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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惠讯】日前,海尔旗下电商平台日日顺(RRS.COM)公布了其O2O战略,围绕家电、家装、家具、家饰、水家电、婴童六大市场,打造一个开放的家居行业利益共同体和交互平台。日日顺不再只做卖家电的零售渠道,这个愿意吃更多“螃蟹”的新型电商平台,似乎有更大的野心。在日日顺的设想之中,电商平台RRS.COM,一边连接上述六大“家居”类目品牌商,另外几端,则分别延伸出更为丰富的产业形态,比如设计设团体和家装公司,而这些最终均于消费者利益及购买体验息息相关。为了承托这些设想,日日顺将在线下开足百家万平米的居家广场,而目前日日顺家居线下店只有上海和青岛两家。此外,日日顺还谋求海尔线下3万5千家加盟店转型物流服务商,并与家居广场打通,配合8万人的服务兵团与9万台送装一体货车,帮助平台商家从工厂到消费者的全链路价值体现。在日日顺的规划中,RRS.COM试图借助3千亿交易额的平台,撬动四百亿的装配服务市场。在这个宏远的目标之下,日日顺想要将自己塑造成家居行业的“菜鸟”,布上一张家居行业的专业配送网络。日日顺物流体系将通过网络结合社会物流资源,进而以开放平台的形式为日日顺平台的商家提供服务。据介绍,日日顺将上线干线运输抢单平台,这个平台类似嘀嘀打车的抢单模式,而日日顺平台则负责信息流与商品流进行整合。据一起惠了解,日日顺家居在天猫开设的旗舰店正式对外接单,为消费者提供家居商品的配送和安装。所覆盖的服务范围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河北、山西、福建、山东等31个省市,累计覆盖全国2247个城市。业内人士指出,从家电到家居,不仅是日日顺横向扩张的重要转折,也是海尔集团从家电品牌零售商向互联网领域、平台化转型的关键节点。
一起惠2014-03-28 10:50:29964 次
尊敬的会员:大家好,关于最近一起惠发现很多疑似违规订单的代购、根据合作商要求,代购订单是不返利、同时也不予以结算、包括企业订单、经销商、批发订单均不予以结算。为避免你的损失请大家注意相关要求,目前一起惠有出台系统自动核查机制,即发现疑似违规订单,系统会自动冻结账号,若出现这样的情况,用户可以联系网站客服咨询,若不在服务时间内,可以向我们发邮件说明情况,进行人工排查解冻。邮件地址:service@178hui.com京东违规情况重申:1、在京东商城网站以任何形式发布营销信息的;2、在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上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京东商城”“京东”“京东网”“京东优惠券”“360buy”等关键词来推广的;做关键词的SEO网站优化,使用域名中包含但不限于“360buy”“jingdong”“jdsc”“jingdongshangcheng”或与这几个词近似的域名,或者网站框架内容模仿京东商城网站内容等各种仿京东钓鱼网站;3、组织会员进行各种团购,代购行为的;4、域名与京东商城相类似例如包括但不限于近似、变异、拼错等,网站框架内容模仿京东商城,恶意误导终端用户的;5、发布、发放、销售京东优惠券的;6、恶意下小额订单的或每个自然月100元以下订单总数超过当月订单总数的5%(图书音像类订单除外);7、其他任何发布虚假或违法信息、不实推广链接或图片,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或混淆行为,已经或将要或有可能给京东商城造成损失、损害的造成不良影响的;8、在淘宝、拍拍等交易平台发布虚假优惠券信息,并引导消费者使用CPS链接的;备注:未尽罗列限制条款,以京东联盟协议详细说明为准,视同限制生效请各位会员仔细了解相关规定,由一起惠或者京东查出违规用户,将无法结算佣金,所有ID佣金将无效,请大家知悉!一起惠返利网2014年3月27日
一起惠2014-03-27 17:52:392488 次
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二维码支付风波并未阻止新大陆扩大支付业务的步伐。3月25日晚间,新大陆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购买北京亚大通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权的交易事项,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与目标公司股东北京亚大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陈一滨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书》,拟收购目标公司75%的股权,受让股权预估值为人民币1.65亿元(注:该估值不构成收购方对转让方的任何收购报价承诺)。同时,新大陆表示,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如目标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目标公司2014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b.目标公司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合计不低于4050万元;c.目标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合计不低于7500万元。本公司将按照目标公司2014年至2016年的平均年度税后净利润的12.5倍作为目标公司的估值,收购北京亚大科技创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时代银通科技有限公司、李勇、李淑琴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25%的股权。截至2013年12月30日,目标公司总资产6320万元,负债2409万元,净资产3911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为6787万元,净利润为1171万元。资料显示,目标公司从设立至今一直专注于为传统金融企业及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软件服务支撑,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及资源,并且其业务与客户资源与本公司旗下支付业务存在较多的交叉,有较强的协同效应。对于此次收购,新大陆称,若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将对公司的支付及相关业务产生积极的影响:首先,通过强化服务支撑能力来增强支付硬件相关产品的竞争力;其次,通过软件服务可以加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黏性,防止客户资源的流失;第三,可以加强公司面向支付应用在软件及相关服务方面的创新能力,进一步参与与支付相关设备相结合的应用服务。有业内人士也分析指出,随着信用体系和政策环境的逐步规范,第三方支付市场呈现出运营主体企业多元化、支付形式多样化、支付领域纵深化发展,促进了行业的大融合。大融合将为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发展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加丰富的创新机会。据悉,新大陆是国内POS机与二维码应用行业龙头企业,也是国内终端厂商中唯一掌握终端核心芯片设计技术和二维码自动识别核心技术的企业。目前,公司POS终端年销售量大概在40万台。在新兴支付领域,公司拉卡拉(iPos)的销量也很大,公司大概占80%的市场份额,公司2013年拉卡拉的销售大概在200万台。第三方支付商急需线下的途径,二维码很可能胜出。二维码天生的线上线下同一性特性,为其在移动互联网的大范围推广提供了便利条件。预计2014年二维码市场将迎来较大的突破,特别是在被读式二维码支付方面可能取得进展,新大陆或成为移动支付领域真正受益的公司。
一起惠2014-03-27 10:48:44773 次
【编者按】运动品牌从10年到现在经历了过山车般的市场环境。据一起惠了解,目前国内一些主要的运动品牌库存基本得到控制。虽然品牌商可暂时喘气,但是未来还有更大的挑战在等待。日前,一起惠联系了Kappa电商前负责人顾皓澜,对于运动品牌商如何利用好电商渠道、协调好线上线下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一起惠:很多线下品牌商在抱怨电商难做,称投入很大但收益甚微,但是也不可能放弃电商市场,他们现在心里很矛盾。您认为品牌商对电商这种矛盾态度的原因是什么?顾皓澜:企业抱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缘于对电商渠道的一个巨大期待,期望电商在短期内可以改变现状。但这是不现实的。电商只是一种销售渠道,任何一个渠道的建设都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尤其是电商打价格战的现状,这也是不健康的,这也是影响电商渠道效益的一个原因。要改变这种情况,企业其实是需要做很多事情的,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很多地方需要改变。一些品牌商仍然把电商当做一个销售渠道,而且只是一个销售库存的渠道。换一个思路考虑,如果你线下所有的店面都放的是库存品,不超过5折。你怎么可能还希望高收益呢?两三年前还可以,那时候消费者对于网络的认知还是买便宜货的地方。现在,消费者变了,环境变了。一起惠:您认为如何解决这个矛盾,企业怎样做才能真正让电商渠道的力量显现出来?顾皓澜:现在这种低价促销或者清库存的模式是否健康需要思考,看其他品牌是怎么做的。以淘品牌或者国外其他服装品牌为例,他们并不急于打折,他们更注重产品的价值和营销。比如淘品牌,他们注重消费者是否喜欢我这款产品,如果喜欢就多做,不喜欢就不做。他们非常注重消费者的体验。去年国内一款运动品牌的网络营销与慈善活动结合,做得很成功。虽然他们没有很低的折扣,但销量依然不错,平台也愿意提供更多支持,这样就是一个良性循环。品牌电商以后应该更多考虑如何塑造品牌的价值、强调产品的调性、改善营销方式……形成一个良性发展的模式。电商的掌舵人除了低头干活外,需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抬头看路上。更应该多和老板沟通,让他们了解电商、认识电商。电商不是渠道,是一个生态环境。应该有适应这个环境的产品规划、设计、研发、供应链(很多品牌只解决了其中的物流)等等。当你有一款新品卖的还不错,你是否能20天补上?你的供应链有这个能力么?这些需要公司战略性的支持。一起惠:现在运动品牌商的库存都清理得差不多了,“电商清库存”的销售模式已经到了末路,您也提到低价促销模式是不健康的。那您认为品牌电商的路今后该怎么走?顾皓澜:线上可以做新品类的尝试。比如可以根据现在的一些流行趋势判断2015年的时候会流行什么款式、什么面料的衣服、鞋,14年可以在线上做短期尝试,让线上作为线下的前沿阵地。另外,现在库存虽然基本上清理得差不多了,但还有一件事情可以做:每个品牌每季的产品销售结束之后是会有一个TOP10的排名的。这个TOP10就是本季受消费者欢迎的商品,但出于各种原因线下不能卖了。但在线上这部分商品是有优势的,因为消费记录已经有了,那线上就可以把这部分产品接手下来,继续卖,也是非常有市场的。概括地说,一方面可以做常青款。每个品牌都有自己的优势品类,其中一定有更让网上消费者认知的产品。做一些小的调整,成为网络独特的产品,既有持续的销售,也可以形成你的网店特点。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品牌的调性,结合网络趋势,尝试网络特供款。但这一点,对于产品的把控能力要求很高。一起惠:很多品牌商想要或者正在尝试O2O模式,但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尤其是线下销售与线上销售出现“抢单”的问题,让品牌商对O2O这个概念产生了困惑。请问您是如何理解O2O的?顾皓澜:很多传统企业是不具备网络运营基因的,现在看到的冲突、矛盾,都是在前端。但其实更多的冲突在后端,这涉及到品牌供应链的一整套东西。O2O未来是不会有一个很清晰的区隔的,会有冲突跟矛盾,但一定会有配合。线上下单、线下发货,我认为这是O2O的一个初级阶段,未来更多的应该是通过线上进行交流跟沟通以促进线下销售。线上可能会承担很多文化传播的功能,比如一款鞋,它的设计灵感、设计理念、它的各种功能,这些信息传播如果是通过传统的营销方式,信息到了一线销售员那里的时候已经衰减很多了。但这些信息在线上的展示就会非常直观和准确,可以让消费者更好得理解品牌。产品销售方面,如果线上和线下款式分开也会减少冲突,有些线下品牌运营网上子品牌做得是很不错的。我们是品牌商,同时也是消费者。从消费者角度去思考,是不需要知道什么叫O2O的。网上可以买你这个品牌的产品,线下实体店可以试穿、可以退换货,或者线下实体店看到不错的产品,结算是可以根据网上的会员身份享受折扣或者赠品等等。总之,消费者觉得受到尊重了,爽了,他的心就是你这个品牌商的了。一起惠:现在运动品牌竞争很激烈,国外有耐克、阿迪、彪马等侵入中国市场,国内有李宁、安踏、特步、361度等品牌混战。除了拼价格,您认为未来品牌商还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发力?顾皓澜:不管是国外的牌子还是国内的牌子目前遇到的情况都有相似的地方,对电商的认识也都差不多。品牌在未来一定会更加注重差异化,会强调自身的特点。因为未来的市场一定是细分的市场,消费者在购买的过程中会强调“我的”这个概念。不同的人买不同的产品,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来判断自己需要买什么。未来大家都会清楚自己要什么。将来每个品牌都会有自己的特点,可以是价格、可以是调性,但至少要有一个特点。整个产品体系会更清晰,那些在这方面不自知的产品可能会慢慢被淘汰。电商渠道也不可能一直是打价格战,一定会找到一个更加良性和健康的发展模式。
一起惠2014-03-27 10:42:471001 次
【一起惠讯】3月27日消息,有知情人士向一起惠透露了天猫近期的几个重大策略调整,其中,唯品会成为天猫团队重点“挖角”的对象,唯品会上的优质卖家已基本被天猫锁定。据了解,天猫于三月初经历管理层震荡,天猫副总裁王煜磊(花名“乔峰”)上位成功,接替张勇(阿里巴巴COO、天猫总裁)出任天猫一把手。不过,从商家反馈的信息来看,乔峰上任后已作出表率,并针对2014年天猫的整体方向做出了三个调整:紧盯唯品会挖角优质卖家据商家透露,乔峰上任后已明确表示,将对所有在唯品会上表现优异的优质商家进行重点扶持。“如果他们在天猫有开店,就加大扶持力度;如果没有开店,就要提供更多资源,让商家迁移到天猫上来。”据悉,目前天猫手中已掌握唯品会TOP级商家列表,并每天对这些商家的交易记录进行实时监控。另一方面,消息人士指出,天猫已派出P6级以上小二亲赴各地去找商家谈判和走访,并“轮番轰炸”。“天猫需要了解这些在唯品会大放异彩的商家,为何不在天猫开店。如果有商家有意愿在天猫开店,天猫愿意牺牲流量转化、客单价,用流量去‘喂’这些商家。”追求高价值单品取消豆腐块据上述人士描述,乔峰已为天猫定下主题,重点部署高客单价、高价值品牌。同时,天猫官方从政策层面已明确表态将要取消“豆腐块”,并将其让位于高客单价、高价值、高成交价商家。据一起惠了解,所谓“豆腐块”,是指在淘宝搜索按人气排名和所有宝贝搜索中排名中,第1-3名的位置,包括商城产品。之所以称之为“豆腐块”是因为在淘宝中搜索与一件商品相关联的关键词时,这几个位置展示的是相对比较固定的产品。因此,一般这个位置会长期被爆款产品霸占。如果按照新的调整,低价产品、店铺、品牌所获得的流量支持将会大大减少,无论是排位还是曝光量也将下沉。瞄准线下中游品牌地毯式搜索该人士还表示,天猫试图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国内运营的优质品牌,特别关注那些销售优异、门店数量规模大、单品均价高的商家。不过,这批被天猫锁定的传统品牌并非绝对的一线,而是基本上处于中游水平。因为,天猫已经意识到,想要撬动一线大牌的难度很大,需要从中间价值层再造一批标杆商家,引导天猫用户去购买中高端价位段的商品。据介绍,P6以上小二已经在线下实体店展开地毯式搜索。从2013年的讲求“高品质”“用户体验”,到2014年初的“放弃调性”“冲击规模”,再到乔峰上任后重新归回“高单价”“高价值含量”,上述几点变化背后实则是天猫管理层波动带来的连锁反应。此前,由于阿里巴巴发力无线,调任逍遥子牵头领军阿里无线团队,这也导致了原先负责天猫和聚划算的淘宝副总裁张建锋(花名行巅)划归淘宝,而乔峰则接替行巅负责天猫和聚划算。业界评价,王煜磊此前一直是张勇的副将,而今接手如日中天的天猫加聚划算可谓顺理成章;相反,乔峰与逍遥子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有很强的营销手腕,善于撬动大品牌入网、大商家入局,抬升平台定位。不过,天猫目前的困局在于,品牌定位与平台定位之间仍然存在隔阂。而天猫和淘宝又同时背负着阿里巴巴上市的重任,冲刺规模和体量势在必行。这也意味着营销层面和品牌调性上将面临冲突和矛盾。另一方面,被吞噬殆尽的淘宝卖家已无力自行补贴平台继续前行。有业内人士粗略计算,现在每杀出一家女装小额盈利电商,年销售3000万以上,利润300万左右,要挤死三家以上方可。“天猫很疯狂,曾组织了很多80后、90后进行脑力风暴,针对天猫客单越来越低、转化越来越低、跳失越来越高的现状,分析原因。”有卖家嘲讽道,天猫从根本上不愿承认商品不打折、没有聚划算双十一背书,消费者对于商品日常销售价格没有信心。
一起惠2014-03-27 10:36:561210 次
互联网时代,便捷、高效越发成为社会各行业追逐的潮流,因此近两年来,各大传统手机厂商纷纷推出旗下电商品牌,占领竞争高地。近日国内老牌天语于北京发布电商品牌“Nibiru”,成为进军互联网电商的又一手机厂商。作为手机三个主要销售渠道之一,电商平台凭借自身独有的优势成为越来越多手机厂商的首选渠道。但是,随着更多新的品牌加入,市场必然会掀起新的竞争高潮,各品牌厂商在图谋互联网增加出货量,提升整体销售额的道路上,都将面临不小挑战。但从另一个角度看,竞争的日益激烈也意味着市场变得日益红火,可以预计,移动市场的电商品牌百花齐放的局面即将到来。天语唤出“尼比鲁”继中兴、酷派之后,日前国内老牌天语也发布了旗下电商品牌Nibiru。据悉,Nibiru是由天语旗下全新的团队打造,目前团队已成立公司并独立运作。Nibiru这个名字对中文用户来说,读起来还有点拗口,但天语声称其“灵感源自外星科技”。据厂方介绍,Nibiru中文发音是“尼比鲁”,是六千年前苏美人神话中的神,至今未被发现的行星。后续的金、木、水、土及X产品系列设计定义及生产,灵感同样源自外星科技。首款Nibiru手机名为H1,属于H系列。这款手机正面上部造型方正,下部采用了“C”造型,类似回形针,拥有六种配色,其中白色、粉色、蓝色三款将首先上市。除此之外此次Nibiru品牌及新品发布会中,官方透露旗下两款全新产品——NibiruJ1、NibiruH1C即将在不久后正式亮相。金立推出了子品牌IUNI,华为拿出了荣耀Honor,中兴搬出了Nubia,宇龙酷派叫来了“大神”,再加上此次天语唤出了“尼比鲁”,手机电商品牌百花齐放的局面已经到来。电商渐成厂商首选渠道厂商发力电商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其他渠道发展的颓势。在手机的三种销售渠道之中,第一种是传统的零售店销售。而在这种途径之下,厂商、代理商以及零售店都将从手机上获得相应的利润,这样也把手机的价格拉高,零售店在三四线城市仍然是主要的销售途径;第二种便是运营商合约机,和运营商合作的厂商,每次的出货量都会很大,一般有上百万台。但是在这种模式之中,运营商把控着游戏的主导权,产品的配置和价格也都受制于运营商,厂商在这之中所获得的利润并不高,更多的是在赚“名”、赚“出货量”;第三种渠道就是电商渠道。小米的成功让众多传统手机厂商看到了电商之路的可行性,开始了对电商的尝试。在一众手机品牌高调宣布要用互联网思维做手机之后,电商化俨然成为传统手机厂商进入互联网大战的一个重要手段。目前,宇龙酷派、中兴、华为、联想都实现了子品牌布局。消费者在网上选购,通过快递把手机配送,中间省去了各种代理商的利润,所以消费者可以买到接近成本价的产品,增加产品销量的同时也能够塑造自身的品牌。因此随着近两三年电商兴起,手机电商便成为不少厂商在传统零售店、运营商合约机和电商三大销售渠道中的首选。不过可以看到大多数传统品牌的电商运营还处于小打小闹的阶段,因为只要有传统零售店的存在,就必须考虑给代理和零售店的利润分成,价格就很难降下去,没有价格方面的优势,就无法与小米这种纯电商品牌竞争。为了摆脱传统渠道带来的成本压力,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一个新的电商品牌,有很多品牌也在筹划自己的电商子品牌,如华为旗下的荣耀品牌也即将单飞,产品将对位红米等的千元手机,而OPPO也在传闻将与CM合作做新的手机品牌。勿入互联网陷阱然而更多新品牌的加入必然会带来新的竞争,各品牌想依托互联网增加手机销量或是想通过手机控制移动互联网入口,都将面临不小挑战。2012年360特供机一度伴随着小米的崛起而风声鹊起,但如今却已销声匿迹。“价格就是生命线”在电商中广为流传,手机品牌为了保证让消费者保持抢购,手机配置越来越高,价格越来越低。另一方面,手机电商需要依靠短期内销售量暴涨带动利益,而价格的比拼却会让消费者形成了自然分流,厂商在短期内想要实现手机销量暴涨,进而实现“薄利多销”的难度非常大,而由此导致的最后结果便是“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局面产生。360特供机一款比一款更具性价比,但出货最多的夏新或许也不超过20万台,一方面难以实现通过巨额销量降低成本实现盈利的目标,另一方面若是线下按线上价格销售只会亏损更多,“双输”的结局让360特供机难逃短命的结局。这便是互联网的陷阱所在,但却也是最吸引消费者的地方。可见,对于刚进入电商领域的传统企业而言,若想在这片领土上站稳,仍需要有全面的战略规划。从外部环境看,众多传统手机巨头涌入手机电商竞争,市场格局已经发生变化,竞争将越来越激烈。京东方面不久前曾表示,2014年预计手机销售约2500万台,增长会比2013年放缓。在如此环境下,厂商布局电商平台更需要抓紧消费者的神经,因为一旦其出现审美疲劳,会直接影响购买欲望。就自身而言,自身的电商品牌也是电商平台重要的一环。更重要一点,是拥有完善的物流和备货体系,毕竟众多厂商已经建立的子品牌,若是出现积压库存过多的情况,便像是背了个炸药包,随时会产生连锁问题,而这当然也更加考验企业领导者的操盘技巧。无论如何,手机厂商布局电商平台已成趋势,相信2014年将成为手机电商品牌大爆发的一年。
一起惠2014-03-26 10:02:161694 次
【一起惠讯】3月26日消息,一起惠了解到,南非传媒巨头Naspers日前向中东版亚马逊Souq.com投资了7500万美元。Naspers投资Souq.com对于一直抗拒线上交易的阿拉伯世界来说是一个里程碑的事件。自从2009年Yahoo以1.65亿美元收购阿拉伯的门户网站Maktoob以来,Souq的这笔交易是迄今为止阿拉伯互联网界最大的公开交易。Souq的CEORonaldoMouchawar还表示,目前阿拉伯世界的互联网领域正在发生一系列的变动,将来还会发生更多的投资交易。一起惠了解到,德国电商孵化器RocketInternet收购了时尚电商网站Namshi,并且帮它从J.P.Morgan和BlakeneyManagement处筹得了2000万美元的资金,还从顶峰投资集团获得了1300万美元投资。约旦的折扣网站MarkaVIP.com也获得了国际投资商蜂鸟集团和美国投资集团LumiaCapital的投资。此外,美国的老虎环球基金还投资了迪拜的Triperna.com和Cobone.com。据一起惠了解,上周法国的数字发行公司Webedia通过收购的方式进入了中东市场。Webedia收购了迪拜的Diwanee,Diwanee是一家经营电子商务和女性数字读物的网站。一位美国的风险投资人ChrisSchroeder表示,目前中东市场的电商潜力非常巨大,尽管西方国家还没有注意到中东地区的情况,但是已经有很多区域和全球投资人开始采取行动。根据业内人士透露,中东国家的互联网使用率、移动渗透率等都处于世界高层水平,而且阿拉伯国家的人民正在花越来越多的时间在网上。但是阿拉伯国家的电子商务由于复杂的购买程序一直发展缓慢,低级的支付系统和消费者对于在线支付的低级接受程度也都阻碍了电商的发展。为解决这些问题,很多电商公司都针对每一个市场建立了物流系统,并且提供货到付款和比实体店更低廉的价格。
一起惠2014-03-26 10:01:111127 次
新《消法》中规定的“网购商品可享7天无理由退货权”已经实施一周。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电商一边推出“7+”的加长期退货新政,一边却悄然增加“不退货”商品的品类或是无理由退货的附加条件。消费者想要顺利无理由退货,还得深入阅读各电商退换货政策。“7+”加长期退货服务抢眼登录各种网购电商网站,消费者保障服务成为电商们宣传的最大亮点。百度糯米网,推出了“随便退”退货新政,规定除物流单外,所有团购支持随便退,只要团购券未消费,都可以退款。苏宁易购也承诺顾客购买苏宁商品15日内,在保证商品完好的前提下,可无理由退换货。淘宝网的搜索栏中增加了“7+退货保障”、“消费者保障”等选项。消费者勾选“7+退货保障”后其显示的所有商品和店家都加入了这项新保障。“7+退货保障”是对于新《消法》中7日后悔权的一种延伸,店家承诺“该商品在签收货物后15天内,在不影响二次销售范围内支持无理由退货,产生的退货费用买家承担。”同时,有些店家也可以根据自身销售的商品,自行规定8、9、10及长达15天的退货时限承诺。500元以上钟表无缘“7日后悔权”根据新《消法》规定,消费者订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四类商品不在“7日后悔权”之列。虽然电商们推出了各类消费保障服务,但北青报记者发现各电商都悄然增加了不接受“7天后悔权”商品的品类,或者对退货条款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北青报记者昨天登录亚马逊、京东、苏宁、1号店等电商网站,发现奢侈品、黄金、内衣、合约机、化妆品和售价高于500元的钟表等都被排除在了7日之外,消费者网购时需要仔细阅读退货政策。其中苏宁易购还对“不退货”商品进行了详细的罗列,项目多达30多种,健身器材、望远镜、游戏机都因为存在特殊原因而不能参加无理由退换货。80个品类商品逐一列出退货条件除了被排除在“7日后悔权”之外的商品,电商还对相同品类商品的退货条件进行了逐一的约定。淘宝网在“消费者保障服务之‘七天退货’支持范围、处理流程及条件”中就详细列出了80个品类的商品的退货条件。如:笔记本电脑、电脑硬件以及电脑周边的商品,消费者在退货时,需要具备“未拆封,配件完整包装齐全,商品外观无磨损,无使用痕迹整体无磕碰,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如有赠品,需如数退回。”商品是否享“特权”电商多数不明示新《消法》实施前,北京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7日后悔权”实施后,商家约定商品是否享有该权利,不应仅在网站上登出公告、声明等面对大众的提示,还要和消费者进行一对一的确认。也就是说,对于商家规定的不宜退货商品进行逐一确认,通过点击“确认”等方式,做到发生纠纷后可以查询。但北青报记者昨天发现,除淘宝网可以从商户加入的消费保障绿色标识上了解店铺的消费保障承诺,以及1号店在购物时对商品进行了明示,多数电商并未做到“一对一确认”。登录亚马逊、京东、苏宁易购等电商购物网站,在购买单件商品时,北青报记者并没有在页面的明显位置或者订单确认环节发现该商品“7日后悔权”的享有情况。如果消费者想要在购物前了解所购商品是否享有“7日后悔权”,需要进入电商设置的“售后服务”、“帮助中心”等单独页面中的退换货选项,才能了解具体的详情。对于多数消费者来说,这种相对隐秘的方式,容易造成无法享受“7日后悔权”。官方说法“7日后悔权”还需细化细则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按照新《消法》条款,商家提前约定且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但商家是不是可以随意进行约定?他认为,新《消法》实行一段时间后,有关部门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跟进,细化细则,对可退货的商品按情况进行分类做好进一步的规定。市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朗丹柯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消费者和商家都该明确,不宜退货是以商品没有质量问题为大前提而谈及的根据商品特性而圈定出的不宜退货的商品。朗丹柯认为理论上,商家在约定时可以把所有的商品都标称为“不可7日内无理由退货”(商品质量问题等涉及三包的问题除外),法律上没有禁止。但是,消费者有购物的选择权,商家的这种“除外”行为无形中会直接影响其产品的销售,规定的不合理,消费者自然就会选择别的商家。从客观上来看,市场竞争为消费者起到了保护的作用。
一起惠2014-03-25 10:40:011132 次
【一起惠讯】自4月1日起,日本将上调其国内消费税,由目前的5%提高至8%,且不执行自国外购买的退税政策。由于该政策对日本电商网站购买商品同样适用,造成日本海外用户海淘成本上升。政策已经引发了市场的波动。那些热衷在海淘的用户纷纷开始在3月底,向日本电商网站展开最后一轮疯抢。一起惠发现,针对日本消费税上调一事,国内网购营销分享平台“什么值得买”已向其用户发出了预警,指出日本消费税的上调刺激“日淘”风头骤然旺盛,导致很多常用的日本转运公司爆仓严重。虽然不影响签收快件,但发往国内速度会放慢,如果海淘用户着急使用或者购买的是有保质期的商品,需要慎重选择。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日本雅虎商城以及日本乐天近期发出的公告来看,日本消费税新旧费率征收的标准,是按照商品的配送日期为标准,而不是以下单日期为标准。也就是说,即使消费者在4月1日前在日本购买了一样商品,而这件商品的配送日期是在4月1日或之后的话,那么就会按照新的税率8%征收。但是日本亚马逊与其他商城不同,正常下的订单即使配送日期在4月1日之后,也不会按照新税率向客户加收费用,预约的商品除外。虽然日本亚马逊的免运费门槛未变,但是基本运费会从350日元上涨至360日元,涨幅为10日元。什么值得买海淘频道负责人孟健向一起惠指出,虽然日本消费税有所上涨,但是涨幅并没有消费者想象的那么厉害。比如说购买一件1000日元的商品,我们只需要多付30日元,约人民币2元,因此保温杯、相机等热门商品选择日淘到手价格对比国内购买依然有较大优势。消费者需要理性对待日淘。
一起惠2014-03-25 10:35:561444 次
【一起惠讯】3月25日消息,一起惠了解到,1号店日前在无线端做了一系列调整,其中一个明显的倾向在于微信社交化,通过微信联合登陆、微信支付、微信好友间送券等方式刺激微信用户在一号店的活跃度。另外,1号店无线端还在酝酿“1号厨房”项目,或将与不就之后上线。据了解,1号店此次在移动端的微信社交化主要体现在实现微信联合登陆、微信支付等功能的实现。此外,1号店有意通过“微信好友送券”功能刺激用户活跃度。用微信号登陆的用户可以向微信好友发送自己的1号店抵用券,同时也可以向好友索要对方的抵用券。同时,1号店方面称,若抵用券被微信好友成功使用,分享的用户将获得5元现金券。除了引入微信社交元素,1号店移动端实际上正在酝酿一个“1号厨房”项目,主要的特点是以菜谱的形式为生鲜类商品引流。用户能在1号厨房学习各类菜式的烹饪方法,而食材则可以直接在1号店在线购买。不过,据一起惠了解,该项目曾在近日短暂上线,但很快下线。据1号店移动事业部负责人透露,目前该项目还在调整中,将在成熟之后再面世。此外,据行业内人士透露,1号店将极有可能在近期进驻微信“我的银行卡”页面,成为继易迅、QQ网购、京东之后,又一个获得移动流量入口的B2C平台。
一起惠2014-03-25 10:33:19962 次
【一起惠讯】3月25日消息,一起惠独家获悉,eBay刚刚对卖家政策做了重要更新,宣布将启用一个全新的衡量标准——“不良交易率”,即eBay将收集常见的买家对交易不满的反馈,并计算此不良交易占所有成功交易的比例,以此评估卖家的表现。此次政策更新将于今年8月20日正式生效。据一起惠了解,目前eBay对于卖家表现的考核主要基于三个方面:卖家帐户的好评率、卖家服务评级(DSR)和买家保障纠纷次数。若卖家表现达不到eBay给出的最低标准,会受到在线物品被移除、帐号受限制甚至冻结的惩罚。其中DSR(DetailedSellerRatings)包括以下四项内容,如实描述(Itemasdescribed)、沟通(Communication)、运输时间(Shippingtime)和运费与手续费(Shippingandhandlingcharges)。而在新的政策更新后,最大的变化是,DSR中,独立的分项考核将被统一的不良交易率考核替代。一起惠摘取了此次政策更新中最重要的6个变化加以分析:第一,移除了沟通(Communication)和运费与手续费(Shippingandhandlingcharges)的低分考核。从上图可以发现,此前在eBay的不同站点,买家给予卖家在四个考核项的平均分数低于或等于2分,会被eBay算为低分,受到eBay的处罚。一位在eBay上经营多年的中国卖家对一起惠表示,此项改变对于经营跨境电商的卖家更公平,是项利好,因为减少了语言、时差和国际运费导致的账号评分影响。“实际上对于中国卖家几乎没有什么直接影响,因为据我所知,大多数中国卖家在这两项评分上都没问题,问题主要出在如实描述准确性和运输时间上。”该卖家表示。第二,运输时间(shippingtime)一项不再将2分作为低分评价。上述卖家对一起惠表示,此项改变对于eBay上进行跨境经营的卖家十分利好,有利于提高卖家的物流合格率,因为跨国交易在运输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不可抗的干扰因素,从而导致配送的延迟。第三,如实描述(itemasdescribed)一项评分为3分,也将计为不良交易。一位熟悉eBay政策的业内人士表示,在新增的“不良交易率”的衡量标准下,“如实描述”被首先纳入考核选项,表示未来eBay对于商品质量的控制更为严格了,这会淘汰掉一大批在eBay上卖低质量低价格产品的卖家。另外,这个改善对服饰类的影响比较大,因为这类产品很容易有色差。第四,加入了卖家因自身原因而取消交易的考核。一起惠了解到,通常情况下,卖家“因自身原因而取消交易”是由于产品无货或看到拍卖价格较低,交易可能导致亏损等原因,但之前eBay对于这点只是有所限制,并没有事实上的处罚。另外,在流程上,卖家取消交易并不需要与买家沟通。eBay大中华区方面对一起惠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让买家能够在eBay上消费更多,同时也应引起eBay跨国卖家对他国消费习惯和国内消费习惯的注意。第五,增加了买家开启“物品与描述不符”纠纷与“物品未收到”纠纷数量的考核。据一起惠了解,一直以来,eBay对于“物品与描述不符”纠纷与“物品未收到”纠纷数量原本就有考核。现在将这两项算入不良交易率的考核中,增加了考核的权重,表明eBay对于这两项的控制更为严格。此前eBay公布的数据显示,这两个考核项是跨国卖家最容易出错的地方,所以此处的更新卖家尤其需要重视。第六,买家已做出的中差评将计入不良交易率。与之前不同,即便经沟通后买家将评价修正为好评,该笔交易仍将被计入不良交易率。eBay大中华区解释,此举主要是为了防范卖家滥用修改评价功能而侵害买家利益。一起惠发现,对于此条规定,卖家的反应较大,且褒贬不一。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沟通后修改为好评也会被计入不良交易率,这让卖家“没有退路”,会促进卖家更注意用户体验,争取一次就拿到好评,这对买家来说是利好,会提高买家满意率,长远来看对于卖家来说也是有益的。但也有不少eBay上的中国卖家表示了对此项规定的不理解。一位卖家对一起惠表示,若此项规定落实,那么修改好评就只能提高下好评率的数字,而无实质性作用。那么未来卖家就不会因为想要提高账号表现而选择退款退货让客户修改差评,这样就会造成eBay上卖家好评率的整体降低。同时由于少了卖家退货退款,买家的满意度也会有整体的降低,““以前,卖家为了账户评分高一点,好评率好看一点,常常不惜一切代价,退款、重发不在话下,还要好话说尽低声下气去求客户高抬贵手。如今,如果中差评修改成好评都计入不良率,那么必然会打击卖家修改中差评的热情,所以退款不退了、重发不发了,你爱差评就差评吧,从而导致买家的购物体验降低,这是必然的。”该卖家说道。上述熟悉eBay政策的业内人士表示,综合来看此次eBay的政策更新,取消DSR单项考核,代之以不良交易率的整体考核指标,在一定程度上,有替卖家“松绑”的意思,以后卖家不用再力争每一项都达标。但eBay又新增加了几项考核数据,并加大了部分指标的考核力度,所以因此总体上来说,eBay对卖家的要求更严格了。而这种严格,从长远来看是好的,也是eBay必经的阶段,但很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对卖家的运营造成一定影响。“eBay这次调整完之后,会进一步刷掉通过小包发货,卖低价低质产品的中国卖家,促进了eBay卖家的洗牌。”该人士说道。eBay大中华区相关负责人对一起惠表示,此次新增“不良交易率”的考核和部分考核标准的调整,根本原因是为了帮助卖家更有针对性地提升服务质量来赢得买家。“因为在长期的调研中,我们发现,90%的用户会因买到的物品与描述不相符而抱怨;54%的用户会因卖家无货可卖而不满;47%的用户认为没有按时收到物品是他们不再购买的主因。这些因素共同降低了买家的购买频率,甚至直接导致买家离开。”该负责人说道。上述负责人表示,针对此次政策更新,eBay已经给出了足够长的时间供卖家调整,3月25日-8月19日,eBay仍将沿用旧的考核体系。另外自4月16日起,卖家将可以通过“新版卖家成绩表”预览其账号在新标准下的表现。
一起惠2014-03-25 10:32:081211 次
“马连道茶业街”今天正式入驻京东商城并对外营业。今后市民身在家中就能逛遍马连道的商户,茶业电商化也成为马连道未来发展的趋势。与此同时,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建设指挥部还同京东商城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保障上线茶企质价相符,诚信经营。据悉,首批上线的马连道茶企共有10家,后期上线茶企正在筛选中。此次以“马连道茶业街”整体形象入驻京东电商平台,在业界尚属首次。马连道建设指挥部同京东商城以合作共赢的形式,筛选地区优质茶企茶商,集中展示马连道茶业街品牌形象和地区优质茶品牌,为消费者购买提供保障。
一起惠2014-03-24 09:35:36966 次
“你养了一车鸡,打算拉到市场去卖了,在去检疫局办证的路上,突然碰到一个跟那家检疫局关系贼好的鸡贩子,这个鸡贩子提出,出钱把你这车装饰漂亮点,价格优惠点,过阵子鸡肥了再带你去办证,还不干预你以后养鸡,最后多派几个人看着,你说好不好?”国泰君安国际分析员宋然对《第一财经日报》如是评价上周五淡马锡入股屈臣氏的交易。一直都在计划两地上市的屈臣氏上周五突然发生巨变,新加坡主权基金淡马锡宣布以440亿港元的价格购买屈臣氏24.95%的股份,而和记黄埔有限公司(下称“和黄”)主席李嘉诚也紧急召开记者会,称屈臣氏将在2至3年后再在中国香港和新加坡进行两地上市。有分析人士称,尽管出售时估值较市场预期略低,但整体是一件好事,预计2至3年后公司的估值可更上一层楼。屈臣氏今年暂不上市根据公告,淡马锡以440亿港元入股和黄零售分部屈臣氏控股,间接将持有其24.95%的权益,交易反映出屈臣氏集团的估值为1770亿港元,占和黄每股约41.5港元,而上周五和黄股价收报107港元,全日升1%。此外,和黄把交易所得净额约70%以特别股息形式派发予股东,每股7港元,同时李嘉诚旗下长江实业也额外付出13亿港元,派股息予股东,以便统一长江实业及和黄派发特别股息的水平。李嘉诚在记者会上称,“屈臣氏今年不太可能上市了”,而和黄与淡马锡都同意,会积极探讨在2至3年内把屈臣氏集团在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做第一上市,而李嘉诚称与淡马锡谈得非常愉快,更将此单交易称为“快到离谱”。交易完成后,淡马锡会有两名代表加入屈臣氏的董事局,然而李嘉诚强调屈臣氏现在的业务表现已经很出色,如果股东对营运模式提出好的建议,也会予以考虑。为何等到两年后上?早前市场盛传屈臣氏将在今年实现两地上市,李嘉诚也在本月初的记者会上表示,今年内可以完成屈臣氏的两地分拆上市计划,而上市地点可能是新加坡或伦敦。为何李嘉诚突然改变主意?“卖给一个投资者比上市更好。”李嘉诚说,与IPO相比,现在淡马锡入股,能达到释放出屈臣氏集团部分价值的目的,又能为和黄所持余下权益提供估值重要参考根据,整个过程更快捷,是更佳的选择。丰盛金融资产管理部分析员冯宏远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和黄以这种形式出售屈臣氏股权,不仅可以改善公司的负债情况,而等到两三年后上市,到时估值可更上一层楼,而且集团此次派发特别股息,短期内也能刺激和黄股价上升。但多名市场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出售价格的估值比市场预计低了不少。宋然表示,原本市场预计屈臣氏的估值能达到2000亿港元,但此交易却反映屈臣氏估值1700亿港元,有15%的折让,但基础投资者在上市前大比例入股折让,比上市能实现更快的现金回笼,也能获得更容易的监管批准,交易成本及未来维护成本都大大降低。此外,屈臣氏选择淡马锡的原因之一,就是淡马锡在新加坡的江湖地位相当牢固,该基金是由新加坡政府财政部100%控股的,而且对香港市场的零售股份非常偏好。同时,宋然告诉记者,新加坡市场上还有一家与屈臣氏有直接可比性的牛奶公司(D01.SGX),可以获得更广泛的投资者基础,加上近年来集团在东南亚的零售业务比例增长迅速,交易有利于未来在东南亚零售业扩张。李嘉诚无奈再谈撤资此次交易的另一亮点,是李嘉诚将交易所得净额的70%,以每股7港元的特别股息派给股东,而且持有和黄的长江实业股东也可以获得特别股息,而李嘉诚此举似乎是为了改善近年来舆论对他的“撤资”形象。“不要再说我从香港撤资了,这是一个笑话。屈臣氏海外店铺占94%,香港只有6%,但这次交易派特别股息,等于卖了海外资产拿来香港派息,这次出售屈臣氏所得的,都拿来贡献香港,大家都应该满意了吧。”李嘉诚说。李嘉诚此次还鲜有地发出自嘲:“做了很多年生意,我也看得很明白,有些报纸不攻击我,销量就会不好,所以我一直都很理解,不过我也不会笨到用400多亿股息去堵人家的嘴。”目前屈臣氏在全球有超过10500家店铺,其中香港只占657家,李嘉诚称不会在这个基础上再增加店铺数量。
一起惠2014-03-24 09:35:12734 次
【一起惠讯】3月21日消息,一起惠获悉,日前互联网鲜花品牌roseonly也与微信合作,通过在微信服务号中接入微信支付,打造商业闭环流程。在roseonly的微信服务号中,一起惠看到,有礼品精选、真爱分享、即时服务三个板块。其中“礼品精选”是商品展示板块,其所展示的品类与PC端品类基本一致,在点开商品图片之后,购买流程与PC端流程相似,最后可以直接使用微信支付进行购买。此外,roseonly的微信服务号支持订单查询、优惠券查询、门店地址查询等服务。一起惠从roseonly方面了解到,roseonly在今年1月底接入微信支付,目前客单价平均是800-1000元,消费者在其线下店也可以使用微信支付。
一起惠2014-03-21 10:02:331075 次
央视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3月19日报道称,当当网和亚马逊涉嫌销售假名牌化妆品。该消息致使19日盘中当当网股价大跌超过6%,亚马逊股价则基本没受影响,截止无时尚中文网发稿时间双方未就此事作出官方回应。央视财经栏目的微博账号于19日晚发布微博称,“记者从亚马逊上分别以310元、99元购买了巴黎欧莱雅清润葡萄籽特润霜,雅诗兰黛红石榴日霜,对此,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和欧莱雅中国公司出具了鉴定结果,均为假货!”而《经济半小时》栏目调查发现,当当网所售化妆品来自“天照天”批发市场,当当网方面提供不出任何能证明“正品”的进货凭证。而据雅诗兰黛公司确认,当当网以355元售卖的雅诗兰黛精华红石榴水与其官方渠道产品不符。中国媒体已经多次包括电商平台售假,而其中尤其以化妆品售假曝光次数最多,此前涉及的电商平台包括京东、聚美优品等。由于国际知名化妆品品牌极少授权第三方平台销售产品,因此中国电商销售的如欧莱雅、雅诗兰黛等品牌产品基本非正规渠道进货。在多次的媒体报道中,欧莱雅、雅诗兰黛也均表示并未授权第三方销售集团旗下品牌产品。另外由于亚马逊和当当均以B2C业务为主,因此涉嫌售假的疑为“第三方卖家”。此前包括eBay和Amazon等电商都曾在美国遭遇过“售假”的诉讼,eBay在2010年遭遇珠宝商蒂芙尼售假诉讼,地方法院和上诉法院都判处第三方eBay不用负连带责任。该判决此后一直被被沿用至类似案件。2014年1月中旬欧莱雅集团和eBay长达六年的“售假”诉讼案宣告和解。准备赴美上市的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电商平台淘宝网此前也因售假严重被告上法庭,最后判决如同eBay的诸多案件。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央视在互联网的信誉褒贬不一,多次“打假”或者“揭黑”新闻被认为缺乏专业,支付宝甚至在3月16日发布微博称央视节目《是真的吗》对支付宝的报道“说的是!假!的!”。
一起惠2014-03-20 10:23:521180 次
【一起惠讯】很早之前就借西单名号在网上卖货的“西單购物”终于倒闭,目前所有商品已经下架,此外很多跳转至淘宝网商品的连接也已经显示页面无法访问。真假李逵的事情在电商行业已非首例,该“西單购物”此前就疑点重重:网站多数商品跳转至淘宝;全站找不到联系商家的联系方式,仅有留言入口;部分商品详情页已经没有购买按钮。根据网站域名,一起惠查询到其备案信息为“冀ICP备09001774号-2”,网站名称为“三扣互联”,而在其网站首页显示的备案信息为“湘ICP备10208071号”。随后发现,该备案号同时备案了两个域名,分别为“tgouwu.com”和“3q3w.com”,事实上,3q3w.com正是现在的一个目录分类导航网站,与电商网站没有关系。而“tgouwu.com”的whois显示,该域名将于2014年6月4日过期,而注册单位地址为海淀区大柳树路富海国际港。一起惠注意到,确实有用户质疑过该“西單购物”与西单商场网上商城的区别。而该网站首页确实也写到了免责声明:“本站与北京西单商场、北京西单购物中心没有关系。”据了解,真正的西单商场网上商城“西单商场i购物”目前仍在正常营业,该网站也是国内最早的电子商务网站之一,此前曾被树为传统零售进军线上的典型。不过,随着京东等大量纯电商平台的快速崛起,依托线下集团的老的电商网站一直被积压至夹缝中生存,包括王府井在内,网上商城也一直未摆脱单量不高,客单价较低的尴尬情况。
一起惠2014-03-19 09:28:48838 次
【一起惠讯】日前,一起惠注意到,微信精选商城中已悄然为QQ网购开通入口,并采用限时特卖的模式,为品牌商提供更多的流量支持。目前,打开微信精选商城,可以看到“精选”“品牌”“聚惠”三个入口。其中精选条目下仍然是易迅网输出的小家电、日用百货、母婴等商品,推荐商品数量由原先的每天15款增多至30款。在“品牌”一栏之中,微信精选商城则直接引入了QQ网购的品牌商,开启限时折扣的抢购促销,折扣力度大致在2到3折左右。一起惠看到,包括韩都衣舍、七匹狼、乐扣乐扣、初语、GXG、富安娜、达芙妮等国内知名品牌均有入驻。这些品牌商品均可通过微信支付直接购买,而此前如果手机用户为易迅网注册用户,其惯用收货地址、联系电话等发货信息则会直接跳转并显示在微信支付页面。据悉,QQ网购在去年就开始效仿唯品会模式,推出了“品牌会”频道,此次与微信精选商城合作,因势利导,为移动端口打开了一扇窗。由此可见,深藏在“我的银行卡”下面的微信精选商城已成为腾讯电商移动化的重要节点。易迅网早在去年双十一、双十二期间就开始尝试微信导流,并借助微信支付形成手机消费闭环。数据显示,双十一当日,微信精选商城获得8万订单量,占易迅当天订单量的13%。而此后,微信精选商城则不断扩充品类,从数码、家电,向母婴、鞋服、日用百货、酒水食品等扩充。显然,作为腾讯电商开放平台业务的QQ网购入驻微信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不过,对于微信精选商城来说,接下来的挑战则是是否要让位京东。3月10日,腾讯正式宣布注资京东,而京东也顺势将腾讯旗下的拍拍、QQ网购纳入麾下,同时,还持有易迅网少量股份。腾讯除了拿出2.14亿美元之外,还承诺将为京东开放微信、手机QQ一级入口位置。这也意味着京东顺利拿到了腾讯赠与的移动船票。关于微信入口之争,随着易迅的“自然死亡”和QQ网购融入京东POP体系,未来阶段,精选商城最有可能让京东独领风骚。而届时,京东+微信会以怎样的新面容示人,前景又将如何,令人拭目以待。
一起惠2014-03-19 09:23:531046 次
英国互联网时尚零售商Boohoo.com3月14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的二板交易市场上市,当日涨幅超过50%,公司市值达到8.7亿英镑(约合美元14.5亿美元)。14日Boohoo股票开盘价即摸高85便士,比IPO发行价50便士高出70%,收盘价格落在78便士左右。据路透社报道,Boohoo只是今年一系列筹划上市的互联网零售企业之一,随着消费者信心的恢复、购买习惯越来越多从地面向网上转移,资本市场对此类股票的热情越来越高涨。上个月,英国网上家用电器零售商AOWorld股票上市也获得追捧。而英国时尚互联网的标杆企业ASOS的股价过去一年也上涨了将近一倍,目前市值达到53亿英镑(约合88亿美元)。Boohoo的总部位于英国北部城市曼彻斯特,上市前由创始家族Kamani掌控,从事自有品牌的设计、采购和经销,品类涉及服装、鞋和配饰,面向英国和海外16~24岁的年轻消费者。2013年3月~12月间,Boohoo的销售额达到9190万英镑,同比增长70%,调整后的息税折旧前利润(EBITDA)同比增长188%,达到1010万英镑。此次股票公开上市募集的3亿英镑中,5000万将用于资助业务扩张,另外2.4亿英镑将用于清偿银行贷款。
一起惠2014-03-18 10:08:58883 次
3月18日消息,中国联通今日上宣布与1号店、亚马逊中国、当当网、华为商城和易迅网等5家电商建立渠道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希望加快推进中国联通线上线下一体化布局,实施线上线下平衡发展的渠道策略。据中国联通渠道负责人介绍,目前中国联通已与苏宁、国美、乐语、迪信通等所有全国级连锁渠道,以及话机世界等区域性连锁渠道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进驻合作伙伴连锁门店超万家。中国联通总经理陆益民表示,此次新加入的5家电商将正式推出中国联通合约机销售服务,用户可以通过电商平台享受全天24小时的中国联通一站式服务,包括购机、选号、购买手机卡以及客户服务等。这标志着中国联通全面开启电商渠道合作。根据合作协议,用户登陆1号店、亚马逊中国、当当网、华为商城及易迅等5家网站,即可使用中国联通的业务与服务。包括购买各种品牌手机、在线选择手机号码及资费套餐等。
一起惠2014-03-18 10:06:101127 次
【一起惠讯】3月15日消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同时现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一起惠整理了《办法》中几个关键信息:①《办法》对打击“刷信用”、“差评师”等网络市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③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且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④不准向消费者发广告:网络商品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⑤《办法》管辖范围更广:涉及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附《办法》全文: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一般性规定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十八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第二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第二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前款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第二十三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修改其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根据原协议或者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第二十六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第二十八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二十九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商品或者服务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进行区分和标记,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第三十一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拟终止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二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第三十三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的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节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服务合同,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申请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等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自服务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十六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不得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第三十七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八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第四十一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对于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群体投诉或者案情复杂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查处或者指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第四十二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的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处理。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涉嫌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相关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封、扣押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商品、工具、设备等物品,查封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场所;(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第四十五条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第四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移交相关部门。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工作责任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章附则第五十五条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布商品或者营利性服务信息、但交易过程不直接通过平台完成的经营活动,参照适用本办法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实施指导意见。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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