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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
10月17日消息,据获悉,今日,在选购京东自营商品时,商品页面新增了一个“自营放心购”标识。据悉,此标识包含了送装一体、闪电退款、上门换新等多项基础服务,以及配送延时补贴、发货延时补贴、优鲜赔、宠物尝新、随心换、亮点换新、以换代修等十余项京东售后特色服务。据了解,“自营放心购”是京东对现有服务进行了整合后,重新生成的全新服务项,覆盖了网购中售前选购、售中送装、售后退换等各个环节。也将作为全新的服务IP,在用户产生服务需求时为其提供精准的服务,优化消费体验。京东方面表示,随着11.11的临近,“自营放心购”的上线更是提升了用户权益,让用户在买买买的同时,也能够快速决策,放心去购。另据京东方面介绍,针对消费者在网购时难免出现的一些问题,“自营放心购”打造的一系列服务为:1.补贴系列服务(发货延时补贴、配送延时补贴、安装延时补贴)对购买产品实际发货、配送及安装时间有所延后的用户,给予京豆或京券形式的补贴;2.无忧系列服务(红屁屁无忧、过敏无忧、护眼无忧)针对医疗保健、美妆护肤、母婴用品等品类,用户在商品的使用过程中,如若出现过敏或者不舒适现象,也将直接享受京东的退换服务;3.上门换新系列服务(随心换+以换代修)服饰类产品尺码不合、电器类产品出现性能故障等现象,用户也可以在线提交换货申请,配送员上门取件的同时将为用户更换全新商品,大大减少退换货的操作周期。除了特色服务,“自营放心购”涵盖的多项基础服务也形成“基础服务+特色服务”双线并齐的服务矩阵,可实现“闪电退、随心换、极速修、无忧保障”四大目标。所有拥有“自营放心购”标识的京东自营产品,除是严格筛选出外,会随着用户需求等主客观因素进行周期性迭代升级,从运营方式上确保用户可以获得服务保障。京东方面还表示,此次布局服务IP化,为的是通过“自营放心购”的打标对服务进行精细化独立运营。服务与产品不同,受众广泛,需求繁杂,而服务的IP化通过具象化的IP为其代言,有利于统筹规范、多点对标,将服务人群从泛众向精众细分。
一起惠返利网2018-10-18 10:32:33310 次
双十一马上就要来了,大家肯定会被各种电商平台的促销活动给弄晕了头,所以咱们撇开这些活动的花哨,直接看看谁的优惠力度最大了,所以最近有人问,在双十一期间,苏宁和京东相比,谁更优惠些?目前比较大型的活动就是双十一活动了,苏宁易购和京东商城都会举办双十一活动,到时候基本所有的商品都会有降价的趋势,而且还有优惠券可以领取,两个平台都比较的重视此次活动,所以就这个优惠力度来看,基本是差不多的。京东双十一有哪些活动?今年京东双11“全球好物节”将分为三个阶段,10月25日至31日为预热期,11月1日至9日为专场期,11月10日至12日迎来高潮期。10月25日至31日的预热期,PLUSDay、全球品牌日、母婴日将轮番登场;11月1日至9日的专场期,吃货日、男神日、家电日、超市日、家居日、3C日,每天给你一个不一样的主题购。双11期间,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用户可以通过访问京东商城和京东国际站同步参与京东“全球好物节”购物盛宴。国内用户、港澳台用户和海外用户可通过访问JD.com直接享受双11购物盛典;英语区用户还可以通过访问京东国际站Joybuy.com体验双11,享受自营商品全球包邮服务。俄语区用户可以通过访问JD.ru体验双11购物嘉年华、印尼消费者可通过JD.id网站同步体验“全球好物节”。京东还为全球用户准备了新人大礼包、买后随机返券等专项优惠服务。这个双11,京东将打造“京东时尚另一面”,在APP端呈现一个完全不同的时尚京东。新页面打破大促会场传统形式,采用大胆新颖的时尚设计,打造无限可逛场景,为消费者打造专属的前沿时尚阵地。专为女性用户推出的“女神日”将联合国际知名品牌联袂促销,3大国际大牌+10大KA品牌引爆当天活动,活动当天品牌价格与11月11日高潮期当天持平,还有1折抢大牌、叠加9折女神专享券嗨爆全场。对于开头提出的问题,小编已经为大家回答了,其实双十一活动期间内,不管是京东还是苏宁易购平台,都是有优惠的活动的,优惠的力度也都大同小异,毕竟商品种类这么多,降价的水平都是不一样的。
一起惠返利网2018-10-16 10:32:20262 次
10月15日,京东在内部商家沟通会中透露了今年双十一策略的四大核心变化。分别为通过优化算法实现千人千面以及沿用店铺流量分配的赛马机制;增加中小类目单品的露出;挖掘社交电商潜力;开启无界零售赋能线下。今年,京东将双十一分为了三个阶段,分别是10月22到31日的预热期,11月1日到11月9日的专场期以及11月10日到11月12日的高潮期。其中专场期的活动包括:秒杀日、神券日、品牌盛典、PLUSDAY和品类爆发;高潮期的活动则包括全品类爆发、分时段运营、闪购日以及万店满减等。有商家爆料,上述双十一策略的变化,是京东基于过去一年间销售数据所做的洞察。京东数据显示,过去一年来,由于消费者对品质追求的增加,自营商品、高端商品类目以及专业型品牌增长迅速。其中,京东自营商品增速达到60%,SKU已超17000个。京东推测,自营商品的迅速增长是由于平台物流和售后服务所带来的附加价值。除此之外,社交渠道已成为京东重要的流量入口。截至今年六月,拼购订单量已占据京东总订单量的10.6%,而在1月,这一数据仍为0.9%。在这种趋势下,京东确定了赋能商家、开放自营的战略。据获悉,商品品类方面,京东通过平台数据分析,挖掘出具有潜力的商品类目并同步给商家,从而实现B端商家商品品类与消费需求的更好匹配;订单方面,通过阳光采购联盟,平台得以为品牌汇聚大客户资源;渠道方面,平台通过小程序吸聚社交流量,帮助商户实现门店线上线下订单、会员等关键数据的互联互通。
一起惠返利网2018-10-16 10:21:22350 次
虽然双十一是淘宝发起的,但是发展至今,已经成了所有的电商促销日了,而苏宁同样属于一个电商平台,和苏宁是差不多的,苏宁都会在双十一期间开展活动,国美有什么理由不参加活动呢?那么具体有什么优惠活动呢?国美双十一的时候会有很多的优惠活动,和平时相比较,价格方面是肯定会有优惠很多的。活动规则说明【活动时间】2018年9月25日00:00-10月7日23:59【活动范围】国美网上商城全场自营家电【活动规则】活动期间,购买国美网上商城全场自营家电商品后,在订单状态显示“妥投”之后,价保到2018年11月11日。拨打电话或邮件申请,确认之后可获得差价补偿。【规则说明】1、每件商品只享受一次价格保护,如同一商品产生多次降价,以第一次申请价保金额为准;2、订单妥投时间以单件商品订单履历中物流妥投时间为准;3、如果订单发生拒收行为,差额申请将作废;4、订单内商品发生退货时,将冻结已发放的差额优惠券;如差额优惠券已使用,将在退货商品退款中扣除同等金额;保价时间:购买国美网上商城全场自营家电商品(手机、数码、电脑、办公配件等除外),在订单状态显示“妥投”之后,价保到2018年11月11日。【活动奖励】商品未签收:订单妥投后2个工作日内,差价以红券形式返还到会员账户中商品已签收:申请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差价以红券形式返还到会员账户中国美通过这个活动是想告诉大家,并不是双十一的价格就是最低的,我们提前也能以双十一的价格买入自己想要的商品,这也可以视为是国美双十一之前的预热活动了,不过在双十一当天,国美可能还会有其他的活动哦。
一起惠返利网2018-10-12 10:47:03321 次
京东快递发货的自营(非自提)订单,在订单打印之前可以修改,打开“我的订单”,进入您想修改的“订单详情”页面,点击右上角的“修改订单”即可,若没有修改订单按钮,则表示订单无法修改。注:1.修改订单可能影响送货时间。2.修改时将以当前商品信息为准,修改时需要注意查看活动信息。3.由于订单生产速度快,可能出现修改不成功的情况。
一起惠返利网2018-10-09 09:51:06323 次
亲爱的惠友:大家好!国美在线10月1日-10月7日(共7天)大促期间自营全品类佣金翻倍(除苹果)、自营空调4倍返佣PS:若订单返回比例有误的,请大家不用担心,将会在订单结算时予以更正处理;如有疑问请点击网站右下角的在线客服咨询,感谢大家对一起惠的支持。活动时间:10.1-10.7活动主题:十一低价在国美活动卖点:①百万神券整点抢(9.30-10.7)②品质家电满1000元减100元(9.25-10.7)③国美超市买3免1(9.30-10.7)④价保双十一(9.25-10.7)⑤易卡0元购30天免息送话费(9.21-10.8)活动链接:PC连接:http://prom.gome.com.cn/html/prodhtml/topics/201809/4/Mid.htmlWAP连接:http://prom.m.gome.com.cn/html/prodhtml/topics/201809/7/sale912zhongqiu.html一起惠返利网2018年9月29日
一起惠2018-09-29 17:05:21770 次
亲爱的惠友们:大家好!京东商城2018年9月30日0:00至2018年10月2日23:59期间,“家用电器”一级类目下的所有自营商品进行佣金翻倍奖励,PS:若订单返回比例有误的,请大家不用担心,将会在订单结算时予以更正处理!活动时间:9.30-10.2活动主题:欢购十一活动卖点:VIP卡最高充5000元送500,5折卡满1999减999奖励对象:一起惠所有会员奖励类目:“家用电器”一级类目奖励规则:活动期间,“家用电器”一级类目下的所有自营商品进行佣金翻倍奖励活动说明:PLUS会员下单不参加此次佣金翻倍活动;所产生的订单不能存在流量劫持、刷单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奖励资格活动链接:PC连接:https://sale.jd.com/act/XNHGROmUp307f.htmlWAP连接:https://pro.m.jd.com/mall/active/XVsuhZPsjUZthgUeyuVj43EZFJK/index.html一起惠返利网2018年9月29日
一起惠2018-09-29 11:25:02734 次
近期,社区拼团成为了新的“香饽饽”赛道,一时间,创业企业、线下生鲜企业、传统零售巨头、资本相继进入。社区团购是以社区为节点,寻找“团长”(通常是宝妈),由团长在微信群里组织销售,由平台提供供应链、物流仓储及售后支持。目前,社区拼团的方向是什么?最大的问题是什么?社区拼团这波浪潮会给“拼团老大”拼多多带来什么?就此系列问题,果联科技创始人余金华向一起惠给出了他对社区拼团风口的判断。果联科技是一家专门为终端门店、连锁超市、社区拼团、二级市场等提供水果代采服务的采购团队,合作供应商数量超过500家,服务的客户包括百果园、欧亚超市和众多社区拼团企业等500余家。“这一波社区拼团浪潮是以小程序为载体的行业垂直机会。”余金华说。更多走向单品类垂直化据一起惠了解,目前社区拼团模式,按有无门店分为两种思路:一种是纯线上以微信社群小程序为主的轻模式;一种是有线下社区门店,把线上微信社区作为销售拓展手段的重模式。对于社区拼团目前存在的两种模式,余金华认为,他们最终一定会走向融合。他表示,越往后融合就会发现社区拼团这个模式,技术不是问题,线下物流仓储不是问题,最后比拼的是企业各自在品类上的优势。余金华举例称,比如A公司做的是以水果为主的拼团,B公司做的是以蔬菜为主的拼团,C公司做的是以海鲜为主的拼团,D公司做的是以肉为主的拼团,那最后比拼的是谁能够把各自品类的东西采购得更便宜,质量还更好。“所以,社区拼团最后就会发展为重度垂直的品类竞争,而品类竞争实际上还是供应链竞争。”余金华说道。既然社区拼团企业未来更多偏向垂直,那是否能跑出像拼多多一样的多品类聚合平台?对此,余金华给出了他的观点:社区拼团平台不太可能像拼多多一样,发展聚合成综合平台。“社区拼团未来一定会做成单品类的拼团,而不是综合很多品类。比如一个社区拼团做水果很厉害,另外一个做蔬菜的拼团很厉害,最多出现生鲜几个细分品类综合,而各种大品类综合可能性不大。”余金华认为,未来社区拼团方向更多的是细度垂直,而不是大品类聚合。此外,余金华觉得,未来社区拼团企业单个品类做好了之后,肯定会拓品类,但品类拓展也是跟生鲜强相关的。他举例道,比如A拼团公司做海鲜起来后,它可能会拓展肉的品类,一种办法是它自建肉的供应链,另一种就是走并购的方式。“品类一定会细分,会拓展。但是拓展的方式不见得一定是自己来做,壮大起来的单品类社区拼团公司可能更多选择兼并收购。”余金华说道。供应链是最大的“坑”“社区拼团的命门就在供应链。”余金华告诉一起惠,强的供应链可以支撑业务和用户量的大规模扩张,而供应链建设不是一天两天能完成的,是个苦活,得一步一步来。有电商分析师表示,从模式上看,社区拼团的获客成本低,进入门槛低,但它也会深度介入社区服务。由于社区拼团模式里的团长都是社区居民认识的,因此他们会更卖力地运营和服务好社区用户。所以对社区拼团创业公司来讲,让终端的服务和消费者体验更好,这是比较容易的。“那企业一时做不了的难事,就是供应链了。”“这个模式最大的坑就在供应链。”其分析道。对此大“坑”,余金华向一起惠解释道,比如小丽是一个社区拼团的团长,一个月赚3万5万挺舒服。如果她要做大做成规模化,就必须要有一个复杂的供应链来支撑,这样才能服务很多社区。而由于团长和社区居民之间是熟人生意,产品价格往往卖不到很高。“她又不能卖很贵,又要服务好,那自然供应链就必须是小型化的。她从二手渠道商里拿货,链条变长,毛利会变低;如果要做大型供应链,就要从源头来采,要建总仓、建分仓,还要考虑物流配送等因素。自建供应链都是大投入,这么一来,利润就被完全吃掉了,支撑不了发展。所以将来社区拼团最大的挑战,实际就在供应链。”余金华说道。如此一来,传统的区域性社区生鲜企业,或者永辉、百果园这种全国连锁型巨头,很早就建立起了很强自己的供应链,是否会更有优势?对此,余金华表示,具有很强供应链的传统生鲜大企业做社区拼团肯定是很有优势的。比如永辉各地的社区店,团长们把各个社区的团购订单聚集起来,就可以直接去永辉店里采购。而永辉强大的供应链既可以支撑自营的社区拼团业务发展,也可以为第三方的团长提供订单和供应链服务。“社区拼团的生鲜供应链如果要做到标准化,就要开店,而大规模的线下开店会导致整个模式变重,而且不是件容易而且马上见效的事。然而以生鲜起家做了十几年生意的零售企业就会很有优势,因为它的强大的供应链是现成的。”余金华说道。余金华判断,未来强的供应链公司可能会共享自己的供应链,也就是说把自己的供应链开放出去,供各地没有供应链能力的社区拼团公司使用。未来是效率和集约成本的竞争据一起惠了解,2016年,社区拼团模式开始逐步露出头来,2017年初开始,该模式在全国落地开花。长沙、杭州、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南昌、扬州、贵阳等地争奇斗艳,出现同一个城市涌现数十或上百个小区同时开团的现象。而拼团创业公司,也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相关数据显示,光长沙就涌现出二三十家社区拼团公司。除了创业者,包括红杉、GGV、IDG、金沙江创投、真格等一大批投资机构也在相继进入这个赛道。社区拼团玩家厮杀大战似乎正在酝酿。对于社区拼团的未来,余金华认为,社区拼团发展会有三波浪潮:第一波是互联网年轻创业者进来,先死一拨,留下来一两拨;第二波就是大小零售巨头进入赛道,传统的大型生鲜便利店、各地的生鲜零售企业、传统的大型零售企业包括百果园、永辉超市等,以及互联网巨头包括每日优鲜、拼多多、甚至美团等都会进来,并购、厮杀一通;第三波留下来的会是巨型供应链企业,或者有超强供应链能力的企业和超多用户的企业,他们之间会厮杀兼并重组一波,最后还是会回归到供应链的竞争。“社区拼团厮杀到最后就是效率和集约成本的竞争。所以社区拼团竞争到最后是一个十分惨烈的局面,线上、线下、已上市、未上市的都会全参与。目前互联网的年轻创业者都是凑热闹的,半年左右时间,该死掉的都会死了。”余金华表示。任何领域竞争到最后都会出现巨头企业。社区拼团领域也不例外。余金华向一起惠分析称,如果按照生鲜市场规模来讲,几乎铁定会出现美团这样的巨头,单单果蔬两项市场规模就是三万亿人民币。“比如出现一个聚合了两三个生鲜细分品类的市场老大,占到30%的市场份额,就是9000亿人民币,而美团目前的GMV差不多也就是3000亿。差不多就是3个美团,都快顶上半个阿里了。再从利润来看,比如按2个点的利润,那这个社区拼团巨头也有1800亿的利润。”余金华分析道。值得注意的是,余金华认为,在这一波社区团购的浪潮中,拼多多如果抓不住机会就很危险了!“拼多多如果有十个品类做得好,现在出来了社区拼团这样一种模式,把拼多多每一个品类单独拿出来去做,这就分割了拼多多的流量,那这个深度垂直的模式必然会打击拼多多。所以从这个趋势来看,最危险的就是拼多多。”余金华举例说道。对此,其表示,拼多多、每日优鲜必须进入社区拼团领域,最终的结果就是跟传统供应链企业打,和物美、永辉、百果园等企业打,打到最后就剩下供应链牛逼的企业。终极是供应链超强企业一统天下。
一起惠2018-09-27 08:59:21339 次
国庆马上就要来了,你还在一个一个给店铺商品挂店铺通知吗?废话不多说,装吧批量公告上线国庆延时发货通知一键挂更多精美模板等你用起来。下面跟随一起惠小编一起去看看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操作说明:第一步:创建发布模块版式第二步:编辑版式,批量发布的模块可置于线上商品详情内容头部或尾部,编辑完成后,保存退出。第三步:点击批量发布,进行商品选择。勾选商品后确认,查看发布结果点击批量发布,选择商品第四步:点击查看商品,查看该模板批量发布功能运营于哪些商品。说明:POP模式支持,京东自营模式暂不支持。京东商家延迟发货报备功能怎么用?为了提升客户的购物体验,优化商家售后服务能力,改善平台整体发货效率。京东商家延迟发货报备功能于2017年4月17日已正式上线,此功能上线后商家可通过“商家后台-订单管理-延迟发货报备”端口按照实际需求进行报备。提报备单后京东将于1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核意见(具体操作详见下方“延时发货报备-商家使用手册”)。报备异常因素目前仅限以下几种:国家大型活动、天气因素、系统对接问题、停电、库房盘点、仓库搬迁等特殊事项,请商家进行报备时,商家需提供相关证明,同时商家在店铺页以及商详页设置延迟发货公告,以便客户及时了解(商家与用户达成一致的订单不需此设置)。京东商家延迟发货违约单的京东申诉期同样为7个自然日,申诉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例如:与用户的聊天记录截图、停电公告等文件。若用户已点击过“我要催单”且订单物流状态仍未更新,用户再次点击“我要催单”时系统直接跳转至卖家咚咚对话框,并且系统自动提示“我于XX时间提交了催单申请,请帮忙查看最新进展“,此时请商家务必关注此类用户(投诉倾向严重),给予回复并尽快发货。
一起惠2018-09-26 09:31:05274 次
“在电商这件事上,老零售巨头怎么甘心常年被亚马逊挤压,一份“复仇计划”实施了8年,还未挽回局面,沃尔玛还将继续加大,但这事不是靠钱就能解决的。”近日,沃尔玛宣布再度收购一家墨西哥电商配送服务平台,用以巩固其在拉美地区的线下物流能力。而在过去几年中,沃尔玛收购电商企业的消息也从未间断。回头看,互联网电商行业的浪潮对于曾经的沃尔玛来说,好像是一场在看似平和的海平面上渐渐升起的海啸巨浪。沃尔玛曾经麻痹自大,所以巨浪来临时,调转船头的动作在外界看来,总显得有几分慌张。沃尔玛的电商之路开启于2010年。彼时,竞争对手亚马逊创造的奇迹已经被全美商学院搬上教科书,大洋彼岸的淘宝和京东也已经在中国家喻户晓,在这样的背景下,沃尔玛的入场显得姗姗来迟。不仅如此,由于沃尔玛数十年来在传统线下零售领域扎根太深,整个组织非常缺乏互联网的基因和思维,所以在面对像亚马逊这样互联网技术资源深厚的对手时,一时间显得捉襟见肘。2017年,55岁的沃尔玛以5003亿美元的年度营收,连续第五年蝉联美国财富500强榜首,然而当前23岁的亚马逊以9340亿美金,相当于3.3个沃尔玛,显然沃尔玛不甘落后。为了挽回劣势,沃尔玛在2010年成立电子商务部门后,就开始在全球电商领域疯狂“买买买”,以此弥补自身在互联网基因和电商运营上的短板。据不完全统计,沃尔玛自2010年成立统一的电子商务部门后,迄今为止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了大约26笔电商相关的收购(投资)。备注:沃尔玛2010年~2018年的收购、投资概览,由虎嗅·高街高参制图;表中收购的互联网技术企业主要用于沃尔玛电商平台的运营。下文,虎嗅·高街高参主要根据沃尔玛在全球几个重点国家(市场)的电商业务布局,为大家进行盘点总结。美国:收购超15家公司,Jet.com成最强武器沃尔玛的电商之路是从收购互联网技术企业、电商运营团队开始的。在2010年至2016年间,沃尔玛共进行了超15次并购以取得相关电的商技术,其中包括Torbit的云网站加速器、Inkiru的情报预测平台、OneOps的云自动化科技、Adchemy营销搜寻引擎、Vudu视频串流科技、以及Jet.com的消费比价平台等。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2016年8月收购的电商平台Jet.com,这场收购将沃尔玛从电商领域的寒冬带入了春天。Jet.com的创始人马克·劳尔(MarcLore)被沃尔玛视为不可多得的悍将。在收购Jet.com后,沃尔玛大胆起用劳尔作为电商业务的负责人,并为其开出10倍于集团CEO董明伦的天价年薪。Jet.com后,沃尔玛很快又进行了一系列并购举措以扩充自己在服饰、家居领域的SKU。2016年12月中旬,Jet以约7000万美元收购了鞋类电商网站ShoeBuy,随后又收购了户外用品品牌Moosejaw、男装成衣电商Bonobos、家具电商Hayneedle、时尚女装品牌ModCloth等等。这些收购主要用以提升Jet和Walmart电商平台在垂直领域的服务能力。2017年,沃尔玛与亚马逊战火继续升温,当年9月底,沃尔玛完成对“最后一公里物流平台「Parcel」”的收购,进一步巩固平台的物流配送能力。事实证明,大胆起用劳尔是明智之举,一系列的收购和整合也渐渐发力。在劳尔的带领下,沃尔玛电商的收入和GMV开始飞速增长。2017年首季激增69%,创下至少5年以来的最佳绩,增幅超过亚马逊的16%,是另一竞争对手塔吉特的3倍。沃尔玛2016.Q1~2017.Q3的营收和GMV此外,沃尔玛2018年将对Walmart.com主站进行全面改版,重点关注时尚和家居产品,同时和百货公司Lord&Taylor合作攻入高收入的城市消费人群。值得注意的是,沃尔玛在2017年四季度减少了Jet.com的市场营销开支,更专注于主网站Walmart.com获客。同时,加大力度投资生鲜食物的家庭配送、扩大在线商品的SKU、收购小型在线零售商等。印度:耗资160亿美金买下Filpkart2018年5月,沃尔玛宣布以160亿美元收购Flipkart77%的股份,这是沃尔玛电商之路上最大的一笔收购。在印度电商市场中,Flipkart的市场份额是44%,Amazon印度是38%。美国市场中的沃尔玛仍然在追赶亚马逊,但印度市场的沃尔玛已经挑起了一场完全正面的交锋。印度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但其电商市场仍然处于早期阶段,2017年全国网上购物人数大约在1.3亿左右,而中国有5.14亿。相比之下,印度电商市场的发展空间极大。Flipkart在印度大约拥有1亿的用户,月活用户数在1000万左右,经营模式和国内的京东相似,主攻自营电商,重视物流和仓储,同时允许第三方商家在平台上销售商品。值得注意的是,Flipkart在2017财年(截至2017年3月31日)实现营收30.9亿美元,增长29%,亏损13亿美元,亏损扩大了68%。显然,在收购Flipkart之后,沃尔玛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中国:折戟1号店,最终握手于京东2011年6月,沃尔玛在中国市场开启电商之旅,收购1号店是其试水电商平台的第一站。但是,当时中国电商领域竞争激烈,格局渐定,加上沃尔玛水土不服、策略有误,这场电商试水最终以失败告终。2016年6月,沃尔玛放弃1号店,牵手京东,用1号店主要资产换来了京东5%的股份。随后,沃尔玛增持京东股份至12.1%,成为京东的第三大股东。不仅如此,2016年10月,沃尔玛还与京东到家达成战略合作。目前,中国大约200家沃尔玛门店上线了京东到家,覆盖全国30个重点城市,为顾客提供1小时送达服务。在2016年10月沃尔玛向达达-京东到家投资5000万美元后,今年9月沃尔玛再度追加大约3.20亿美元投资。这笔增加投资之后,沃尔玛将在达达-京东到家持股10%,并在董事会享有席位。墨西哥:买下配送平台Cornershop2018年9月,沃尔玛又宣布启动对墨西哥电商配送平台Cornershop的收购交易。这次收购主要用以进一步巩固沃尔玛在拉美范围内的日用百货配送业务。Cornershop是一家来自墨西哥和智利的线上零售电商,与美国本土的Instacart类似,Cornershop采取与承包商合作的O2O模式,配送人员到店取货,随即进行用户订单配送,服务范围涵盖超市、药房和特色食品零售商。据介绍,这家公司目前的业务增长较快,过去一年用户数量翻了一番。此次收购交易完成后,沃尔玛将会维持Cornershop原有的整个团队独立运作。总结虽然沃尔玛在美收购了超15家电商相关的企业让人眼花缭乱,但从中不难看出沃尔玛电商之路的发展策略——先横向收购电商平台获得一定的市场,再纵向整合垂直领域的电商品牌以提升该领域的竞争力。针对沃尔玛在电商转型之路上的马不停蹄,美国业界有褒有贬。沃尔玛曾在过去十年中进行过多次的转型尝试,比如为了提高服装定价而给纽约时装周提供赞助,在时尚杂志Vogue中投放广告;为了改变形象提升超市门店的服务品质等等,但这些尝试最后都以失败告终。因为沃尔玛在用户心目中的形象太深刻了。“说起沃尔玛,人们的联想是非常清晰明确的。有些人要的就是沃尔玛,也有人压根就不想跟它沾上边。“(道格·斯蒂芬斯,《再造零售:后数字时代销售的未来》)如今沃尔玛正在电商这条路上狂奔,有人看好,认为这是理性决策,正在缩小其与亚马逊之间难以逾越的“鸿沟‘。"收购Jet.com是明智的决策,ShoeBuy、Moosejaw、Bonobos、Hayneedle、ModCloth这些品牌的收购也极大地扩充了沃尔玛的SKU,让沃尔玛获得更广泛的客户群。同时,这些品牌也将共享沃尔玛的渠道,获得更好的竞争力。"但也有人看衰。零售分析师NickEgelanian警告说,”沃尔玛拼命在追求带不来太多回报的电商销售额,这可能会损害到核心业务的稳定。“在他看来,沃尔玛进入了一个成本高企的市场,这恰好背离了沃尔玛最为重要的平价策略。“在零售总额里,电商的贡献也才占比不到10%。”但沃尔玛仍能坚持加大对电商业务的投入,其信心主要来自在线业务的增速远高于线下,据沃尔玛2018年Q2在线业务收入增长达40%,高于Q1的33%。同样,在沃尔玛电商业务投入加大的同时,该业务亏损也将随之扩大。随着互联网电商对线下零售市场的侵占进一步加剧,沃尔玛的颓势可能会进一步扩大,分析师们认为沃尔玛正在背离曾经带领它问鼎五百强榜首的“平价策略”,或许正是现在的、未来的沃尔玛想要极力摆脱的。消费在升级,服务也在升级,人们正在追寻更高质量的商品和服务,在这样的趋势之下,沃尔玛一次又一次摆脱“廉价”标签的尝试也许是对的。但对于沃尔玛这艘“巨船”来说,就算方向对了也不一定会有好结果。毕竟方向之下,重要的还有策略和玩法。等到沃尔玛完成线上电商业务的全球布局后,线上线下如何全渠道打通,或许才是他们下一阶段要战略性攻克的难题。
一起惠2018-09-26 09:06:26348 次
亲爱的惠友:大家好!国美在线9月25日-9月28日(共4)大促期间自营全品类佣金翻倍(除苹果)PS:若订单返回比例有误的,请大家不用担心,将会在订单结算时予以更正处理;如有疑问请点击网站右下角的在线客服咨询,感谢大家对一起惠的支持。一起惠返利网2018年9月25日
一起惠2018-09-25 09:23:24630 次
易久批宣布D轮融资已经完成,估值高达11亿美元,正式挤身中国互联网“独角兽企业俱乐部”。2016年10月,易久批完成C轮融资,时隔近两年后于今年6月启动了新一轮融资,并很快完成D轮增资协议的签约。据悉本次D轮签约融资金额为2亿美元,由美团点评、腾讯联合领投,光大控股等跟投,老股东源码资本继续加码。光源资本继续担任公司融资的独家财务顾问。易久批于2014年9月成立,发展历程分为四个阶段:2014年,由酒水品类的批发切入B2B;2015-2016年快速进行了全国化的区域扩张;2016-2017年成功实现非酒品类的扩张;2017-2018年实现向产业链上下游的服务扩张-仓配共享、供应链金融、终端连锁。经过四年的发展,截止到2018年6月底,易久批已覆盖全国26省83个城市,公司员工超过3000人。当前平台月交易流水(GMV)已超10亿,平台上有40000个以上SKU在售,2018年全年GMV预计将达到200亿人民币,实仓销售额全行业遥遥领先。易久批拥有近百个自营城市布局所形成的基础设施和庞大的用户资源。在位于终端销量前三位的品类上,酒水品类易久批一路遥遥领先,饮品类实仓进出量已跃居全国首位。2018年5月易久批成功并购休食B2B平台“惠进货”,启动休食品类的战略布局,朝着推进自身平台化战略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交易后仅三个月时间,易久批食品类交易额已呈数倍增长。未来两年,易久批将进一步进行全国区域扩张布局,通过自营与经销商入驻相结合,快速做大交易规模。对于本轮领投的美团点评、腾讯来说,快消B2B无疑是非常重要的赛道。一方面,快消B2B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即使是对标美国这样现代化通路已经最发达且占主导的市场,快消B2B也造就了数家几百亿美元的大公司。相比之下,中国以传统渠道为主,终端分散,面对680万家小店的市场,必将诞生更大规模的B2B供应链企业。此外,优秀的创始团队也是公司连续获得融资的关键。易久批核心创始人王朝成,连续成功创业,战略思维清晰,善于学习变通,极具创业激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易久批无论是市场规模、发展速度、财务健康等各方面,都是中国快销B2B行业的绝对领先者。美团点评和腾讯两巨头携手领投背后,最大看点是:投资方与被投企业业务层面的战略合作。美团点评庞大的本地化消费者和餐饮终端、腾讯的小程序和支付、易久批的供应链和零售终端,三者协同在快消品行业形成“人、货、场”新的数字化重构,形成“易久批(供应链/终端)+腾讯(微信支付/小程序)+美团点评(到店/到家)”的配称组合,对内达成多赢,对外形成组合竞争优势。未来,易久批可借助微信的小程序、微信支付等共同服务全国各类零售终端,为每一个终端提供更便捷和低成本的支付工具——微信支付;为每一个终端打造自己智能化的线上店——店面小程序,实现线上线下的一体化提供便利。此外,将通过美团点评线上店和微信的“附近的小程序”实现对终端的引流。“借助美团点评本地生活流量入口、美团点评餐饮商户资源、微信支付、腾讯云等方面强大的战略支持,易久批未来在相关业务领域的发展将会非常迅速”业内人士这样评价。此外,美团点评方面,将联合易久批在快销供应链方面进行全面整合与共享。面向全国700万家零售终端、850万家餐饮终端,双方将在酒饮、食品、生鲜等领域联合打造强大的综合供应链能力,并通过美团点评本地生活超级流量接入,全面赋能易久批所服务的各类零售终端。目前的易久批正致力于打造成为快消品产业的互联网平台型企业。一是面向传统代理商的金融、仓配、入驻服务,融合传统代理提升社会效率;二是“厂到端”的产品品牌打造,通过数字化实现极致的供应链效率;三是以多种方式,对所服务的线下店面进行赋能与新零售改造。“公司目标清晰,业务模式、盈利模式均已成熟。本轮融资资金,将用于全国化的区域扩张、平台品类的完善、战略产品的研发以及全国仓储的改造四个方面。新的资本进入,将推动易久批‘全国化、全品类’的平台战略,进一步强化易久批成为‘新零售基础设施’的地位”,易久批COO陈晟强向记者这样介绍到。
一起惠2018-09-21 09:28:53272 次
有不少人都喜欢在苏宁上面购买电器,因为这上面的电器跟实体店相比还是要便宜一些,同时在这上面购买电器也相对而言比较有保障,那么在苏宁天猫旗舰店上面购买是不是也一样靠谱呢?苏宁易购自营的商品可信度高,天猫苏宁易购旗舰店也是同样。非自营的商品也会要求商家向苏宁提交相关资料,但审核力度和管理不如自营商品。所以苏宁天猫旗舰店是十分靠谱的,如果大家想要在上面购买商品,可以尽管买哦!对天猫有什么影响?苏宁易购进驻也弥补了天猫的短板。苏宁易购天猫旗舰上线的是大家电、3C电子等优势产品。过去,由于送货、安装、售后等瓶颈,天猫上的大家电比例并不高。“我们承诺,苏宁易购天猫旗舰店的商品,享受和苏宁易购平台一样的物流、安装服务,包括两小时急速达,即买即送即安装等。”“阿里的优势是信息系统,订单等信息形成了强大的大数据能力,就像一张‘天网’。苏宁的强项是物流,全国2950个区县,苏宁物流覆盖了2651个,覆盖率达90%,这是一张‘地网’。天地融合将产生巨大的能量。”另外大家也可以期待一下今年苏宁易购双11活动哦!苏宁易购上面的自营商品是拥有着很高的信誉的,如果大家想要购买一些电器,也可以选择到上面去挑选,而苏宁天猫旗舰店上面的产品,也是比较靠谱的,因此需要在天猫上面提交苏宁的相关资料。
一起惠2018-09-20 09:12:25320 次
5年时间,4次审议,3次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电商首部电商法终于问世。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共7章89条,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的《电商法》颇具法律高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从2013年电商被列入立法规划到最终出台的五年时间,电商带来的数字化经济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根据商务部发布《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7》显示,2017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达37.9%。作为数字经济最活跃、最集中的表现形式之一,电子商务正全面引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也成为促进开放、创新、带动创业等方面的推进器,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随着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商业模式创新,不仅实物电商取得长足的进步,网约车、外卖等O2O多领域的服务电商亦如此。2017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9万亿元,移动支付交易额达200多万亿元,从业人员接近4250万,均位居全球前列。特别要指出的是,中国网络零售额达7万亿元,约占全球的50%;全球电子商务企业前10位中,中国企业就占据四席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带来问题,假货泛滥、产品质量和安全、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不断发生,然而,对电商领域立法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电子商务法应该具有国际性、前瞻性,希望能够增添促进电商发展的内容,电子商务法立法并不成熟。”马云为此表态。而京东负责税务与资金的副总裁蔡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流露出的却是对电商法的极度期待:“如今,互联网是强势经济,实体经济反而是弱势经济,电子商务法应当尽快出台并执行,落实市场主体准入,加强事中监管,以及解决与线下并不一致的税收流失问题。”并且直言目前的电商法还“不够解渴”。阿里和京东作为电商当之无愧的代表,观点不一形成鲜明的对照。对于这部经过多方博弈的《电商法》将带来哪儿改变,其背后有着怎样的阈值?个人网店卖家登记:动了谁的奶酪?“电商不是法外之地,相当多所谓的个人网店都是成规模的公司化运作,而且享受到了比实体店更特殊的超级待遇,比如:可以无照经营、可以不缴纳税收、可以无固定经营场所……这些特殊待遇背后就是竞争的不公平和对实体经济的事实伤害”,在去年两会期间,刘强东在国税总局座谈会上,发了一腔“税腑之言”,话锋直指电商平台上的小微企业。期间,炮轰电商纳税问题的还有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王填表示,中国零售业已经进入新零售阶段,线上线下将会高度融合,电商公平纳税(尤其是C2C电商)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阶段,以便营造实体和电商公平竞争的环境。电商纳税问题,个人网店等中小微企业是否要纳入登记范围,是否推进线上线下平等问题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也是电商法最具争议的部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电商法起草组副组长尹中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电商法争论比较多的就是第十条。“从草稿、调研,一直到四审都有意见。”电商相对于传统商家,政策上对待上确实有一定的不公平,但是,政策调整如何把握阈值显得至关重要。此次,电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包括自然人在内的电商经营者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从最终条文来看,立法者的思路依然是登记为原则,不登记为例外。其中也留了一个缺口,那就是三审稿中将“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也纳入例外情形的范畴。从市场主体登记的内容来看,应是放宽,对于广大的自然人卖家及相应的电商平台,增加例外情形,减轻了登记义务,应是利好。再就是,电商法在市场主体登记放宽的同时,又明确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个人卖家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由此可见,本着线上线下相一致的原则,电商立法对此持肯定态度。此次,电商法推翻了2008年《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中,免除自然人网店工商登记义务的规定。而政策一出台,对C2C模式的淘宝影响不可谓不大。阿里系电商模式是平台模式,如果按照淘宝2017年4.82万亿的GMV来计算,按照17%的增值税来计算,淘宝卖家需上交8194亿的税收。据业内人士透露,按照即将实施的电商法案,对于电商经营者中个人网店、微商等放宽登记主体的规定来看,至少有10%的淘宝卖家受到影响。相当于上百万个人淘宝卖家将和线下经营者一样,按照经营纳税流程依法进行登记纳税。尽管仍然留了一个“零星小额”的例外缺口,但电商法并没有规定“零星小额”的额度究竟是多少,标准十分模糊,后续仍需配套规范来明确具体标准。所以,不难看出为何以自营为主的京东对电商法的有不同的诉求。“一刀切地要求自然人网店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是不合理的,因此立法作了除外安排。需要提示的是,依法可以不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商经营者,并不代表不适用电商法。”一位资深分析师表示。电商法明确了电商经营者作为纳税主体,赋有纳税义务。同时,国家为了保护弱小企业、促进市场竞争、提升创新能力,规定了电商经营者可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硬币总有两面性,相应的优惠也只能适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数据:平台共治的内核此次电商法作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基础的法律框架,涉及的面比较广,有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合同、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等在电商中比较典型的问题,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此次电商法有对未来平台共治的前瞻性引导。在电商法中指出,国家未来将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商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此次电商法在8月27日的四审,也正恰逢滴滴“乐清惨案”的档口,在滴滴顺风车业务下线整改期间,相关部委对滴滴的数据接入进行了相应的通报和监督接入。建立基础信息共享和上报制度可谓实现平台共治的一个可行路径。出租车司机杀人,不会去找出租车司机,那是因为所有出租车信息在当地公安局有备案的。而滴滴司机的信息,如果能和公安联网,共享上报,这次乐清事件的解决结果或许不一样。基础商业信息必须上报,好比住房子警察要登记信息一样,这是国家维持基本秩序的需要。如果公安局掌握这部分信息,相信滴滴司机作案以后,不至于在锁定上延误黄金时间。据相关报道了解到,地方交通部门与滴滴公司围绕不合规网约车监管进行了一场长达一年的数据拉锯战。一位地方交通监管部门相关人士曾经描述了这一监管的难度,其中一个难度源头即为数据的缺乏。该监管人士所在的城市从今年5月开始对不合规网约车进行了一轮整治,但是在整治过程中,需要平台方提报数据,在有效数据进入政府监管平台后,大量不合规的网约车将会成为重要的监管目标——多个城市交通管理者已经在约谈中要求滴滴限期清退平台上不合规的网约车。“一开始,我们当时要求滴滴在既定时间内清退若干车辆,并且按日上报清退车辆的数据;后来我们改变策略,要求滴滴每日上报剩余车辆的数据,如果我们发现运营的网约车不在滴滴上报的车辆中,我们就会罚款,最终累计罚款超过40万。”该人士透露。数据被互联网企业视为极为重要的竞争力。京东、阿里一直标榜自己为科技公司,是商业基础设施的提供者,其底气便来源于数据。程维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被问及关于无人驾驶领域的竞争时,提及滴滴的优势之一即为数据,在程维看来滴滴平台有2100万车辆,其他无人驾驶竞争者均没有如此大的车队帮他们进行数据收集。滴滴智慧交通首席科学家刘向宏在2018年的一次论坛中曾经介绍滴滴每日处理的定位数据达到了106TB(1TB为1024GB)。数据同样是当前互联网立法中必然涉及的内容。电商法也不例外。电商法明确规定了电商平台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报送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税务相关信息。同时,还需要按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数据信息。此外,平台还需积极履行提示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的义务。无论是数据主动报送还是被动的提供,对于电商平台都是不小的压力和负担。但它的积极意义也不容忽视。从监管角度而言,便于登记和税收制度的落地。无论是市场监管部门,还是税务部门,要履行登记和收税的监管职责的前提是掌握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只有赋予平台及时报送或者提供相关信息的法定义务,上述目的才可能实现,登记和收税的相应规定也才有可能落到实处。整体看,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数据报送、数据提供,四大核心义务,全面系统,互为补充,为电商平台编织了一个巨大的法律规制网。相应责任:折中阈值在对于平台责任认定上,从“连带责任”到“补充责任”再到“相应的责任”上几经改动。相较于三审稿,我们看到《电商法(草案)》有了重要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将平台经营者的“连带责任”修改为“补充责任”条,以及对“平台经营者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对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处罚上限做了明显提高。从“连带”到“补充”,多位学者直言,这两个字的变化将深刻改变平台的利益格局。然而,在四审稿中,中国消费者协会于8月29日发表措辞严厉的声明称,这两个字的修改将很大程度上减轻电商平台的责任,使得电子商务法有严重隐患,希望能够改回“连带责任”。不同的声音出自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持召开的“电子商务法三审稿立法建议”研讨会上,美团研究院院长张腾质疑:“第37条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滴滴要变成出租车公司,美团要变成餐厅、酒店等公司?给平台加了很多安全保障的义务,逼迫着这些平台为了实现这种义务,变成一个个线下实体,这和互联网发展的初衷是完全违背的。”因而,电商法最终确定“相应责任”做了折中处理。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说,未来争议解决中,如果特别法有所规定就从其规定,否则需要法院依据平台的过错、责任性质和份额等具体认定,可以理解为更有弹性和灵活性。平台责任的加减法争议,也体现在其他立法细节中。2016年以来,不少新增法条都对社会热点问题作出回应,比如“共享经济下的押金退还问题”,剑指“大数据杀熟”的个性推荐条款等,都旨在加重平台责任。可是,伴随电商蓬勃发展而来的问题亟需法律在监管上给予风险提示和引导。对于实体和线上的权责之争也是一个需要平衡的问题。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就表示,实体企业承担大量责任,电商平台不应特殊。网上购物已经成为消费者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产品和质量也成为消费者诟病平台最突出的问题。立法应该参照对实体零售企业的管理,强化平台主体责任,而不是避重就轻。这对于维护消费者利益,抑制假冒伪劣和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鼓励实体经济改进产品质量,推动供给侧改革的推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部分平台利用灰色地带,漠视现有法律法规,挑战社会道德底线,对于社会和消费价值观的负面导向不容忽视。很多百货,购物中心和超市也是平台型企业,多年来,实体企业在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承担了大量责任,也努力消除了诸多隐患,这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电商平台不应特殊。电商法具有平台安全审核的义务,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平台责任阈值需要周全设计,考虑面和辐射面需要不断地补充和调试。所以,首部《电子商务法》问世,意味着全面电子商务的时代已经到来,它后续的发展与进步,都将更加稳健与成熟。当前不规范、不正当的“野蛮生长”时代也必将终结,许多企业特别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将承担起让整个电子商务生态更加健康的重任。
一起惠2018-09-08 10:06:09354 次
京东关闭七天无理由退货真的吗?相信小伙伴们一定很好奇,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京东关闭七天无理由退货内容介绍,感兴趣的小伙伴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京东不能进行退货了吗用户喜欢在京东购买商品的一大原因是因为其退换货以及保修方便,但这也给不少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在电子硬件方面CPU开盖退货、显卡挖矿退货等事件的出现也受到网友关注,京东可能也感觉到自己深受其害,在近期悄然调整了其退货政策。目前包含各大国际品牌的耳机目前均已不能够进行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据客服了解,用户在购买之后即便没有拆封也不支持退货,彻底杜绝了“二手东”的可能。值得注意的是在近期某国产耳机厂商高管曾经在公开渠道“炮轰”京东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并称导致不少的耳机厂商出现了大量的退货严重影响了厂商的利益,并在此后退出了京东自营电商,不清楚京东是否是因为此类事件频繁出现所作出的改变,毕竟耳机音频产品在此前是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的。
一起惠2018-09-07 08:53:29313 次
亲爱的惠友:大家好!国美在线9月7日-9月9日(共3天)大促期间自营全品类佣金翻倍(除苹果)PS:若订单返回比例有误的,请大家不用担心,将会在订单结算时予以更正处理;如有疑问请点击网站右下角的在线客服咨询,感谢大家对一起惠的支持。一起惠返利网2018年9月6日
一起惠2018-09-06 14:50:22624 次
1今年以来,亚马逊股价累计上涨超过50%。亚马逊市值从6000亿美元突破如今的1万亿美元,仅仅用去了165个交易日。2亚马逊是一家并不遵循华尔街游戏规则的公司,相比盈利指标,这家公司不断给外界传达出的抢占未来先机的信号,在持续亏损的情况下获得了高估值。3在牢牢占据电商领域的霸主地位后,亚马逊又开始觊觎线下的零售渠道:收购全食超市、自建线下书店。4云服务(AWS)启动于2006年的新业务,目前已经成为亚马逊的另一大支柱,并且成为亚马逊最赚钱的业务。5有分析师认为,尽管亚马逊输掉了率先突破1万亿美元市值的竞赛,但冲击2万亿美元市值的赢家很大可能会是亚马逊。如今已经很难让人记起,亚马逊起步于图书的在线销售。对于现在的这家电商巨头说,几乎没有业务的边界,在许多领域,亚马逊已经无人能敌。随着市值的不断攀升,其创始人杰夫贝索斯也顺理成章地登上全球富豪榜榜首。美国时间9月4日早盘,亚马逊股价开盘后上涨突破每股2050.27美元,成功站上1万亿美元市值。今年以来,亚马逊股价累计上涨超过50%,过去5年,亚马逊股价更是翻了6倍。近年来,亚马逊股价呈加速度上升态势,市值从6000亿美元突破如今的1万亿美元,仅仅用去了165个交易日。与一个月前突破1万亿美元市值的苹果相比,亚马逊的故事如此不同:这是一家并不遵循华尔街游戏规则的公司,相比盈利指标,这家公司不断给外界传达出的抢占未来先机的信号,让它即便是多年连续亏损,仍在市场中获得了高估值。1万亿美元市值的亚马逊,人们依然看不到它的边界在哪里,近日在Facebook上组织的关于苹果和亚马逊谁能够率先突破2万亿美元市值的投票中,大多数人投给了后者。亚马逊上市以来股价走势图亚马逊的崛起与传统零售的没落在电商领域,亚马逊无疑占据着不可撼动的主导性市场地位。根据市场研究机构eMarketer的报告显示,今年亚马逊平台上美国零售总额为2582.2亿美元,占到美国当年全部电商总额的49.1%,遥遥领先于其他电商平台,位居第二的eBay所占份额仅为6.6%。如此规模下,亚马逊电商业务仍在保持良好增长,根据其2017年财报显示,北美电商业务同比增长33%,国际电商业务同比增长43%。对于亚马逊电商业务近年来的增长贡献最大的无疑是第三方销售,根据亚马逊在今年4月份发布的年度股东信所称,第三方商家在亚马逊平台上销售商品已经超过全平台的一半,最新数据显示,该比例达到了68%,而亚马逊自营的直销业务占比为32%。从最初在线售卖书籍开始,亚马逊逐步扩张成为销售一切的网络电商平台,在亚马逊崛起的同时,是传统零售行业的集体没落,外界最经常将亚马逊与零售巨头沃尔玛做比较,2015年年中,亚马逊市值超越沃尔玛,是这一趋势发展的里程碑事件,随后,亚马逊股价继续突飞猛进,而沃尔玛则依然徘徊不前。市值的差距基本反映了外界对未来零售趋势的判断,那就是电商化,去年亚马逊电商销售总额是沃尔玛、Target、百思买、Nordstrom、HomeDepot、梅西百货、Kohl’s和Costco美国主要零售商的总和的6倍。亚马逊与沃尔玛市值对比在牢牢占据电商领域的霸主地位后,亚马逊又开始觊觎线下的零售渠道,2017年,亚马逊斥资130亿美元收购全美第六大日用品连锁超市全食超市,标志着亚马逊正式全面进入总额7000亿美元的日用品市场。在将传统书店逼上绝路后,亚马逊又以自己的品牌开设了线下体验式书店,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用户体验。作为亚马逊业务三大支柱之一的亚马逊Prime会员,随着亚马逊业务的不断扩大,其对于用户的价值也在不断体现,从最初的享受免运费快速送达,到可以获得大量的娱乐、影音资源等,Prime订阅已经成为亚马逊稳定的收入来源之一,今年年度股东信上,亚马逊创始人贝索斯兴奋地宣布,亚马逊Prime会员在正式发布13年后,注册人数目前已经超过1亿人,2017年全年,亚马逊在全球向Prime会员供发送了50亿件商品。云计算成业绩驱动力除了电商业务以外,亚马逊最受人瞩目的是云服务(AWS),这一启动于2006年的新业务,目前已经成为亚马逊的另一大支柱,事实上,AWS已经是亚马逊最赚钱的业务。根据亚马逊今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AWS云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0%,达到54亿美元,尽管占总收入比例仅为10%,但该业务却是亚马逊所有业务部门中盈利能力最强的,运营利润14亿美元,运营利润率在该季度中达到了25.7%,与之相比,亚马逊在北美地区的电商业务运营利润里仅为3.7%,而在全球地区的运营利润率则为-4.2%。亚马逊云服务作为亚马逊近年来增长最快的业务,目前年化收入也超过了200亿美元,2017年,AWS宣布了1400项服务和功能,当年活跃用户增长了250%。在新兴的云服务市场,目前亚马逊AWS牢牢占据着市场份额第一的宝座,根据研究报告显示,今年第二季度,亚马逊AWS份额达到49%,微软的Azure以不到30%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二,谷歌的云服务市场份额则在5%以下。根据Gartner报告预测,全球公有云业务收入总额到2020年将达到4114亿美元,根据这一预测结果,亚马逊的云服务业务依然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一万亿美元市值不是终点亚马逊历年收入与利润趋势以上是所有研究亚马逊的人最津津乐道的一张图:从1997年成立至今,亚马逊的营业收入不断增长,而利润始终保持平缓甚至经常出现亏损,这是亚马逊呈现给外界的独特的“亚马逊模式”,那就是几乎毫无保留地将收入投入于未来长期的业务拓展上,而这一独特模式被华尔街所认可,这也就是为何亚马逊即便是不断出现业绩亏损,市场也愿意给他上百倍的市盈率的原因。在突破1万亿美元市值以后,亚马逊的增长还远未终结,事实上,这家电商巨头对外展现的,是仍有无限可能性的未来。从20年前上市到如今突破1万亿美元市值,亚马逊用20年时间验证了自身模式的成功。尤其在过去两年,亚马逊迎来了发展的“拐点”,以加速度增长,因为其模式越来越受到外界的认可,赶超沃尔玛,亚马逊用了18年,但在接下来2年时间,亚马逊的市值就达到了沃尔玛的两倍。亚马逊目前的市盈率高达160倍,反映了外界对其未来增长的看好。除了占据主导地位的电商业务以外,亚马逊的未来在于云服务、人工智能、智能家居、无人超市、内容原创和分发以及医疗健康服务,其中,云服务在目前也处于遥遥领先。在智能家居领域,具体来说,便是通过以智能语音助手Alexa为核心打造的亚马逊生态,包括智能门锁、家庭内多设备控制等,作为亚马逊人工智能落地的战略性产品Alexa,去年获得更广泛的用户接受度,目前开发者为Alexa平台开发了超过3万种技能,用户能够使用超过1200个品牌、4000个智能家居设备进行使用。目前,全美智能音箱市场中,亚马逊占据约76%的市场份额。在2B业务方面,亚马逊则将进一步巩固其在云计算方面的优势,目前亚马逊AWS已经是亚马逊内部最赚钱的业务,未来凭借其业务的进一步扩张,有望获得更客观的收入和利润。在传统电商领域,亚马逊计划进一步扩展至线下领域,2017年收购的全食超市便是这一努力的具体动作,此外,亚马逊研发推出的AmazonGo无人超市是其对未来零售购物体验的实验性尝试,而医药市场也是亚马逊正在开拓的另一大电商业务品类。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亚马逊的广告业务也在快速发展,在今年第一季度中,亚马逊主要包括广告收入的“其他收入”项目同比增长139%至20.3亿美元。在业绩继续高歌猛进的同时,亚马逊的投入也丝毫没有放缓的迹象,今年的几项重点投资包括内容领域的60亿美元投资,与摩根大通、伯克希尔哈萨维公司联合发起的致力于降低医疗开支的项目以及在国际市场电商业务的投入等。根据高盛的统计,今年前6个月,亚马逊投入于其云服务和电商业务的资金总额达130亿美元,比谷歌高20%,是Facebook的3倍多。麦格理银行分析师认为,即便在亚马逊的核心电商零售业务的利润率不增长的情况下,其他业务依然能够在接下来几年获得可观的利润增长,尤其是基于订阅模式的亚马逊云服务AWS和新的广告业务正在不断超出市场的期望。有分析师认为,尽管亚马逊输掉了率先突破1万亿美元市值的竞赛,但冲击2万亿美元市值的赢家很大可能会是亚马逊。摩根士丹利预测从目前至2025年,亚马逊平均年化增长率约为20%。
一起惠2018-09-06 09:03:19359 次
8月31日消息,一起惠获悉,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本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据法规总则介绍,本法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值得注意的是,法规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8年8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第四条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第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第七条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有关部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第八条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按照本组织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九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第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第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第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第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第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第二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第二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二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五条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第二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二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第二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第三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第三十六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第三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标记为自营的业务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第四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第四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第四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三条平台内经营者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第四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公示收到的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第四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六条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十七条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第四十八条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四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五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并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证用户在提交订单前可以更正输入错误。第五十一条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五十二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第五十三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相关风险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第五十四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用户在发出支付指令前,应当核对支付指令所包含的金额、收款人等完整信息。支付指令发生错误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纠正。造成用户损失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支付错误非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第五十六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完成电子支付后,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用户提供符合约定方式的确认支付的信息。第五十七条用户应当妥善保管交易密码、电子签名数据等安全工具。用户发现安全工具遗失、被盗用或者未经授权的支付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经授权的支付造成的损失,由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承担;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未经授权的支付是因用户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发现支付指令未经授权,或者收到用户支付指令未经授权的通知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十八条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第五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第六十条电子商务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第六十一条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第六十二条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十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第六十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推动绿色包装、仓储、运输,促进电子商务绿色发展。第六十六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加强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第六十七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应用,支持电子商务与各产业融合发展。第六十八条国家促进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互联网技术应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第六十九条国家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信息,鼓励电子商务数据开发应用,保障电子商务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第七十条国家支持依法设立的信用评价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向社会提供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服务。第七十一条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第七十二条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申报、纳税、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综合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优化监管流程,推动实现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效率。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凭电子单证向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七十三条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流合作,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制定,促进电子签名、电子身份等国际互认。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机制。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七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销售、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务,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信息提供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或者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七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搜索结果,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条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保障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八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的;(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或者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八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修改交易规则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公示修改内容,或者阻止平台内经营者退出的;(三)未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的;(四)未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对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未显著标明“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第八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第八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第八十七条依法负有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中所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八十九条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起惠2018-09-03 08:59:24287 次
1号店承诺,对于您(作为消费者)通过1号店网站购买的商品,若商品能够保持出售时原状且配件、赠品(如有)齐全的,则自商品收货之日起,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您可在线进行申请退货;并需自行将商品寄回且承担相关运费;1号店自营上门取件收费标准如下:收费标准商品类别50元/件大件商品,包括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干衣机、电视柜、大件沙发、电器柜、床;30元/件中件商品,包括微波炉、饮水机、净水桶、机柜、机架、音响、燃气灶、热水器、洗碗机、消毒柜、油烟机、折叠床、电脑椅、鞋柜、电话桌、化妆台、餐桌、床垫、中型沙发、梯子、茶几;8元/件其余小件商品;协商如果您购买的第三方卖家商品所在取件地址或重量超出1号店快递取件能力,您可与第三方卖家协商解决。若处理过程中发生争议,您可要求1号店客服介入共同解决,联系客服但根据法律规定及商品性质,如下商品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1)消费者定作商品;(2)鲜活易腐商品,例如鲜花、绿植、果蔬、低温乳品、速冻食品等;(3)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类商品;(5)根据商品性质不适宜退货,并经您在购买时确认的商品a.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b.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c.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d.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适宜退货,在商品页面标注“不支持无理由退货”并经您在购买时确认的商品;(6)无法保证退回商品完好的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一起惠2018-08-30 13:43:4542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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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惠2018-08-29 15:43:47106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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