是却是包含了近年来出现在中国市面上的形形色色的化妆品包装上的那一些。能效标识能效标识又称能源效率标识,是附在耗能产品或其最小包装物上,表示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签,等级数字越小,产品的节能效果越好。FCC另外,在进口家电上我们经常看到各种产品认证标识,这些标识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产品某项性能的认证,具体如下:CCEE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质量认证标识(长城标识),现在几乎很少见了,曾经实施强制认证的产品有:电视机、收录机、空调、电冰箱、电风扇、电动工具、低压电器,此前凡是在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显示器都必须通过这一认证。不过,这一认证于2003年5月1日废止,被CCC认证取代。CCIB中国商检标识。凡在我国市场上的47类进口家电商品必须实施安全质量审查,经检验检疫部门审查合格后允许加贴“CCIB”标识,证明进口的商品安全、质量可靠。JIS是日本标准化组织(JISC)对经指定部门检验合格的电器产品、纺织品颁发的产品标识。BEB是英国家用审核局对电器及电器设备经指定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确认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质量认证标识。UL是美国保险商实验室对机电包括民用电器类产品颁发的安全保证标识。不论是从美国出口或进入美国市场的产品都必须有该标识。CE欧洲共同市场安全标识,是一种宣称产品符合欧盟相关指令的标识。使用CE标识是欧盟成员国对销售产品的强制性要求。目前欧盟已颁布12类产品指令,主要有玩具、低压电器、医疗设备、电讯终端(电话类)、自动衡器、电磁兼容、机械等。NF法国认证标识,这种标识可单独使用在电器及非电器类产品上,也可与其他标识或字母的图案共同使用,主要指安全标准要求和效能特征。GS德国安全标识,它是一种经政府授权由特殊的法人机构实施的一种世界各地进行产品销售的欧洲认证标识。在我们购买衣服的时候都会再衣服角上看到一个标识牌,上面有很多标识,这些标识有一些是洗衣标识,根据洗衣标识洗衣服不会损伤衣服的。洗衣标识有很多大家都能够辨认出来吗,下面就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大家常用的洗衣标识。水洗:没有“×”号标识表示可以水洗,如果标识上面有“×”号则表示不能用水洗。手洗:这个标识表示可以用水手洗,如果标识上面有“×”号则表示不能用水手洗。水洗手洗要控制水温不要超过40℃以免烫手。水温:这个标识表示水洗的时候要注意水温不要超过50℃,图案中的数字就是温度的上限。漂白:这个标识表示衣服不可以漂白,如果没有“×”号则表示可以衣服可以漂白。干洗:这个标识表示衣服可以用干洗剂干洗不限制干洗剂的种类,如果字母是“F”的话就标志干洗剂要使用石油类的,同样如果有“×”号就标志衣服不能干洗。滚筒洗:这个标识表示衣服可以放在滚筒式的干洗剂里干洗,如果有“×”号则表示衣服不能放在滚筒式的干洗剂里干洗。拧干:这个标识表示衣服水洗后不能够用手拧干,如果没有“×”号的话就表示衣服水洗后可以用手拧干。洗衣机洗:这个标识表示衣服不可以用洗衣机洗,如果没有“×”号则表示衣服可以用洗衣机洗。阴干:这个标识表示衣服水洗后可以放在阴凉处晾干。伸平:这个标识表示衣服水洗后要伸平后晾干以防晾干后衣服出皱。熨烫:这个标识表示衣服不能用电熨斗熨烫,如果没有“×”号表示衣服可以用电熨斗熨烫。蒸汽烫:这个标识表示衣服要用蒸汽熨烫。熨烫温度:这个标识表示衣服熨烫的温度不能查过150℃,图中多一个点少一个点就是在150℃的基础上加减50℃。
一起惠2016-03-18 09:24:123549 次
推荐商家更多
京东商城
最高返利56%
京东商城wap端
最高返利56%
苏宁易购
最高返利5.6%
荣耀商城
最高返利3.5%
拼多多
最高返利35%
考拉海购
最高返利7%
华为商城
最高返利3.5%
当当网
最高返利4.2%
爱奇艺
最高返利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