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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惠讯】3月25日消息,一起惠独家获悉,eBay刚刚对卖家政策做了重要更新,宣布将启用一个全新的衡量标准——“不良交易率”,即eBay将收集常见的买家对交易不满的反馈,并计算此不良交易占所有成功交易的比例,以此评估卖家的表现。此次政策更新将于今年8月20日正式生效。据一起惠了解,目前eBay对于卖家表现的考核主要基于三个方面:卖家帐户的好评率、卖家服务评级(DSR)和买家保障纠纷次数。若卖家表现达不到eBay给出的最低标准,会受到在线物品被移除、帐号受限制甚至冻结的惩罚。其中DSR(DetailedSellerRatings)包括以下四项内容,如实描述(Itemasdescribed)、沟通(Communication)、运输时间(Shippingtime)和运费与手续费(Shippingandhandlingcharges)。而在新的政策更新后,最大的变化是,DSR中,独立的分项考核将被统一的不良交易率考核替代。一起惠摘取了此次政策更新中最重要的6个变化加以分析:第一,移除了沟通(Communication)和运费与手续费(Shippingandhandlingcharges)的低分考核。从上图可以发现,此前在eBay的不同站点,买家给予卖家在四个考核项的平均分数低于或等于2分,会被eBay算为低分,受到eBay的处罚。一位在eBay上经营多年的中国卖家对一起惠表示,此项改变对于经营跨境电商的卖家更公平,是项利好,因为减少了语言、时差和国际运费导致的账号评分影响。“实际上对于中国卖家几乎没有什么直接影响,因为据我所知,大多数中国卖家在这两项评分上都没问题,问题主要出在如实描述准确性和运输时间上。”该卖家表示。第二,运输时间(shippingtime)一项不再将2分作为低分评价。上述卖家对一起惠表示,此项改变对于eBay上进行跨境经营的卖家十分利好,有利于提高卖家的物流合格率,因为跨国交易在运输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不可抗的干扰因素,从而导致配送的延迟。第三,如实描述(itemasdescribed)一项评分为3分,也将计为不良交易。一位熟悉eBay政策的业内人士表示,在新增的“不良交易率”的衡量标准下,“如实描述”被首先纳入考核选项,表示未来eBay对于商品质量的控制更为严格了,这会淘汰掉一大批在eBay上卖低质量低价格产品的卖家。另外,这个改善对服饰类的影响比较大,因为这类产品很容易有色差。第四,加入了卖家因自身原因而取消交易的考核。一起惠了解到,通常情况下,卖家“因自身原因而取消交易”是由于产品无货或看到拍卖价格较低,交易可能导致亏损等原因,但之前eBay对于这点只是有所限制,并没有事实上的处罚。另外,在流程上,卖家取消交易并不需要与买家沟通。eBay大中华区方面对一起惠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让买家能够在eBay上消费更多,同时也应引起eBay跨国卖家对他国消费习惯和国内消费习惯的注意。第五,增加了买家开启“物品与描述不符”纠纷与“物品未收到”纠纷数量的考核。据一起惠了解,一直以来,eBay对于“物品与描述不符”纠纷与“物品未收到”纠纷数量原本就有考核。现在将这两项算入不良交易率的考核中,增加了考核的权重,表明eBay对于这两项的控制更为严格。此前eBay公布的数据显示,这两个考核项是跨国卖家最容易出错的地方,所以此处的更新卖家尤其需要重视。第六,买家已做出的中差评将计入不良交易率。与之前不同,即便经沟通后买家将评价修正为好评,该笔交易仍将被计入不良交易率。eBay大中华区解释,此举主要是为了防范卖家滥用修改评价功能而侵害买家利益。一起惠发现,对于此条规定,卖家的反应较大,且褒贬不一。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沟通后修改为好评也会被计入不良交易率,这让卖家“没有退路”,会促进卖家更注意用户体验,争取一次就拿到好评,这对买家来说是利好,会提高买家满意率,长远来看对于卖家来说也是有益的。但也有不少eBay上的中国卖家表示了对此项规定的不理解。一位卖家对一起惠表示,若此项规定落实,那么修改好评就只能提高下好评率的数字,而无实质性作用。那么未来卖家就不会因为想要提高账号表现而选择退款退货让客户修改差评,这样就会造成eBay上卖家好评率的整体降低。同时由于少了卖家退货退款,买家的满意度也会有整体的降低,““以前,卖家为了账户评分高一点,好评率好看一点,常常不惜一切代价,退款、重发不在话下,还要好话说尽低声下气去求客户高抬贵手。如今,如果中差评修改成好评都计入不良率,那么必然会打击卖家修改中差评的热情,所以退款不退了、重发不发了,你爱差评就差评吧,从而导致买家的购物体验降低,这是必然的。”该卖家说道。上述熟悉eBay政策的业内人士表示,综合来看此次eBay的政策更新,取消DSR单项考核,代之以不良交易率的整体考核指标,在一定程度上,有替卖家“松绑”的意思,以后卖家不用再力争每一项都达标。但eBay又新增加了几项考核数据,并加大了部分指标的考核力度,所以因此总体上来说,eBay对卖家的要求更严格了。而这种严格,从长远来看是好的,也是eBay必经的阶段,但很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对卖家的运营造成一定影响。“eBay这次调整完之后,会进一步刷掉通过小包发货,卖低价低质产品的中国卖家,促进了eBay卖家的洗牌。”该人士说道。eBay大中华区相关负责人对一起惠表示,此次新增“不良交易率”的考核和部分考核标准的调整,根本原因是为了帮助卖家更有针对性地提升服务质量来赢得买家。“因为在长期的调研中,我们发现,90%的用户会因买到的物品与描述不相符而抱怨;54%的用户会因卖家无货可卖而不满;47%的用户认为没有按时收到物品是他们不再购买的主因。这些因素共同降低了买家的购买频率,甚至直接导致买家离开。”该负责人说道。上述负责人表示,针对此次政策更新,eBay已经给出了足够长的时间供卖家调整,3月25日-8月19日,eBay仍将沿用旧的考核体系。另外自4月16日起,卖家将可以通过“新版卖家成绩表”预览其账号在新标准下的表现。
一起惠2014-03-25 10:32:081125 次
为了改善其针对消费者的设备购物体验,万事达卡和一个移动钱包设备、软件与服务提供商C-SAM达成了收购协议。本次收购的金融细节尚未披露。据估计,本次收购将度过监管的考验,有可能会在今年第一季度结束的时候完成。两家公司在2012年12月达成了全球范围的战略合作。当时后者获得了来自万事达卡的少量投资。C-SAM公司的创始人萨姆·皮特罗达(SamPitroda)是印度总理的一个顾问,也是印度国家创新中心(NationalInnovationCouncil)的负责人。在收购C-SAM公司之后,万事达卡同样会推动其移动钱包和全球支付方案方面的研发工作,也将会推出万事达护照(MasterPass)的数字服务。这个服务是万事达卡开发的数字移动钱包,可以帮助用户在线上和线下同时进行支付。万事达卡新兴市场支付首席负责人艾德·麦克拉夫林(EdMcLaughlin)表示:“今天的消费者以数字的生活方式来生活,用新的方式来购物,使用一些新的产品和服务。将我们收购的公司的移动经验带入万事达卡,可以帮助我们到达更广泛的移动和虚拟解决方案的人群,效果更好,速度更快,给消费者带来更便捷的选择,增加我们和电信运营商、政府和商户的合作关系当中的附加价值。”C-SAM目前在印度,日本,墨西哥,新加坡,美国和越南提供移动商务的支付方案,他们的平台支持针对单独客户的优惠方案,用户会员卡制度,银行账户,支付选项和非金融的安全转账功能。C-SAM的首席执行官FelixMarx说道,“收购C-SAM在公司历史上是显著的一个里程碑,我们和万事达卡曾经享受过一段强有力的而且持久的关系,所以,我们对正式加入这个创新的组织也是业界领袖的组织感到很激动,这样我们就可以为全球的服务提供商发布端到端的基于设备的解决方案了。”消息是在2014年全球移动通信大会上宣布的。
一起惠2014-03-24 09:41:29878 次
【一起惠讯】3月21日消息,日前,央行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草案,规定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为了了解,该草案对大件和贵重商品的网购带来的影响,一起惠联系了多家珠宝、家具和大型家电类目的商家。商家向一起惠分享了四种解决方案,而且普遍认为草案即使实施对业务也不会造成太大影响。第一,增加货到付款比例。LG电商负责人唐心宏表示,在京东平台上LG销售的商品有一半是通过货到付款的形式向消费者收费,自然不会受到政策影响。所以,草案一旦真的实施,商家可以通过增加货到付款的比例的方式进行应对。第二,引导买家通过引用卡或者银联渠道进行支付。唐心宏还指出信用卡的线上付款功能应该是不受影响的,通过银联渠道用网银支付应该也不会受5000元限额限制。“央行还不会自己限制自己的。”第三,线上预付定金,线下结清尾款。潮宏基电商总经理张天兵表示,可以通过让消费者在网上预付保证金,然后收货的时候当面付清尾款的方式解决问题。增加订单的到付比例,消费者在网上只支付少量定金。张天兵认为,即使个人账户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实施,也不会对业务带来太大影响。“2000元有2000元的玩法,大家的心态要平和。”第四,一个订单分几次付款。经营定制家具的商家倍安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最重要的还是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至于支付一定有方法。商家可以将一笔支付分拆为两笔,或者让买家分两天支付都没有问题。一起惠联系的商家都普遍认为,5000元的限额只是草案,该草案有很大可能不会直接实施,各方的利益需要进行一定的平衡。有的商家认为,央行规定个人支付账户消费金额违背发展趋势,是不合理的。也有商家认为,加强规范是好事,但具体规则需要进一步研究。
一起惠2014-03-21 10:08:32918 次
家电各品牌在互联网战略之下呈现出新的局面,奥维咨询(AVC)数据预测显示,2014年家电市场整体规模将达到12370亿元,同比增长3%;而线上占比将达到1090亿元,同比增长52%。分析人士认为,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的中国消费出现新模式,商业流通将遇大变局。电商倒逼流通模式变局根据奥维咨询数据显示,2013年家电市场整体规模将达到12008亿元,同比增长10%,2013年中国家电线上销售712亿元,同比增长120%,大家电、厨电、生活电器的占比分别为45.7%、33.6%和20.7%。线下销售11292亿元,同比增长7%。显然电子商务发展势头之猛,已经开始挤压传统零售业态的发展空间,业内人士指出,在互联网的倒逼下,中国家电零售业态正进入下一个阶段。“电商正成为终端销售的主要增长点。”奥维咨询总裁喻亮星认为,通过对电视等传统家电销售渠道的分析发现,大连锁、区域连锁、百货商超的占比都在下降,取而代之的是专卖店、社区店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增长,尤其是电子商务的表现突出。奥维咨询(AVC)预测,2014年家电市场整体规模将在12370亿元,同比增长3%,而线上占比将达到1090亿元,同比增长52%,值得注意的是,所增长的有很大一部分来自电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以往线下选购的主模式已变为线下体验、线上销售,而随着移动支付、电视购物等进一步的兴起,O2O模式的成熟,电子商务的整体规模还将进一步上涨。中怡康总经理贾东升表示,在互联网思维变革的浪潮下,传统制造企业和传统零售渠道纷纷加紧互联网化转型,努力在O2O双线融合的趋势中寻找出路。“2014年将是家电产业整体的变革年,是自我革命、脱胎换骨的一年。”产业生态圈形成大互联对于家电产业的2013年,互联网背景下的智能化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家电产业的热点始终是围绕转型升级展开。分析人士指出,家电企业今年对互联网战略的推广积极和迫切,这意味着传统的家电企业已经正式进入了全面触网的时代,这也成为家电占今年最大的看点,也成为家电行业下一个发展的方向所在。记者注意到,率先实现智能化的电视,在经历了互联网品牌的跨界经营,不仅在渠道模式上出现异化,也对盈利模式发起了挑战,甚至影响到产业链格局变化。海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白电行业虽然与互联网关联度较低,但作为智能家电的终端,智能化控制的功能将更强化,并预言家电智能化将是2014年产品变革的主基调。喻亮星表示:大家电是一个典型的传统产业,但在互联网大潮下转型升级,需要用互联网思维来进行改造,但绝不是抛弃传统制造,而是利用互联网的“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机制,从而奠定适应互联网普及背景下的产业生态圈。”
一起惠2014-03-21 10:05:43823 次
美国最大返利购物网站Ebates.com今日宣布,已并购另一家中国海淘用户熟知的美国返利购物网站Extrabux.com,并正式推出专注于服务中国海淘用户的中文网站Ebates.cn,Extrabux的创始人JeffNobbs和NoahAuerhahn将负责Ebates中国区的运营。JeffNobbs在Ebates上海新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营;NoahAuerhahn在北美负责中国网站的产品开发和创新。Ebates首席执行官KevinH.Johnson表示Ebates.com和Extrabux.com的合并将更好地改善其全球用户的购物体验;Extrabux.com团队拥有非常棒的技术和商业专长;Ebates非常高兴地有JeffNobbs来执掌中国的运营。并购完成之后,这两家返利购物网站将成为中国海淘市场中的领先者。JeffNobbs认为合并后的Ebates.cn可以更好地服务于中国本地用户,让更多地中国用户也能同样享受到原来只有北美消费者可以享有的购物优惠。Ebates.cn提供数以千记的知名商家的返现,优惠券和独家促销,包括eBay电子湾,Macys.com梅西百货,SierraTradingPost,Vitacost。在2014年3月,Ebates.cn和Extrabux.com为会员提供314家热门商家至少8%的返利比例。2014年3月期间,凡使用“ILOVEEB”代码注册Ebates.cn或Extrabux.com帐号并随后购物,均可获得$8的新注册用户奖励。关于Ebates总部位于美国加州,成立于1998年,旗下拥有Ebates.com,Ebates.cn,Ebates.kr,Ebates.ca,Fatwallet.com及Extrabux.com等多个网站。Ebates目前为美国及全球最大的返利购物网站。Ebates的会员迄今已经通过大约2600家电商网站取得超过2.5亿美金的累计返利金额。加盟的电商通过返利,特别促销,免运费,和平均超过15000个优惠码吸引Ebates的会员消费购物。任何消费者都可以免费加入并获得其每笔购物金额的一部分作为返利(“BigFatCheck”),以paypal,礼品卡,信用卡或支付宝的方式支取。在Ebates上购物相当方便,无需填表,无需兑换积分,没有其它隐含成本。
一起惠2014-03-19 09:49:321556 次
【一起惠讯】3月19日消息,一起惠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互联网快时尚品牌韩都衣舍斥巨资签约韩国艺人全智贤为品牌形象代言人。日前,韩国艺人全智贤因出演偶像热播剧《来自星星的你》人气再次爆发,引发“千颂伊”效应。随着该剧的热播,“叫兽(都教授)”和“啤酒和炸鸡”也成为国内持续的热点话题。全智贤和金秀贤两位男女主演也成为最受关注的女神和男神。业内人士称,韩都衣舍主打韩国快时尚风格的女装,如果在此时间点签约全智贤,则可充分利用明星和粉丝效应,必将引发全国性的热议。此前,有传闻称韩都衣舍不仅和全智贤签约,而且还有可能签约“星星”的另一主演金秀贤。消息人士透露,韩都衣舍签约全智贤后,后续代言活动也即将开始。据一起惠观察,日前,韩都衣舍官方微博和韩都衣舍集团CEO赵迎光近日都在微博、朋友圈中大量发布《来自星星的你》的相关剧照,以及男女主演的各种照片。一起惠联系了韩都衣舍相关负责人,韩都方面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回应,但同时表示签约一线韩国明星做品牌形象代言人是公司既定战略,各方面工作都在进行中,有关签约的消息,最快应该在4月初就可以宣布。而韩都衣舍CEO赵迎光在他的微博里面,也不吝表达对全智贤的喜爱:“《来自星星的你》一夜之间红遍大江南北,尤其是全智贤演绎的千颂伊的形象。21集里她总共展示了145个造型,长裙短裙、风衣夹克……任何风格她都得心应手。她有美貌长腿,有巨星架势,还有用生命去时髦的拼搏精神,她的造型打扮始终精妙绝伦。以上的特点,完全符合韩都衣舍对品牌代言人的期待,如果全智贤可以代言韩都衣舍,相信她可以完美传达韩都衣舍‘高品质的韩风快时尚’的品牌理念。”今年2月,手机淘宝刚刚宣布签约韩国艺人李敏镐为代言人,吸引了众多关注。但随着《来自星星的你》的热播,“都教授”金秀贤人气迅速超越“长腿偶吧”李敏镐。有网友表示:“和教授相比,李敏镐弱爆了。”引入娱乐圈热议话题几乎成为互联网端营销的必备手段,而韩国偶像文化在席卷中国娱乐圈的同时,也影响到中国国内的线上营销热点。
一起惠2014-03-19 09:22:41829 次
【一起惠讯】3月18日消息,多位海淘业内人士向一起惠透露,自去年下半年起,腾讯并购投资部与多家从事海淘业务的企业展开接触,寻求战略投资的机会。“去年8月份腾讯投资部的人找到我们,希望入股,但最终因为占股比例的问题,没有谈成。后来,他们又去找了深圳另一家偏工具类的海淘网站,但听说因为价格的问题,也没有谈拢。”深圳一家独立海淘平台的负责人向一起惠透露。一位参与了与腾讯谈判的某海淘企业高层判断,目前腾讯对于海淘行业的介入方式,更倾向于投资已发展较为成熟的海淘平台,而不是自己组团队从头做起。而腾讯对海淘企业的投资策略,目前更倾向于中小比例入股,而不是全资收购。“相比内贸电商,海淘的整体流程比较复杂。腾讯没有海外物流基础,缺乏海外商家基础、没有买手团队,也缺乏和海关、检验检疫局打交道的经验,自己做的话难度太大。但他们可能是担心政策风险,所以更倾向于入股。之前财付通推了一个美国运通卡的项目,但因为个人购汇额度等原因,被外管局限制了,现在已经关闭注册了。”上述海淘企业高层表示。上述海淘企业高层推测,腾讯之所以急切希望在海淘行业布局,一方面应该是看中了海淘行业的前景,随着去年下半年政策的逐渐明朗,海淘市场出现了井喷的前兆。另一方面,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竞争对手”在海淘行业的快速步伐,让腾讯感受到了压力。“在海淘上,腾讯比阿里的步子慢多了,一年多以前,阿里的好几位高层就飞来见我们了,腾讯晚了近一年的时间。现在天猫国际上线,更是大有席卷海淘代购之势。”该海淘企业高层表示。据一起惠了解,随着“海淘”行业逐渐火热,国内大型电商平台正在积极布局电商进口业务,除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全球购和天猫国际外,京东“海外购”(原“环球Buy”)和苏宁易购“全球购”也已上线。唯品会也对一起惠表示,其海淘业务将很快上线。另外国内快递企业也在积极布局海淘转运业务,目前顺丰和申通的相关业务已开始运营。一名接近腾讯的人士认为腾讯的投资像拼图:“腾讯主要是为了补足自己的业务短板,自己做不好就会以投资为主,目的就是收购优质的资源和创业团队,从实业方面来考虑战略布局。”而能幸运被腾讯看中的公司除了团队之外,是否在垂直行业中有一定影响力也是关键因素。“他们投资成长期和成熟期的多,特小的他们也不太愿意看。”
一起惠2014-03-18 10:08:021074 次
【一起惠讯】3月18日消息,日前,阿里巴巴集团COO张勇在负责无线端之后介绍了手机淘宝未来的发展思路,明确表示做38生活节主要是为了让用户记住手机淘宝。张勇表示,生活节活动隐含着对淘宝的重新定位,手机淘宝来源于淘宝,但又比淘宝原来的外延更大。“我们希望把手机淘宝定位成一个生活消费的入口,生活消费大于购物,吃喝玩乐都构成生活消费的主要内容。”“我们希望能够通过手机的移动互联网场景,能够让用户通过手机淘宝能够订购、体验、消费各种各样的生活服务。”张勇同时强调,每个行业的O2O的形式是不一样的,销售汽车的O2O和吃饭、看电影的O2O是不一样的,服务体验全链需要进行流程再造。据悉,手机淘宝最新版本推出了生活服务的一个入口,是一个发现“附近”的入口,通过这个入口可以实现分类、搜索、地理位置三位一体,帮助消费者找到需要的信息。之前,淘宝并没有LBS定位,现在手机淘宝上包含了动态定位和静态定位。“手机淘宝做O2O的路线图要从简单做起。”张勇表示,手机淘宝希望能主动帮助线下的合作伙伴进行商务电子化。手机淘宝要在不同的行业找到结合点,能够让原来的实体经济加上数字经济变成完全新的新经济。目前,手机淘宝在百货、购物中心、零售品牌线下专卖店等领域进行积极的拓展。张勇认为,和百货购物中心这样的业态的合作分为3个阶段:第一层是营销层面,第二层是支付层面,第三层是商品打通。其中第三层是最难的,商业电子化最终的格局应该是线上和线下商品和物流都是打通的。“商品通的核心主角并不在淘宝,而是零售企业。”流量是手机淘宝发展重要支持,但张勇强调,无线端的发展不仅仅靠淘宝的流量支持。无线端的业务还是要站在用户体验的角度出发,绝对不是做流量倾斜就能搞定的事情,这并不能反映事情的本质。对于无线端,集团最重要的支持是组织的保证,将集团最精锐的力量进行打通和统一的考虑。在此基础上,基于用户视角设计全新的线上产品。张勇透露,未来移动端还将继续非常积极的投资策略。今年以来,阿里在移动端一直都是非常积极的投资策略。“任何企业核心竞争力不一定来自于收购,收购投资是一个好的辅助手段,但不应成为一个企业的核心。但我们在需要的时候会毫不犹豫的投入,包括大手笔的投入,但是我们花每一分钱都会很谨慎。”此外,支付宝内部将接入轻量级的服务和消费内容。张勇认为,支付是需要场景的,所以支付宝钱包要有一定引导。用户的消费决策链条很短,能够带来更多的用户活跃度。对于购物链条相对比较长的多样化消费则更适合将手机淘宝作为载体。
一起惠2014-03-18 10:07:00821 次
3月18日消息,中国联通今日上宣布与1号店、亚马逊中国、当当网、华为商城和易迅网等5家电商建立渠道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希望加快推进中国联通线上线下一体化布局,实施线上线下平衡发展的渠道策略。据中国联通渠道负责人介绍,目前中国联通已与苏宁、国美、乐语、迪信通等所有全国级连锁渠道,以及话机世界等区域性连锁渠道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进驻合作伙伴连锁门店超万家。中国联通总经理陆益民表示,此次新加入的5家电商将正式推出中国联通合约机销售服务,用户可以通过电商平台享受全天24小时的中国联通一站式服务,包括购机、选号、购买手机卡以及客户服务等。这标志着中国联通全面开启电商渠道合作。根据合作协议,用户登陆1号店、亚马逊中国、当当网、华为商城及易迅等5家网站,即可使用中国联通的业务与服务。包括购买各种品牌手机、在线选择手机号码及资费套餐等。
一起惠2014-03-18 10:06:10947 次
【一起惠讯】阿里巴巴与腾讯的交战已经上升到公关层面。日前,有公众账号爆料称,被微信官方屏蔽所有功能一周,理由是过多发布关于“阿里巴巴上市”消息遭到用户举报。据了解,该账号已经终止所有功能至3月24日,也就是一周之内不能发布任何功能。微信后台提示一起惠随后尝试在微信账号留言,但并未接到相关回复。根据截图显示,微信方面还对其作出警告,称如再出现违反《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行为,屏蔽期限会加长或永久封号。该消息在微博上随即遭到了阿里巴巴公关方面的“回击”和“调侃”。微淘负责人“小刀是花名”直言:“新浪微博是否该考虑屏蔽一切含‘微信’的关键词呢?”实际上,阿里巴巴与腾讯之间的公关暗战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今年“315”期间,腾讯科技因为提前发布了文章,预告称支付宝可能会被央视“点名”,被阿里巴巴公关指出大有去年“八点二十发”的意味。该文章随后被腾讯科技删除。但很快,央视又在短片中指出了微信朋友圈有人以卖狗之名行骗。这一事件瞬间引爆了阿里巴巴公关的热情。显然,阿里巴巴与腾讯两家互联网巨头之间开始进入全面对垒时代。无论是移动互联网入口,还是电商,随着兼并、投资不断发生,聚焦的业务模式也更具戏剧性。此前,更有传闻称,马云一手炮制了刘强东与奶茶妹妹的“绯闻”,以此抵消腾讯注资京东的影响力。这也引发了阿里公关与京东公关的“争斗”,以致马云不得不亲自出面,通过来往澄清真伪。业内人士指出,社交网络、自媒体正在消解大公司对于传统媒体的控制力,同时,也让各种未经求证的传闻不胫而走,混淆视听。对于那些掌控媒体发行渠道的大公司而言,处于自身利益,屏蔽竞争对手信息,或者屏蔽对自身不利的传闻,无可厚非,但这也让用户对于传媒的信任度大打折扣。截至发稿前,腾讯方面尚未对此作出回应。
一起惠2014-03-18 10:03:09786 次
【一起惠讯】3月15日消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同时现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一起惠整理了《办法》中几个关键信息:①《办法》对打击“刷信用”、“差评师”等网络市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③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且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④不准向消费者发广告:网络商品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⑤《办法》管辖范围更广:涉及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附《办法》全文: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一般性规定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十八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第二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第二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前款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第二十三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修改其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根据原协议或者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第二十六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第二十八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二十九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商品或者服务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进行区分和标记,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第三十一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拟终止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二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第三十三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的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节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服务合同,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申请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等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自服务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十六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不得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第三十七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八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第四十一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对于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群体投诉或者案情复杂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查处或者指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第四十二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的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处理。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涉嫌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相关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封、扣押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商品、工具、设备等物品,查封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场所;(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第四十五条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第四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移交相关部门。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工作责任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章附则第五十五条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布商品或者营利性服务信息、但交易过程不直接通过平台完成的经营活动,参照适用本办法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实施指导意见。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一起惠2014-03-17 10:11:09886 次
【一起惠讯】长春恒客隆超市刚刚换了一个奇葩的名称,即“1号店便利超市”,目前已经有多家恒客隆超市更名。然该“1号店便利超市”与大型电商“1号店网上商城”并无关系。据了解,恒客隆迷你店不久前刚被大众控股集团整体收购,并更名1号店超市。恒客隆迷你店采用加盟制方式,恒客隆方面负责免费提供人员培训、统一牌匾制作、统一配货等后续服务。而更名后的恒客隆超市已经想多数便利店一样进行了统一装修。恒客隆2000年成立,2001年7月第一家门店开业,先后设立有100多家连锁超市,员工近600人,是超市、物流集一体的连锁便利超市。而收购恒客隆迷你店的大众控股集团成立也有20余年,现业务领域涵盖房地产开发,城市供热、高端商务酒店、金融、投资、建材工业、能源矿产、产业投资、出租汽车等多产业。截至目前,掌握的消息中1号店便利超市和1号店网上商城并无直接关系。
一起惠2014-03-17 10:05:46736 次
互联网营销模式的扩张终于触动房产中介敏感的神经。接连两天之内,我爱我家、链家地产、麦田房产、21世纪不动产等9家在北京、上海经营的房地产经纪公司纷纷宣称,自动从房产信息网站安居客上“下架”,原因只有一个:安居客单方面提出要涨价。昨日,迫于压力的安居客方面宣布,在全国范围内放弃对中介公司的涨价计划。作为国内最早的房地产电商平台之一,2007年创立的安居客等几家大型电商几乎发展到了“挟房源以令中介”的地步。安居客称,旗下业务网站每月独立访问用户已突破6600万。安居客市场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旗下业务主要包括租房、二手房、新房、商业地产四大块,二手房业务只是其中之一,不过二手房收入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对于“按点击付费”的传统互联网盈利方式,这名负责人认为,按房源点击量进行收费,对中介公司来说是最有效果的,也是最划算的,之前的按月“打包”的收费方式,不能保证有点击量,如今要改成竞价排名方式,在互联网搜索行业中屡见不鲜。话虽如此,可房产中介们的感受却大相径庭。3月初安居客决定涨价后一周左右,北京几家大型中介公司便开始停用安居客,而把重心放在自己的网站和其他房产电商平台上,经纪人周先生说,公司停用安居客的主要原因在于安居客收费较高,且点击量计算不够透明,从这点来说,安居客性价比其实并不高。据一些中介公司测算,3月初安居客提高了单次点击的定价,其出售房源的单次点击价上涨幅度达到20%以上,租赁房源的单次点击价上涨幅度达到50%。同时,根据中原地产、21世纪不动产等房产中介发布的联合声明称,此次涨价并未通知合作中介公司,并直接导致了京沪两地9家房产中介下架了在安居客上的房源。“表面上看,这次是安居客妥协了,但背后却折射出在楼市交易量下滑的背景下,房产中介营销效果不甚理想、成本不断提高的趋势。”业内人士分析。
一起惠2014-03-14 10:01:57845 次
【一起惠讯】3月14日消息,一起惠获悉,海关总署已于2月26日正式批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的申请,确定哈尔滨市可以开展跨境电商试点工作。关于为何选择哈尔滨为新的试点城市,海关总署在给黑龙江省政府的复函中指出,哈尔滨市是重要的口岸开放城市,电子商务发展基础良好,具备开展对俄贸易的产业和物流优势。一起惠联系到哈尔滨市发改委的一位负责人,他表示,获批试点后的首要工作是:哈尔滨市政府将牵头建立一个跨境贸易综合服务平台,这个平台将集电子数据交换、身份认证、电子数据申报、数据整合汇总、数据控制管理、物流和通关状态信息查询为一体,将横向打通哈尔滨海关和检验检疫局等,向下连接哈尔滨市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未来哈尔滨市跨境电商企业的交易数据将上传到该服务平台,再由平台传到海关和检验检疫局,从而实现电子化报关,以及对企业监管。同时,该平台服务将专注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主要目标是实现电子商务企业的通关便利化、退税、结汇规范化和物流成本最小化。“我们已经着手对这个系统平台进行设计,这阶段很快就能结束。接下来将是大约4个月的平台建设阶段。”该负责人表示。此外,由于黑龙江省此前没有电子口岸,所以借此次获批跨境电商试点的机会,哈尔滨也将建成电子口岸。一起惠了解到,作为传统对俄贸易的“桥头堡”,近两年,哈尔滨市对俄跨境电子商务也发展迅速。拓展企业方面,今年初,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敦煌网的对俄电子商务运营中心落地哈尔滨。另外,由23家广东电商企业合资创立的对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乐狐网也正式上线。而以赛格为代表的哈尔滨本土企业也发展迅速,部分企业年交易额已破亿。配套服务方面,哈尔滨邮政参与建立的“哈尔滨-叶卡捷琳堡小包货运包机”已开通三个多月。今年年底前,哈尔滨还将建立卢布网上快速结算中心,为全国对俄贸易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提供卢布的快速结算服务。业内人士分析,哈尔滨市获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最大的好处在于能实现跨境电商企业通关的便利化和阳光化。“以前,哈尔滨市的电商企业寄往海外的包裹一般被算做邮件或旅游馈赠,不被计入正常的贸易,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得结汇和退税,海关、税务部门也无法监管,这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壮大很不利。开通试点之后,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该人士表示。据一起惠了解,去年10月1日,商务部批准了上海、杭州、宁波、重庆、郑州首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随后,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审批流程改为地方城市申请,海关总署审批即可。此后深圳、苏州、青岛、长沙、平潭、银川、牡丹江等7座城市也获准开展跨境电商试点服务。“目前,国家对于跨境电商试点的批准主要集中在出口,进口试点的审批较为严格。”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一起惠2014-03-14 09:58:431067 次
3月12日编译消息人士周二透露,亚马逊当前希望向其“亚马逊金牌会员”(AmazonPrime)用户提供点播流媒体音乐服务,不过亚马逊可能会限制每位用户收听任何一首歌曲的次数。据悉,亚马逊目前正在同唱片公司和音乐发行商洽谈,寻求为这一服务获得他们的音乐授权。不过截至目前,亚马逊与部分唱片公司尚未就交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在亚马逊可能把金牌会员服务年费上调至119美元之后,音乐服务将是亚马逊为金牌会员服务增加的新功能之一。当年,用户缴纳79美元年费,便能够不限次数的使用亚马逊快递服务,以及类似于Netflix的流媒体视频点播服务。消息人士透露,尽管如此,亚马逊当前仍在考虑通过新的途径,来支撑其音乐商店的下载收入。从理论上讲,限制次数的点播流媒体音乐服务,会鼓励用户购买喜欢的歌曲。消息人士透露,随着Pandora、Spotify和其它一些流媒体音乐服务在过去几年的崛起,亚马逊一直在考虑是否推出流媒体音乐服务的问题。消息人士透露,亚马逊在与唱片公司谈判时表示,该公司将向他们支付一笔固定资金,而不会根据用户收听歌曲的次数支付补偿;但是唱片公司方面则坚持不把新歌授权给亚马逊的流媒体音乐服务。此外,亚马逊还向唱片公司表示,该公司将会限制用户收听任何一首歌曲或专辑的时间,但是具体的时间限制目前仍不得而知。几周之前曾有消息称,亚马逊曾向一位音乐版权持有人表示,该公司计划向唱片公司总共支付2000万美元,从而让公司获得向金牌会员提供流媒体音乐服务的许可。不过最新的消息称,亚马逊将会向唱片公司提供3000万美元,其中2500万美元将会被环球音乐、索尼音乐和华纳音乐等三大唱片公司瓜分;剩余的500万美元则归属独立唱片公司。不过消息人士称,几家唱片公司已经拒绝了亚马逊的这一提议。消息人士称,数家唱片公司和音乐发行商此前一直游说亚马逊,希望该公司把金牌会员服务和音乐服务进行捆绑。亚马逊推出免费的流媒体音乐服务,将会给该市场带来一定的冲击,因为包括Spotify、谷歌(微博)AllAccess以及BeatsMusic,当前推出的服务均为收费服务。过去数年,亚马逊聘请了多名有数字音乐从业经历的高管。2012年10月,亚马逊聘请索尼音乐业务高管迈克尔·保罗(MichaelPaull)负责数字音乐业务;亚马逊还聘请了曾在音乐流媒体服务Rhapsody和MOG负责业务开发的杜鲁·邓波(DrewDenbo);去年亚马逊还聘请了在Rhapsody负责许可业务的高管亚当·帕尼斯(AdamParness)。亚马逊在今年1月份表示,该公司可能会把金牌会员服务年费上调20美元至40美元,从而帮助弥补快递和流媒体视频版权的支出。
一起惠2014-03-12 17:29:52841 次
【一起惠讯】虽然车建新带头抵抗天猫双11,但红星美凯龙却从没有放弃电商。3月12日消息,传统家居零售巨头红星美凯龙日前正式进军天猫,并开设旗舰店,目前已上线了家具、厨房卫浴、建材五金等多个品类。据了解,红星美凯龙在天猫的店铺同样采用官网名称“红星美凯龙星易家”,但主推的品牌及商品上则做了明显的区分。出现在天猫的主要是用作预售、抢购和热销的爆款产品,集中在源氏木语、ToTo、百伦沙、菲斯朗格、帕布罗几个品牌。一起惠在红美官方商城上看到,这些品牌实则来自一家名叫尚品的直营店,而该店铺与红星美凯龙的合作方式则是以入驻到线上。这也意味着,红星美凯龙的天猫旗舰店并没有将线下乃至官网的主要商品全部引进,而是仅提供其一家供货商的商品。这种做法令业界颇为匪夷所思。“搞不明白为什么这做这一家供货商的商品。”一位家居卖场电商负责人戏谑地表示,这样的做法略显“愚蠢”。而来自红美天猫店客服的回答则是,尚品家具是红星美凯龙星易家平台经过筛选开设的直营店,所有商品均由红星美凯龙星易家审核并确认上架,且确保为正品。“其他品牌会陆续进驻红美的天猫旗舰店,如果用户需要红美的任何产品,也可以先打售前咨询电话,进行询问。”据一起惠了解,红星美凯龙官方商城于2012年上线,原为“红美商城”,后更名为“红星美凯龙星易家”。其线上的经营方式包括自营和平台两部分。业内人士猜测,这家名为“尚品”的店铺则有可能属于红美线上的自营业务。“就是说红星美凯龙把自营业务拿到天猫上做流量和销量。”业内人士指出,红星美凯龙自营板块对品牌的掌控力更强,价格也相对自主,同时也避免了与其他联营品牌同台竞争的冲突。不过,有趣的是,如果用户在红星美凯龙天猫旗舰店下单,部分品牌的发货、检验、打包环节仍然需要厂家参与,从而降低运营成本。“货会发到用户附近的物流点,用户可以选择自提或送货到小区,后者费用另计。”红星美凯龙天猫店的客服告知一起惠。实际上,将近半年前,红星美凯龙还联手19家线下家居卖场奋力抵抗天猫声势浩大的天猫双11活动,其理由是天猫利用支付宝POS推进O2O的做法触犯了卖场的实际利益。红星美凯龙董事长车建新更是当即颁布禁令,禁止商户为工厂在其他电商线上的订单送货安装。不过,红星美凯龙天猫旗舰店的开设则释放了另一种信号,即传统大卖场电商业务仍然对流量有着强烈的渴望。即使它不愿意将线下这块肥肉拱手相让,但却可以借助天猫等平台拉拢用户。“只是为了在大家熟知的平台上,在展示我们自己的产品,所以在天猫开了旗舰店。”红星美凯龙的客服人员说道。
一起惠2014-03-12 17:11:24872 次
【一起惠讯】3月12日消息,据一起惠了解,刚刚过去的淘宝38节活动邀请了众多品牌商在3月8日开展O2O大型促销活动,但实际上,品牌商却反映此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并不尽如人意。据悉,关于手机淘宝生活节和品牌商之间的合作有两种模式:一是有独立门店的商家接入支付宝钱包,打通支付体系,方便消费者通过移动端在线下进行消费;二是入驻线下商场的商户则无需接入新的支付方式,阿里巴巴集团已经和线下商场统一进行协商。但有品牌商指出,由于这种两种合作模式都存在一定问题,品牌的参与数量也远不如预期。“此次活动十分仓促,留给品牌商准备的时间很短。以至于不少希望参与此次活动的品牌商没有跟上淘宝网的脚步。”该商家表示,今年2月份,阿里O2O项目组突然召集品牌商开始为手机淘宝生活节进行准备。如果品牌商的独立门店希望参与活动,其线下门店的收银体系必须和支付宝钱包进行对接。品牌商需要将支付宝钱包这一体系和品牌商原有的财务体系打通。部分商家还暂存顾虑,或者在技术解决方面需要一定时间。这也导致了此次淘宝三八节没能充分利用品牌商的资源。“接入支付宝钱包是势在必行的,但全面落实还需要时间。”此外,部分品牌商通过线下商场的分店参与淘宝生活节的O2O项目,3月8日线下商场中的分店都将推出各种营销活动。一位品牌商O2O项目的负责人向一起惠透露,手机淘宝生活节O2O项目的牵头人最初向品牌商承诺,阿里集团会统一和线下商场进行沟通,布局整体营销活动,然后各个商场会主动和品牌商的店铺进行沟通和对接,品牌商无需再自行和商场关于活动进行协商。事实上,参与生活节的线下商场一直没有和该品牌商的分店进行沟通。这也让品牌商对阿里巴巴和商场的谈判能力产生质疑。“后来,阿里O2O项目组负责人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态度出现了转变,希望商家能够主动和商场进行沟通,但为时已晚。最终,该品牌商的各个分店自行策划组织了相关的促销活动。”而阿里O2O项目组在各大论坛提及的“四通八达”等美好愿景均没有得到落实,最终落地的只是生硬地利用免单和高折扣把线上用户转化为线下用户。该人士还透露,此次活动设置优惠券等营销活动的O2O后台也很不稳定,出现不少问题,“在3月8日前几天后台全部关闭,只是想测试一下的商家也不能再进行修改。”在3月8日当天甚至还发生了线上下单亦可使用线下优惠劵的事故,阿里O2O项目组直至下午才解决该漏洞,据称该损失将由阿里集团承担。据参与了手机淘宝生活节的某传统品牌电商负责人陈宇航透露,大多数传统商家都认可O2O将是未来的必然趋势,也是搭上移动互联网大船的优先级船票,且都一致认为目前在众多电商平台上只有阿里集团能在O2O上有所建树。“期望高所以失望大,众多品牌对此次的O2O活动颇有微词是可以理解的。”陈宇航认为,O2O是对整个企业信息流资金流的一次重大革命,需要企业对整个信息发布传达体系和利益分配体系进行重组,而不是简单地把线上流量往线下灌注。靠免单、优惠这些方式强行把线上用户往线下转化并没有可持续性,也不是商家最终想要的结果。另有业内人士认为,去年双十一期间,天猫O2O模式出师不利,主要原因是没有对各方利益进行合理分配。这次手机淘宝吸取教训,并没有绕开商城单独和品牌商合作,而是选择和线下五大零售企业进行合作。但阿里集团和线下零售企业合作的默契程度仍然有待提升,而在线下布局支付体系这一关键性动作暂时未能大规模推进。
一起惠2014-03-12 17:08:03920 次
腾讯入股京东今早最终尘埃落定,如果将复杂的港股公告浅显解读,这个交易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腾讯以2.14亿美元+QQ网购+C2C拍拍网+少量易迅股权(据估算约10%)获得了京东IPO前的15%股份,根据公告,第一部分股权交易完成后,腾讯数码、腾讯电商、易迅物流及腾讯广州都将属于京东。第二部分是一个未来承诺:京东首次公开招股时,腾讯以招股价再认购京东额外5%股份,京东有权利收购易迅剩余股份。这其中关于易迅网有两个问题,第一是目前京东到底持有多少易迅股权。根据公告披露,易迅是腾讯附属公司,在股份认购协议交割前,腾讯电商持有易迅9.9%注册资本,而腾讯电商在本次交易中出售给京东,加上易迅子公司易迅物流也会出售给京东,京东至少持有易迅10%股份。第二个问题就是,为何京东并购易迅没有一次性做交易,而是分为两个部分?新浪科技就此问题请教了一些投行专业人士和分析师,大致上有两个推测:第一,京东暂时不接盘易迅,是为了上市前不计入易迅的亏损。根据今天腾讯披露的信息,腾讯QQ网购以及C2C拍拍业务,截至2013年9月20日的财务资料为亏损7100万元,而这两个业务在2012年亏损2000万元、2011年亏损16200万元。易迅的亏损数额更大,2013年前9个月亏损4.37亿元,2013年亏损3.15亿元,2011年亏损1.72亿元。而对于已经提交招股书的京东而言,其2013年前三个月的盈利也只有6000万元,并且主营B2C业务并未实现盈利,如果上市前100%并购易迅,并这部分亏损并入进去,京东上市的财报将会很难看。第二,通过两部分来完成这一步骤,可能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如果目前京东直接100%接盘易迅,由于双方都是以3C类为主营业务,有可能会遭到反垄断调查。实际上易迅并入京东已经是协商好的事情,可能存在一个未披露的协议。而根据港股的公告,也给这部分未来的交易做了充分说明:京东获得腾讯授予的认购期权,京东有权利要求腾讯转让对上海易迅保留的权益。至于购买易迅剩下股权所需要的花费,腾讯则规定有两个方法,第一是整体花费8亿元,第二是双方认可的市场公允价值,以两个方法中价格高的为准。这个交易的有效期是2017年3月10日。分析人士认为,京东很有可能在IPO后才会收购剩下易迅的股份。不过目前易迅和京东的合并已经开始,据了解易迅网一线的员工以及重要业务员工(比如3C业务)都将并入京东相应各个大区,而因为合并需要调整的重复岗位人员,则将被分配到其他大区。京东原则上希望保持易迅员工的稳定。而且就在上周五,易迅内部做出了组织架构调整以及人员调整,包括组成联营事业部,负责公司开放平台业务,由易迅网CEO卜广齐负责。同时在内部集中将一批经理级别员工提拔为总监,有分析人士认为,这可能是易迅网暂时还将保持独立运营的状况。
一起惠2014-03-11 09:53:17840 次
【一起惠讯】3月11日消息,就腾讯正式宣告联手京东一事,有知情人士向一起惠透露,腾讯旗下另一家电商公司易迅网将被隐性搁置,最后难逃“弃儿”命运。显然,相比京东,易迅虽然更早获得腾讯青睐,这个“先入关中者”却未能“王之”。在这场争宠的过程里,京东更像“刘邦”,且更有实力,充满噱头。在这种情形下,易迅瞬间从霸王变成虞姬,生存空间已所剩无几。据易迅内部人士透露,京东在收购易迅小部分股权后,主要看中的是易迅物流,其他涉及运营、供应链等业务模块,京东均不会采纳。与京东类似,快速配送一直是易迅的核心竞争力,特别是去年易迅大举进攻北京市场,主打两小时极速配送,吸引了不少对配送时效有要求的用户。但实际上,对于普通用户而言,两小时送达和此前的一日三送,甚至一日两送没有本质区别。特别是在京东牢牢把控的北方地区,无论配送速度还是品类竞争上,易迅都很难短期攻下,相反,在易迅腹地上海,则充斥着京东的广告。易迅赶超京东无望,也令腾讯电商B2C板块在与阿里系电商的竞争过程中,感到难以望其项背。此次注资京东,其意图再为明显不过。据上述人士透露,腾讯在转让易迅股权后,也将所有资源陆续撤出易迅,把流量转投给京东。而易迅一旦失去了赖以生存的配送服务,则好比自断双腿,无法再跑起来。与之相反,京东在获得易迅物流之后,无异于如虎添翼。其物流航母计划也将更大势能的对外开放,包括易迅在内,如若使用物流发货,都需向京东按笔付费租用其基础服务。根据腾讯发布的公告,京东可以出价8亿人民币购得易迅部分股权。至于易讯的剩余股权,该人士则预测,京东IPO后,会以战略协议为准,与京东5%的股权相互置换。届时,腾讯将拥有京东20%的股权,跃然成为第一大股东。“实际上,京东上市时,易迅估值几乎所剩无几。腾讯撤流量、卖掉易迅物流,就等同于判了易迅死刑。”一位易迅的供应商告诉一起惠,易迅的自然死亡还会出现在移动端,特别是微信入口之争,虽然此前“近水楼台”,但京东15%的股权就是为了在微信中抢得有利地形,易迅的地位岌岌可危。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传闻中腾讯电商负责人吴霄光有望成为京东COO,但一起惠拿到的最新消息显示,由吴霄光操盘的腾讯电商控股公司(ECC)遭到清理门户,已名存实亡。其旗下拍拍网和QQ网购两大腾讯自建实物类电商平台打包注入京东,今后腾讯电商业务则聚焦于本地化生活,做大O2O,构建移动电商生态圈。“此次投资说明腾讯的两个态度:一是,腾讯充分认识到自己做电商是没戏的;二是,腾讯未来的重点,绝对是专注于移动互联网,专注于用户端,公司会越做越轻。”商家表示,腾讯对京东的收购,也间接宣告了ECC独立运营、以易迅为核心的“自营+优质商户开放平台”的彻底失败。据一起惠了解,腾讯电商方面曾预计,力争5年内实现2000亿元的交易额。
一起惠2014-03-11 09:52:19938 次
阿里巴巴、西来实业、电商运营先锋老A学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三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携手打造中国首家O2O实体电商城。三方合作的首个旗舰行业商城——西来集·实体电商城,将于2014年5月中在广州正式试运行,并将在随后持续推出新的合作项目。淘宝卖家运营负责人祝焱称:西来集·实体电商城是中国第一家从DNA开始,就具备O2O特色的产业链商城,从招商开始到后期运营、推广、交易流程,整个商贸闭环都是具备O2O的DNA。西来集实体店和西来集天猫旗舰店将于5月同步开业,西来集作为天猫上第一家O2O百货商城,解决了传统百货商户不会开网店、不知道该在哪里开网店、不会页面设计、不懂电商推广等问题,这一些都交给阿里巴巴,由老A电商学院具体运营,百货店中的商家,只需要拎包(准备好货物、准备接单)就可以入驻。
一起惠2014-03-10 09:52:0085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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