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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
4月14日消息,知情人士透露,看处方获得一百万美元的天使投资。该轮融资是国际著名投资机构光速安振中国创业投资(LightspeedChinaPartners)在TMT领域的又一案例,也是医疗领域的第一个案例。由MartinShen(沈扬)、徐琳(Ciline)和汪院共同创立的看处方,专注于把移动互联网和医疗结合起来,革新日常的就医体验。看处方的突破性在于:它没有简单的把线下的医疗体验复制到互联网上,而是抓住患者的终极诉求“寻找值得信任的医疗答案”做文章。日常就医需要的就是答案,不管是来自互联网,诊室,朋友,还是来自“半熟”的社交关系,而答案只有“值得信任”才能真正满足用户的需求。看处方通过打造“匿名真实分享”社区,让广大用户可以足不出户或随时随地获取症状和诊断类似的真实有效的案例,帮助用户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问题,更好地与医生沟通,找到更好的治疗方案。看处方同时推出了一款贴心实用的医患沟通工具,目前已经在邀请多家医院医生和患者“秘密”内测。Martin特别说:“我们不是简单开发了一个沟通工具,而是打造了患者,医生和看处方三方融合的就医新体验。患者得到高质量的服务,医生有合理的回报(包括经济和临床两个方面),看处方也发展了自己的平台”。看处方突破性的模式,得到业界的广泛肯定和投资界的认可。而这个模式来源于创始人自己的切身体验。Martin的父亲患有胰腺癌;徐琳的女儿在出生时发现罕见的婴儿血管钙化;汪院是慢性乙肝携带者,2014年初诊断为肝癌。他们在面对和解决自己的问题时,也在思考着如何帮助其他人能更好地面对同类问题。Martin的医学背景帮助他和他父亲一起抗癌,把理论上的3至6个月的晚期胰腺癌预期寿命延长到36个月;徐琳建立了网站,通过社交网络在全球范围内找到了女儿的治愈方案;汪院经历了年初的肿瘤切除手术后,目前已经回到了工作岗位。三个创始人的经历实践了同一种理念:我们要掌控自己的健康。光速安振中国创投合伙人韩彦先生(HerryHan)对看处方的模式和团队都非常有信心。他表示:“团队创始人自己的经历和信念对整个项目的成功非常重要,再配合一个创新可行的模式,成功会是件很自然的事情”。看处方目前已经累积了大量的案例,团队也从3个人扩展到15人,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与此对应的是,光速安振在筹备领投对看处方的新一轮融资,以保障看处方的发展。
一起惠2014-04-15 10:34:25938 次
4月14日晚间消息,苏宁今日首次对外公布了酝酿1年之久的“S-TV计划”,该计划将改变以往工厂主导,被动售卖的经营模式,采用用户主导、技术驱动、反向定制的模式,近期首批基于“S-TV计划”的世界杯系列定制彩电将集中上市。苏宁云商集团总裁金明介绍说,苏宁将改变工厂生产什么就卖什么的固有思路,打破厂商不拿降价促销资源就无法营销的传统思维,改掉产品参数技术指标机械化单向推荐方式,变革产品采购多以求多求全的供应体系模式。金明透露,苏宁正在做这样一件事:通过大数据挖掘不同用户群体对产品的个性需求,持续性跟踪最新技术潮流和消费趋势,直接主导满足个性化市场需求的产品功能配置设计,反向向品牌厂商进行产品的个性化定制、规模化生产和集中性采购。金明表示,苏宁将在彩电品类上推出“S-TV计划”,即苏宁运用大数据挖掘线上线下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对相似需求的用户族群进行分类,然后通过规模化定制和柔性化生产的方式,为各类用户提供最契合自身需求的电视产品。在苏宁黑电事业部总经理常江看来,不同消费群体、不同使用环境对电视功能的需求都大不相同,电视机产业发展至今,只是在功能和屏幕尺寸上做堆砌,对于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到来反应淡漠,以至于智能电视发展数年依然无法做到易用、好用,绝大部分用户手握智能电视遥控器,依然将其当作普通电视使用。常江告诉记者,现在有许多消费者希望自行省去部分彩电用不到或者不必要的功能,提高产品的性价比。因此,彩电的精准化数据采集、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的大幕正徐徐开启,苏宁的“S-TV计划”也孕育而生。常江指出,目前的定制服务还主要是厂家列出可选菜单让消费者进行选择,只是渠道定制并非用户定制,是企业为避免价格冲突而采取的一种措施。“苏宁的‘S-TV计划’是一种基于大数据的精准化地挖掘用户个性化需求的品牌化定制,根据消费者的需求进行功能上的独特配置,比如针对游戏用户的电视定制、针对世界杯球迷的电视定制等。”据了解,传统电视实现销售后除了质量问题带来售后维修,基本上不再和消费者发生业务联系,而苏宁“S-TV计划”则是卖出电视之后,与消费者进行互动,为他们提供的后续内容服务才刚刚开始。常江表示,后期苏宁销售的彩电将不再单纯向用户展示产品型号,而是形成别墅系列、宾馆系列、出租屋系列、白领系列、游戏系列、影院系列等不同特性的产品集群,赋予差异化的产品标签,便于用户选择。据常江介绍,苏宁“S-TV计划”首批系列产品将是专门针对世界杯球迷定制的。另外,近期还将针对上班点播族推出夏普S1。
一起惠2014-04-15 10:32:38909 次
在手机上做了10年,UC在一个并不算合适的时机杀入了PC浏览器市场,在同一天,360对手机浏览器进行了大改版。PC第一的浏览器发力移动,移动端第一的浏览器杀入PC,双方不可避免地要有一场恶战,360手里的牌很明确——PC浏览器导流、分发渠道推荐、安全卫士带动。UC优视总裁何小鹏放言今年UC要在PC端进入第一阵营,然而在PC端基础几乎为0的UC,要拿什么来对抗360?UC突破点:跨屏、移动、阿里从产品看,UC浏览器在跨屏互动上确实下了不少功夫,除了个人书签和浏览数据的同步外,还支持通过二维码扫描连接手机于PC浏览器,连接后可以发送文字和文件,并支持远程管理和安装应用。在电视端,UC浏览器支持通过手机版控制电视版,并优化了淘宝购物和支付体验,把不适合在电视上完成的环节交给手机,从而实现跨屏浏览。从产品看,UC浏览器的突破点在于:1、产品体验,在产品上UC浏览器做了诸多创新,包括云端加速、免费WiFi、大图速览、鼠标预读、红杏出园等,用何小鹏的话说,PC浏览器市场太稳定,已经很久没有变化,各家赚钱能力也都挺好,就把精力放在了去开拓其他疆土上,现在的UC在PC浏览器市场就是一条鲶鱼,希望未来成为一条鲨鱼;2、跨屏,事实上UC浏览器无论是PC版还是电视版,都不是单一的产品,而是可以通过手机实现跨屏互动的产品,这一跨屏优势可以通过一致的服务把用户黏在UC的平台上,而尽管360和QQ浏览器也有多屏版本,不过并没有把互动性作为卖点;3、手机带动,此次发布会上,何小鹏强调手机仍然是UC多屏互动战略的核心,在移动端5亿的用户量可以通过跨屏体验的方式导入到PC端,从而带动PC端份额的增长;4、阿里撑腰,此次发布的PC浏览器是原阿里巴巴旗下淘宝浏览器重新开发改进而来,在阿里进军浏览器失利后,干脆将这一重任交给了最擅长做浏览器的UC,希望通过多屏互动找到新的突破点。同时何小鹏总结指出,第一位的还是速度,在手机上很多指标是围绕浏览速度做的,这些指标没有带到PC上,如何不同场景速度都能够做到快速最快。PC端形势严峻UC或留底牌现在的产品形态仍然非常初级,尽管有数个功能创新,不过功能创新很容易被对手“抄越”,如何保持比对手更快的创新速度对UC来说是一大挑战,UC浏览器的团队是合并了UC内部团队和淘宝浏览器团队而成,目前规模为数十人,对于没有PC端经验的UC来说,这是一个考验。此外,360在PC端有用户规模庞大的安全产品带动,已经成功建立了安全-浏览器-搜索三级火箭,而UC在PC端缺乏强有力的拉动者,何小鹏说从移动进入PC是顺风,未来PC互联网会成为移动互联网的一部分,按照这一逻辑,手机端将对PC产生一定的拉动作用,不过具体能够有多大的拉动仍然有待验证。同时随着UC浏览器涉足PC端手机管理和应用分发,与360手机助手、豌豆荚等产品的竞争也将日益加剧,对UC来说战线从移动端拉长到了PC端,将面临腹背受敌的情况,一向稳扎稳打的UC如何去与这些已经站稳脚跟的对手抗衡,也是留给何小鹏和俞永福的一个难题。360的手机浏览器仍然延续安全路线,而随着UC进军PC,与猎豹、QQ浏览器、360竞争关系日趋明显,这些竞争关系未来是否会影响UC与这些安全厂商的合作?何小鹏称完全不合作的情况是极少的。不过从现在的趋势看,这些主流安全厂商能够给到UC多大的支持仍有悬念。UC优视CEO俞永福此前对网易科技表示,做PC浏览器是谋定而后动的事情,UC谋了整整一年时间,一定是在这方面找到了一些突破的方式和手段才会去做。这个市场的竞争是一场持久战,现在来断言成败或许还太早,俞永福说:“这个仗打完一年,你估计就能看出来我们的打法。”既然敢在这个时机杀入PC,或许UC手中还有未亮出来的底牌。
一起惠2014-04-12 12:15:09964 次
【一起惠讯】4月11日消息,一起惠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保龄宝公司即将进入电商领域,其天猫店于本月10日试运行,4月20日将正式上线。据了解,公司计划主推产品包括双歧润生,果蔬粉,蛋白粉,目前正在最后的筹备阶段。上月底,保龄宝公司已经推出了首款B2C渠道产品益生元,4月1日已在部分网络平台上开卖。而这是保龄宝首次采取移动互联网APP的营销模式。其董事长刘宗利称,养老、健康产业消费潜力很大,公司未来将逐渐侧重以益生元为主的终端品业务,并将其打造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刘宗利提前透露,公司的益生元产品结构将逐渐从休闲营养向强化营养过渡,未来公司产品主要面向三个方向:一是经过食药监总局认定的医药级产品;二是由B2B到B2C的一日三餐类产品,从根本上解决健康问题;最终实现大众食品功能化、功能食品大众化的发展模式。保龄宝的董秘此前对外表示,益生元将在今年5月实现量产。同时,公司还将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出其他新的功能性糖品,公司的终端品业务将成为未来重点发展的核心业务。此外,同一行业的龙力生物去年11月一开始入驻电商平台,在天猫开设一家食品店和一家保健品店,并表示这一块业务表现良好。
一起惠2014-04-11 10:09:09954 次
【一起惠讯】4月9日消息,据一起惠了解,良品铺子电商副总裁周密在第九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大会上透露,2013年良品铺子线上线下总零售额达到15.8亿,门店数量达到1300家。周密表示,良品铺子未来五年内计划开5000家门店,销售额达到百亿,希望良品铺子能够在休闲零食领域做到全国第一。在2014年,良品铺子的目标是达到拥有1500个SKU,充分丰富零食的种类和产品。“我们传统企业开始做互联网的时候,发现时代变化太快,移动互联网已经来了。”周密表示,2014年良品铺子将通过布局移动电商进行弯道超车,把O2O模式作为发展的契机。据悉,良品铺子旗下400多家直营店铺参与了3月8日的淘宝生活节。这些店铺现已接入了支付宝的声波支付功能和相关硬件。消费者可以在这些店铺直接通过手机中的支付宝进行支付,未来更多良品铺子的门店将接入支付宝声波支付,拓展O2O模式覆盖的领域。周密介绍,在3月8日淘宝生活节当天,良品铺子线下门店当天用支付宝支付交易接近了6000个订单。而且未来,将线上线下的会员体系进行全面打通,利用移动端为用户提供所需要的门店信息、产品信息和促销信息。
一起惠2014-04-09 14:43:31876 次
跨界新领域——移动支付今年春节,腾讯借新年抢红包的习俗将其微信移动支付功能通过病毒营销的模式迅速传播,使其成为今年新春一个由移动支付带来的“新习俗”。可见,有趣好玩而又便捷的功能让更多人尝试并主动宣传,例如支付宝钱包的当面付和AA收款等功能,只需要简单操作,即能完成交易。这么看来,移动支付已经慢慢渗透进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对于企业来说,抢占这一块领地,变得刻不容缓。随后,腾讯、阿里巴巴往打车软件投下的几轮巨额注资,让嘀嘀打车和快的打车在短时间内在国内迅速蔓延,即使是普通用户都对其有所耳闻甚至都以此打到车省了钱而顺带宣传一把。表面来看,这只是两大巨头在抢占新的移动产品份额。可事实绝非如此浅白,推广移动支付端并培养用户习惯才是双方最深层的目标。魅族:移动支付领域的抢跑者对于移动支付领域,魅族属于终端厂商里极具前瞻性的一员。早在去年魅族发布Flyme3.0时,魅族已将情景支付内置在系统并优化了支付逻辑,使得移动支付的便捷性得以最大程度发挥。移动支付,最大基调便是方便快捷。但万物皆是如此,越方便的越危险,越繁琐的流程反而越稳妥。魅族与阿里巴巴合作,将支付宝钱包内置正是清楚这点,平安保险公司提供的100%赔付,赔付金额无上限正是给用户和终端都打了双重包票。魅族近期与拉卡拉的合作正式开始,不仅新增了情景支付方式,可直接通过手机通讯录转账,由于支付组件是植入在系统层面,还另外专门定制了安全措施,所以安全方面远比单一的App强大。此外,拉卡拉还带领魅族成功将移动支付移到线下20万家商户,更完善了其布局大线。携手银行线上联动线下有消息人士指出,魅族可能跟招商银行合作,通过MX3的NFC功能实现手机钱包功能,该功能可以在国内超过200万部具有银联闪付标识的POS机上直接消费,商店超市等线下付款均可以一步到位,彻底告别以往繁琐的交易手续。电信研究院最新研究分析表示,智能手机的迅猛发展,一定程度让用户养成了手机上的消费习惯,也造就了用户对近场支付的强烈需求。同时,在近几年商家、金融机构的合作渐趋成熟,大规模推广流行移动支付的客观条件已经完成。另外,NFC会成为中高端手机的标配。在去年MWC2013上,几乎全部高端智能手机都支持NFC技术,运营商方面也正在加大推广力度,如中移动在去年已实现NFC手机钱包全国商用,在全国14个重点城市推广NFC业务。所以,进军线下市场,已经成为了2014年移动支付的最新潮流。移动互联网的彻底平民化将伴随移动智能设备的全面普及而来,随之,移动支付也会取代老旧传统的常规支付方式,解放现有的物理钱包。
一起惠2014-04-04 09:52:001105 次
【一起惠讯】4月3日消息,国内大数据技术公司百分点日前向一起惠透露,公司正朝着集团化方向发展,已经成立O2O子公司“信柏科技”,卡位O2O大数据,协助传统零售业的线下数据挖掘和分析。百分点作为一家应用导向的大数据技术公司,此前一直专注于互联网企业的消费者偏好数据整合以及和个性化推荐,已涉猎电商、在线教育、在线旅游、媒体、金融、证券、制造业等多个领域。随着垂直行业纵深发展,以及传统零售加速拥抱互联网,百分点从去年就开始专注于O2O大数据的开发和管理能力,提前布局O2O大数据市场。据一起惠了解,刚刚获得阿里57亿元注资的银泰集团旗下银泰百货和银泰网均是百分点的重要客户。特别是银泰百货,自去年以来,率先接入百分点提供的大数据服务,并针对线下客户人群,开展一系列的定位、数据分析,从而更好地掌握实体店铺内的动线和消费者行为轨迹。百分点创始人兼董事长苏萌向一起惠介绍,很多传统企业不仅缺乏数据技术与管理能力,甚至不了解自己企业内部究竟有哪些可以发挥出商业价值的数据传统零售业收集数据的方式极为有限,也非常传统,必须借助“外脑”的力量来完成自身数据的整合、管理、挖掘、应用,以及线上线下信息孤岛的打通。苏萌强调,百分点相比其他数据公司或营销公司的优势在于,第一,百分点是一家应用导向的大数据技术公司,以百分点推荐引擎和分析引擎为代表的大数据应用产品经过多次迭代已成熟并市场化。第二,百分点是一家技术基因浓厚的互联网公司,在大数据技术上的不断创新已深入根植于企业文化;第三,百分点五年以来积淀的对消费者偏好的理解和洞察已成为最有价值的云数据平台。在保护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让数据被更多的企业交叉复用,一定是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最耀眼的特征。目前,传统零售业对于O2O、大数据的兴趣越来越浓厚,传统行业大数据正处于爆发前夜。此前,万达、王府井、大悦城、银泰、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等传统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大卖场等业态都开始自行探索O2O的商业模式,并借势移动互联网,真正掌握会员、商品等核心数据,并根据画像、标签等方式,指导企业更好的掌握消费者行为偏好。万达董事长王健林也曾强调,大数据、大会员体系,尽可能多地将客流量转化成会员,把会员消费的次数、额度、喜好等建立和掌握起来,对会员消费行为作出精确分析,是万达电商全新的商业模式。据悉,数家国内知名传统零售商均与百分点达成合作。而百分点新公司“信柏科技”也由百分点CEO柏林森亲自挂帅。“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让线下消费者的数据可以量化。这也为传统零售业改变营销模式,提高效率,掌握决策、降低成本等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柏林森指出,信柏科技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为万达、银泰这样的传统企业在每一个营销触点上引发商机,让线下也具备成为流量入口的实力。一起惠了解到,百分点已先后获得两轮融资。分别来自IDG资本和名信中国成长基金720万美元的A轮投资,以及东方星空创投和IDG资本联合投资的1000万美元B轮融资。据柏林森透露,百分点为了更好的服务传统零售企业,将着重在O2O硬件商家、移动互联网、智能设备厂商方面展开收并购动作。
一起惠2014-04-03 10:24:461087 次
【编者按】O2O无疑是过去一年服装行业最为炙手可热的关键词之一,如果哪家不谈几句电子商务、大数据、移动互联网,都不好意思出来露面。但真的做好O2O,远不止喊喊口号那么简单。【一起惠讯】在服装行业公认O2O做的比较领先的是美邦服饰。美邦的电商起步较早,2009年末即已开始搭建电商平台(邦购网),在O2O刚刚兴起的2013年,美邦率先将O2O战略落地。2014年,美邦全新开设的重庆新华国际店已实现了诸多别家品牌还停留在概念上的功能。如美特斯邦威在每个楼层都配置了“时尚搭配”互动装置,顾客只要扫描任一款衣服的条形码,该装置即刻会给出自己的搭配意见,在店内的试衣间区域,时尚导购通过内置在Ipad上的搭配系统,给到顾客所试穿衣服的搭配建议,顾客可以先睹搭配效果再进行试衣,如果满意,则可通过时尚导购IPAD上的云支付系统,直接用支付宝或微信进行支付。产品调拨、配送也已“落听”。顾客在店内需要的任意商品出现缺色断码,都可以将订单下发到其他店铺,并且送货到家。与这些功能同步实现的还有很多,除了解决物理空间限制、搭配选衣难等问题外,美邦认为,真正做好O2O还需要在宏观上给以足够的重视,比如一把手重视程度、团队的互联网思维、以及在零售过程中所涉及各环节的利益分配等。一起惠此前与美邦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以下就对美邦服饰O2O六大策略进行一个全面的解读:第一:集团董事长十分重视电商业务美邦服饰董事长周成建对新事物具备极高的敏锐程度,2013年10月,美邦就正式发布O2O战略,提出做“互联网裁缝”的理想。在此之后,周成建亲自主持O2O项目计划的规划并大力推进实施,对美邦O2O战略的落地起到了关键性的推动作用。第二:整合互联网思维把握消费者变化在美邦看来,企业对O2O的认知不能只停留在操作层面,其背后的互联网思维才更为关键。作为面向年轻人群的服装品牌,美邦对于欧美快时尚的学习和对O2O的运营中都特别注重了目标消费者的需求,通过快速把握消费者需求,尤其是对从O2O中获得的大数据进行挖掘,来不断修正产品设计与购物体验设计,使消费者更乐意购买自己的产品。第三:线上线下孰轻孰重:双线发展做O2O的一个误区是专攻线上、忽视线下,例如认为线下就是试衣间,无需做过多投资。但美邦认为,线上虽然便利,线下购物的社交功能和休闲体验却是线上难以媲美。不论线上还是线下,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才是终极目标。自发布O2O战略以来,美邦服饰一直将其与店铺的升级改造结合在一起。去年在全国陆续推出多家体验店,店面设计均植入当地文化元素,如广州的“花房”概念,杭州的“中央车站”风格,成都的“宽窄巷子”元素等,打造情景式购物体验。店内除了提供多种O2O功能服务外,还都设置了休闲区,提供咖啡小食。新开业的重庆新华国际店更是将新锐艺术工场搬进了店铺里。第四:激励线下帮助推广线上做好利益分配对于一家拥有超过5000家门店,既有直营也有加盟的传统服装品牌商而言,如何激励线下门店来帮忙推广线上服务是一个难点。美邦的做法是,先直营示范,再促成加盟参与,同时对线上服务的推广计入线下门店的考核激励中,让线下店更愿意推广线上服务。第五:O2O自身需要不断迭代升级目前常见的O2O包括扫码加会员或者店铺买单时使用线上支付方式等,美邦在去年的杭州店就已实现了相关功能。而今年的重庆店更进一步,店内不同地方的WIFI可以记录消费者的行走路线和停留时间以供“大数据”分析,同时在店内增配了时尚导购员,可推荐搭配,还可在Ipadmini上查看搭配效果,简化试衣步骤。同时,线上邦购网也和线下店铺的全面打通,开通了线上预约线下试衣,而线下店内看中的衣服就算缺码,也可以扫描商品二维码直接到线上购买,回家坐等收货。
一起惠2014-04-03 10:21:531141 次
4月1日消息,阿里云计算今日宣布将联合高德、友盟、科大讯飞等,推出移动开发平台“聚无线”。这是阿里巴巴首次在移动领域开放云计算、大数据、支付、分发推广、移动营销和广告五大能力,形成一个云服务、开发、测试、融资、推广、分发、变现的一站式平台。阿里云相关负责人介绍,聚无线首先建立在阿里云的云计算实力上,并提供服务器,储存和数据库力量。平台上汇聚的高德的地图、友盟的统计和社会化分享、科大讯飞的语音、云测的测试、Appcan的开发、酷传的分发,阿里云将整合这些服务,并对SDK打包,再提供给用户一站式享用的服务。阿里云计算业务总经理陈金培坦言,正是在阿里云开发者大会上,开发者提出的大量我们无法满足的问题,催生了今天“聚无线”平台。“移动互联网创意层出不穷创意,需要多元而多变的能力,目前没有哪一家公司能够完全满足,阿里云和合作伙伴希望打造一个移动生态,集合全行业能力,满足创新的需求”。近年来,阿里云布局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垂直物联网板块。“聚无线”上线后,将为可穿戴设备提供传感器适配层,人体健康模型框,针对O2O提供核心的商家和商品信息库,继续不断推进物联网服务能力的储备,开发新的技术框架。“在未来,物联网上的每一个端,都可以在聚无线平台上一站式开发,调用云服务和能力。”据悉,聚无线联合了银杏谷资本,真格基金,丰厚资本,浙商创投,对平台开发者进行投资。而未来来自聚无线平台上的每个商业计划书,都会得到阿里投资部的回复,优秀开发者有机会获得阿里巴巴自有资本的垂青。
一起惠2014-04-01 10:21:19841 次
【一起惠讯】4月1日消息,一起惠独家获悉,美团网近期已经在尝试为线下商户提供wifi服务,同时还在秘密研发路由器,切入硬件领域。一起惠了解到,早在去年底,美团网就已经开始在部分线下商户(包括餐厅、咖啡厅、影院等场所)铺设wifi,同时上线了iOS版客户端“美团wifi”。根据美团wifi的官方介绍,用户在美团wifi覆盖的商户,可以用手机搜索到meituanwifi然后连接至无线网络。用户连接美团wifi无需验证,可一键连接免费上网。此外,有知情人士还向一起惠爆料,美团网实际已经在研发路由器,为抢占移动互联网入口铺路。但至于具体的产品进展,对方则未予透露。上述人士分析,美团wifi的意义在于无线网络登录页面。如果能控制该页面,就等于抓住了用户的网络入口。而路由器的意义则更大程度上是基于数据收集的考虑。资深技术人士向一起惠介绍,在商户铺设路由器之后,美团可以将路由器的管理员权限开放给商户,商户可以自主设置保存用户上网记录的时间。如果管理员权限不开放给商户,用户浏览数据将掌握在美团网手中。“路由器的技术门槛并不高,关键在于商户资源的抢占。美团网本身覆盖了一定量级的线下商户,极有可能通过低价甚至免费推行其路由器。”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据一起惠了解,在美团之前,360、小米、联想等企业都在尝试路由器的研发。此前,美团网内部人士曾向一起惠默认公司确实在研发美团wifi,但并不清楚产品具体情况及进展。而对于无线路由器的研发,美团方面暂时未做任何回应。
一起惠2014-04-01 10:15:161808 次
【一起惠讯】3月28日消息,在电商领域“一直很安静”的金鹰商贸集团开始发出声音。日前,金鹰商贸高层公开表示,电商的发展已经给公司业务造成较大损失,未来有意通过移动互联网进行反击。金鹰商贸董事长王恒在全年业绩记者会上表示,国内电商高速发展,预计已对公司营业造成15%的损失,公司未来将积极开拓O2O电商平台作为应对。金鹰首席信息官兼副总裁王明远则透露,公司去年在发展线上业务投入约4000万元人民币,未来会继续投入资金。而对于具体的电商规划,金鹰商贸的大方向认准了移动互联网和O2O。王明远表示,金鹰对O2O概念已经思考了很久,觉得O2O不是简单的一个线上下单、线下取货这么简单,一定要实现移动化、社交化。“百货卖场如果有可能逆袭纯电商企业,我觉得移动终端会是一个最大的机会。”一起惠了解到,实际上金鹰已经开始在移动互联网方面迈出步伐。早在2012年,金鹰商贸上线了自己的移动客户端“掌上金鹰”,据王明远透露,目前掌上金鹰App的总下载量已经超过110万。据悉,掌上金鹰的主要功能集中在商场活动信息发布、商品推荐、积分兑换等方面,不过目前无论是品牌折扣还是商品推荐,掌上金鹰都不支持用户在线下单,只给用户提供商品具体位置,引导用户到线下消费。除了独立的移动客户端,掌上金鹰还有计划在线下推出手机支付形式。据其官方透露,公司今年将全面推出手机支付及手机电子券。王恒预计,金鹰今年会有逾50%的柜台可使用移动支付收银,未来还将投入约4000万元人民币,以改善业务电子化。
一起惠2014-03-28 10:55:42784 次
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二维码支付风波并未阻止新大陆扩大支付业务的步伐。3月25日晚间,新大陆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购买北京亚大通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权的交易事项,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与目标公司股东北京亚大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陈一滨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书》,拟收购目标公司75%的股权,受让股权预估值为人民币1.65亿元(注:该估值不构成收购方对转让方的任何收购报价承诺)。同时,新大陆表示,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如目标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目标公司2014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b.目标公司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合计不低于4050万元;c.目标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合计不低于7500万元。本公司将按照目标公司2014年至2016年的平均年度税后净利润的12.5倍作为目标公司的估值,收购北京亚大科技创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时代银通科技有限公司、李勇、李淑琴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25%的股权。截至2013年12月30日,目标公司总资产6320万元,负债2409万元,净资产3911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为6787万元,净利润为1171万元。资料显示,目标公司从设立至今一直专注于为传统金融企业及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软件服务支撑,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及资源,并且其业务与客户资源与本公司旗下支付业务存在较多的交叉,有较强的协同效应。对于此次收购,新大陆称,若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将对公司的支付及相关业务产生积极的影响:首先,通过强化服务支撑能力来增强支付硬件相关产品的竞争力;其次,通过软件服务可以加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黏性,防止客户资源的流失;第三,可以加强公司面向支付应用在软件及相关服务方面的创新能力,进一步参与与支付相关设备相结合的应用服务。有业内人士也分析指出,随着信用体系和政策环境的逐步规范,第三方支付市场呈现出运营主体企业多元化、支付形式多样化、支付领域纵深化发展,促进了行业的大融合。大融合将为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发展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加丰富的创新机会。据悉,新大陆是国内POS机与二维码应用行业龙头企业,也是国内终端厂商中唯一掌握终端核心芯片设计技术和二维码自动识别核心技术的企业。目前,公司POS终端年销售量大概在40万台。在新兴支付领域,公司拉卡拉(iPos)的销量也很大,公司大概占80%的市场份额,公司2013年拉卡拉的销售大概在200万台。第三方支付商急需线下的途径,二维码很可能胜出。二维码天生的线上线下同一性特性,为其在移动互联网的大范围推广提供了便利条件。预计2014年二维码市场将迎来较大的突破,特别是在被读式二维码支付方面可能取得进展,新大陆或成为移动支付领域真正受益的公司。
一起惠2014-03-27 10:48:44759 次
互联网时代,便捷、高效越发成为社会各行业追逐的潮流,因此近两年来,各大传统手机厂商纷纷推出旗下电商品牌,占领竞争高地。近日国内老牌天语于北京发布电商品牌“Nibiru”,成为进军互联网电商的又一手机厂商。作为手机三个主要销售渠道之一,电商平台凭借自身独有的优势成为越来越多手机厂商的首选渠道。但是,随着更多新的品牌加入,市场必然会掀起新的竞争高潮,各品牌厂商在图谋互联网增加出货量,提升整体销售额的道路上,都将面临不小挑战。但从另一个角度看,竞争的日益激烈也意味着市场变得日益红火,可以预计,移动市场的电商品牌百花齐放的局面即将到来。天语唤出“尼比鲁”继中兴、酷派之后,日前国内老牌天语也发布了旗下电商品牌Nibiru。据悉,Nibiru是由天语旗下全新的团队打造,目前团队已成立公司并独立运作。Nibiru这个名字对中文用户来说,读起来还有点拗口,但天语声称其“灵感源自外星科技”。据厂方介绍,Nibiru中文发音是“尼比鲁”,是六千年前苏美人神话中的神,至今未被发现的行星。后续的金、木、水、土及X产品系列设计定义及生产,灵感同样源自外星科技。首款Nibiru手机名为H1,属于H系列。这款手机正面上部造型方正,下部采用了“C”造型,类似回形针,拥有六种配色,其中白色、粉色、蓝色三款将首先上市。除此之外此次Nibiru品牌及新品发布会中,官方透露旗下两款全新产品——NibiruJ1、NibiruH1C即将在不久后正式亮相。金立推出了子品牌IUNI,华为拿出了荣耀Honor,中兴搬出了Nubia,宇龙酷派叫来了“大神”,再加上此次天语唤出了“尼比鲁”,手机电商品牌百花齐放的局面已经到来。电商渐成厂商首选渠道厂商发力电商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其他渠道发展的颓势。在手机的三种销售渠道之中,第一种是传统的零售店销售。而在这种途径之下,厂商、代理商以及零售店都将从手机上获得相应的利润,这样也把手机的价格拉高,零售店在三四线城市仍然是主要的销售途径;第二种便是运营商合约机,和运营商合作的厂商,每次的出货量都会很大,一般有上百万台。但是在这种模式之中,运营商把控着游戏的主导权,产品的配置和价格也都受制于运营商,厂商在这之中所获得的利润并不高,更多的是在赚“名”、赚“出货量”;第三种渠道就是电商渠道。小米的成功让众多传统手机厂商看到了电商之路的可行性,开始了对电商的尝试。在一众手机品牌高调宣布要用互联网思维做手机之后,电商化俨然成为传统手机厂商进入互联网大战的一个重要手段。目前,宇龙酷派、中兴、华为、联想都实现了子品牌布局。消费者在网上选购,通过快递把手机配送,中间省去了各种代理商的利润,所以消费者可以买到接近成本价的产品,增加产品销量的同时也能够塑造自身的品牌。因此随着近两三年电商兴起,手机电商便成为不少厂商在传统零售店、运营商合约机和电商三大销售渠道中的首选。不过可以看到大多数传统品牌的电商运营还处于小打小闹的阶段,因为只要有传统零售店的存在,就必须考虑给代理和零售店的利润分成,价格就很难降下去,没有价格方面的优势,就无法与小米这种纯电商品牌竞争。为了摆脱传统渠道带来的成本压力,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一个新的电商品牌,有很多品牌也在筹划自己的电商子品牌,如华为旗下的荣耀品牌也即将单飞,产品将对位红米等的千元手机,而OPPO也在传闻将与CM合作做新的手机品牌。勿入互联网陷阱然而更多新品牌的加入必然会带来新的竞争,各品牌想依托互联网增加手机销量或是想通过手机控制移动互联网入口,都将面临不小挑战。2012年360特供机一度伴随着小米的崛起而风声鹊起,但如今却已销声匿迹。“价格就是生命线”在电商中广为流传,手机品牌为了保证让消费者保持抢购,手机配置越来越高,价格越来越低。另一方面,手机电商需要依靠短期内销售量暴涨带动利益,而价格的比拼却会让消费者形成了自然分流,厂商在短期内想要实现手机销量暴涨,进而实现“薄利多销”的难度非常大,而由此导致的最后结果便是“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局面产生。360特供机一款比一款更具性价比,但出货最多的夏新或许也不超过20万台,一方面难以实现通过巨额销量降低成本实现盈利的目标,另一方面若是线下按线上价格销售只会亏损更多,“双输”的结局让360特供机难逃短命的结局。这便是互联网的陷阱所在,但却也是最吸引消费者的地方。可见,对于刚进入电商领域的传统企业而言,若想在这片领土上站稳,仍需要有全面的战略规划。从外部环境看,众多传统手机巨头涌入手机电商竞争,市场格局已经发生变化,竞争将越来越激烈。京东方面不久前曾表示,2014年预计手机销售约2500万台,增长会比2013年放缓。在如此环境下,厂商布局电商平台更需要抓紧消费者的神经,因为一旦其出现审美疲劳,会直接影响购买欲望。就自身而言,自身的电商品牌也是电商平台重要的一环。更重要一点,是拥有完善的物流和备货体系,毕竟众多厂商已经建立的子品牌,若是出现积压库存过多的情况,便像是背了个炸药包,随时会产生连锁问题,而这当然也更加考验企业领导者的操盘技巧。无论如何,手机厂商布局电商平台已成趋势,相信2014年将成为手机电商品牌大爆发的一年。
一起惠2014-03-26 10:02:161663 次
【一起惠讯】3月26日消息,一起惠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美特斯邦威将在本月底在重庆开设一家“别具一格”的线下零售店——新华国际旗舰店。新店不仅汇聚了美邦旗下所有服饰品牌,同时还通过互联网化的改造,让传统的实体店面摇身一变成为社交空间。据介绍,美特斯邦威重庆店将延续此前在杭州和成都等二三线城市的尝试,打造“一城一文化、一店一故事”的地域特色。除了融入当地文化,美特斯邦威重庆店最大的特色还在于融入了互联网元素和O2O体系。上述知情人士指出,美邦新店将是全国首家集成了旗下Meters/bonwe、ME&CITY、ME&CITYKIDS、Moomoo四个时尚品牌,从成人到童装全线覆盖。据悉,美邦重庆店整体面积大致在5000平米,共分为四个楼层。其中,除了零售板块之外,还将特别开辟出咖啡厅、书吧等休闲社交场所,并在店内铺设WIFI。通过这些互动改造和后期运营,美邦有意将自己打扮得更加灵动时尚,在汇聚客流的同时,功能性的延伸,可以满足消费者更多的精神需求。在O2O层面,业内人士的判断则是,美邦新店势必要打破商品线上线下的隔离、时间和空间的有限性,从而让线上线下形成真的联动。一起惠注意到,美特斯邦威已经在主站邦购网挂出预告,并在微信上开通了重庆店的公众账号。目前,用户添加账户后,除了获得邦购网提供的电子红包之外,还可以在微信查看附近门店、绑定会员、查询历史积分等。此外,微信除了将线上线下进行了衔接外,同时实现了与PC端邦购网的对接。实际上,美特斯邦威近来十分注重线下零售布局的改造和调整。面对类似ZARA、H&M、优衣库等快时尚品牌的大举入侵,美邦一方面收缩了部分城市的店面数,同时,如何借助电商、移动互联网与线下实体零售体系打通,是美邦接下来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去年9月份,美特斯邦威位于杭州延安路一家总面积超过4800平米的总高5层楼的旗舰店重装启航。与杭州店类似,美邦重庆店也同样采取直营店模式。而根据美邦财报显示,其服饰的营业总收50%左右来源于直营店的贡献。美邦服饰通过直营模式增强对于零售终端的控制力,不过直营店的投入成本也相对较高,这也是为何美邦选择在杭州、成都、重庆开设新店,而非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据服饰零售业人士透露,美特斯邦威首家加盟商运营的O2O新店,将在5月落户云南曲靖。
一起惠2014-03-26 09:54:57874 次
同程网曾在2011年以七位数的价格收购双拼域名tongcheng.com,而近期又以超过千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入LY.com。3月21日,同程网CEO吴志祥在上海宣布正式启用LY.com域名,同程网正式更名为同程旅游,公司的Logo组合也同步做出更新。吴志祥表示,高度标准化的商旅预订在过去十几年间的高速成长是中国在线旅游第一阶段的主要特征,而未来十年,非标准化的休闲旅游的快速崛起将成为中国在线旅游第二阶段的主要特征。同程网决定全力以赴开拓中国休闲旅游市场,未来十年,同程网将会以景区门票和周边自助游业务为基点,以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增长为契机,打造一个全国领先的休闲旅游服务平台。未来同程网将会从一家互联网公司转变为一家专业的旅游服务供应商,这是此次更名为同程旅游的主要考量。吴志祥表示,LY.com作为同程旅游的域名首先方便用户记忆,而且LY.com是旅游一词拼音首字母的组合。据同程官方透露,同程网营收规模连续十年保持了100%以上的增长速度,先后获得元禾控股、腾讯科技等机构的数亿元投资。同程旅游将继续发力移动端,在同程旅游6.1版手机客户端中,将率先实现全线产品对接微信支付,并且支持旅游度假分期付款功能、酒店预订可实现快速返现、及时到账等新功能。
一起惠2014-03-24 09:40:44927 次
如果从2003年算起,过去的11个财务年度里,中国移动净利总和超过了1万亿,是名副其实的赚钱机器。但巨大的资本开支及推广费用暂时限制了中国移动盈利能力,中国移动这架赚钱机器正在慢下来。中国移动昨日公布了2013年全年业绩。中国移动去年实现营收6302亿元,同比增长8.3%,净利润121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9%。这一利润指标低于市场预期,这也是该公司自2000年以来首次出现盈利倒退。“在4G时代,中国移动面临的挑战将会更大,资本开支仍然在一定时期内影响其业绩表现。”艾媒CEO张毅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与此同时,中国移动的竞争对手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则均取得了盈利增长。OTT负面影响显著财报中将过去一年总结为中国移动发展“极为关键”的转型之年:4G牌照为公司发展带来新机遇,但公司也面临着OTT(OverTheTop,指互联网公司越过运营商环节发展业务)等对传统通信业务的替代进一步加速、传统通信市场更加饱和、竞争更加激烈等挑战。OTT等移动互联网企业业务的发展影响最大的是中移动的短信收入。受到OTT大潮的影响,2011年中国移动的短信收入已经下跌0.9%,2012年更是扩大至4.8%,去年更是扩大至6.5%。在不久前的WMC2014展会上,中国移动CEO李跃对在场的媒体表示,短信、彩信业务繁荣期已过,收入锐减,中移动将用“新三者”取代。这一段谈话随后在业内引起不小波澜,认为中国移动准备放弃短信业务。而此话背后还有一个背景是全国短信数据的下滑。工信部数据显示,2014年春节假期,全国短信发送量累计为182.1亿条,同比下降42%,约减少131.86亿条。除夕当日的发送量为110.4亿条,同比下降8.0%。除此之外,中国移动的话音服务也受到OTT影响,首次出现负增长。数据显示,中国移动的语音业务收入在2011年还有5.9%的增长,到2012年已经降至仅增1.1%,去年首度下跌3.4%。虽然财报中也强调了未来会继续发挥MM、灵犀、飞信、无线城市等自身产品的入口作用,但中移动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和互联网企业竞争,首先需要自我革命,而这不是一两年内就可以完成的。“加快实现从语音经营为主向流量经营为主的转变,从拓展通信业务向拓展移动互联网业务和信息消费转变,这看上去容易,但怎么做考验着操盘手的智慧。”上述移动人士对记者表示。4G投资加大在财报中,中国移动首次公布了目前4G的用户数,足以表现其对4G业务的重视和期待。截至2月底,中国移动客户总数7.7562亿户,今年首两个月净增加840.9万户;上月3G客户总数2.154亿户,2月4G客户总数134万户。而在上周日,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钟天华对外表示,到今年年底,中国移动仅在广东将建成6.5万个基站,4G一年的基站数将相当于3G五年、2G十年的建站规模。中移动主席兼执行董事奚国华在业绩会上表示,公司今年目标4G上客量可达至5000万户,但相对于整体8亿客户比例仍较少。“公司去年预算在4G上的投资为417亿元,但由于牌照去年底才发放,部分投资将延至今年,今年预算4G的投资占总资本开支约33%,公司目标于年内增加50万个基站。”奚国华说。与苹果公司的合作也是未来影响中国移动业绩表现的因素之一。经过6年的拉锯战,iPhone终于出现在了中国移动的柜台上。不过随之而来的补贴问题成为大家的关注点。花旗预测中移动2014年的手机补贴为350亿元,并会补贴一半的iPhone销售,巴克莱更是将手机补贴数字预期提升至500亿元,相当于占服务收入7.9%。中国移动仍然是目前国内用户规模最为庞大的电信运营商,截至2013年底,中国移动的用户规模达到7.67亿户。在三大运营商总营收中,中国移动的份额占到51%;在总净利中,中国移动仍占到81%的份额。中国移动仍是赚钱能力最强的公司。
一起惠2014-03-21 10:07:51912 次
【一起惠讯】日前,有知情人士透露,阿里巴巴无线端即将做出四大战略调整,其中将支付宝作为未来无线入口的设想令业界颇感意外。据一起惠了解,上述人士提供的四点变化分别为:1、支付宝即将作为无线入口,来往微淘等无线并入支付宝;2、微淘流量目前来自天猫淘宝,下一步引流来往;3、来往即将转型,发力扎堆功能,模式借鉴美丽说;4、淘宝、天猫引流,微淘将偏向客户管理。仔细对比此前阿里巴巴制定的无线战略,以上四点,每个都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特别是让支付宝来充当无线入口,几乎全盘否定了原先将“来往”作为移动互联网敲门砖的核心思想。实际上,昨日即有传闻称,在最新版本的来往中,将会添加钱包功能,对接支付宝,从而打通来往营销端到支付端的闭环。这一举动也被认作对微信支付的围堵之作。不过,从新的消息来判断,来往也好,微淘也罢,最终殊途同归的命运指向了支付宝。也就是说,支付宝未来将会继续走开放平台的道路。虽然当前支付宝面临央行的强势压制,不过,以支付宝为载体的阿里金融体系将在接下来承担阿里巴巴更大的野心。这也不难理解为何阿里无线此前重新组阁中,明确提出将支付宝CEO彭蕾放到重要位置。相关人士指出,阿里无线此前的路线押宝在“来往”上显然不够明智,而在这狂推来往的过程中,基本与微信没有太多的正面交锋。相反,倒是微信支付杀了支付宝一个措手不及。春节期间,微信用“诺曼底登陆”的方式,积极蚕食支付宝在移动支付领域不可动摇的地位。无论是抢红包,还是打车软件补贴大战,最终落子的仍然是激活移动支付的绑定。在此过程中,已经明确可以看到,支付宝钱包更加向前端靠拢,而不是作为交易的最后环节。“把支付宝作为阿里无线的重要入口,可以将原先分散为两部分的资源合二为一,集中应对微信的挑战。”上述人士坦言,阿里本质上缺少SNS的基因,与其追着打微信,不如稳固好最强的制高点,那就是支付。此外,支付宝衍生金融产品则蕴含着更高的商业价值。以余额宝为例,其8000万的用户贡献了超过3500亿的沉淀资金,这种速度甚至出动了传统银行、货币基金的奶酪。更有杀伤力的是,余额宝的可视化,让用户每天都乐于在碎片化的时间里拿出手机,像看股市行情一样,关注着年化收益率的涨跌,即便其现在已快破5%。这种强大的用户粘性,为支付宝抢夺移动互联网船票的机会大大增加。至于来往的边缘化,该人士也有着类似的解读:如果作为干扰敌人视线的虚晃一招,来往的确在短期内获得了关注度,当那些大牌明星渐渐失去活跃度,马云也不再强制KPI的手段来推销,也注定了来往在2014年宿命般的结局。在多数用户看来,由于市场占有率的差距,微信和来往之争并非像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一样分庭抗礼。能存活用户手机桌面上的app,必须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价值。“来往把微信当做竞争对手的那一瞬间,其实已经输了。相反,陌陌就从来不说和微信的比较,而是说做陌生人交友,打一个很清楚的概念,与微信定位明显区分,反而抢了1个亿的用户。”
一起惠2014-03-20 10:17:311201 次
【一起惠讯】3月18日消息,日前,阿里巴巴集团COO张勇在负责无线端之后介绍了手机淘宝未来的发展思路,明确表示做38生活节主要是为了让用户记住手机淘宝。张勇表示,生活节活动隐含着对淘宝的重新定位,手机淘宝来源于淘宝,但又比淘宝原来的外延更大。“我们希望把手机淘宝定位成一个生活消费的入口,生活消费大于购物,吃喝玩乐都构成生活消费的主要内容。”“我们希望能够通过手机的移动互联网场景,能够让用户通过手机淘宝能够订购、体验、消费各种各样的生活服务。”张勇同时强调,每个行业的O2O的形式是不一样的,销售汽车的O2O和吃饭、看电影的O2O是不一样的,服务体验全链需要进行流程再造。据悉,手机淘宝最新版本推出了生活服务的一个入口,是一个发现“附近”的入口,通过这个入口可以实现分类、搜索、地理位置三位一体,帮助消费者找到需要的信息。之前,淘宝并没有LBS定位,现在手机淘宝上包含了动态定位和静态定位。“手机淘宝做O2O的路线图要从简单做起。”张勇表示,手机淘宝希望能主动帮助线下的合作伙伴进行商务电子化。手机淘宝要在不同的行业找到结合点,能够让原来的实体经济加上数字经济变成完全新的新经济。目前,手机淘宝在百货、购物中心、零售品牌线下专卖店等领域进行积极的拓展。张勇认为,和百货购物中心这样的业态的合作分为3个阶段:第一层是营销层面,第二层是支付层面,第三层是商品打通。其中第三层是最难的,商业电子化最终的格局应该是线上和线下商品和物流都是打通的。“商品通的核心主角并不在淘宝,而是零售企业。”流量是手机淘宝发展重要支持,但张勇强调,无线端的发展不仅仅靠淘宝的流量支持。无线端的业务还是要站在用户体验的角度出发,绝对不是做流量倾斜就能搞定的事情,这并不能反映事情的本质。对于无线端,集团最重要的支持是组织的保证,将集团最精锐的力量进行打通和统一的考虑。在此基础上,基于用户视角设计全新的线上产品。张勇透露,未来移动端还将继续非常积极的投资策略。今年以来,阿里在移动端一直都是非常积极的投资策略。“任何企业核心竞争力不一定来自于收购,收购投资是一个好的辅助手段,但不应成为一个企业的核心。但我们在需要的时候会毫不犹豫的投入,包括大手笔的投入,但是我们花每一分钱都会很谨慎。”此外,支付宝内部将接入轻量级的服务和消费内容。张勇认为,支付是需要场景的,所以支付宝钱包要有一定引导。用户的消费决策链条很短,能够带来更多的用户活跃度。对于购物链条相对比较长的多样化消费则更适合将手机淘宝作为载体。
一起惠2014-03-18 10:07:00961 次
【一起惠讯】阿里巴巴与腾讯的交战已经上升到公关层面。日前,有公众账号爆料称,被微信官方屏蔽所有功能一周,理由是过多发布关于“阿里巴巴上市”消息遭到用户举报。据了解,该账号已经终止所有功能至3月24日,也就是一周之内不能发布任何功能。微信后台提示一起惠随后尝试在微信账号留言,但并未接到相关回复。根据截图显示,微信方面还对其作出警告,称如再出现违反《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行为,屏蔽期限会加长或永久封号。该消息在微博上随即遭到了阿里巴巴公关方面的“回击”和“调侃”。微淘负责人“小刀是花名”直言:“新浪微博是否该考虑屏蔽一切含‘微信’的关键词呢?”实际上,阿里巴巴与腾讯之间的公关暗战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今年“315”期间,腾讯科技因为提前发布了文章,预告称支付宝可能会被央视“点名”,被阿里巴巴公关指出大有去年“八点二十发”的意味。该文章随后被腾讯科技删除。但很快,央视又在短片中指出了微信朋友圈有人以卖狗之名行骗。这一事件瞬间引爆了阿里巴巴公关的热情。显然,阿里巴巴与腾讯两家互联网巨头之间开始进入全面对垒时代。无论是移动互联网入口,还是电商,随着兼并、投资不断发生,聚焦的业务模式也更具戏剧性。此前,更有传闻称,马云一手炮制了刘强东与奶茶妹妹的“绯闻”,以此抵消腾讯注资京东的影响力。这也引发了阿里公关与京东公关的“争斗”,以致马云不得不亲自出面,通过来往澄清真伪。业内人士指出,社交网络、自媒体正在消解大公司对于传统媒体的控制力,同时,也让各种未经求证的传闻不胫而走,混淆视听。对于那些掌控媒体发行渠道的大公司而言,处于自身利益,屏蔽竞争对手信息,或者屏蔽对自身不利的传闻,无可厚非,但这也让用户对于传媒的信任度大打折扣。截至发稿前,腾讯方面尚未对此作出回应。
一起惠2014-03-18 10:03:09973 次
【一起惠讯】3月15日消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同时现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一起惠整理了《办法》中几个关键信息:①《办法》对打击“刷信用”、“差评师”等网络市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③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且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④不准向消费者发广告:网络商品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⑤《办法》管辖范围更广:涉及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附《办法》全文: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一般性规定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十八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第二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第二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前款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第二十三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修改其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根据原协议或者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第二十六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第二十八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二十九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商品或者服务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进行区分和标记,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第三十一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拟终止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二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第三十三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的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节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服务合同,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申请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等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自服务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十六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不得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第三十七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八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第四十一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对于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群体投诉或者案情复杂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查处或者指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第四十二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的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处理。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涉嫌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相关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封、扣押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商品、工具、设备等物品,查封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场所;(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第四十五条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第四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移交相关部门。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工作责任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章附则第五十五条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布商品或者营利性服务信息、但交易过程不直接通过平台完成的经营活动,参照适用本办法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实施指导意见。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一起惠2014-03-17 10:11:09107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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