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一起惠资讯>法院>文章列表
法院
近日,北京市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根据债权确认结果及经评估确认的债务人资产情况,宝沃汽车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已经明显小于负债、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018年12月28日,宝沃汽车与神州优车联合宣布,双方缔结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开拓汽车新零售模式。有消息称,神州优车牵头重组了一个公司,并联合其他两家,合伙拿下了宝沃67%的股权,收购价格为38.686亿元。目前宝沃汽车破产,车主很有可能面临无法修车的难题。
一起惠返利网2022-12-02 11:32:07428 次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主要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于3月15日起施行。《规定》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同时明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前提是消费者要保证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另外,签收即视为商品质量合格的格式条款也被认为是无效的。《规定》第一条对于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等实践中常见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进行了列举,明确有上述内容的格式条款应当依法认定无效。据报道,对于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1、绝对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2、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一起惠返利网2022-03-16 10:49:47362 次
近日,阿里拍卖平台联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携手放大招,推出刑事涉财产案网络交易平台,首批来自刑案的资产统统“一元起拍”。据悉,在网络拍卖会上,一辆17年8月份上牌的保时捷卡宴,吸引了网友最多的关注,这辆车不仅外观比较新,表显里程只有1.43万公里,第三方评估价格在62.3万元左右,是由西湖法院送拍的。同样一辆17年上牌的奔驰E200,也引起了网友的注意,1元起拍的价格、评估价28万元。经过59手竞价,最终成交价格为29.64元。此外,还有玛莎拉蒂、丰田埃尔法等豪华车,即将开始1元起拍,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前往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关注。这些车辆的特点都是车况相对良好、透明,并且评估价格也低于二手市场的行情价。不过既然是拍卖,最终成交价也有可能会超过评估价,这就要看个人买家自己了,毕竟千金难买自己心头好。
一起惠返利网2020-07-28 10:45:58419 次
7月14日消息,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件围绕的核心之一便是关于免费观看VIP视频资源、屏蔽视频广告的问题。万凯达公司经营了一款叫做“电视控”的软件,可以将手机中播放的视频投屏到电视观看。但通过“电视控”将优酷网的视频内容投屏到电视时,可以屏蔽原视频片头的广告,而且普通用户也可以直接观看优酷网VIP视频资源。优酷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万凯达公司诉至了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为:被告此种行为,一方面使优酷公司从视频播放中可获得的广告收益减少,另一方面使优酷公司可获得的VIP充值费用减少,而这两项费用均为视频网站重要的收益来源,一旦失去了这两项收益将会致使网站经营难以持续。被告的行为干扰了优酷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了优酷公司本应获得的合法利益,对优酷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维持一审判决万凯达公司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80万元及合理开支6.5万元的判决结果。
一起惠返利网2020-07-14 10:08:48331 次
6月28日消息,美国保健食品大厂健安喜(GNC)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进入债务重整阶段。GNC成立于1935年,总部设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于2011年4月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曾被连续二十年被评选为美国第一的营养品专业零售品牌。值得注意的是,GNC的最大股东是总部位于中国哈尔滨的哈药股份。哈药股份于2018年9月投资3亿美元认购了健安喜发行的可转换优先股,转股完成后,持有健安喜40.1%股权,成为其单一最大股东。按照哈药股份日前发布的消息,GNC在债务重整期间,全球一切商业活动正常进行,将在全球将大幅缩减线下门店投资运营占比,预计将关闭800-1200家门店,占其线下门店总量的20%左右,并加快推进电商业务占比。
一起惠返利网2020-06-28 09:42:27500 次
4月23日消息,从字节跳动了解到,因认为广州市抖音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抖音”“抖音”Logo等商标,擅自注册、使用“抖音”作为企业字号进行虚假宣传,涉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抖音官方将“广州抖音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300万元。该案于4月22日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一起惠返利网2020-04-23 10:06:47460 次
4月16日消息,国外媒体报道,亚马逊发送给工会的内部文件显示,从4月16日起,亚马逊将关闭在法国仓库的一切运营活动,至少持续到4月20日。法国一家法院昨日裁定,亚马逊在未来几周内需大幅限制其在法国的订单数量。亚马逊只能接受食品杂货、卫生和健康相关的必需品订单。对此,亚马逊稍早些时候表示,可能会暂时关闭其在法国的仓库。亚马逊称:“我们的理解是,我们可能被迫暂停法国配送中心的运营。”
一起惠返利网2020-04-16 10:05:25491 次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京东的自营并不是京东经营的销售,那有网友就有疑问了,自营的供货商到底是谁?有没有质量保证?京东自营到底是什么意思?京东的自营到底是不是京东自营的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事情源于一男子在京东购买京东自营商品后发现,京东自营的商品并非京东电子商务公司经营销售。京东电子商务公司向法庭表示,“自营”为京东集团自营而非京东商城自营,具体的销售主体由京东集团根据订单具体情况确定,即根据消费者所在区域、商品库存量等,由京东集团自行决定开发票主体及发货公司主体。京东自营是什么意思?法院认为,“京东自营”概念模糊,容易误导消费者,只能通过申请开具发票才能得知自营商品销售者的真实情况,建议京东在网站页面显著位置对“自营”等专有概念作出明确解释。随后,京东官方给出了这样一个拗口的解释:“京东的自营就是京东集团子公司的自营就是京东自营。”京东自营和第三方的区别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京东集团回应称,自营为京东集团自营,而非京东商城自营,具体的销售主体由京东集团决定。自营和第三方的区别:现在很多网友买行货手机喜欢在京东商城等大型网上商城买,认为质量可靠,售后服务有保障;但是很多人不清楚,京东商城这些网上商城所售商品分两种,一种是商城自营,一种是第三方卖家,两者的发货速度,售后服务等方面还是有明显区别的。第三方卖家有点类似天猫的商家,都属于注册公司,都有一定的规模,也有质量保证,但是服务方便肯定是比较商城自营来说要差一点的。
一起惠返利网2019-09-12 10:10:58671 次
24年之后,家乐福中国终于没逃过被收购的命运。6月23日,苏宁易购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宁国际将以48亿元收购家乐福中国80%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宁易购将成为家乐福中国控股股东,家乐福集团持股比例降至20%。1995年,家乐福挺进中国大陆,给物质尚且贫乏、渠道尚单一的中国人带来了大卖场的概念。在中国市场,家乐福通过向供应商收取通道费,占压货款,赚取后台利润,从而实现低成本的快速扩张,完美复制了其本土模式的高效。其门店数以每年十多家的速度递增,上海、北京、江苏、广东、四川等地遍布家乐福的身影。到10年后的2006年,家乐福在中国门店数已突破100家,一跃成为外资零售在华企业中的第一人,“开心购物家乐福”也成为一代人的经典回忆。2009年家乐福在内地市场的销售额首次被大润发超过,2010年其门店数量又被沃尔玛赶超,进入2014年,家乐福中国的市场份已额落后于高鑫零售、沃尔玛和华润万家,仅列第四位。一起惠按照时间顺序(不完全统计)整理出2011年至今关于家乐福的75条重要新闻,形成这8年的家乐福大事记,以飨读者。从这些大事记中可以看出,家乐福这八年的发展史几乎可以用血泪史来形容。也可以看到,基于商业的供应链建设、决策效率、电商冲击、媒体环境等等原因是一个世界第二的零售巨头一直被传收购最终被苏宁易购收购八成股份的根本原因。以下为2011-2019家乐福大事记:2011年:撤出中国的消息第一次出现7月21日,家乐福与团购网站糯米网(当时属于人人公司)深圳合作推出了多项日用品的团购服务。这些团购包括王老吉凉茶、蒙牛纯牛奶、心相印卷纸、蓝月亮洗衣液等消费者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以极低的价格登陆糯米网。8月11日,家乐福正式宣布在广州与满座网全面展开合作,八月份起,“家乐福网上团购季”正式启动。消费者能在满座网参与多项家乐福推出的多达200种日用品的团购,每月会有几十款日用品在满座网参与团购,价格约为门市店售价的9折。9月6日,家乐福要撤出中国的消息第一次出现,尽管家乐福在中国的代理商与传言中即将收购家乐福的几家超市集团均出面否认,但法媒评论称,家乐福在中国业绩不佳导致业务重组应当是不争的事实,这也预示中国零售市场竞争暗流涌动。法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称,家乐福面对这个消息一度沉默,不仅加深了家乐福在中国业绩下降的形象,同时也导致了消息蔓延。2012年:315点名+价格欺诈被罚+裁员3月16日,315晚会报道了郑州国贸360家乐福店将同种三黄鸡分成白条鸡和柴鸡出售,价格差距达一倍之多,并将过期食品经过重新打散再包装,更改日期后进行出售。家乐福官方微博随后发布消息称:“家乐福对央视315晚会所报道的河南花园店严重违规操作生鲜类产品问题高度重视,在此向消费者表示最诚挚的歉意。公司立即展开调查,并将严肃处理。家乐福始终高度重视食品质量管理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培训,采取措施,切实保证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6月17日,武汉市物价局通报称,该局对7家超市的“标高商品的原价,再以诱人的折扣促销”行为进行通报,并共计处以50万元的罚款。其中有6家为武汉汉福超市(即家乐福公司在武汉开的家乐福超市门店)。据了解,这6家门店共被处以罚款45万元。7月13日,家乐福宣布,由于意大利和西班牙市场受紧缩冲击,加上本土法国的超级市场营收疲软,第二季度公司同比销售额下降了1.3%。数据显示,第二季度家乐福实现销售额217.15亿欧元,略好于分析师预期的216.5亿欧元。除去燃料和汇率波动的季节销售额下降了1.3%,其中核心的法国超级市场销售额下降了5.7%。8月26日,法国《费加罗报》当地时间25日报道称,家乐福正计划在其法国国内总部机构中裁员500至600人。8月29日,家乐福再传欲出售中国区业务的消息,而这次被传的接盘者是华润。虽然昨日双方对此事都予以了否认,但业内人士表示,即便传言为真,这笔交易也再正常不过。求证家乐福中国区公关部,得到的回答是“中国市场还会稳步发展”。同日,家乐福宣布,鉴于中长期发展前景不乐观,难以占领市场领先地位,该公司将于年底关闭新加坡现有的两家卖场。这意味着家乐福已经决定退出新加坡市场。10月下旬,家乐福以26亿美元的价格将自己在哥伦比亚的业务打包转让给了桑科萨集团(Cencosud),其中包括72个大卖场、16个便利店、4个现金兑换点、900家门店和26处商业中心。而在7月之前,家乐福对自己哥伦比亚业务的报价仅为现在成交价的3/4。11月1日,家乐福的网上商城曾一度以系统维护的名义暂停,昨日记者登录时发现,网站已经正常运转,不过依旧不能购物。11月5日,彭博社消息,家乐福日前表示,如果不计汇价起伏,该公司第3季在中国的同店销售额下跌了6.1%,在整个亚洲也下跌了3.1%。2013年:收入下降5月29日,家乐福传出再度出售资产的消息,其以5.3亿欧元(约合42.24亿元人民币)将持有的25%中东合资企业股权,售予合作伙伴MajidAlFuttaim。家乐福中国方面对此表示,集团的事情并不清楚,相关问题亦不能给出回应。7月7日,家乐福超市把标明“法式拉东”的食品摆在进口食品销售专柜售卖,顾客陈先生购买后发现,这款“法式拉东”其实是地道的中国制造,并非源自法国,因而以欺诈为由将超市告到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决超市退还货款540.70元,赔偿540.70元。7月19日,据彭博社报道,家乐福第二季度营收下降0.6%至205亿欧元,大致符合市场预期。7月26日,华尔街日报(WSJ)周四引用联邦检察官刚刚解封的部分刑事指控文件报道,一组黑客侵入了包括证券交易所运营商纳斯达克OMX集团、百货商店运营商J.C.Penney以及零售巨头家乐福在内十几家公司的电脑系统,盗窃个人数据和信用卡信息,造成了数亿美元的损失。7月29日,全球知名超市家乐福部分在华门店正在积极寻求与电商合作。知情人士透露,家乐福正在积极寻求多家电商合作,日前正在试图联系知名电商网站梦芭莎等。家乐福主要合作意向为联合特卖,且目前对有库存清货需求或O2O类的电商十分感兴趣。10月25日,家乐福称,第三季度该公司的营业收入为211亿欧元(即286亿美元),按当前汇率折算,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3%。12月5日,家乐福集团副总裁、中国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唐嘉年表示,家乐福对中国市场仍充满信心,力争在三年内覆盖100个城市,但目前不会向电子商务大举进军。2014年:退出印度收购亏损的Dia1月8日,家乐福收购波兰超市RAST,未公布收购价格。3月7日,家乐福已经正式支持微信充当会员卡现场使用。用户关注家乐福微信帐号,通过“我的账户”中“我的会员卡”,将实体店会员卡号和手机号输入后可绑定,然后生成新的电子会员卡。4月9日,老佛爷百货购家乐福6.1%股份,成第2大股东。4月16日消息,家乐福表示近期计划今年内重启巴西的电商业务,家乐福巴西的电商业务在2012年由于董事会调整所以被关闭。7月8日,家乐福宣布,作为集团关注具有关键战略重要性市场策略的一部分,将会退出印度市场。家乐福在2010年进入印度市场,并运营五家cashandcarry店。6月24日,家乐福同全球第三大折扣连锁超市集团西班牙Dia(迪亚)达成一项初步协议,Dia将把旗下陷入亏损的Dia法国出售给家乐福。价格6亿欧元。7月9日,日前,家乐福宣布从德国连锁超市零售商利威(Rewe)手中购得53家位于意大利的Billa超市,而收购的目的在于增强自己在意大利北部的实力。11月22日,家乐福中国将涉足便利店。就在近日,家乐福发布招聘启事,旗下新兴零售品牌“easy家乐福”将于近期开张营业,地点在上海。据相关人士透露,“easy家乐福”是家乐福旗下新兴的便利店品牌。第一家店将于下周在上海试营业,届时会支持微信支付。2015年:关店建仓1月21日,有外媒报道称,法国大型连锁超市家乐福正在考虑将中国业务分拆上市。有记者就上述消息向家乐福中国方面进行求证。家乐福中国方面回应称,家乐福在中国市场是长线发展,中国市场的潜力非常巨大。对于中国业务分拆上市一事,目前家乐福中国方面没有收到更为详细的消息。3月5日,援引外媒,家乐福方面称,2014年营业利润增长至23.87亿欧元,家乐福方面称2015年将投资25-26亿欧元以重整和扩大店面。3月23日,家乐福将关闭其位于浙江的余杭南苑店。3月25日,连云港家乐福将转型社区店,柜台几乎清空。4月22日,微信支付与家乐福中国正式达成全面合作,家乐福全国237家门店将陆续接入微信支付。4月28日,支付宝钱包于近日宣布已与家乐福和华润万家达成合作,加紧线下布局。以后,在这两家超市消费可以不用带钱包了。5月21日,家乐福东莞镇区首店——石龙店将于该月31日正式关门歇业。5月2日,家乐福将投资35亿元在鄂州建华中区物流配送中心,这也是湖北在中博会上签约的最大外资项目。据悉,家乐福拟在全国建设6个配送中心,湖北是第二个敲定落地的,年内即将动工。该配送中心建成后,辐射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和河南五省市场。8月17日,据外媒报道,法国竞争管理局(AUTORITEDELACONCURRENCE)批准家乐福集团出售旗下迪亚店,家乐福方面表示,800个迪亚店中,可能仅保留642家店。8月25日,法国零售巨头家乐福将收购3C在线零售商RueduCommerce,正与地产开发商AltareaCogedim就此展开排他性谈判。9月8日,家乐福携汉威士集团旗下媒体Arena在旗下服装品牌TEX官网上推出虚拟试衣间功能。据外媒报道,家乐福此举是为促销其自有品牌Tex不久前上线的秋冬新款女装。10月19号,家乐福公布,其第3季录得销售额约215亿欧元,按年增长4.2%;其中法国占102.66亿欧元,按年增长1.6%;国际市场占112.77亿欧元,按年增长6.2%;在中国市场销售额下滑了11.2%。2016年:O2O便利店5月16日,法国零售巨头家乐福加强食品布局,于本月初新开了家“线上菜馆”。用户可根据线上菜单在线预订菜品,也可根据网站提供的信息去线下店品尝相应的菜,平台共提供230个品类,其中包括寿司、水果拼盘等,提供的品类主要来自于家乐福大型超市及超级市场。餐品价格较为亲民,人均消费6~10.9欧。该服务支持送货上门,目前已有225家大卖场和246家菜市场接入。5月18日,家乐福在北京正式上线了O2O业务,商品SKU为1.5万个,其中生鲜商品超过4000个。生鲜品类将提供全程冷链配送服务,但配送范围目前仅限于双井、马连道、四元桥和中关村4家门店周边3公里范围内,常温商品则可以覆盖北京全境。6月20日,家乐福发布公告,9月将在法国3000个线下店接入ApplePay。10月19日,家乐福公布三季度财报,其在法国零售销量依旧稳定,南美市场销量上涨,但中国市场业务营收下跌,反映出海外零售商进入中国市场依旧面临压力。11月13日,家乐福计划在年底前开出40家易家福便利店。2017年:剥离中国业务新闻出现3月9日,家乐福公布2016年度全年业绩,财报显示,受在亚洲和法国本土市场表现不佳等因素拖累,2016年家乐福盈利大幅下降。4月13日,家乐福今年首季销售212.95亿欧,升6.2%,符合市场预期;而扣除汽油销售及年历因素,销售增长1.4%。期内,亚洲地区销售19.87亿欧,下跌4.1%。4月21日,华南区总裁马丁透露,公司将于下个月在深圳上线网上商城。此前大润发、步步高、沃尔玛、华润万家,甚至是屈臣氏在这方面都做了很多尝试。7月25日,家乐福开始在中国发力购物中心,中国区希望今后改造的门店和所有新开门店大多以购物中心模式运作,计划3年内,购物中心式的家乐福项目中,65%租赁面积是体验型行业,比如餐饮、娱乐业态等,以此拉动客流量和消费。受电商冲击,一直坚持大卖场业态发展的家乐福业绩承压。11月17日,家乐福携手美团外卖,正式在深圳上线O2O合作业务,在深圳家乐福门店3公里范围内提供1小时速达服务。12月21日,彭博援引Capital杂志未注明消息来源的报道称,家乐福首席执行官AlexandreBompard已聘请三家投行研究剥离中国、阿根廷和波兰业务的方案。2018年:从阿里到腾讯1月4日,官方表示,截至2017年底,家乐福电商平台的版图再次扩大,已覆盖广州、东莞、海口、长沙、合肥及大连六座城市;在加上先前已覆盖的北京、上海等12座城市,家乐福的电商平台入驻城市达到18个。1月18日,据法国媒体《回声报》报道,家乐福正在研究出售其在中国的业务,而买方是欧尚、阿里巴巴。1月23日,公告显示,家乐福与腾讯就在中国展开战略业务合作签署初步协议,腾讯与永辉可能将投资家乐福中国。同日,家乐福宣布了2022转型计划,称法国总部将采取自愿离职方式裁员,计划在其总部裁员2400人,拟节省20亿欧元的成本,此外,还计划在5年内开设2000家便利店。2月2日,家乐福与腾讯和永辉签署了一份关于家乐福中国潜在投资的条款表,潜在的投资将利用家乐福的全球零售知识,腾讯的技术优势和永辉的业务知识,特别是对新鲜产品的深入了解。投资完成后,家乐福仍将是家乐福中国的最大股东。2月7日,家乐福新型门店“极鲜工坊”日前开业,首店落脚武汉汉阳。3月8日,继沃尔玛之后,昨日法国超市集团家乐福(Carrefour)表示,将扩大以区块链为基础的食品追溯计划(foodtraceabilityprogram)。计划在2018年底前将区块链技术扩大运用到鸡蛋、奶酪、牛奶、橘子、番茄、鲑鱼及汉堡等8种食品上。4月2日,家乐福日前接连关闭了遂宁射洪店与成都光华店。5月21日,昨日腾讯与家乐福合作的首家智慧门店“LeMarche”开业。这是家乐福首家落地的主打餐饮、生鲜、进口商品、自有品牌的新业态,也是最新落地的一家微信支付智慧零售旗舰店。5月22日,家乐福决定在今年夏天关闭旗下法国境内超过200家尚未找到买家接手的小型社区超市及便利店。5月30日,家乐福推出了关于转型和降低成本的规划,旨在将经营重心转移到食品和绿色产品领域。6月4日,近日,“家乐福网上商城”正式登陆重庆,标志着重庆家乐福门店正式开启全渠道O2O营销。6月12日,谷歌与家乐福达成协议,将通过网络渠道在法国共同销售杂货。2019年初,法国购物者将可以通过谷歌旗下的Home、Assistant和法国购物服务等平台购买家乐福商品。7月13日,关于入股家乐福,传永辉高层仍在“纠结”。8月4日,对于“正式退出中国”的传言,家乐福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接到相关通知。8月13日,近日,家乐福集团发布了2018年上半年财报,家乐福大中华区经营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177%,报告中重点提及了其数字化转型的成效。8月21日,家乐福在京东到家上处于内测阶段,“没有正式上线,在跑系统”。10月9日,IBM周一发布了食品溯源区块链网络FoodTrust,大型企业及中小型企业可加入该网络,使用费从每月100美元到10000美元不等。家乐福集团已就该网络与IBM签约。10月15日,家乐福昨日宣布,“家乐福中国”小程序访问量过两亿次,用户突破千万,优惠券发放量超千万张。据悉,家乐福小程序上线于今年2月。小程序内设线上送货到家服务、会员权益查询,同时也加入了拼团营销等社交活动玩法。2019年:苏宁易购48亿收购八成股份3月1日,家乐福集团公布2018年全年业绩,全年销售额较去年同比增长1.4%至850亿欧元,利润提升4.6%。大中华区利润较去年同比增长11倍达3.5亿人民币。4月10日,国美与家乐福(中国)达成战略合作,国美将在今年7月底前以“店中店”模式,入驻家乐福(中国)的200余家门店。国美零售总裁王俊洲表示,国美和家乐福在新的消费形势下,都面临着巨大的调整空间,在下一轮竞争中,将进一步发挥供应链和服务链整合能力,回归零售本质。5月9日,据知情人士日前向媒体透露,家乐福正在考虑包括出售中国业务在内的多个方案。知情人士称,家乐福可能会为中国业务寻求约10亿美元,但也可能选择剥离部分股份,或者不将其出售。对此,家乐福的一位发言人表示,出售中国业务“不在议程之上”。6月21日,家乐福中国宣布,其海外旗舰店已正式上线京东商城海囤全球平台,京东物流将为家乐福提供跨境进口、清关、分拣、配送等物流服务。6月21日,日前,家乐福与京东物流展开合作,后者将为家乐福提供跨境进口、清关、分拣、配送等物流服务。未来,京东物流与家乐福的合作将扩展到更丰富的商品,并探索其他物流模式。6月23日,苏宁易购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宁国际拟出资48亿元收购家乐福中国80%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宁易购将成为家乐福中国控股股东,家乐福集团持股比例降至20%。
2019-06-25 09:38:33496 次
傲基商品上架京东精选正式进入国内市场一起惠发现,跨境电商品牌傲基的一款蓝牙耳机已上架至京东精选,标志着傲基电商正式进入国内市场。资料显示,傲基电商经营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主要通过Amazon、eBay、Wish、速卖通等第三方销售平台以及自建销售网站,把中国制造产品直接销售给国外消费者。目前,傲基电商已将累计近60万个SKU的商品销往欧洲、北美、澳洲、中东等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根据2018年的财报显示,公司实现营收50.76亿元,同比增长35.83%。报告显示,傲基实现营业利润2.865亿元,同比增长7.48%;实现利润总额2.871亿元,同比增长7.96%;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亿元,同比增长5.58%。今年4月,基于公司当前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长期战略规划等因素,傲基电商正式退出新三板。eBay将仅显示成本效益最佳运送服务选项eBay日前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5月28日起,eBay将改进物品详情页面,以及优化买家购买体验。现在,eBay将仅显示送达速度成本效益俱佳的运送服务选项,且隐藏其他价格更高的选项。eBay称,此次改进目的在于使买家能够快速选择符合其需求的运送服务,而卖家无需针对本次变更采取任何行动。卖家指定的默认运送选项,将始终显示在物品详情页面和搜索结果页面,且永远不会被删除。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变更仅适用于端到端物流选项(Ship-to-home)服务,不适用于“在线购买+门店自提”(BuyOnlinePickUpinStore,“BOPIS”)或“本地自提”(LocalPickup)服务。另外,如果eBayGuaranteedDelivery运送选项的运送速度和费用,与非eBayGuaranteedDelivery运送选项的相同,eBay将优先显示eBayGuaranteedDelivery运送选项。转正或淘汰:跨境外汇支付持牌企业生死时刻一起惠了解到,国家外汇管理局于4月29日已经发布了《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支付机构开展外汇业务时的多项管理要求。与此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了《办法》实施前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支付机构需要按照《办法》要求,在7月29日前向注册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进行名录登记。但据某家正申请名录登记的支付机构表示,本次名录登记的材料递交最终截止时间或定在6月末,距今不到一个月时间。这也意味着并不是所有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支付机构均一定能获得名录登记。eBay曝光2019年核心战略布局在今日的“eBay大卖家高峰会议”上,eBay国际跨境贸易业务执行总裁兼大中华区CEO林奕彰表示,卖家要进行全球布局,来分摊风险。他表示,卖家要通过建立自身品牌、提升产品品质、完善合规化运营等途径来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在今年,林奕彰称,eBay主要会在三个方面进行重点战略布局。战略一、创新跨境物流直邮方案。邮政资费上涨使超低货值轻小件的国际递送成本一直在上升,为了解决超低货值轻小件的货物国际递送的成本难题,在峰会上,eBay宣布推出SpeedPAKLite,这也是去年推出的跨境物流直邮方案SpeedPAK的延伸。据悉,SpeedPAKLite专门递送重量不超过750克的小件物品,递送实效为12—14个工作日。其已经于5月22日开启英国路向,并将陆续推出包含美国、德国、澳洲、加拿大等路向的服务。一起惠了解到,由于美国宣布退出万国邮联的的决定,导致UPC将被迫于2019年9月前修改其国际邮资协议,导致邮政资费上涨。据林奕彰估计,其它发达国家也有可能效仿美国邮政的做法。对于此,eBay于去年推出了SpeedPAK国际递送商业解决方案,来大框架帮助卖家应对今后的跨境物流巨变。为了保证合规,以便卖家在清关时有稳定的通过时效和较低查验率,SpeedPAK在国内分拣中心就会对包裹进行安全扫描,会违反进出口国海关规定或不符合航空运输安全规定的商品、以及仿牌货物等侵权产品会被拦截和退回。从而确保SpeedPAK在海关等各个渠道获得良好的信用记录,保障合规物品可以获得稳定的通关效率。据悉,经过去年一年的运营和调整,SpeedPAK现已覆盖目的地市场达到49个,并开通了国内55个城市的揽收及自送点投递服务,近期又在这个基础上新增了145个城市的自送点投递服务,基本已囊括国内所有城市。战略二、将加强卖家保护政策。eBay今年已主动移除超20万个不良买家申诉,5万个不良买家负面评。在今年第三季度,其还将上线新的机制,可无损恢复卖家账号。此外,林奕彰也指出,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海关查验侵权产品的力度,美国已签署了反侵权,打击假货的行政命令。对于此,Bay启动了eBayVERO项目,来保护卖家知识产权。其还与美国律师所GBC达成协议,就有关法院的首个临时限制令,将不要求冻结eBay卖家账户。“卖家必须要重视产品知识产权,做到税务合规、完善产品认证。”林奕彰说道。战略三、新自有支付体系的市场布局。在今年,eBay自主支付体系将扩大到德国市场;2020年,进一步扩大到英国、澳洲,法意西等市场;到2021年,将对所有卖家包括CBT开放使用。据悉,德国是继美国之后,eBay推行自主管理支付体系的第二个国家,eBay可为其平台上的用户提供包括信用卡、ApplePay,GooglePay和PayPal等支付选项。此外,林奕彰称,eBay还将继续提升其海外仓服务体验。如今跨境电商卖家也会有假海外仓的现象,这也说明了跨境电商市场存在税收和法律隐患。林奕彰表示,卖家虚报海外仓,这对合法合规的卖家极不公平,同时也给买家带来了极差的物流体验,损害了买家的信任感。所以,eBay将坚决杜绝假仓现象,为卖家创造公平公正的平台环境。目前,eBay推出了“Fast&Free"服务推升海外仓销售。在美国和英国,其当地卖家平均配送时效可达4天,澳大利亚可达5天。今年,eBay将继续推动中国卖家品牌建设、产业带挖掘、跨境电商人才等三个方面的建设:一、百强产业带计划eBay于2018年7月正式公布“百强产业带计划”,旨在通过与各地政府的合作,帮助具有优势制造资源的区域性企业集群提供开拓海外市场的新通路。而在2019年,除了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较为成熟的东部沿海地区外,“eBay百强产业带计划”将探索中西部地区及二三线城市,与当地政府合力,盘活当地产业资源。二、E青春人才培养计划2018年末,eBay推出“E青春”高校人才培养项目,旨在发挥eBay自身平台优势,提供产学一体化复合型跨境电商人才的培养。截止目前,“E青春”项目已经在全国二十多所高校实现落地。今年eBay也将继续为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提供从行业辅导、教材支撑体系、到行业实践和职场对接的支持。三、eBay启动“灯塔计划”今年4月,eBay宣布全面启动旨在为中国卖家“出海”保驾护航的“灯塔计划”,通过一系列活动,帮助卖家对接优质产品资源,解决选品难题,同时帮中国产品和中国品牌通过零售出口渠道拓展更多市场。预计2019年,eBay“灯塔计划“将按月度推出不同品类主题活动(全年8场以上),包括电子,家居园艺,汽摩配件,健康美容,B&I商业及工业,运动健身等。网易考拉全国最大保税仓开仓作为目前网易考拉全国规模最大、自动化程度最高的跨境智慧保税仓在宁波出口加工区开仓。据了解,网易考拉1号仓总计容面积达34万平方米,可满足超过6000万件商品的存储需求,跨境订单处理能力可达每日30万件,一年可处理超过1亿件跨境订单。据悉,网易考拉1号仓项目于2015年启动,也是网易考拉在国内仓储布局投入最多、规模最大、自动化水平最高的战略项目。1号仓由4个可分可合的独立仓库和1个办公区域组成。独立仓库通过环形穿梭车系统和托盘式提升机实现水平和垂直方向的物流自动化输送。通过部署包括多层穿梭车、环形穿梭车、自动化包裹分拣机、箱式输送设备等智能化仓储物流设备,仓储效率相较于普通跨境仓库可提升30%。此外,网易考拉1号仓全面采用自主研发的WMS管理系统。作为整个跨境智慧仓的“大脑中枢”,该系统涵盖电商业务全流程,可调度6大子系统,涵盖30多种类型,3400余台设备,结合物联网IoT+大数据的智能算法,动态调整仓内各工位的任务分配。目前,网易考拉1号仓的1、4号库正处于试运营阶段,其他仓库预计在今年竣工验收通过后将陆续投入使用。助力20万卖家发展业务eBay新出贷款计划日前eBay与桑坦德银行达成了一项合作,桑坦德投资的Asto应用将为eBay中小卖家提供资金服务。据悉,eBay和桑坦德银行合作计划将为卖家提供现金流贷款,并助力20万eBay卖家发展业务,目前该功能还未正式开放使用。一起惠了解到,桑坦德银行即西班牙国际银行有限公司(SantanderCentralHispanoS.A.),成立于1857年,总部位于西班牙北部的桑坦德。网易考拉测试短视频荐物频道“考拉ONE物”日前,网易考拉宣布全面上线短视频荐物频道“考拉ONE物”。据网易考拉方面介绍,与泛娱乐化短视频不同,“考拉ONE物”定位“精品购物指南”,通过30秒的短视频,直观展现商品的外观、用法、使用效果、场景等,打造“品质、好玩、有用”的短视频荐物频道跨境电商易佰网络拟被上市企业收购日前,上市企业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创意”)发布公告称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一起惠据易佰网络官方介绍,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总部位于深圳,在东莞、武汉、成都、义乌设有分公司。其主要经营和发展多元化的互联网贸易,为全球消费者及商家提供一个基于互联网的全球商品贸易整合供应链服务,现已在海外市场建立了销售网络,自动对接各电商平台的智能ERP系统管理,全球供应链管理模式,让优质中国制造产品共享到全球各地。在2018年,易佰网络销售额近20亿元,团队增至近2000人。
2019-06-10 09:21:19361 次
2019年,对于中国跨境电商注定是无比艰难的一年。面对德国Vat、英脱欧,美国征收互联网销售税、退出万国邮联、签署反假备忘录,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等不确定的贸易大环境,跨境卖家们的处境和前景似乎并不太明朗。对于当前多变的经济贸易形式,在今日的“eBay大卖家高峰会议”上,eBay国际跨境贸易业务执行总裁兼大中华区CEO林奕彰表示,卖家要进行全球布局,来分摊风险。他表示,卖家要通过建立自身品牌、提升产品品质、完善合规化运营等途径来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在今年,林奕彰称,eBay主要会在三个方面进行重点战略布局。战略一、创新跨境物流直邮方案。邮政资费上涨使超低货值轻小件的国际递送成本一直在上升,为了解决超低货值轻小件的货物国际递送的成本难题,在峰会上,eBay宣布推出SpeedPAKLite,这也是去年推出的跨境物流直邮方案SpeedPAK的延伸。据悉,SpeedPAKLite专门递送重量不超过750克的小件物品,递送实效为12—14个工作日。其已经于5月22日开启英国路向,并将陆续推出包含美国、德国、澳洲、加拿大等路向的服务。一起惠了解到,由于美国宣布退出万国邮联的的决定,导致UPC将被迫于2019年9月前修改其国际邮资协议,导致邮政资费上涨。据林奕彰估计,其它发达国家也有可能效仿美国邮政的做法。对于此,eBay于去年推出了SpeedPAK国际递送商业解决方案,来大框架帮助卖家应对今后的跨境物流巨变。为了保证合规,以便卖家在清关时有稳定的通过时效和较低查验率,SpeedPAK在国内分拣中心就会对包裹进行安全扫描,会违反进出口国海关规定或不符合航空运输安全规定的商品、以及仿牌货物等侵权产品会被拦截和退回。从而确保SpeedPAK在海关等各个渠道获得良好的信用记录,保障合规物品可以获得稳定的通关效率。据悉,经过去年一年的运营和调整,SpeedPAK现已覆盖目的地市场达到49个,并开通了国内55个城市的揽收及自送点投递服务,近期又在这个基础上新增了145个城市的自送点投递服务,基本已囊括国内所有城市。战略二、将加强卖家保护政策。eBay今年已主动移除超20万个不良买家申诉,5万个不良买家负面评。在今年第三季度,其还将上线新的机制,可无损恢复卖家账号。此外,林奕彰也指出,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海关查验侵权产品的力度,美国已签署了反侵权,打击假货的行政命令。对于此,Bay启动了eBayVERO项目,来保护卖家知识产权。其还与美国律师所GBC达成协议,就有关法院的首个临时限制令,将不要求冻结eBay卖家账户。“卖家必须要重视产品知识产权,做到税务合规、完善产品认证。”林奕彰说道。战略三、新自有支付体系的市场布局。在今年,eBay自主支付体系将扩大到德国市场;2020年,进一步扩大到英国、澳洲,法意西等市场;到2021年,将对所有卖家包括CBT开放使用。据悉,德国是继美国之后,eBay推行自主管理支付体系的第二个国家,eBay可为其平台上的用户提供包括信用卡、ApplePay,GooglePay和PayPal等支付选项。此外,林奕彰称,eBay还将继续提升其海外仓服务体验。如今跨境电商卖家也会有假海外仓的现象,这也说明了跨境电商市场存在税收和法律隐患。林奕彰表示,卖家虚报海外仓,这对合法合规的卖家极不公平,同时也给买家带来了极差的物流体验,损害了买家的信任感。所以,eBay将坚决杜绝假仓现象,为卖家创造公平公正的平台环境。目前,eBay推出了“Fast&Free"服务推升海外仓销售。在美国和英国,其当地卖家平均配送时效可达4天,澳大利亚可达5天。今年,eBay将继续推动中国卖家品牌建设、产业带挖掘、跨境电商人才等三个方面的建设:一、百强产业带计划eBay于2018年7月正式公布“百强产业带计划”,旨在通过与各地政府的合作,帮助具有优势制造资源的区域性企业集群提供开拓海外市场的新通路。而在2019年,除了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较为成熟的东部沿海地区外,“eBay百强产业带计划”将探索中西部地区及二三线城市,与当地政府合力,盘活当地产业资源。二、E青春人才培养计划2018年末,eBay推出“E青春”高校人才培养项目,旨在发挥eBay自身平台优势,提供产学一体化复合型跨境电商人才的培养。截止目前,“E青春”项目已经在全国二十多所高校实现落地。今年eBay也将继续为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提供从行业辅导、教材支撑体系、到行业实践和职场对接的支持。三、eBay启动“灯塔计划”今年4月,eBay宣布全面启动旨在为中国卖家“出海”保驾护航的“灯塔计划”,通过一系列活动,帮助卖家对接优质产品资源,解决选品难题,同时帮中国产品和中国品牌通过零售出口渠道拓展更多市场。预计2019年,eBay“灯塔计划“将按月度推出不同品类主题活动(全年8场以上),包括电子,家居园艺,汽摩配件,健康美容,B&I商业及工业,运动健身等。
2019-06-06 09:10:12351 次
“开源即可信”,是技术圈内较为认可的理念。随着京东区块链底层引擎JDChain正式对外开源,BATJ在区块链领域的角逐正式开始。对于互联网大厂来说,他们有深厚的研发资源、超前的战略视野,对于区块链这项国家大力支持的技术,谁都不愿意当一个追随者。开源的意义联盟链的技术发展和应用落地有目共睹。例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互联网法院利用联盟链进行司法存证,举证时间大幅缩减,人工成本大幅降低,这一方案同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认可。再例如ABS,即资产证券化。区块链可以实现主体信用与债项信用的分离。去年中旬,京东联盟链技术支持的京东白条ABS在深交所挂牌转让。联盟链由于没有炒币的担忧,无论从技术创新还是应用落地方面都表现出充分的友好。但是围绕联盟链的担忧一直都有,“黑匣子”就是其中一种,所谓黑匣子就是,在代码不开源的前提下去喊出“区块链创造信任”的口号,这显然让人难以信服。一位业内人士告诉链得得作者,有些企业宣称自己搭建了分布式的联盟链技术,可支持多种场景的业务协同,但是他们的服务器全部放在一个房间里,谈分布式有什么价值呢?金链盟开源工作组组长范瑞彬对链得得作者说道,“黑匣子”对于区块链技术开发来说是一件很讽刺的事情,联盟链如果是一家机构玩,是发挥不出区块链价值的。区块链应该用于多方的平等协作,以区块链技术支撑良性的行业运作。而只有“开源”,才能让大家对于底层技术有一个共识和认可。因此,GitHub(GitHub是一个面向开源及私有软件项目的托管平台)成为检验联盟链质量的重要平台。技术开发者通过GitHub把源代码向全世界开放,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实现个性化定制,最重要的是整个社区有成千上万的人在查看代码以发现漏洞或缺陷,从而快速修复漏洞,不被攻击者利用。开源提高了大家使用的意愿,并反过来促进技术本身的发展。用于组建联盟链的区块链底层框架系统,作为多家互联网巨头抢滩布局的区块链的战略要地,正在快速走向开源。对于BATJ这些大厂来说,需要以最快的速度抢占市场,而开源就是“快”的最直接表现。近日,京东数字科技集团的区块链底层引擎JDChain正式对外开源并同步上线开源社区,在这轮BATJ的竞争中抢占了先机。京东数科-创新科技业务部-区块链部的负责人Larry告诉链得得作者:“我们很少关注竞争对手在做什么,客户需求的满足才是我们的工作重心,为让客户信赖我们的智臻链,我们选择开源。”随着JDChain的正式开源,京东数字科技集团正式拉开了各大厂在区块链信息服务领域角逐的序幕。而链得得作者也了解到,在JDChain之后,百度“超级链”也将于今年中旬面向全社会开源。京东区块链的方向京东区块链的技术架构分为JDChain和JDBaaS两部分。其中,JDChain作为核心引擎,聚焦解决区块链底层的关键技术问题,拥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JDBaaS是企业级服务平台,提供灵活易用和可伸缩的区块链系统管理能力,支持企业级用户在公有云、私有云及混合云环境快速部署。京东智臻链的负责人对链得得记者表示,京东做区块链,明确了做企业级服务,但并不局限于只做少节点的联盟链,希望未来有消费者端高并发的场景。值得注意的是,JDChain是一个国产自研的底层框架系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谈到“国产”的意义时,Larry谈到:“在中国,我们看到区块链在政务、司法、食品安全等关乎国计民生的领域创造了很大价值,在技术底层上也需要有中国声音和中国标准。”“目前区块链技术正值发展的初期,京东智臻链希望具有自己的差异化特性,同时,保持技术能力方面的领先优势,更好地支撑业务应用的落地,这是我们团队的战略期许。”他说道。区块链是京东数字科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和IoT之后,京东数字科技集团的第四大核心技术能力。同时,京东也是全球少数拥有大量区块链实践应用场景的大型企业。目前,京东区块链业务已经在品质溯源、数字存证、信用网络、金融科技、价值创新等五大类应用场景中实现了落地。京东区块链未来将聚焦在两大方向,即供应链数字化和金融科技领域。Larry表示,京东最擅长供应链的服务与管理,而金融科技又是京东数字科技集团的最大板块,因此未来会围绕这两方面来筛选应用。JDChain的通用性考虑2018年3月,京东集团发布了第一版区块链技术实践白皮书,首次向业界宣告了京东布局“中国自主知识产权区块链技术”的决心与信心。一路走来,对于京东来说,这个过程并不容易。首先,区块链作为分布式存储、共识机制、密码算法、智能合约等一系列技术的有机结合,天然具有一定的技术门槛,其次,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创新也受限于现阶段联盟链网络难以规模化,以及部分企业数字化能力尚在构建的现状。京东数字科技集团JDChain的首席架构师HaiQuan告诉链得得作者,看过别人趟过的坑,我们会从整体架构和功能设计上做针对性的调整。他解释道,JDChain采用通用化的架构设计,适用于广泛对应用场景,这个思路与业内一些采用场景化设计的技术流派不同。基于某些特定场景假设的架构设计和基于通用场景假设的架构设计的显著差异,不仅体现在技术实现上,更体现在应用价值上——后者虽然在技术上挑战更大,但是能够更好地适应更多更复杂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更有利于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应用生态之间,建立统一的底层技术体系,从长远看,更有利于促进整个行业的应用创新。此外,京东重视合规性。JDChain根据国内监管的特定需求,在很多场景尤其是金融场景,提供了更加本地化的技术改进。而在数据方面,JDChain有良好的可伸缩架构,不用担心数据量过大而“撑爆”一个区块,能够支持链上数据从少量增长到海量的过程中系统能力的无缝伸缩,避免系统性能恶化,从而为很多应用实践解除诸多技术限制。面对“适用性差”的突出问题,JDChain强调整体技术框架的通用性,同时为企业场景的差异化提供可插拔的扩展性设计,这也是京东在观察到现有技术发展路线的不足后,主动做出的改变。在不同的场景里,JDChain可以对局部的部件做可插拔调整,为跨生态的融合打下基础。在整个京东区块链技术架构中,中间层是JDBaaS,能够帮助大家更快速地集成和管理区块链的节点网络,降低区块链技术的运维管理门槛。Larry对JDChain充满了信心:“JDChain具有高性能、通用化、灵活易用的特点。京东有非常多的B端战略合作伙伴,天然基因就是把B的服务搬到C端,我们会用自己的技术打通B端和C端、融合B端和C端。”区块链的战略地位前文讲到,京东已经将区块链定位于集团级的技术战略之一,也是京东数字科技集团的四大核心技术能力之一。而A(人工智能)B(区块链)C(云计算)D(大数据)这四大技术也成为头部互联网企业整齐划一的解决方案,在他们看来,ABCD之间并非孤立存在。HaiQuan对此表示,AI提供决策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区块链实现数据、业务的链接;云计算解决基础设施管理、伸缩等问题;大数据提供了数据组织整理和挖掘分析的能力。所以,他们是相互衔接的。随着5G技术在速度上的大幅提高,IoT设备的信息采集能力和传输能力将获得更大释放。由于区块链最终是证明数据的可追溯、可信赖、可连接,可协同,这些来自物理设备的采集数据,将成为支撑区块链网络实现大规模应用落地的重要基础。
2019-05-08 09:09:45298 次
现在不用现金支付的人可谓是太多了,很多人都直接使用微信或支付宝进行交易,或者是人情也是这样支付的,可是在转账的时候也难免会出错,出现了这种错误的情况到底该怎么办呢?1、掌握收款方信息。绑定银行卡,一般知道对方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如果因信息丢失,可与银行联系查找收款方信息。如银行拒绝配合,则诉讼到法院,申请法院调取证据。2、及时沟通,主张返还。一般情形下,沟通可以解决,如果收款方故意不返还,则对其发律师函。如果沟通一次两次,仍不返还,保留主张返还的证据即可,建议不要继续,防止对方失去联系,采取换手机号等失去联系,从而导致诉讼时,人民法院联系收款方时出现联系不到的情形,导致诉讼维权时出现送达困难的问题。保存证据。在沟通主张返还时,就做好收集证据的准备,到银行打印银行转账流水,加盖公章,与对方主张权利的短信、通话录音,对方身份信息。提前保留证据,以备对方拒绝返还,从而可以立即诉讼,避免时间过长,导致维权困难。3、及时诉讼。如遇到恶意占有不返还的收款方,果断诉讼。一般情形下,不愿意通过诉讼,通常会犹豫不定,在现在的法制社会,一定要果断第一时间通过法律维权,行使权利一定要积极,越快越好维权,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眠的人,所以为了能够切实保障自己受损的利益,一定要及时通过法律维权。4、如担心收款方转移不当利益,建议及时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通过保全方式,可以避免收款方将不当利益提前转移或挪作他用,从而避免胜诉却难回款。提前预防,转账时注意核对信息,添加转账备注。因交易的便捷性,更加要注意交易的安全性,每次转账之前,与收款方核对收款账号是否发生并更,经济往来一定要谨慎。现在微信、支付宝、网上银行转账,越来越方便,通过这些渠道支付,一定要添加转账备注,标明款项名目,在诉讼中,更加明了,避免争议,导致维权困难。虽然说支付宝和微信转账十分的快捷,但是各位也要预防出现这种转错账的情况,如果真的是不小心出现了这种情况,各位也可以研究上述的几种追回钱款的方法,这样也有利于降低自己的经济损失。
2019-04-29 09:26:02339 次
中国的《电商法》已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对电商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做了较为集中的规定,标志着中国电商活动的合法合规进程进入一个新阶段。而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市场,跟电商从业者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正在形成当中,甚至还牵动着广大的中国跨境电商从业者。近日,外媒报道称,美国加州税费管理局(CDTFA)正试图向亚马逊FBA卖家征收数年来欠缴的销售税。同时,其要求一些州外的亚马逊FBA卖家也要遵守加州销售税和许可证法律,补缴税款。而这些卖家被告知要补缴的税款,最长可以追溯到8年前。根据市场调研机构MarketplacePulse的数据,中国卖家在美国亚马逊的市场份额高于36%。而美国加州财政部长披露的一个数据则指出,约有38%的美国亚马逊FBA第三方卖家来自中国。这也意味着,中国卖家以相当大的数量规模成为了亚马逊平台上的重要力量。那么他们是否也将受到此次美国加州征收亚马逊FBA卖家消费税的影响呢?商品放在亚马逊加州仓库的“外地”卖家也要交税亿邦动力了解到,2012年9月15日,美国加州正式开征网络销售税,是除德克萨斯州和新泽西州外,美国第三个施行网络销售税税种的州。自2017年以来,加州税费管理局也一直在宣传其征收在线销售税的举措。去年,加州税费管理局有关部门向2500家在线零售商发出缴纳加州税款的通知,并告知这些零售商们不遵守这一法律会面临罚款和监禁的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加州税费管理局认为,如果一个产品是由亚马逊存储在加州的一个仓库中,那么即使卖家在另一个州经营,并且对亚马逊使用的仓库没有控制权,卖家也要缴纳加州的销售税。该管理局称,逃避加州销售税的州外卖家“犯有重罪”,每项违例均可被判罚款5000美元至20000美元,或“监禁16个月、2年或3年,或两者兼而有之”。而且,使用亚马逊加州仓库的州外FBA卖家,如果在没有注册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也可能会被起诉重罪,最高可判处三年的监禁/罚款。而根据加州税费管理局已经发出的公告,新的销售税和使用税将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此,一大批亚马逊FBA卖家联合起来对加州补缴税款的法规表示抗议。因为,可想而知的是,一旦政策实施,大部分卖家都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包括补缴巨额的滞纳税款、罚款以及利息等。一些美国加州的小卖家甚至表示,自己会因此面临破产倒闭的灾难。加州财政部长FionaMa肯定了一些小卖家若被要求补缴几年税款可能会破产的客观事实,但他却指出,“目前38%的FBA第三方卖家都在中国,这也证明了加州税费管理局的方法是低效和无效的”。该缴税的到底是平台还是卖家?据外媒报道称,此次征收销售税的政策实际上反映了加州决定严格执行2012年的一项法律。该法律规定,在加州设有零售相关实体办公室的网上零售商(包括亚马逊等电商平台的第三方卖家)需缴纳销售税。而亚马逊也从2012年开始要求在该法律管辖范围内的卖家自愿缴纳销售税。但事实上,多年来,加州并没有对在亚马逊(Amazon)和eBay等电商平台销售产品的所有卖家实行统一的标准。这也留下了一个巨大的漏洞,因为很多卖家通过使用亚马逊的FBA(即FulfillmentbyAmazon)等服务,得以以独立运营商而非商品直接销售者的身份来接触亚马逊的消费者。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亚马逊第三方卖家的销售规模不可小觑。Recode机构去年5月份的报告称,近五分之一的亚马逊第三方卖家年销售额都超过100万美元(注:美国《2013市场公平法案》规定网店税收起征点为年销售额100万美元)。因此,不少卖家提出希望加州税费管理局能宽大处理补缴税款政策。因为,除了会因此面临高额的罚款外,他们认为自己的产品被存放在亚马逊加州仓库时自己并没有控制权——因为亚马逊等平台通常不允许第三方卖家保留客户信息、从事直接营销、解决客户服务纠纷或制定退货政策,以及负责货物的储存、包装、支付处理、物流和配送服务等。为此,有外媒评论指出,解决此次税费补缴问题最简单的方案是让亚马逊代表卖家征收销售税,那么政策合规和执行的成本将大大降低。尽管如此,加州税费管理局仍坚持认为,第三方卖家才是加州销售税的补缴方,而不是作为平台方的亚马逊。政策解读该项政策实施以后,是否真的会导致部分亚马逊FBA卖家破产?这项政策是否会波及到中国卖家?对此,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授郁晓向亿邦动力进行了详细解读:一、加州流转税简介加州的流转税主要是销售税(saletax)和使用税(usetax),销售税是对销售商品征税,纳税人是零售商;使用税是对外州销售到加州的商品征税,纳税人为购买人。网购、邮购商品免征使用税。因此,加州要对电商进行收税,收取的一定为销售税。二、征收方式与其他州不同加州电商税法的纳税人为使用亚马逊加州仓库的FBA卖家,没有代收代缴人。目前对电子商务征收销售税有三个州:华盛顿、宾夕法尼亚、明尼苏达,这三个州均由亚马逊代收代缴税款,第三方卖家没有直接的缴纳税款义务。三、本次加州电商税法的法律障碍1、亚马逊仓库是否是常设机构2013年5月6日,美参议院投票通过《2013市场公平法案》,规定“除非网店在消费者所在州设有常设机构(physicalpresence),跨州网购不缴纳销售税。”这一法案是这次加州的税收政策中“追征前8年税款”的主要依据,因此首先要解决亚马逊仓库是否是常设机构的问题,加州税费管理局引用相关税法,认定亚马逊仓库属于常设机构。2、第三方卖家是否是零售商加州税法规定销售税的纳税人是零售商,如果第三方卖家不属于零售商,就不能向其征税。因此加州税费管理局引用了美国《税收法典》等有关税法,判定第三方卖家为零售商。注:美国《税收法典》第6203条第(c)款第(1)条表明,零售商,即以任何名称,永久或暂时、直接或间接、或通过子公司、或代理,维持、占用或使用办公室、经销场所、销售或样品室或场所、仓库或存储场所或其他营业场。四、加州电商税法的未来趋势本次加州电商税法限于使用亚马逊加州仓库的FBA卖家,未来征税范围可能扩大到非FBA卖家,即对所有向加州销售商品的卖家征税。2018年6月,美国最高法院以5:4推翻了州政府征收销售税只限于在本州有常设机构的裁定,这也就意味着加州可以对所有向本州销售商品的卖家征税。此外,长期以来加州经济社会政策趋左,财政压力日益加大,政府必然要寻找、挖掘新税源来减缓财政压力。五、对我国卖家的影响从目前的政策来看,暂时对我国卖家影响不大。虽然加州电商税法规定纳税人是FBA卖家,但由于没有规定平台为代收代缴人,实际纳税人仅限美国卖家,而至于外国卖家,加州政府的税收管辖权就鞭长莫及了。因此,有的美国卖家抱怨,这一税法造成“使用FBA的外国公司获得明显的优势,因为在美国境外执行和遵守这些税法的可能性不大。”然而,这一漏洞可以轻易弥补,如指定亚马逊等电商平台作为税款代收代缴人,或者强制要求境外卖家注册税号等。一旦实行这类政策,我国的FBA卖家也要依照加州电商税法缴纳税款了。六、应对策略加州电商税法将使小卖家税收成本一年增加几千美元,大大削弱了我国商品的竞争优势。对此,我国卖家可以采取下列对策:1、化整为零。根据美国《2013市场公平法案》,网店起征点为年销售额100万美元(即网店每年销售额为100万美元以上的部分需要缴税),那么只要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即开多个网店,并将每个网店的销售额控制起征点以下。2、使用非税州的亚马逊仓库。本次加州电商税法对使用加州的FBA卖家征税,目前除了加州,还有华盛顿、宾夕法尼亚、明尼苏达对电商征收销售税,建议卖家尽量不使用这四个州的FBA。3、从正规渠道出货,争取获得出口退税。建议我国的卖家尽量从正规渠道出货,从而取得出口免税。同时强烈呼吁有关部门研究出台适合跨境电商的出口退税政策。
一起惠2019-03-26 09:34:24295 次
12月4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注册地位于山东的“爸爸的选择”纸尿裤品牌方公司对于拼多多平台(下简称“寻梦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该诉讼于2018年7月30日立案,11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原告要求被告寻梦公司承担赔偿的责任的数额已经远远超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定赔偿数额,但两原告未能完成举证责任。被告寻梦公司在收到原告沟通函后,至下架商品、断开链接期间,未给两原告造成扩大的损失,已经履行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相关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定,拼多多平台上一位历史上仅售出过一件价格为144.7元“爸爸的选择”正品纸尿裤的商家吴秋萍对“爸爸的选择”“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后者五万元人民币。“爸爸的选择”同时向法院提交了《中国互联网母婴品牌“爸爸的选择”登录时代广场》(备注:“登录”一词出自判决书原文)等公证证据证明自身“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而拼多多平台上的商家吴秋萍售卖其商品构成了虚假宣传,应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判决书指出,被告吴秋萍入驻拼多多APP平台时间较晚,且在该平台上销售“爸爸的选择”商品数量有限,原告未能举证吴秋萍和拼多多平台对其商誉造成损害,故对其要求赔礼道歉的诉求请求不予支持。据悉,整个案件受理费共计45200元,由原告爸爸的选择负担44729元,被告吴秋萍负担471元。
一起惠返利网2018-12-27 09:55:57362 次
5年时间,4次审议,3次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电商首部电商法终于问世。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共7章89条,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的《电商法》颇具法律高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从2013年电商被列入立法规划到最终出台的五年时间,电商带来的数字化经济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根据商务部发布《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7》显示,2017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达37.9%。作为数字经济最活跃、最集中的表现形式之一,电子商务正全面引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也成为促进开放、创新、带动创业等方面的推进器,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随着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商业模式创新,不仅实物电商取得长足的进步,网约车、外卖等O2O多领域的服务电商亦如此。2017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9万亿元,移动支付交易额达200多万亿元,从业人员接近4250万,均位居全球前列。特别要指出的是,中国网络零售额达7万亿元,约占全球的50%;全球电子商务企业前10位中,中国企业就占据四席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带来问题,假货泛滥、产品质量和安全、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不断发生,然而,对电商领域立法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电子商务法应该具有国际性、前瞻性,希望能够增添促进电商发展的内容,电子商务法立法并不成熟。”马云为此表态。而京东负责税务与资金的副总裁蔡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流露出的却是对电商法的极度期待:“如今,互联网是强势经济,实体经济反而是弱势经济,电子商务法应当尽快出台并执行,落实市场主体准入,加强事中监管,以及解决与线下并不一致的税收流失问题。”并且直言目前的电商法还“不够解渴”。阿里和京东作为电商当之无愧的代表,观点不一形成鲜明的对照。对于这部经过多方博弈的《电商法》将带来哪儿改变,其背后有着怎样的阈值?个人网店卖家登记:动了谁的奶酪?“电商不是法外之地,相当多所谓的个人网店都是成规模的公司化运作,而且享受到了比实体店更特殊的超级待遇,比如:可以无照经营、可以不缴纳税收、可以无固定经营场所……这些特殊待遇背后就是竞争的不公平和对实体经济的事实伤害”,在去年两会期间,刘强东在国税总局座谈会上,发了一腔“税腑之言”,话锋直指电商平台上的小微企业。期间,炮轰电商纳税问题的还有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王填表示,中国零售业已经进入新零售阶段,线上线下将会高度融合,电商公平纳税(尤其是C2C电商)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阶段,以便营造实体和电商公平竞争的环境。电商纳税问题,个人网店等中小微企业是否要纳入登记范围,是否推进线上线下平等问题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也是电商法最具争议的部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电商法起草组副组长尹中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电商法争论比较多的就是第十条。“从草稿、调研,一直到四审都有意见。”电商相对于传统商家,政策上对待上确实有一定的不公平,但是,政策调整如何把握阈值显得至关重要。此次,电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包括自然人在内的电商经营者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从最终条文来看,立法者的思路依然是登记为原则,不登记为例外。其中也留了一个缺口,那就是三审稿中将“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也纳入例外情形的范畴。从市场主体登记的内容来看,应是放宽,对于广大的自然人卖家及相应的电商平台,增加例外情形,减轻了登记义务,应是利好。再就是,电商法在市场主体登记放宽的同时,又明确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个人卖家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由此可见,本着线上线下相一致的原则,电商立法对此持肯定态度。此次,电商法推翻了2008年《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中,免除自然人网店工商登记义务的规定。而政策一出台,对C2C模式的淘宝影响不可谓不大。阿里系电商模式是平台模式,如果按照淘宝2017年4.82万亿的GMV来计算,按照17%的增值税来计算,淘宝卖家需上交8194亿的税收。据业内人士透露,按照即将实施的电商法案,对于电商经营者中个人网店、微商等放宽登记主体的规定来看,至少有10%的淘宝卖家受到影响。相当于上百万个人淘宝卖家将和线下经营者一样,按照经营纳税流程依法进行登记纳税。尽管仍然留了一个“零星小额”的例外缺口,但电商法并没有规定“零星小额”的额度究竟是多少,标准十分模糊,后续仍需配套规范来明确具体标准。所以,不难看出为何以自营为主的京东对电商法的有不同的诉求。“一刀切地要求自然人网店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是不合理的,因此立法作了除外安排。需要提示的是,依法可以不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商经营者,并不代表不适用电商法。”一位资深分析师表示。电商法明确了电商经营者作为纳税主体,赋有纳税义务。同时,国家为了保护弱小企业、促进市场竞争、提升创新能力,规定了电商经营者可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硬币总有两面性,相应的优惠也只能适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数据:平台共治的内核此次电商法作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基础的法律框架,涉及的面比较广,有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合同、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等在电商中比较典型的问题,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此次电商法有对未来平台共治的前瞻性引导。在电商法中指出,国家未来将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商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此次电商法在8月27日的四审,也正恰逢滴滴“乐清惨案”的档口,在滴滴顺风车业务下线整改期间,相关部委对滴滴的数据接入进行了相应的通报和监督接入。建立基础信息共享和上报制度可谓实现平台共治的一个可行路径。出租车司机杀人,不会去找出租车司机,那是因为所有出租车信息在当地公安局有备案的。而滴滴司机的信息,如果能和公安联网,共享上报,这次乐清事件的解决结果或许不一样。基础商业信息必须上报,好比住房子警察要登记信息一样,这是国家维持基本秩序的需要。如果公安局掌握这部分信息,相信滴滴司机作案以后,不至于在锁定上延误黄金时间。据相关报道了解到,地方交通部门与滴滴公司围绕不合规网约车监管进行了一场长达一年的数据拉锯战。一位地方交通监管部门相关人士曾经描述了这一监管的难度,其中一个难度源头即为数据的缺乏。该监管人士所在的城市从今年5月开始对不合规网约车进行了一轮整治,但是在整治过程中,需要平台方提报数据,在有效数据进入政府监管平台后,大量不合规的网约车将会成为重要的监管目标——多个城市交通管理者已经在约谈中要求滴滴限期清退平台上不合规的网约车。“一开始,我们当时要求滴滴在既定时间内清退若干车辆,并且按日上报清退车辆的数据;后来我们改变策略,要求滴滴每日上报剩余车辆的数据,如果我们发现运营的网约车不在滴滴上报的车辆中,我们就会罚款,最终累计罚款超过40万。”该人士透露。数据被互联网企业视为极为重要的竞争力。京东、阿里一直标榜自己为科技公司,是商业基础设施的提供者,其底气便来源于数据。程维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被问及关于无人驾驶领域的竞争时,提及滴滴的优势之一即为数据,在程维看来滴滴平台有2100万车辆,其他无人驾驶竞争者均没有如此大的车队帮他们进行数据收集。滴滴智慧交通首席科学家刘向宏在2018年的一次论坛中曾经介绍滴滴每日处理的定位数据达到了106TB(1TB为1024GB)。数据同样是当前互联网立法中必然涉及的内容。电商法也不例外。电商法明确规定了电商平台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报送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税务相关信息。同时,还需要按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数据信息。此外,平台还需积极履行提示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的义务。无论是数据主动报送还是被动的提供,对于电商平台都是不小的压力和负担。但它的积极意义也不容忽视。从监管角度而言,便于登记和税收制度的落地。无论是市场监管部门,还是税务部门,要履行登记和收税的监管职责的前提是掌握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只有赋予平台及时报送或者提供相关信息的法定义务,上述目的才可能实现,登记和收税的相应规定也才有可能落到实处。整体看,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数据报送、数据提供,四大核心义务,全面系统,互为补充,为电商平台编织了一个巨大的法律规制网。相应责任:折中阈值在对于平台责任认定上,从“连带责任”到“补充责任”再到“相应的责任”上几经改动。相较于三审稿,我们看到《电商法(草案)》有了重要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将平台经营者的“连带责任”修改为“补充责任”条,以及对“平台经营者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对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处罚上限做了明显提高。从“连带”到“补充”,多位学者直言,这两个字的变化将深刻改变平台的利益格局。然而,在四审稿中,中国消费者协会于8月29日发表措辞严厉的声明称,这两个字的修改将很大程度上减轻电商平台的责任,使得电子商务法有严重隐患,希望能够改回“连带责任”。不同的声音出自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持召开的“电子商务法三审稿立法建议”研讨会上,美团研究院院长张腾质疑:“第37条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滴滴要变成出租车公司,美团要变成餐厅、酒店等公司?给平台加了很多安全保障的义务,逼迫着这些平台为了实现这种义务,变成一个个线下实体,这和互联网发展的初衷是完全违背的。”因而,电商法最终确定“相应责任”做了折中处理。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说,未来争议解决中,如果特别法有所规定就从其规定,否则需要法院依据平台的过错、责任性质和份额等具体认定,可以理解为更有弹性和灵活性。平台责任的加减法争议,也体现在其他立法细节中。2016年以来,不少新增法条都对社会热点问题作出回应,比如“共享经济下的押金退还问题”,剑指“大数据杀熟”的个性推荐条款等,都旨在加重平台责任。可是,伴随电商蓬勃发展而来的问题亟需法律在监管上给予风险提示和引导。对于实体和线上的权责之争也是一个需要平衡的问题。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就表示,实体企业承担大量责任,电商平台不应特殊。网上购物已经成为消费者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产品和质量也成为消费者诟病平台最突出的问题。立法应该参照对实体零售企业的管理,强化平台主体责任,而不是避重就轻。这对于维护消费者利益,抑制假冒伪劣和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鼓励实体经济改进产品质量,推动供给侧改革的推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部分平台利用灰色地带,漠视现有法律法规,挑战社会道德底线,对于社会和消费价值观的负面导向不容忽视。很多百货,购物中心和超市也是平台型企业,多年来,实体企业在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承担了大量责任,也努力消除了诸多隐患,这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电商平台不应特殊。电商法具有平台安全审核的义务,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平台责任阈值需要周全设计,考虑面和辐射面需要不断地补充和调试。所以,首部《电子商务法》问世,意味着全面电子商务的时代已经到来,它后续的发展与进步,都将更加稳健与成熟。当前不规范、不正当的“野蛮生长”时代也必将终结,许多企业特别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将承担起让整个电子商务生态更加健康的重任。
一起惠2018-09-08 10:06:09361 次
8月31日消息,一起惠获悉,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本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据法规总则介绍,本法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值得注意的是,法规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8年8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第四条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第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第七条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有关部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第八条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按照本组织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九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第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第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第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第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第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第二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第二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二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五条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第二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二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第二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第三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第三十六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第三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标记为自营的业务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第四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第四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第四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三条平台内经营者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第四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公示收到的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第四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六条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十七条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第四十八条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四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五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并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证用户在提交订单前可以更正输入错误。第五十一条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五十二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第五十三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相关风险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第五十四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用户在发出支付指令前,应当核对支付指令所包含的金额、收款人等完整信息。支付指令发生错误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纠正。造成用户损失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支付错误非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第五十六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完成电子支付后,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用户提供符合约定方式的确认支付的信息。第五十七条用户应当妥善保管交易密码、电子签名数据等安全工具。用户发现安全工具遗失、被盗用或者未经授权的支付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经授权的支付造成的损失,由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承担;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未经授权的支付是因用户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发现支付指令未经授权,或者收到用户支付指令未经授权的通知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十八条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第五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第六十条电子商务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第六十一条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第六十二条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十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第六十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推动绿色包装、仓储、运输,促进电子商务绿色发展。第六十六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加强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第六十七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应用,支持电子商务与各产业融合发展。第六十八条国家促进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互联网技术应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第六十九条国家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信息,鼓励电子商务数据开发应用,保障电子商务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第七十条国家支持依法设立的信用评价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向社会提供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服务。第七十一条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第七十二条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申报、纳税、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综合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优化监管流程,推动实现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效率。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凭电子单证向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七十三条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流合作,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制定,促进电子签名、电子身份等国际互认。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机制。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七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销售、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务,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信息提供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或者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七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搜索结果,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条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保障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八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的;(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或者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八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修改交易规则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公示修改内容,或者阻止平台内经营者退出的;(三)未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的;(四)未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对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未显著标明“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第八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第八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第八十七条依法负有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中所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八十九条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起惠2018-09-03 08:59:24288 次
郑州空姐、乐清女孩,两名女性搭乘滴滴顺风车先后遇害,让滴滴公司陷入舆论漩涡。8月27日零点起,滴滴顺风车在全国范围内下线整改,而在下线4小时前,福州4名乘客搭乘滴滴顺风车遭遇车祸。据福州广播电视台报道,8月26日晚上,4名乘客坐滴滴顺风车从连江县前往福州途中发生事故,4人及司机均受伤。近年来,乘客用滴滴打车发生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在此类侵权责任纠纷中,滴滴平台的运营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澎湃新闻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到2015年以来的38份判决,其中12份判决涉及顺风车。这些判例中,认定滴滴方面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有24例,约占63%;认定滴滴方面应担责的有8例,约占21%;另有6例的当事方在宣判前达成了和解。这些判例勾勒出滴滴的应诉策略——在法庭上始终坚持无过错,但不排斥与原告方协商和解。而在诉讼博弈中,滴滴平台是否属于居间服务、其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往往成为争议焦点。多数判例判滴滴不担责,顺风车多被认定属居间服务在济南市天桥区清河北路,去年8月曾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2018年1月,天桥区法院对此案作出民事判决。法院审理查明,山东潍坊人孙建驾驶电动车与张明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受伤的孙建两天后治疗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孙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小车车主张明承担次要责任。事发时,张明正根据订单进行滴滴顺风车搭载业务。事发后,死者家属向法院起诉张明和两家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滴滴公司)、北京运达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运达科技公司)。这两家企业都是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小桔科技公司)的子公司。小桔、滴滴、运达这三家公司在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在诉讼中很容易被混淆。多份裁判文书显示,北京小桔科技公司是滴滴出行APP的设计者和开发者,滴滴公司是滴滴出行平台中快车、专车等网约车项目的运营主体;顺风车项目则由北京运达科技公司负责运营。在孙建死亡一案的侵权责任纠纷中,原告方要求三被告支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30多万元。天桥区法院的判决采信了被告北京运达科技公司的观点,认为北京运达科技公司并非承运人,仅提供居间服务,在本案中无侵权行为,亦无过错,故两被告滴滴公司和北京运达公司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何谓居间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俗称“中介服务合同”。2017年8月,北京市通州区法院作出的一份判决书,判决滴滴快车出事故后,滴滴公司不承担侵权责任。该案中,原告李宏曾搭乘袁毅驾驶的“滴滴快车”,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当地交警部门认定,袁毅和事故中另一车辆的驾驶员均负事故同等责任。滴滴公司认为,在网约车模式下,司机和平台属于新型合作关系,司机自愿注册、自由接单,平台不存在支配和控制。另外,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未将滴滴列为事故当事人和责任方,故滴滴公司没有侵权行为,不承担侵权责任。判决书显示,原告李宏要求滴滴公司承担相应责任的请求,未获得法院支持。澎湃新闻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原告起诉滴滴公司、北京小桔科技公司或北京运达科技公司的案例,2015年至今已产生裁判文书52份——14份裁定书、38份判决书。在14份裁定书中,因达成调解、诉讼主体不适格等原因撤诉的有7起,其他裁定涉及管辖权、程序变更、补正笔误等事项。在38份判决书中,法院认定滴滴方面无需承担侵权责任的,有24份判例。其中涉及顺风车的12份判决,有10份认定滴滴方面不用担责。相关法院认为,顺风车不属于网约车,运营方只是提供合乘信息服务,其收取的服务费用也比快车等网约车要少,属于居间服务,在侵权事故中并无过错。有法院认为滴滴应承担社会责任,有法院判滴滴担责70%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38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例中,认定滴滴方面应承当责任有8起。最近一起是2018年4月16日昆明市呈贡区法院作出的判决。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2017年1月22日。20岁的赵景使用滴滴出行软件搭乘苏勇驾驶的顺风车,途中顺风车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赵景受伤被送医院抢救,后来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苏勇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此后赵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北京小桔科技公司和苏勇连带承担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等共19万多元。昆明市呈贡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顺风车运费由滴滴平台根据路程远近决定,滴滴公司还决定账户资金流通时间且自动划扣费用,无需驾驶员同意,滴滴公司收取10%的服务费。其次,虽然滴滴平台不指派具体车辆进行承运,但对签约的车辆有明确的审查管理义务,对车主及合乘乘客也进行一定的管理。比如,滴滴出行APP提供的《顺风车服务协议》规定:车主在合乘过程中不应出现现金结算,出行费用的分担将根据顺风车平台列明的标准进行;顺风车平台受理用户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在争议解决前暂停向车主支付相关合乘费用。被告北京小桔科技公司辩称,其仅提供居间服务。呈贡区法院对此并不认同。该院认为,居间合同关系中的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而滴滴公司的行为已超越普通居间人的服务范围,因此不能将其简单地定性为居间服务。法院还指出,乘客通过滴滴软件预约车辆,内心所信赖的是滴滴出行平台。对于大众信赖、使用度较高的服务平台,就其社会功能来说,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昆明市呈贡区法院遂作出判决,判被告北京小桔科技公司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承担20%的赔偿责任,向原告赵景赔偿经济损失16470.7元。从判决滴滴方面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8起判例来看,法院主要认为,滴滴运营方收取费用获得一定的车辆运行利益,故在车辆运行过程中造成损害后果时,其也应在获利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有的法院还在判决书中引用了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至于滴滴方面承担责任的比例,有4例判决判滴滴方面承担连带责任,另外4例判滴滴方面担责的比例分别为10%、20%、50%、70%。滴滴方面承担70%赔偿责任的案例,是由北京市西城区法院2017年10月9日判决。该院审理查明,26岁的尹华搭乘滴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残疾。滴滴司机被交警认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西城区法院认为,滴滴司机在发生事故时,是执行滴滴出行平台发送的约车任务,该用车服务合同系原告与滴滴公司达成的,并由该网约车平台签约司机执行,故首先应由滴滴公司向原告承担侵权责任。法院遂判决滴滴公司按70%的责任比例,赔偿原告尹华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13万多元。滴滴的应诉策略:坚称无错,多次垫付医药费后要求返还网约车、顺风车是互联网时代产生的新生事物,对于由其引发的侵权责任诉讼,各地法院也在探索。澎湃新闻分析三年来的52份裁判文书发现,虽然多地法院在裁判尺度、侵权定性上出现差异,但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滴滴运营方,在法庭上始终坚持自己无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梳理52份裁判文书,可以窥见滴滴的一些应诉策略。首先,滴滴方面的三家公司北京小桔科技公司、滴滴公司和北京运达科技公司,在网约车和顺风车的开发、运营方面扮演的角色不同。诉讼中一些原告对此掌握不全面,滴滴方面经常指出对方起诉的被告主体不适格。对于交通事故发生时的车辆运营状态,滴滴方面一直比较重视。比如,如果事故发生时,滴滴司机未接单或者乘客已下车,滴滴方面会明确指出此非网约车运营状态,平台不可能承担责任。在庭审中,滴滴方面会坚持几个主要观点:居间服务、不是承运人、无过错。此外,虽然在法庭上态度鲜明,但滴滴方面对调解、和解并不排斥。至少有6起判例,滴滴方面通过支付相关费用、人道主义补偿等形式,与原告方达成和解,此后原告撤回对滴滴的起诉。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治疗经费有困难的一些伤者,滴滴方面常垫付医药费用。而在一些判例中,滴滴辩称自己无过错的同时,会要求退还此前垫付的资金。在河南新郑市法院2017年12月30日判决的一起案件中,被告滴滴公司坚称自己无侵权行为的同时,要求原告返还此前垫付的医疗费8.5万元。这一诉求得到支持,法院判决原告十日内返还滴滴方面8.5万元。湖南湘潭县法院2018年1月23日判决的一起案例中,第三人滴滴公司要求原告返还垫付的医疗费用20.3万元。法院认定滴滴公司并非承运人,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返还垫付款的诉求,法院认为“应另行提起诉讼”。在成都市中院审理的一起上诉案件中,滴滴公司要求返回垫付款未获得支持。该案的交通事故中,23岁女孩董婉通过滴滴软件乘坐顺风车,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导致三处十级伤残。滴滴公司垫付了9.8万元医疗费。2017年7月,作为此案一审第三人的滴滴公司上诉,要求原告返还垫付款。成都市中院认为,滴滴此前垫付的9.8万元,已与顺风车司机一方应承担的8万多元予以品迭。“至于谁是具有返还义务的责任方,滴滴公司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另行主张权利。”至于约1.2万元的余款,成都中院认为,因原告后续治疗还需费用,一审法院从保护当事人利益、减少诉累的角度出发,将应退回的垫付款部分暂不退回,也并无不可。2017年9月,成都市中院驳回了滴滴公司的上诉。
一起惠2018-08-31 09:32:03271 次
8月6日中午12点,北京市海淀区百度大厦楼下,7、8名头戴百度外卖红色帽子的代理商蹲坐在阴凉处。他们彼此间没有太多的交流,只是那样默默坐着,仿佛一切已是常态。因为是午休时段,进出大楼的百度职员不在少数。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会从代理商身边很平静地路过,但也有少部分人在路过时会随口问及身边的同事,“这些人是干嘛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本轮维权是从7月16日发起,而这已是代理商维权的第22天。除了休息日外,基本上每天都有人在此等候一个“说法”。类似的事情,在去年10月也发生过。有维权的代理商代表向记者表示,此次前来维权的代理商中,既有前来索要退还保证金的,还有更多的代理商是希望百度外卖能对他们此前投入的“血汗钱”有个交代。去年8月,饿了么正式宣布收购百度外卖;今年4月,阿里巴巴集团联合蚂蚁金服全资收购饿了么;8月2日,饿了么母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更新的信息中显示,股东变更为杭州阿里巴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而此前包括邓高潮、张旭豪、汪渊和康嘉等在内的饿了么原股东均已不在其列。受上述事件影响,国内的外卖市场格局在这仅一年多的时间中几经变化。但作为最早被收购的一方,那些曾经效力于百度外卖的代理商似乎并没有跟上企业后续发展的步伐。“被遗忘”的代理商8月的北京烈日当头,气温长期维持在27摄氏度以上,但对于在百度大厦楼下以静坐方式讨说法的百度外卖代理商来说,内心却是冰凉。原因无他,三大外卖平台之一的百度外卖已经被卖给了曾经的竞争对手饿了么,而他们在此前市场扩张期投入的十几万元乃至成百上千万元的成本,如今成了“本应承担的风险”。“这是我们申请维权的第22天,刮风下雨顶着太阳都会来。从早上过来,一般都会待到下午5、6点。”来自山东的百度外卖代理商冯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次维权是从7月16日开始的,而他本人除了周末休息日,基本上天天都会来这里“静坐”。据了解,冯先生是百度外卖山东某县的代理商,在2017年6月时加入百度外卖。说起维权的原因,他表示,一方面是希望索要回自己被扣押的保证金,另一方面是希望能够问百度外卖要回因前期运营投入造成的损失。据冯先生介绍,申请成为百度外卖代理商后,他向平台缴纳了8万元的质量保证金和16万元的运营保证金。目前,16万元的运营保证金已经收回,但从今年5月3日起申请退出百度外卖代理并索要质量保证金,截至目前仍然没有收到对方的打款。“原来的百度外卖的大区代理已经离职了,现在大区对接的人是从饿了么后调任过来的,虽然对方承诺打款,但总是一拖再拖,后续再去问基本就没有了回应。”冯先生表示。类似的问题也发生在来自吉林某县的代理商王先生身上。根据王先生提供的此前与百度外卖签署的合作协议显示,王先生需缴纳5万元的质量保证金和13万元的运营保证金。目前,运营保证金的款项已经收到,但是质量保证金的问题始终未能解决。王先生称,因为此前更换了大区代理,新任的大区代理对于自己提出的问题基本上是“一问三不知”。烧钱后遗症实际上,在包括冯先生和王先生在内的维权代理商看来,刨除未返还的质量保证金不谈,自己的损失远不止于此。“2017年的时候,家里那边基本没有百度外卖的影子,自己买电动车、招骑手、谈商家,才打下了一片市场。”冯先生称,他刚开始做代理商的时候,当地外卖市场订单分配占比基本是美团外卖占70%,饿了么占30%。但因为自己前期补贴投入大,他签下了不少独家商家资源,生意红火的时候,百度外卖的订单量在当地最多占到了60%。冯先生透露,他个人的成本投入不下于100万元。同时他表示,在此次参与维权的200多家代理商中,自己的投入还算少的,还有投入上千万元的代理商。一个县级代理商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前期投入?冯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表示,前期投入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包括线上补贴、物料费等在内的运营成本,另一部分是包括站点租金、骑手工资、电动车购置费等硬性成本。据了解,在百度外卖与代理商的合作协议中,有一条是要求代理商先行缴纳的运营保证金,金额基本在10万元以上。所谓运营保证金,意思是指代理商只要在前三个月内投入等同金额的运营成本,3个月后平台方会将这笔运营保证金如数返还;如果代理商未按期完成上述指标,平台方面将扣除代理商10%或剩余全部的保证金,且有权与代理商解约。上述代理商王先生向记者解释,运营保证金投入的内容仅限于补贴和物料,不包括电动车购置、骑手工资等硬性成本。就此来看,所谓的运营保证金,其实正是外卖市场前期烧钱拓荒时,被“烧”的那一部分。但对于这部分的资金投入,百度方面在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回复中称,百度外卖与百度外卖合作商之间为平等的商业伙伴关系,双方是基于自愿原则签订的业务代理协议,并基于代理协议进行业务合作往来及商业结算,需各自承担市场风险。此外,饿了么在收购百度外卖时也曾表示,会尽量满足百度外卖代理商的合法权益,但做生意和做投资一样,入市就需要谨慎,其中可能有巨大的回报,也可能有巨大的损失,对于这件事饿了么和百度外卖意见一致。竹篮打水一场空实际上,代理商维权的问题从去年10月底就已经出现。对此,原饿了么CEO、现任董事长职位的张旭豪曾专门给出过承诺。在去年11月举办的饿了么及百度外卖“未来物流”战略发布会上,张旭豪称,代理商的解决方案不是针对百度外卖,而是需要整个代理体系进行梳理和融合,最大的原则是公平公正,以服务市场份额优先的原则。代理商不分是百度外卖的还是饿了么的,会全部看作母公司拉扎斯集团的代理商。如果两边都有代理商,则采取强强联手,强强融合的方式,同时负责双品牌的运行。“为什么不直接转变身份成为饿了么的代理商?”对于记者这样的问题,冯先生有些许无奈,他表示,“饿了么有自己的代理商,原来彼此都是竞争关系,现在为什么需要你?”冯先生表示难以接受的是,饿了么宣布收购百度外卖是在去年8月,但在去年10月的时候,有商家向他反映称,百度外卖通过App向商家发出了一份授权书通知。通知书中提及,百度外卖平台将把商家的店铺信息,同步提交给饿了么平台。“当时商家和我说,尽管授权书提供了同意和不同意两种选项,但如果选择不同意,平台就会停止向商家打款。”冯先生说,在签约商家中很多是自己费了很大劲,通过大量补贴投入才谈下来的独家资源,百度外卖直接向商家发出通知,这让他不能接受。对此问题,根据猎云网此前报道中有代理商提供的聊天截图显示,当时的百度外卖运营体系负责人王建斌曾作出回应,称确实是由于工作失误所致,并及时下线了相关通知、停止平台商户共享工作。在冯先生看来,将商家信息拱手让人,这对于代理商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大家都在抢商家资源,现在自己的商家信息导过去了,你还有什么资格去竞争?”冯先生称,也是从那以后,自己负责的代理区域百度外卖的订单量就在持续下降。据了解,不论是冯先生还是王先生,他们的代理业务早于今年年初时就已经停运。“停运是不得已的选择”,王先生称,如果不把业务停掉,就算没有订单补贴,骑手的工资、站点的租金都还是要交,亏损只会更多。说法矛盾陷僵局这已经是代理商新一轮上门维权的第22天。事实上,此前百度集团已就百度外卖代理商维权事件给出了一份全面说明。说明中称,在外卖业务合并给饿了么之前,百度集团仅是百度外卖的投资方之一,不参与其日常运营,相关地方合作商与百度外卖之间的代理关系及具体的运营策略,与百度集团无直接关系。但对此说法,代理商们难以认可。在与代理商的沟通方面,百度方面称,从2017年11月6日起,合作商人员多次到访百度,通过包括拉横幅、喊口号、冲击百度重要活动现场等,严重干扰了百度公司及周边的正常秩序。但在这长达八个月的百度外卖合作商聚众过程中,百度一直积极沟通,认真倾听合作商诉求。而王先生则对记者表示,尽管他们的维权已经持续了20多天,但目前仍未有百度方面的当事人与他们进行对话。百度与百度外卖的代理商们各执一词,其中真伪难以考证。但更关键的问题在于,百度外卖代理商提出的索赔诉求,究竟能否得到满足。根据代理商们提供给记者的一份《请愿书》显示,代理商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出面协调,通过成立调查小组,解决因百度行为造成的全国代理商亏损达10亿元的问题。但按照百度方面此前给出的“需各自承担市场风险”的说法,显然双方的意见也难以达成一致。此外,有第三方外卖平台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坦言,代理商的控诉或有些言过其实。在相互的僵持过程中,将问题诉诸法院似乎成了最直接的解决办法。但在记者问及代理商是否已将问题诉诸法院时,有代理商表示,“已经有人在推动了,但什么时间。能有什么结果谁说的好呢。”
一起惠2018-08-10 09:28:47289 次
北京时间7月26日晚,拼多多在上海、纽约同时敲钟,正式登陆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交易撮合,晚10时59分左右,拼多多股票正式开盘,开盘价26.5美元,较发行价19美元涨39.5%,总市值超过290亿美元。一片质疑声中上市的拼多多,似乎打破了保守者对其股价的预估,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个现象,那就是国内电商股普遍上市即高涨是大概率事件,比如曾经的唯品会和聚美优品。因此,创立三年便奔赴上市的节奏,不免令外界担忧拼多多快速进场反而会后劲不足。纵观以往,阿里、京东皆经历过漫长时间的市场考验最终决定上市,如今成为电商两极,而唯品会和聚美优品这两个曾经熠熠生辉的新秀,创立将近4年匆匆上市,最初虽也经历股价暴涨、资本看好的高光时刻,但如今却早已不复往日荣光。面对电商“前辈”们高开低走的前车之鉴,拼多多虽近期大涨,但从理性的角度来看,依然风险缠身,同时更值得思考的是,在而今的是非缠身、质疑高峰时期,拼多多为何选择在此时上市?资本输血,拼多多到底缺不缺钱?2018年4月,拼多多获得13.69亿D轮融资,由腾讯、红杉资本投资,自腾讯入股拼多多以来,按常理来推测,黄峥短时间内基本不会有资金顾虑。据悉在这轮融资之前,拼多多账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高达86亿元人民币,也就是说,拼多多上市以前已经囤积了百亿元资金。但恰恰在这个时候,拼多多上市传闻传出,使得外界对其积压许久的质疑瞬间达到一个顶峰,一时间所有媒体的焦点都指向了这一尚未满三岁的电商新人,围绕其商业模式、供应链困境、假货云集等等问题,进行了细致“解剖”,可结论总免不了消极。资金尚无顾虑的情况下,拼多多明明可以选择经历多一些时间的市场验证,来平复质疑之声,可为什么还是执着于今年上市呢?或许黄峥也认为现在不缺钱,不代表以后不缺钱。首先最表面的一点就是亏损问题。数据显示,公司2016年净利润为-2.92亿元,净亏损率-57.83%,2017年净利润-5.25亿元,净亏损率-30.11%,而2018年仅第一季度就亏损了2.01亿元,净亏损率-14.52%。当然,和京东相比,拼多多一直以薄利多销为优势,这种亏损面积算是小巫见大巫,更何况现有的资本储备依然能够支撑其亏损数年。但这种情况成立的前提是,未来一段时间公司亏损不会突然暴涨,可目前来看这一可能性很大。简单拿销售费用举例,2016年、2017年以及2018年第一季度,拼多多的销售费用分别为1.69亿元、13.45亿元、12.17亿元,与之对应地,拼多多2017年营业收入为17.44亿元,2018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3.85亿元。也就是说,今年第一季度拼多多将近九成的收入被用于做营销。据招商证券研究报告显示,2018年一季度拼多多获客成本已达49元,远高于2017年的11元,显然获客成本逐渐提高是必然。所以拼多多为了维持之前的用户增长速度不至于下滑得过快,很可能会继续加大营销支出,想想今年世界杯抢夺广告位的疯狂,可见一斑。不过更大的持续性投入在于拼多多转型,当拼多多通过上市和阿里、京东等老牌电商站在了同一竞争层面,为了和巨头争夺市场话语权,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撑其扩张和改革。尤其是上市后,公司带有的商业原罪将会逐渐放大,也逼迫拼多多不得不改。如此一来,一级市场出现“钱荒”的情况下,拼多多不能再靠现金储备和融资过活。命系腾讯,拼多多“受宠”背后的忧虑顶着社交电商第一股的头衔,拼多多上市即涨,说明资本对社交电商存有较大想象空间。但反过来想,拼多多过早上市,其实有一部分也是考虑到避免社交电商的商业模式以后遭受更大质疑,从而错失最佳的上市时机。尤其是目前来看,腾讯对拼多多未来发展趋向产生的影响,已经显示出一些潜在的危机,这可能也是激发拼多多着急上市的因素之一。在一次专访中,黄峥曾直言,“我死了腾讯不会死,腾讯有千千万万个儿子”,进而否认腾讯对拼多多的扶持,指出被腾讯封杀过很多次。封杀不假,但微信生态圈对拼多多的扶持也是众多用户有目共睹,更直白地说,若是没有微信的社交流量,拼多多也会不是如今的拼多多。不过这也决定了在流量方面,腾讯所拥有的绝对控制权,长远来看,则成了拼多多上市后独立发展的限制。一方面,如果微信流量无法转化为拼多多的真实用户,拼多多很难进一步挖掘用户价值。据招股书披露,拼多多用户2017年人均GMV约在600元左右,而阿里电商平台买家年贡献GMV在7000-8000元之间。两者的差距表明拼多多亟需提升客单价,这就不得不依赖于平台对用户画像、信息匹配、社交场景的把控,而前提就是用户资产掌握在自己手中。所以拼多多不仅需要导流至app,防止微信断流的风险,更关键的是提高流量的自我生产能力。另一方面,微信的生态流量中,京东和拼多多同为依附者,上市前,拼多多的高速增长已经被质疑给京东带来严重冲击,如今上市后双方的直面对抗可能会加剧。虽然一般情况下,腾讯并不参与旗下投资标的的竞争,可在面向阿里这同一个敌人时,腾讯不得不防止拼多多和京东走向恶性竞争。而与京东不同,尚未成熟的拼多多显然更容易左右。如果说流量尚可引导,那么社交生态却很难模仿。日前,拼多多在主站内上线了游戏“多多果园”,通过赠送免费水果的方式刺激用户邀请好友、浏览商品,并尝试将从微信获取的流量导向拼多多App。值得注意的是,该游戏仅出现在App端,并未出现在拼多多小程序中,很显然,拼多多在流量上已经尽可能减少对微信的依赖。可是这种老用户拉新的过程依然只有微信这一个转发渠道,换句话说,即使未来拼多多流量不再依靠微信,但其商业模式得以维持的社交关系还是只能发生在微信,除非拼多多将用户社交也独立出来,不然无法割裂腾讯的影响。某种程度上,拼多多上市既能从资金上减弱对腾讯的依赖,也提供了去腾讯化的更多可能性。拼多多还能继续幸运下去吗?对拼多多的成功,很多人表示看不懂,而黄峥则将其归功于运气。他坦言,“它背后是一个大势,我们是上面开花的人,只要你在正确的方向上,就会有爆发式的增长。”社交电商的“势”,推动拼多多实现了电商行业不曾有过的商业奇迹,但以上市为起点,拼多多的运气还能否持续下去,又或者说,拼多多如何从靠运气转变为靠实力,这是其维持现有股价涨势的关键。虽然黄峥乐观地将上市表示为接受市场监督的机会,可是更直白地讲,上市后拼多多原来的质疑将会在资本市场进一步放大,不知黄峥是否做好了应对之策。比如假货问题,当拼多多兴致冲冲地赴美上市,我们看到,纽约时报的一则报道令其倍显尴尬。一家名为Daddy’sChoice的纸尿裤制造商向纽约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称拼多多在知情的情况下允许销售带有Daddy’sChoice名称的仿冒产品。该品牌去年首次向拼多多投诉时,平台删除了相关产品,但是很快这些仿冒产品换了个名字又再次出现。时至今日,淘宝网还时不时地被美国拉入“恶名市场”名单,导致阿里形象大为损伤,而黄峥则言道拼多多要沿着阿里走过的路重新来过,可想而知拼多多的假货问题到了何种程度。而核心问题在于,不同于淘宝打假的留有余地,拼多多若是治假,将会动摇到其社交电商的根本,即性价比。一则,据消费者投诉事件可看,越是低价商品越是制假的集中地,尤其是电器商品充斥着各种小厂组装货。这说明拼多多拼团模式的建立,一定程度上依赖山寨商品的低价吸引力,一旦扫清制假,拼多多商品单价可能普遍上涨,越拼越低的玩法也就不一定成立。二则,拼多多若想提升产品质量,是否会波及到其本身薄利多销的爆款逻辑。黄峥曾向媒体坦承,拼多多的最终模式是使得上游能做批量定制化生产,而最现实的模式就是C2M,实现从用户到制造商的直连,将代理商、经销商等排除在外,去除所有流通和加价环节。只是这对拼多多的供应链提出了很大的考验,尤其是它在大型供应商面前依然没有话语权,故而只能依赖中小厂商的剩余产能,但他们对商品质量的把控显然不甚理想。至于跟随京东和天猫走品牌路线,对拼多多来讲更是难于登天,稍有知名度的品牌都不会自降身价来拼多多走销量。由此,治假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除非拼多多从根本上转型。在整个电商概念股被资本普遍看好的背景下,上市从来都不是拼多多的一道坎,真正的坎在于上市后避之不及的问题。
一起惠2018-07-30 10:58:03343 次
1-20/118 记录1/6 页首页123456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