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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昨日,东莞市副市长唐庆涛会见了亚马逊中国区副总裁叶伟伦一行。会见结束后,叶伟伦与东莞市邮政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洽谈,已初步确认合作意向,双方将共同推动东莞知名品牌企业上亚马逊开店,加速东莞邮政产业园基地的建设,实现东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未来三年,带动的销售额有望突破100亿元。东莞邮政正借助市政府大力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通过洽淡,双方达成了初步意向,并在五大方面展开合作。据介绍,首先在货源方面,双方合作将产业园打造成以东莞制造为主导,兼具广东制造,为入驻的电商提供产品,以缓解资金、采购和信用安全等压力。在销售方面,双方将合作引入社会电商、个体电商或品牌制造商进驻,推动抱团销售。组建亚马逊销售网络团队,全面拓展东莞市邮政局电商规模。在平台方面,将发挥东莞市政府、亚马逊官方及东莞市邮政局的优势,合力推进平台的集约。双方将为入驻商家提供物流、报关、结汇、金融等配套服务,实现一站式电商服务。在仓储方面,与亚马逊官方互动,推动产业园现有国内仓储的集约化管理,同时规划建设产业园海外仓储,实现共享共赢。在渠道方面,创建亚马逊海外仓(FBA)头程邮政代理运送渠道,为产业园入驻商家乃至整个华南地区亚马逊卖家提供FBA头程邮政物流运送服务。■延伸阅读为什么电商巨头会选择东莞?目前,敦煌网已进驻东莞,阿里巴巴、亿赞普等国际知名电商均有意进入东莞谋求更大发展。而据东莞市邮政局副局长张锋介绍,除了亚马逊以外,该局也在积极与eBay、速卖通等平台洽淡合作,他们也很愿意进入东莞,东莞邮政打造的跨境电商产业园还将吸引深圳的跨境电商进驻。这些电商看中的是东莞作为国际制造基地的货源优势,企业转型的电商服务需求以及发达物流的配套支撑等有力因素。首先是货源优势,根据eBay最新发布的内部数据,大中华区跨境零售出口总交易额最高产品品类为电子类产品和时尚类产品,电子类产品中最受全球买家欢迎的是电脑、手机及配件等产品,时尚类产品中服饰鞋帽和配饰最受全球买家欢迎,零售出口增长最快的三大产品品类是家居园艺、汽配产品以及服饰、鞋帽和配饰。这些都是东莞的优势产业,产业优势给予东莞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其次是需求旺盛,随着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深入推进,东莞一大批掌握国际制造标准的加工贸易企业,通过转型升级,相继增设自有研发机构,创立自有品牌或收购国外知名品牌,对绕开国外大型商贸企业对市场渠道的垄断,利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开辟直接面向消费者的渠道,具有强烈的市场需求。截至2013年,东莞加工贸易企业通过新创、收购等方式所拥有的品牌近5000个。最新的抽样调查显示,东莞有意愿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加工贸易企业超过5000家,约占全市10000多家加工贸易企业的50%。最后是配套有支撑,东莞有发展电商所需要的完善物流配套。目前已形成海、陆、空共同发展的国际物流运输体系。香港机场在东莞开通了“超级中国干线·东莞线”,广州白云机场在东莞开设了首个异地货站,深圳机场在东莞开设了首个异地国际航空货站,将空运货站的收发点直接延伸至东莞。在政策配套方面,东莞市政府已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东莞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3-2015年)》,并每年拿出1.5亿元专项资金发展电子商务,并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作为重点支持项目。跨境电商能给东莞带来什么?张锋认为,跨境电商的进入,能助推东莞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有专家认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物流体系的完善,具有开放性、交互性、低成本、高效率特征的电子商务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东莞以加工贸易为代表的“集装箱”式大额贸易正面临增速放缓、后劲乏力的问题。而跨境电子商务是东莞应对外贸新趋势、解决外贸新问题的有效途径,能在降低成本、抢抓订单、开拓市场等诸多方面帮助东莞加工贸易加快转型升级,为广东省乃至全国探索经验和作出示范。此外,东莞的中小微企业数量占比超过99%,这些企业普遍存在市场开拓难、经营成本高、抗风险能力低、融资难度大等问题。通过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中小微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扩大利润空间。有研究显示,特别是中小企业通过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向海外直销,其产品的利润率获得很大提高,由原来大宗采购下仅5%-10%利润率提高到平均30%-40%,有的甚至高达200%的利润。同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集合海量商品信息库、个性化广告推送等多重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发展之道。把握这一调整机遇,有利于打破我国出口产品销售渠道一直被跨国公司垄断的局面,直接面对境外消费终端,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
一起惠2014-03-27 10:44:40959 次
互联网时代,便捷、高效越发成为社会各行业追逐的潮流,因此近两年来,各大传统手机厂商纷纷推出旗下电商品牌,占领竞争高地。近日国内老牌天语于北京发布电商品牌“Nibiru”,成为进军互联网电商的又一手机厂商。作为手机三个主要销售渠道之一,电商平台凭借自身独有的优势成为越来越多手机厂商的首选渠道。但是,随着更多新的品牌加入,市场必然会掀起新的竞争高潮,各品牌厂商在图谋互联网增加出货量,提升整体销售额的道路上,都将面临不小挑战。但从另一个角度看,竞争的日益激烈也意味着市场变得日益红火,可以预计,移动市场的电商品牌百花齐放的局面即将到来。天语唤出“尼比鲁”继中兴、酷派之后,日前国内老牌天语也发布了旗下电商品牌Nibiru。据悉,Nibiru是由天语旗下全新的团队打造,目前团队已成立公司并独立运作。Nibiru这个名字对中文用户来说,读起来还有点拗口,但天语声称其“灵感源自外星科技”。据厂方介绍,Nibiru中文发音是“尼比鲁”,是六千年前苏美人神话中的神,至今未被发现的行星。后续的金、木、水、土及X产品系列设计定义及生产,灵感同样源自外星科技。首款Nibiru手机名为H1,属于H系列。这款手机正面上部造型方正,下部采用了“C”造型,类似回形针,拥有六种配色,其中白色、粉色、蓝色三款将首先上市。除此之外此次Nibiru品牌及新品发布会中,官方透露旗下两款全新产品——NibiruJ1、NibiruH1C即将在不久后正式亮相。金立推出了子品牌IUNI,华为拿出了荣耀Honor,中兴搬出了Nubia,宇龙酷派叫来了“大神”,再加上此次天语唤出了“尼比鲁”,手机电商品牌百花齐放的局面已经到来。电商渐成厂商首选渠道厂商发力电商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其他渠道发展的颓势。在手机的三种销售渠道之中,第一种是传统的零售店销售。而在这种途径之下,厂商、代理商以及零售店都将从手机上获得相应的利润,这样也把手机的价格拉高,零售店在三四线城市仍然是主要的销售途径;第二种便是运营商合约机,和运营商合作的厂商,每次的出货量都会很大,一般有上百万台。但是在这种模式之中,运营商把控着游戏的主导权,产品的配置和价格也都受制于运营商,厂商在这之中所获得的利润并不高,更多的是在赚“名”、赚“出货量”;第三种渠道就是电商渠道。小米的成功让众多传统手机厂商看到了电商之路的可行性,开始了对电商的尝试。在一众手机品牌高调宣布要用互联网思维做手机之后,电商化俨然成为传统手机厂商进入互联网大战的一个重要手段。目前,宇龙酷派、中兴、华为、联想都实现了子品牌布局。消费者在网上选购,通过快递把手机配送,中间省去了各种代理商的利润,所以消费者可以买到接近成本价的产品,增加产品销量的同时也能够塑造自身的品牌。因此随着近两三年电商兴起,手机电商便成为不少厂商在传统零售店、运营商合约机和电商三大销售渠道中的首选。不过可以看到大多数传统品牌的电商运营还处于小打小闹的阶段,因为只要有传统零售店的存在,就必须考虑给代理和零售店的利润分成,价格就很难降下去,没有价格方面的优势,就无法与小米这种纯电商品牌竞争。为了摆脱传统渠道带来的成本压力,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一个新的电商品牌,有很多品牌也在筹划自己的电商子品牌,如华为旗下的荣耀品牌也即将单飞,产品将对位红米等的千元手机,而OPPO也在传闻将与CM合作做新的手机品牌。勿入互联网陷阱然而更多新品牌的加入必然会带来新的竞争,各品牌想依托互联网增加手机销量或是想通过手机控制移动互联网入口,都将面临不小挑战。2012年360特供机一度伴随着小米的崛起而风声鹊起,但如今却已销声匿迹。“价格就是生命线”在电商中广为流传,手机品牌为了保证让消费者保持抢购,手机配置越来越高,价格越来越低。另一方面,手机电商需要依靠短期内销售量暴涨带动利益,而价格的比拼却会让消费者形成了自然分流,厂商在短期内想要实现手机销量暴涨,进而实现“薄利多销”的难度非常大,而由此导致的最后结果便是“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局面产生。360特供机一款比一款更具性价比,但出货最多的夏新或许也不超过20万台,一方面难以实现通过巨额销量降低成本实现盈利的目标,另一方面若是线下按线上价格销售只会亏损更多,“双输”的结局让360特供机难逃短命的结局。这便是互联网的陷阱所在,但却也是最吸引消费者的地方。可见,对于刚进入电商领域的传统企业而言,若想在这片领土上站稳,仍需要有全面的战略规划。从外部环境看,众多传统手机巨头涌入手机电商竞争,市场格局已经发生变化,竞争将越来越激烈。京东方面不久前曾表示,2014年预计手机销售约2500万台,增长会比2013年放缓。在如此环境下,厂商布局电商平台更需要抓紧消费者的神经,因为一旦其出现审美疲劳,会直接影响购买欲望。就自身而言,自身的电商品牌也是电商平台重要的一环。更重要一点,是拥有完善的物流和备货体系,毕竟众多厂商已经建立的子品牌,若是出现积压库存过多的情况,便像是背了个炸药包,随时会产生连锁问题,而这当然也更加考验企业领导者的操盘技巧。无论如何,手机厂商布局电商平台已成趋势,相信2014年将成为手机电商品牌大爆发的一年。
一起惠2014-03-26 10:02:161610 次
3月20日,由深圳市网商协会主办的首届“跨境电商(中国)高峰论坛”在深圳举行。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局长王栋表示,深圳未来将出台的电商扶持政策不会以税收为导向,而是参考电商后台大数据进行系列补贴。同时,王栋强调,深圳新政策将大力支持电商进行自主创新,创建网商品牌。2013年10月,深圳继第一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5个城市之后,正式获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跨境电子商务因能有效地缓解我国当前进出口形势严峻的困境,推动传统行业与出口制造业升级转型,
一起惠2014-03-25 10:35:08897 次
日前,中国最大的自营电商企业京东宣布与中国新能源汽车与零配件生产制造商龙头企业北汽新能源达成战略合作。根据协议,双方将在战略、业务层面达成多项合作和资源共享,共同为推进新能源普及做出贡献,并在改善居住环境方面创造社会价值与社会效益。北汽集团董事长徐和谊与京东集团创始人兼CEO刘强东共同出席了签约仪式,并现场发布倡导环保的“卫蓝”行动宣言。据了解,此次合作在充分融合双方优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共同推进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与办法;在新业务/新技术领域联合进行投资;共建战略合作平台;共享客户资源、开展联合营销;共同拓展后汽车市场。在具体业务层面,北京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京东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为京东提供订制化的产品服务,并且力争在两年时间内,在京东物流体系完成5000辆物流车的应用。追溯过往,京东作为全国最大的自营电子商务企业,在销售汽车方面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2012年,京东就开始尝试跨界“卖车”,并创下了89分钟售出300台Smart汽车的销售成绩,平均不到20秒便卖出一辆。2013年,克莱斯勒旗下经典车型——牧马人龙腾典藏版也选择京东进行首发,同样创下了短期内全部售罄的优异成绩。此次跨界合作,京东不仅可以在销售层面为北汽新能源汽车带来利好,同时也将有利于新能源在国内的推广普及。相关专家指出,在很多时候,环保理念及公益理念的推动必须依靠企业的支持,仅凭政府和相关组织的呼吁并不能有效落地。电商与消费者的距离最近,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是唤起消费者环保意识,乃至最终将环保理念付诸行动的最直接有效的介质。通过京东,大量消费者可以近距离了解北汽新能源汽车,另一方面,可以让大家把环保节能理念付诸于行动中来。
一起惠2014-03-17 10:11:501025 次
【一起惠讯】3月15日消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同时现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一起惠整理了《办法》中几个关键信息:①《办法》对打击“刷信用”、“差评师”等网络市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③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且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④不准向消费者发广告:网络商品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⑤《办法》管辖范围更广:涉及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附《办法》全文: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一般性规定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十八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第二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第二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前款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第二十三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修改其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根据原协议或者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第二十六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第二十八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二十九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商品或者服务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进行区分和标记,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第三十一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拟终止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二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第三十三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的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节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服务合同,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申请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等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自服务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十六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不得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第三十七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八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第四十一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对于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群体投诉或者案情复杂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查处或者指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第四十二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的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处理。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涉嫌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相关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封、扣押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商品、工具、设备等物品,查封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场所;(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第四十五条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第四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移交相关部门。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工作责任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章附则第五十五条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布商品或者营利性服务信息、但交易过程不直接通过平台完成的经营活动,参照适用本办法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实施指导意见。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一起惠2014-03-17 10:11:091019 次
现在距离微软停止支持WindowsXP已经不足一个月,微软正在努力吸引用户放弃这款已有12年历史的操作系统,吸引措施包括微软商店50美元的礼品卡、90天的免费支持,以及免费将数据迁移到新购置的PC。不过与以往的类似优惠一样,这些服务也需要注意。50美元的数字礼品卡只能以后在美国微软商店在线购买时使用。免费支持包括手机和聊天服务,但这并非微软商店的新优惠。最后,由于微软与Laplink签署了合作协议,因此任何用户都可以进行免费的数据迁移。换句话说,只有数字礼品卡比较实用,而且只限于用户网购时使用。不过作为额外的优惠,微软这样做无可厚非。这些优惠的有效期为今年3月6日至4月30日。微软将在今年4月8日之后停止WindowsXP的支持和安全更新。要使用50美元的礼品卡,用户可以从微软商店的16款新电脑中进行选择,包括平板电脑、笔记本、一体机,以及折叠式电脑,很多都已经参与了折扣促销。这些电脑价格从229美元到1258.91美元不等。微软认为这是吸引WindowsXP用户升级操作系统的有效措施,但不幸的是,该公司弄错了目标群体。目前WindowsXP使用率最高的是第三世界国家,而不是美国,另外企业用户的使用率也远高于个人消费者。2009年4月14日,微软停止了对WindowsXP的主流支持(MainstreamSupport),并将在今年4月8日停止扩展支持(ExtendedSupport)。也就是说,以后将不再有WindowsXP安全更新。
一起惠2014-03-17 10:07:56901 次
互联网营销模式的扩张终于触动房产中介敏感的神经。接连两天之内,我爱我家、链家地产、麦田房产、21世纪不动产等9家在北京、上海经营的房地产经纪公司纷纷宣称,自动从房产信息网站安居客上“下架”,原因只有一个:安居客单方面提出要涨价。昨日,迫于压力的安居客方面宣布,在全国范围内放弃对中介公司的涨价计划。作为国内最早的房地产电商平台之一,2007年创立的安居客等几家大型电商几乎发展到了“挟房源以令中介”的地步。安居客称,旗下业务网站每月独立访问用户已突破6600万。安居客市场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旗下业务主要包括租房、二手房、新房、商业地产四大块,二手房业务只是其中之一,不过二手房收入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对于“按点击付费”的传统互联网盈利方式,这名负责人认为,按房源点击量进行收费,对中介公司来说是最有效果的,也是最划算的,之前的按月“打包”的收费方式,不能保证有点击量,如今要改成竞价排名方式,在互联网搜索行业中屡见不鲜。话虽如此,可房产中介们的感受却大相径庭。3月初安居客决定涨价后一周左右,北京几家大型中介公司便开始停用安居客,而把重心放在自己的网站和其他房产电商平台上,经纪人周先生说,公司停用安居客的主要原因在于安居客收费较高,且点击量计算不够透明,从这点来说,安居客性价比其实并不高。据一些中介公司测算,3月初安居客提高了单次点击的定价,其出售房源的单次点击价上涨幅度达到20%以上,租赁房源的单次点击价上涨幅度达到50%。同时,根据中原地产、21世纪不动产等房产中介发布的联合声明称,此次涨价并未通知合作中介公司,并直接导致了京沪两地9家房产中介下架了在安居客上的房源。“表面上看,这次是安居客妥协了,但背后却折射出在楼市交易量下滑的背景下,房产中介营销效果不甚理想、成本不断提高的趋势。”业内人士分析。
一起惠2014-03-14 10:01:57918 次
奥康国际3月12日晚公告,公司与阿里巴巴签署O2O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进行市场开拓,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根据协议,阿里巴巴为奥康及其下属机构提供企业O2O业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天猫、淘宝、微淘等店铺的开设、数据采样分析、培训支持、线上线下会员体系打通、线上线下(支付宝)移动支付以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支持等。该O2O合作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到期后可续签。公司称,上述协议签订后,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起惠2014-03-13 10:02:521043 次
【一起惠讯】3月12日消息,多位接近阿里巴巴的人士一起惠爆料,阿里巴巴已于日前完成了对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公司的全资收购,双方正着手将彼此的业务进行深度整合。对此,一起惠致电一达通高管,但对方表示不予置评,并称一切以阿里巴巴方面的对外通知为准。公开资料显示,深圳一达通是国内首家结合专业进出口代理和电子商务功能的中小企业进出口环节外包服务提供商,为中小企业提供通关、运输、保险、码头、外汇、退税、融资、认证等全程进出口服务。据一起惠了解,2010年11月,阿里巴巴以一达通2011年利润的20倍进行估值,收购一达通65%的股权,实现了对其的控股。而此次,阿里巴巴则完成了对一达通剩余35%股份的收购。但据业内人士称,阿里巴巴的控股,却并没有换来双方的优势资源进行有效地整合,而是更多地让一达通自由生长。“双方的合作基于营销层面,如阿里巴巴在广东的销售一般会向客户重点推荐一达通的服务,而一达通则给予阿里巴巴国际站的供应商免除服务费的优惠。”实际上,阿里巴巴国际站已将推广一达通的服务纳入其2014年的重点规划。而从去年11月起,阿里巴巴国际站的员工就已频繁地飞往深圳,与一达通方面就业务的整合、产品的优化进行磋商。而关于为何阿里巴巴会选择在此时完成对一达通剩余股份的收购,该人士分析,首先,阿里巴巴正在筹备上市,一达通则是阿里巴巴旗下少数有很强盈利潜力,并能保持盈利稳定性的业务,完成对一达通的收购,有利于提高阿里巴巴上市时的估值。其次,过去一达通代理进出口报关、退税等综合业务存在政策不明朗,阿里巴巴不敢过于深入地整合一达通。但从去年下半年起,政策的风向开始转变,国家开始重点扶持一达通类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今年3月初,国税局刚刚下发公告,明确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代理出口退税资质。此外,近两年,阿里巴巴的外贸B2B业务已经饱和,传统的信息服务逐渐丧失活力,“养”销售人员的成本过大,所以阿里巴巴国际站迫切需要转变业务模型和盈利模式。一达通主打的外贸综合服务则是一条很好的出路。一达通总裁魏强此前曾对一起惠表示,2013年一达通实现进出口总额40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7%,预计将在2013全国一般贸易出口排名中位列第四。同时,其客户量突破14000家;融资总额超过60亿元人民币;纯利或达1亿元人民币。
一起惠2014-03-13 09:54:421157 次
在亚马逊网站促销期间,众多消费者下单购买标价161.99元的长虹32英寸LED液晶电视,后遭到亚马逊单方撤单,称价格标错了,公司根本没这批特价货。消费者陈先生等3人起诉到朝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同时,国内出现两个维权QQ群,300多名消费者关注着诉讼进展。日前此案开庭。法庭上,亚马逊公司代理人语出惊人:“(发出确认发货的电子邮件才意味着合同成立)是网络交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既然标明缺货,消费者对不能发货的结果是应当预见的”、“我方未实际采购过此货物,电商的话,缺货也可以放在页面上”、“在成千上万订单中保证所有订单没有错误,不现实”。事件还原32英寸彩电卖161元付款后无货陈先生诉称,2013年11月26日,亚马逊网站上推出了感恩节促销活动。在“一折秒杀”活动中,长虹一款型号为LED32538的32英寸液晶电视,标价161.99元。超低的价格吸引了陈先生,他立即抢购了该商品。但两天后,陈先生接到亚马逊中国取消订单的邮件,邮件表示订单无法完成的原因是缺货。陈先生认为,亚马逊公司在网站上登出商品优惠信息,并没有告知商品数量有限的信息,而消费者在看到商品信息后,下单并已经付款,此时应该意味着,双方已经默认达成合同。而亚马逊公司在没有任何有效说明的情况下,单方撤掉用户订单的行为属于毁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为此,陈先生委托律师将“亚马逊中国”所属的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订单。3月3日,案件在朝阳法院开庭。陈先生简单地接受了记者采访:“当时新房刚装修完,想在卧室放个电视,刚好看到亚马逊的特惠促销。结果电视没添成,反而添了堵。”陈先生称自己当时很气愤,第一反应就是维权,但向客服投诉仍不能解决。他表示,时至今日,家里的卧室都没装电视,他坚持要通过诉讼讨说法。“那面墙,我就给亚马逊留着了!”网页显示“暂时缺货”但仍能抢购庭审现场,一位姓刘的先生坐在旁听席上听得聚精会神。他告诉记者,他是“亚马逊长虹诉讼群”的维权代表。刘先生详细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2013年11月26日中午,正在家中上网的刘先生突然被一则电脑插件弹出的优惠信息吸引——“长虹彩电32英寸,161元,下手要快,抢光了就没了!”刘先生下意识地点击该信息,立即转至了亚马逊网站的购物网页——“特惠,长虹彩电32英寸,161元!”除了价格特惠,商品信息还标注着“暂时缺货,可接受预订”。刘先生立即点击“购买”按钮,抢购了该商品。“我经常网购,电商经常会有类似的低价促销活动。”刘先生说,之所以显示“暂时缺货”但自己仍然抢购,是因为页面显示该商品是可以正常购买的状态。付款并填写了送货地址等信息,刘先生坐等亚马逊的发货确认单。但他没想到,两天后的下午,自己等来的是订购失败通知。邮件显示,“由于缺货,我们将无法满足您对商品长虹32英寸LED电视机的订购意向。如果您就该商品已完成付款,相应款项将退至您的礼品卡或原支付卡中。”消费者目睹消协投诉记录一大摞刘先生很气愤,既然无法订购,为什么还允许消费者付款购买呢?他致电亚马逊客服,对方向他道歉,但仍表示商品已经无法订购。“打了十几个电话,直至客服经理出面,对方只是一味地道歉,建议刘先生去消协投诉。但亚马逊网站本部一直没回应。”刘先生无奈地按照邮件提示取消了订单。但他感觉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将亚马逊发送的每个邮件都做了截图。之后,刘先生再次进入亚马逊网站,想看看这款32英寸长虹电视是否下架。但打开网页后,商品标价是1489元。刘先生发现,商品信息显示它不再是亚马逊网站直销,而是由长虹专卖店直销。刘先生感觉被骗。“亚马逊说‘无法订货’,但别的商家明明在卖嘛!”他说。他浏览该网页信息发现,很多有着和他相同遭遇的网购者纷纷留言指责亚马逊网站欺骗消费者。刘先生去消协投诉。近一周后,消协回复,亚马逊网站不同意调解,刘先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时我在消协看到,关于亚马逊的调解记录有厚厚一摞,结案结论都是亚马逊不同意调解。”他说。组建维权QQ群发起集体诉讼刘先生决定召集消费者发动集体诉讼,并专门建立了“亚马逊长虹诉讼群”。“一下子就进来80多人。这些人里居然还有我的朋友。”他说。目前,“亚马逊长虹诉讼群”里聚集了94名消费者。在此之前,还有消费者创建了“网购维权群”,目前群内有维权者221人。记者了解到,“网购维权群”中包括陈先生在内的3名消费者,已经在朝阳法院起诉了亚马逊公司,3起案件由同一位公益律师代理,案件均于3月3日开庭审理。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创建的“亚马逊长虹诉讼群”里的消费者,准备等陈先生等人的案件宣判后,再去朝阳法院起诉。被告说法亚马逊代理人:确认发货了合同才成立法庭上,亚马逊公司的代理人明确表示不同意履行订单。该人首先表示,原告陈先生不是适格原告,理由是其提交的证据都指向一个特定的电子邮箱,但没有证据证明这个电子邮箱是原告本人用于在亚马逊购买商品的,或原告本人是亚马逊网站的有效用户、曾提交过订单。即使原告是适格原告,双方也没建立起有效买卖关系,因为合同未成立。该人具体解释说:“我方交易流程设计表明,消费者通过网站购物前需注册成用户并同意相关交易规则。在消费者注册时,亚马逊已经作出提示,消费者注册视为同意受到交易条件的约束。”该人称,根据亚马逊的约定,对商品进行价格展示属于要约邀请,消费者下订单的行为是要约,亚马逊发出确认发货的电子邮件后,才意味着合同成立。亚马逊网站确认收到订单并发送电子邮件,其法律效果是使要约生效,而非使合同成立;亚马逊网站也有权取消订单使要约失效,因为“受要约人可以拒绝要约”。因此,亚马逊网站取消订单时买卖合同还未成立,网站没有义务提供涉案商品。为了证实上述说法,亚马逊公司还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公证书,证明消费者在注册时,亚马逊网站已提示交易规则,“涉案订单处理方式并未逾越此规则,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取消订单没有过错”。涉案的长虹电视,市场价为1799元,是亚马逊161.99元“特价”的11倍。“涉案订单取消的原因是什么?”被法官问到这个问题,亚马逊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原因是后台出现故障,商品价格标错了。“在成千上万订单中保证所有订单没有错误是我方的努力目标,但这是不现实的。”亚马逊公司的代理人告诉法官,定价是自动生成的,亚马逊网站每天处理数十万单交易,内在机制是自动生成的,只有出现不正常交易信息报错后才会有人工介入。取消订单是因为后台逻辑演算出现错误,进而导致价格错误。2013年11月26日下午1点开始,亚马逊系统收到订单急剧增长报告,短时间内增加了几千单,在半小时收到接近一万单订单。工作人员这才了解到价格有误,随即将展示页面撤掉,并向用户发邮件要求取消订单。法庭上坦言未采购过促销彩电但亚马逊公司的代理人承认,虽然商品信息显示“暂时缺货”,但不影响消费者下单。“涉案产品能实际交付吗?”法官问。该人答:“我方未实际采购过此货物,没有库存。”“没有货能放到网络上出售吗?”法官追问。该人答:“电商的话,缺货也可以放在页面上的。”该人认为,涉案产品网页既然标明了缺货状态,“原告应知被告无法交付商品”,“原告称双方确认订单达成一致,是单方认识”,“涉案商品明确标明缺货,包括原告在内的全部消费者对其状态明知,其下单行为对不能发货的结果是应当预见的。”庭审临近尾声时,亚马逊公司的代理人给法官讲了一套大道理:“(发货才视为合同成立),在实践上受到广泛认可和执行,这是网络交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方希望法院了解,在处理成千上万单商品订单所形成的交易规则是促进电商交易的必要行为,也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交易者必须遵守的法律惯例,应得到法律支持和保障……(保障)电子商务的经营者取消订单的权利,是为了电子商务的经营发展。”由于双方相持不下,庭审结束后,法官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案件将择日宣判。
一起惠2014-03-11 10:01:11976 次
腾讯入股京东今早最终尘埃落定,如果将复杂的港股公告浅显解读,这个交易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腾讯以2.14亿美元+QQ网购+C2C拍拍网+少量易迅股权(据估算约10%)获得了京东IPO前的15%股份,根据公告,第一部分股权交易完成后,腾讯数码、腾讯电商、易迅物流及腾讯广州都将属于京东。第二部分是一个未来承诺:京东首次公开招股时,腾讯以招股价再认购京东额外5%股份,京东有权利收购易迅剩余股份。这其中关于易迅网有两个问题,第一是目前京东到底持有多少易迅股权。根据公告披露,易迅是腾讯附属公司,在股份认购协议交割前,腾讯电商持有易迅9.9%注册资本,而腾讯电商在本次交易中出售给京东,加上易迅子公司易迅物流也会出售给京东,京东至少持有易迅10%股份。第二个问题就是,为何京东并购易迅没有一次性做交易,而是分为两个部分?新浪科技就此问题请教了一些投行专业人士和分析师,大致上有两个推测:第一,京东暂时不接盘易迅,是为了上市前不计入易迅的亏损。根据今天腾讯披露的信息,腾讯QQ网购以及C2C拍拍业务,截至2013年9月20日的财务资料为亏损7100万元,而这两个业务在2012年亏损2000万元、2011年亏损16200万元。易迅的亏损数额更大,2013年前9个月亏损4.37亿元,2013年亏损3.15亿元,2011年亏损1.72亿元。而对于已经提交招股书的京东而言,其2013年前三个月的盈利也只有6000万元,并且主营B2C业务并未实现盈利,如果上市前100%并购易迅,并这部分亏损并入进去,京东上市的财报将会很难看。第二,通过两部分来完成这一步骤,可能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如果目前京东直接100%接盘易迅,由于双方都是以3C类为主营业务,有可能会遭到反垄断调查。实际上易迅并入京东已经是协商好的事情,可能存在一个未披露的协议。而根据港股的公告,也给这部分未来的交易做了充分说明:京东获得腾讯授予的认购期权,京东有权利要求腾讯转让对上海易迅保留的权益。至于购买易迅剩下股权所需要的花费,腾讯则规定有两个方法,第一是整体花费8亿元,第二是双方认可的市场公允价值,以两个方法中价格高的为准。这个交易的有效期是2017年3月10日。分析人士认为,京东很有可能在IPO后才会收购剩下易迅的股份。不过目前易迅和京东的合并已经开始,据了解易迅网一线的员工以及重要业务员工(比如3C业务)都将并入京东相应各个大区,而因为合并需要调整的重复岗位人员,则将被分配到其他大区。京东原则上希望保持易迅员工的稳定。而且就在上周五,易迅内部做出了组织架构调整以及人员调整,包括组成联营事业部,负责公司开放平台业务,由易迅网CEO卜广齐负责。同时在内部集中将一批经理级别员工提拔为总监,有分析人士认为,这可能是易迅网暂时还将保持独立运营的状况。
一起惠2014-03-11 09:53:17976 次
一起惠常见问题问答汇总新手篇尊敬的会员:大家好,关于目前一起惠功能不断增多,同时也增加了许多实用方便的功能,但是对于新手可能不是很了解,也不清楚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目前比较集中的问题功能进行全部汇部,方便大家进行查询。一、常见问题篇问:淘宝如何返利?具体操作步骤是怎样的?答:淘宝返利教程http://www.178hui.com/news/view/1225.html问:商城如何返利?具体操作教程以下地址:答:http://www.178hui.com/news/view/92.html问:惠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答:惠币是由一起惠出台的虚似币、直等于现金、比值为(1元=100惠币=100集分宝)同时也可兑换实物商品。实物商品兑换地址:http://www.178hui.com/jifen/index.html问:提现有手续费用么?淘宝返利可以提现为现金么?同时可以提现为支付宝红包么?答:提现到支付宝无任何费用(提现到银行卡需支付手续费)、淘宝返利不允许提现为现金、只能以集分宝形式发放到提现支付宝问:提现到账时间是多久?答:一起惠提现时间标准为三个工日内到账(不含工作日和节假日、遇此将顺延)问:因注册时姓名和支付宝乱填的,能否修改支付宝姓名和账号?答:一起惠基于用户安全考虑、用户暂时不能自主修改姓名和支付宝、需联系在线客服进行协助更改。问:一起惠提现标准是多少?答:一起惠提现标准为10元起提、金额为10元的正整数倍(如10元、20元、100元、300元等),若现金不足10元可以在会员中心转换为惠币配合签到惠币提现(有7%手续费),惠币提现的要求与现金同理,数量为1000的正整数倍,如1000、5000、20000等,需要注意惠币提现需要其中50%来自返利,如提现惠币1000,其中至少500惠币来自淘宝返利或者商城返利转换而来的惠币(爆料天猫优惠商品获得的惠币算在50%内),如果超过50%的惠币都是单纯签到,一起惠财务处理提现或兑换将予以驳回处理,望各位惠友理解!问:一起惠提现有红包奖励吗?答:提现红包的奖励规则如下,等级越高,提现红包金额越大,奖励的红包面额也就越大,如钻石会员,单笔提现大于等于1000元,奖励200元红包:问:邀请好友注册有奖励么?答:目前邀请好友最高奖励50元,按每次被推荐人返利提成5%、奖励达50元后系统将自动停止奖励。人数无上限,即邀请使用的人越多获得的奖励越高,现在可以通过复制链接发给QQ好友、群、MSN好友,第二类是复制html代码发布到各大论坛博客等;第三种是一键分享插件,单击即一键分享至微薄、QQ空间、QQ好友、人人网等媒体。需要注意的是邀请好友不能刷邀请号,即自己用邀请链接自己注册帐号刷奖励,这种被发现是会被扣除奖励并做封帐号处理哟问:积分有什么作用?如何获得积分?答:积分获取可以通过评论爆料,商城购物返利获得(返利金额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返利金额:积分=1:1,即0.5元≥返利金额<1.5元=1积分)。同时每成功交易一笔、会按照返利金额进行同比返积分、积分可以兑换优惠劵、实物等。二、功能升级篇问:一起惠淘宝订单返利结算时间为多久?答:一起惠淘宝确认为用户收货返回订单,确认收货16天即可提现(系统自动确认、基于淘宝三包政策退换货无返利)问:一起惠商城返利订单结算时间为多久?答:因商城较多,部分商城结算时间有一定的误差,最快的商城是1个月左右,例常见的主流商城京东商城结算时间,本月下单,次月40天左右结算,例,4月1日-4月30下的订单,次月40天左右,即预计在6月10日左右结算,因为是结算当月收货的订单,故月初下订单的朋友会觉得返利时间稍为有点长。问:我在通过返利网购买商品时丢单了,应该怎么办?答:商城订单一般在10分钟左右返回(京东商城返回时间为15分钟左右,超过20分钟请重新下,亚马逊是次日早上10点前返回,苏宁订单是在线支付30分钟内返回,货到2小时内返回),友情提示:因合作商城较多,具体情况不一一例出,只例出常见使用商城,为避免你的损失,建议在超过30分钟未跟上订单,取消重新下单或者及时与我们联系。淘宝天猫订单返回需要确认收货后即可返回。如果发生丢单情况,请至“会员中心”-“订单反馈”处按照要求提交问题订单相关信息,如订单商城、订单号、订单实付金额、订单提交时间、订单截图以及丢单或结算的问题描述等。淘宝丢单另外要附带宝贝地址哟。若以上均不能处理请及时联系我们的在线客服处理。也可拨打我们的官方客服热线:0833-2595665问:我的订单在结算时显示无效拿不到返利,应该怎么办?答:无效订单一般情况是该订单不符合商家的返利要求,故结算时被判断成无效订单。如果有订单被判断成无效订单,各位惠友先自检下有没有出现以下情况,如该订单中的商品发生过退换货情况、下单未付款,或者是一个帐号下了大批量的订单被商家判定为经销商订单、开具增票信息、或者是属于非正常购买,属于POP商家刷单被查出所以被判定为无效订单,再或者是该商品使用了不支持返利的优惠券礼品卡等抵扣现金支付的类型。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的正常购买产生订单,且未发生过退换货情况订单被判定为无效订单,麻烦各位惠友至“会员中心”-“订单反馈”处按要求提交该条订单相关信息,如该商品正常购买的截图,购买的商城名称,订单号,实际支付的金额(除去礼品卡优惠券运费等),订单提交时间以及该条无效订单的相关情况说明等。按照要求提交后,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会尽快为你核实,若订单商家核实为有效订单,我们将会做补单处理,返利金额将会补发至惠友的一起惠帐户上。问:为什么结算订单时,我的订单有的结算了,而有的未结算呢?答:一起惠在结算商城订单时,是按照确认收货时间算的,比如结算16年2月份的订单,是指16年2月1日至16年2月29日区间确认收货的订单。如您在16年2月29日在京东商城提交了一笔订单,您在3月1日时在京东商城确认收货,那么这笔订单将在结算16年3月订单时进行结算,你也可以关注一起惠结算快讯发布的公告进行查询,如果发现有订单符合结算时间而漏结算的,请联系网站右下角的在线客服咨询。问:在线客服的服务时间是什么时候?为什么我有需要帮助的时候找不到客服。答:目前客服在线时间为工作日(春、夏、秋三季)早上8:30-17:30(冬季)早上9:00-17:30若在此外的时间出现问题可以通过站内信给我们留言。或者发邮件进行投诉处理,邮箱:service@178hui.com问:我要推广功能如何使用?会不会丢单?答:我要推广功能是为用户出台更加方便的跟单功能,只支持一起惠商城返利频道下的商城,淘宝天猫拍拍网等网站不支持。详情操作教程请参考:http://www.178hui.com/news/view/5023.html问:一起惠爆料平台如何使用?答:爆料平台是一起惠为广大热爱网购的惠友提供的一个优惠信息分享平台,让更多热爱网购的朋友看到第一手的优惠促销信息,以更低更实惠的价格入手需要的商品,为大家营造一个和谐、友好、互助的网购社区式平台。如果你是普通的买家,可以在一起惠爆料平台浏览寻找自己需要的商品优惠信息,你可以在爆料平台首页,搜索你需要的商品,我们将及时为网友用户提供最优质的促销好价商品。问:爆料平台如何分享爆料?爆料有什么奖励?答:当然,这不是让您义务的来爆料,一起惠独创爆料模式,不购买也可以拿返利,当您通过自己收集到的优惠信息经过自己勤劳的双手加工出一篇优美的爆料文章后,使更多的网友以实惠超值的甚至是BUG类型的价格购入需要的商品后,我们也将该条爆料商品的返利以奖励的方式发放到该条爆料的作者帐户上,更为重要的是爆料商品的返利金额不设上限,如:您爆料的一件商品的返利金额为3元,当一个惠友购买后你获得3元的返利,当100惠友购买后就是300元,当一千个网友一万个网友购买后呢?爆料的收益是与该条爆料的质量有直接关系,如商品的实际优惠,以及您的爆料推荐理由够不够充分明了,以及该条爆料的受众群体的大小都是有关的哟。(爆料教程请点击)问:爆料支持哪些平台的爆料?答:目前支持淘宝、商城爆料(暂不支持淘宝活动爆料)三、福利篇问:签到有什么作用?是否可提现?答:每位会员每天签可免费领取5惠币(相当于5集分宝)问:纯签到用户是否可提现?答:纯签到会员不可提现,签到的惠币最大只能占提现惠币总数的50%。问:兑换话费一个月有上限次数吗?答:一起惠为福利各位惠友,按照各帐号等级设置阶梯式兑换折扣话费,已从最开始只支持惠币兑换升级至现在的返利金额与惠币都能兑换,最大的折扣力度,小编君知道的兑换话费根据钻石排列,可做到全网最高的9折充值,比如在有“万能的”头衔淘宝网充值100元的话费,小编君大致看了,最低能做到99元,而在一起惠钻石会员兑换100元的话费,仅需90元返利即可兑换充值。目前每个用户可以在一起惠兑换3次话费福利。其他实物商品的兑换同样享受此折扣哟。以上为目前一起惠返利网常见问题汇总、欢迎广大会员进行补充。一起惠返利网2016年4月19日
一起惠2014-03-06 14:52:0230266 次
【一起惠讯】针对业界对支付宝余额宝的口诛笔伐,支付宝公关总监陈亮自曝余额宝收到监管部门的监管程度,称平均每6天就会受到有效监管,诞生至今共得到各种监管43次。陈亮坦言,余额宝接受的监管包含文件备案汇报、现场调研、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今年1月至今,央行、证监会、国家审计署等累计来监管了19次。“两会”的召开,互联网金融备受瞩目,尤其在央视炮轰余额宝的前提下,针对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监管方式成为热议话题。另一方面,业界对于余额宝等理财产品存在的资金风险性与安全性的界限仍然争执不休。特别是近期余额宝七日年化收益率来首次跌破6%,更是引得业界唏嘘不已。有“两会”代表提案称,余额宝初始宣传基本忽视了货币基金的风险特征,而直接将收益冠以活期储蓄的若干倍。对这一违背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违规行为,监管当局开始迟迟没有做出反应,给市场预期带来了困扰。针对这种监管缺席的指责,陈亮则澄清,支付宝归央行管,天弘基金归证监会管。“有些人拍拍脑袋说余额宝处于监管真空,央行和证监会在这些人眼里算什么?这算藐视监管机构吗?”事实上,据一起惠了解,自2013年下半年开始,监管机构已经开始研究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但总体上态度较为开放。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就曾表示,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进行评价,尚缺乏足够的时间序列和数据支持,要留有一定的观察期。要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包容失误。但同时绝不姑息欺诈、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据悉,去年8月1日由央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国务院法制办、工信部、公安部组成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小组”就前往浙江、上海调研互联网金融。关于余额宝的问题,证监会的态度同样以鼓励创新为主,并指出余额宝是支付宝给用户提供的一项便捷性账户增值服务,本质上属于第三方支付业务与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组合创新。在余额宝业务模式下,支付宝不参与基金销售业务,也不介入基金投资运作,仅发挥互联网客户导入的作用。余额宝是中国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产物。为了更好地促进余额宝等互联网基金的健康稳定发展,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管理和互联网销售基金监管的有关规则。近期,证监会有关领导也频频吹风将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实时有效的监管、加强信息披露和诚信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一起惠2014-03-05 10:18:06931 次
“尽管市场竞争天经地义,但竞争应该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而不是损伤用户的利益,这也是我们的初衷。经过几天的思考,我们决定为了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而将这样的竞争暂放一边,相信这与主管部门的诉求也是充分一致的。”3月3日下午,快的打车联合支付宝钱包发出“致用户的一封信”,在信中,快的打车放低姿态,相应降低了补贴标准,并宣布从3月5日起在北京试点老年人免费打车的公益活动。3个月来,快的、嘀嘀这对冤家竞相提价的补贴行为将打车市场闹得沸沸扬扬,也惊动了监管层,尽管幸福了部分打车乘客,但恶性竞争终究不是行业发展的长久之计,快的打车最先挑起的补贴战火,也选择最先扑灭。但无论如何,在快的打车、嘀嘀打车几轮狂轰乱炸之下,出租车司机的工作生态以及老百姓的打车行为已经发生了深入的变革。补贴营销的“罪与罚”“现在的人,都太现实了,这两天补贴下降了,用打车软件的人都少了很多。”2月中旬,在广州,一位出租车司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在当时的那段时间,嘀嘀打车将补贴从原来的10元下降到了5元,但随后,嘀嘀打车见快的打车并未因此收手,进而又提高了补贴标准。从今年年初到现在,快的和嘀嘀的火爆绝大部分缘于一轮又一轮竞争性的补贴行为,快的打车甚至声称“给乘客的奖励永远比同行多1元”。快的打车CEO吕传伟此前曾表示,从活动效果来看,打车软件这个市场需要实打实的政策,实打实的服务。快的之所以能取得目前的成绩,正是因为在这一点上起得早,跑得快,走得远。打车软件的补贴行为最早从快的打车开始,其从去年12月份联合支付宝率先在北京试行将移动支付接入打车服务,首单体验赠送话费,嘀嘀打车随后迅速跟进,补贴大战一发不可收拾,多轮提价,一直延续到现在。昨日,快的打车在上述公开信中承认:“为了让大家认识打车软件及移动支付的便捷,我们采取了现金补贴的优惠措施,伴随着同行的跟进,最终成为一场举国关注的打车大战。”与此同时,快的也不忘夸耀一下自己:“快的打车的用户数、订单量因这场大战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行业第一的地位也因此进一步稳固。”但嘀嘀打车并不承认快的自封的行业第一。3月3日上午,嘀嘀打车运营副总裁张晶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嘀嘀打车目前对乘客的补贴形式是每单立减12~20元,每天3单,补贴暂时无截止日期,而在司机端不同城市补贴则不一样。”“我们一直关注平台健康和行业发展,希望能实现乘客、出租车司机和平台之间的多赢,同时也希望用户能养成使用‘嘀嘀打车+微信支付’的出行和支付习惯。”张晶说。这种死咬着对方不放的行径连马云都看不下去了。近日,马云在来往说:“打车软件的朋友们,你们还想打多久啊?建议你们坐下来喝杯茶,商量一下,下一步如何干得更智慧点。”事实上,补贴本身并不存在问题,快的打车一位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分析,补贴就是一种广告行为,但补贴的模式比在媒体上发布广告要来得更直接、更有效。“几年前的一个数据显示:电商行业获取一个新的客户,成本是200~300元,移动端获取新客户的成本是150元。相比来说,打车软件补贴十几元就可以获得一个新客户,这是很划算的了。”他说。问题在于两者类似于打架式的竞争方式,正如马云所说,“两个蛮汉打架,街上看热闹的人多,绝对不要认为别人在看比赛,别人是在看笑话。”出租车行业的新生态无论是看比赛,还是看笑话,两个打车软件的竞争令出租车司机和乘客等一干老百姓忙得不亦乐乎。在杭州,出租车司机李师傅的车内可谓全副武装,他的方向盘周边配备了三部智能手机,包括两部三星、一部苹果,他告诉本报记者,一部手机是用来抢快的的单,一部用来抢嘀嘀的单,还有一部是开着微信用来接收他所在的V车队分配的活儿。另外,他还在车内装了4G的WIFI网络,一方面供应这三部手机,另一方面方便乘车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来付车费。他说,很多年轻的出租车司机都是他这样的装备,“我们在杭州开出租车,以前一个月也就4000多元的收入,有了这三部手机,如今的收入是以前的2倍。”在杭州,一小群来自不同出租车公司的司机自发组成了一个小团队,被称之为“V车队”,他们有自己的服务标准,内部分工明确,该团队的出租车司机将服务过的乘客加入一个微信群,下次该乘客就可以通过微信群来打车。尽管是通过微信群来预约,但也可以用支付宝钱包付款,或用微信支付来付款,另外,车上配备了支付宝印发的带有司机个人信息的二维码工牌,乘客还可以选择直接扫码支付。李师傅告诉本报记者,他提高收入的秘诀是:降低空车率,多抢去机场的活儿。而为了抢去机场的活儿,李师傅即便是在开车的过程中也不断地扫视、点击三部手机,查找乘客位置,收听乘客的语音留言,抢到单以后,还需要一边开车一边电话乘客,以确认上车的具体地点。尽管李师傅认为这就是他新的工作状态,而且这种工作状态为他增加了近一倍的收入,但其中却衍生出越来越多的问题,甚至连打车软件本身都始料不及。一方面,关于打车软件的乘客投诉越来越多,比如司机挑客、对路边招手的市民视若无睹,甚至马云也在抱怨很多不会用手机打车的老人都打不到车了。“这个问题确实不在我们预料之中,相信也并不在我们同行的预料之中。”快的打车在公开信中写道。另一方面,打车软件由于各种原因运作不畅,导致乘客在移动端付了车费而司机却收不到的情况也极易引起客户的投诉。“有一次,有位乘客用微信支付来付车费,他已经付款成功了,我这边就是收不到,我们一起研究了很长时间,后来,为了不耽误乘客的时间,我只好让他走了,两天之后,我才收到钱到账信息,这些打车软件有时也不好用。”上述广州的出租车司机对本报记者抱怨说。同时,司机一边开车一边联系乘客的行为也明显违背了新交规的规定。监管“大棒加萝卜”打车软件的疯狂也开始令出租车监管部门“坐立不安”,面对种种投诉和不安全因素,监管层开始出手,一方面是棒喝,另一方面则是“招安”。上海市交通管理部门近日出台新规,从3月1日开始,在高峰时段新增运力配置方案出台前,暂行实施每天7点30分到9点30分、下午4点30分到6点30分的早晚高峰时段,出租汽车严禁使用打车软件提供约车服务措施,以缓解高峰时段打车难。而北京市交通委运输局在2月20日也发布规定称,驾驶员车内安装多个手机叫车终端,可能导致驾驶员因抢单而产生不安全因素的情况,为保证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安全,每辆出租汽车只允许安装一个手机叫车终端。另外,上海交管局也规定,3月份开始,快的打车、嘀嘀打车将与多家出租车公司的调度平台进行技术对接,技术对接完成后,已经承接打车软件“约车”业务的出租车,其顶灯将能同步显示“电调”;而对已经载客运营的车辆,屏蔽发送业务信息。在深圳,腾讯的大本营,嘀嘀打车于今年1月份就接入到了深圳市统一出租车电召服务调度中心平台。当然,也有一些城市的监管部门因未看清形势而尚未行动,比如杭州的出租车运管部门则表示,将和物价部门保持沟通,而物价部门将对打车软件进行专项调研,包括软件加价行为是否合理。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工作人员则表示,只要打车软件的运作不违反广州出租车管理条例,广州市交委暂时不会干预,由市场自发调节,市民除了使用打车软件之外,也可以正常使用电召平台服务。
一起惠2014-03-04 10:51:22925 次
【一起惠讯】阿里巴巴旗下海淘平台“天猫国际”日前上线,引起了海淘行业的普遍关注。一起惠在与多位海淘业内人士沟通中得知,目前的天猫国际仍然是“半成品”,发展路径中面临着三大主要问题,其中如何处理好内部利益的纠葛则是最为重要的。内部利益难平衡上述海淘业内人士指出,天猫国际上线后,阿里巴巴旗下电商平台上至少有两部分群体会受到冲击。一部分是“淘宝全球购”上的中小代购,另一部分则是在天猫上销售海外品牌的店铺,尤其是海外品牌直接开设的官方旗舰店。未来在海外商品的销售上,天猫、天猫国际和淘宝全球购三块业务将面临着激烈的博弈,而短时间决定这场博弈胜负的关键则是价格。一起惠选取了2月28日天猫国际首页重点推荐的“Karicare可瑞康金装加强牛奶粉3段(900g)”这款产品,比较它在三个平台上的价格。都以寄到北京为例,天猫国际推荐的这家商铺的售价,相比天猫nutricia品牌官方旗舰店(Karicare是nutricia旗下品牌)上的售价,足足便宜了32元。淘宝全球购上该产品销量最高的一家店铺的售价则在两者之间。首先可以看出,在价格竞争上,国内天猫店的劣势比较明显。这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目前国家正试行对海淘商品收取行邮税,而行邮税税率要比一般贸易进口征收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的总税率要低的多。“天猫一直希望引进海外的知名品牌商直接入驻,天猫国际的开设将会冲击到这些品牌在国内天猫的价格体系。”该人士表示。该人士表示,另一方面,同样定位于海淘的“天猫国际”和“淘宝全球购”则相当于天猫刚成立时的淘宝商城和淘宝,势必会出现更激烈的竞争。因为进货渠道的多样化、税费缴纳的不正规,淘宝全球购上的中小型代购商在短期内有价格优势。天猫国际则因为商品正规、售后服务更完善更被消费者所信任,随着其业务的逐步展开,淘宝全球购上的小型代购商的市场份额将被大幅蚕食。据一起惠了解,今年1月初,阿里巴巴悄悄组建了“国际B2C事业部”,其中天猫国际和淘宝全球购都被划分到了这一事业部下。“未来,同一事业部下两个业务能否协调发展,很考验阿里巴巴平衡能力。未来也很有可能会战略性舍弃其中一个。”该人士说道。海外招商多磨难天猫国际的域名去年7月就对外宣布,并在网站首页挂出了宣传页面,却直到今年2月19日才迟迟上线。这期间天猫国际在做什么呢?该人士透露,这期间,天猫国际的团队一直在进行着艰难的招商,以及低调的试运营。招商的困难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方面阿里巴巴此前的业务较少与海外商户打交道,缺乏海外商户资源,也缺乏一支有经验的海外招商团队。另一方面,海外商家也对入驻天猫国际抱有重重顾虑。首先对于在中国有线下实体店或有志于进入中国线下市场的国际品牌商来说,入驻天猫国际将很有可能影响到其在中国原有的价格体系或未来的议价空间。阿里巴巴公关部也对媒体表示,天猫国际更倾向于吸引在中国尚未开设专卖店的品牌入驻。其次,大部分海外品牌商和零售商不具备在天猫国际上运营的能力。据一起惠了解,天猫国际对入驻的海外商户提出了店铺配备旺旺中文咨询,提供国内的售后服务等多项要求。除去这些硬性要求外,海外商户更担忧无法适应天猫上复杂的运营规则和多变的营销方式。“很多老淘宝店主都不一定能玩转现在的天猫淘宝,如果老外自己直接上手,百分百被‘玩死’。”再次,国内电商频繁的价格战也让很多海外商户避之不及。一方面,海外产品入华是有很多成本的,而天猫作为平台对产品价格有一定的要求,如果商家成本把控不好,很容易造成亏损。另一面,海外商家对于价格战也更为谨慎,会担心其库存产品能否跟得上短时间内的销量爆发。因此,一起惠发现,与很多海淘业内人士此前猜测天猫国际会更多地直接引入海外商品品牌商开店不同的是,目前天猫国际中由海外品牌商直接开设的店铺(如台湾“糖村”)仅占很小的一部分,海外零售商(如香港草莓网)也不多。140家店铺中,更多的是国内海淘平台(如洋码头)和从淘宝全球购中“收编”的大代购商。“引入国内有多年运营经验的海淘平台,可以帮助阿里巴巴快速地组织海外的小型零售商。而‘全球购’业务之前一直游走于灰色地带,天猫国际的收编相当于当年天猫对淘宝卖家的一次‘筛选’,被选中的卖家将得到更多的支持。”该人士说道。产品质量难把控该人士表示,天猫国际还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是无法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监控,以保证商品都是从海外直邮入境,而不是国内现货。据了解,在天猫国际试运营期间,即有部分消费者向媒体反映,出现了购物时客服介绍商品为海外直发,但收到快递单上显示的送货地址却是深圳、广州或江苏等内地城市。“天猫作为一个大的平台,很难做到对每一家店铺、每一件商品进行审核,而由于目前海淘市场利润巨大,政策的不完善,则容易促使部分商户选择‘铤而走险’,以国内现货冒充海外直邮的产品发给卖家。这些国内现货则有可能是通过非法渠道入境或是国内生产的假货。此前,淘宝全球购就因为代购的良莠不齐,经常被消费者所指责。”该人士说道。
一起惠2014-03-04 10:46:281423 次
【一起惠讯】2月20日消息,有接近阿里无线的人士向一起惠透露,阿里巴巴无线部门近日启动人事大调整,现任所有高管都将换人。该人士透露,此轮“换血”之后,彭蕾、张勇和樊路远将代替陆兆禧、吴泳铭和汪海,执掌阿里无线业务。在新上任的三人之中,将以彭蕾为首。针对此事,一起惠联系到了阿里巴巴公关部,对方表示不予置评。上述消息人士分析,此次无线业务的人事变动,标志着阿里巴巴终于下定决心将两个集团的资源都整合进无线业务。未来阿里巴巴将会加重金融业务在无线端的比重,手机支付宝也会在阿里无线业务中占据更重要的位置。据一起惠了解,新上任的三人中,彭蕾和樊路远都能算做支付宝的嫡系,2010年1月21日起,彭蕾开始担当支付宝的CEO。2013年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成立,彭蕾出任CEO。而樊路远则长期担任彭蕾的副手,支付宝一拆为三后,樊路远出任支付宝国内业务事业群的总裁。从目前阿里的无线产品来看,“支付宝钱包”的发展得最为成熟,占据的市场份额也最大。但目前支付宝属于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阿里无线事业部则属于阿里巴巴集团,二者的资源无法进行有效的整合。上述人士分析,在前两年,由于支付宝钱包和其他无线业务割裂所产生的问题并不明显,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无线端已经变得越发重要,而微信支付等同类产品的出现,则让阿里深深地感受到了危机和焦虑,从而不得不拿出全部的精力和资源来应对。“实际上,不光光是电商业务,在移动支付领域,微信支付的加速扩张,已对支付宝钱包的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威胁,而微信‘理财通’的推出也开始蚕食“余额宝”的市场份额。”该人士说道。相比与支付宝在无线端所面临的危机,目前阿里巴巴无线更大的挑战在于,其没有一个像微信一样的移动互联网入口级产品去支撑其众多的无线业务。这造成了阿里的各个无线产品在面对微信这一庞大的生态体系时,只能孤军作战。单是微信红包的惊鸿一瞥,已经让马云感到“诺曼底”偷袭的颤栗,随着腾讯战略投资大众点评、注资京东(传闻)等合作的陆续展开,阿里巴巴正面临前所未有的腹背夹击。而马云所言的“打着灯笼也找不到对手”,在移动互联网“三维打二维”的时代也不复存在。尽管支付宝的深度切入未必能立即改变这一现状,但基于支付宝的阿里金融产品与阿里无线的进一步横向打通,却能够极大缓解这一问题。“单独的支付宝或是单独的淘宝无线都不是杀手锏级别的,只有联合起来才有希望。”另一方面,阿里金融与虾米网、高德地图、淘点点等娱乐、本地生活类产品在无线端更深度地结合,将有利于在更碎片化的移动场景下创造出更丰富的消费场景。而张勇的进入,或许也是为了能够进一步将天猫系的资源整合进无线端。“从这次的人事变动上可以看出,阿里在面对微信咄咄逼人的进攻时,正在从过去的防守姿态变得主动起来。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阿里这一次可以说是真的‘allin无线’去迎战微信等其他移动互联网产品。”该人士说道。
一起惠2014-02-20 09:19:291433 次
继去年苏宁宣布更名“苏宁云商”并进行组织架构大调整之后,新一轮的架构调整又在酝酿之中。多位消息人士透露,苏宁近期正密集召开高层工作会,讨论构建新的组织架构。此次调整之后数个部门将被合并重组,多位高管将面临转岗。苏宁易购调整力度最大据悉,此次调整力度最大的是运营体系,连锁平台经营总部和电子商务经营总部(即苏宁易购)将被合并,线上线下两大平台的运营、市场营销职能将合二为一。这意味着,苏宁易购在此轮调整后将完全融入集团,不再独立运作。在苏宁的各地分公司,绩效的计算方式已经发生悄然调整,苏宁易购的业绩考核任务开始与门店合二为一,各地区公司既要负责门店运营,也要承担易购在本地区的销售业绩,避免线上线下左右手互博。去年2月,苏宁曾进行大规模组织架构调整,将之前的独立公司性质的苏宁易购拿回到总部体系中,苏宁易购的采购、物流、财务管理等职能被全部上收到集团,与线下门店的相关职能合并,统一采购,统一管理。而苏宁易购(即电子商务经营总部)只拥有电商平台的业务管理和市场营销等职能,旗下拥有本地生活事业部、商旅事业部、数字应用事业部、云产品事业部、金融产品事业部等新部门。“之前苏宁的市场营销是两条线,易购一条线,线下门店一条线,分别进行广告投放,各自为战,互相之间难以协作。”上述消息人士表示,新的组织架构确立后,营销职能将统归一个新部门,统一管理,之前负责苏宁易购业务的执行副总裁李斌有望领导该部门。另外,苏宁之前收购的两家公司PPTV和满座网都面临与集团业务的融合问题。据悉,PPTV创始人姚欣、陶闯和满座网冯晓海都将得到苏宁集团层面的职位,并且负责管理一条具体的业务线。张近东不满2013年业绩对于此次调整的原因,苏宁云商董事长张近东上周谈及公司2014年战略规划给出了明确的解释,“我们的体系越来越庞大,组织越来越复杂,但体系之间的协作却越来越难。现在我们的一些干部变的越来越本位、越来越封闭,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种心态的存在使得工作沟通的成本上升,导致沟通效率降低。”在张近东看来,在连锁时代,苏宁的快速扩张得益于制度的标准化,工作有章可循。而互联网零售时代使苏宁要快速赶超,但是由于经验和知识结构都来自于连锁,面对大量的新业务,存在着大量的模糊地带和探索空间。“13年集团由于转型探索而开展了很多工作,虽然方向对了,但是因为缺少聚焦,资源得不到有效的整合,导致很多工作结果却没有达到预期。”张近东说。根据苏宁第三季度业绩报告,其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双同比下滑,营业收入同比下滑2.5%,净利润创造了近6年来首次单季度亏损。相比之下,苏宁的老对手国美盈利能力则在持续改善,第三季度净利润达2.6亿元。“2013年,我们没有达到理想的业绩。”张近东在内部反思时表示,苏宁要吸收互联网公司在组织架构方面的优势,推动组织架构更加扁平化,由以产品决定目标、项目决定组织,集中力量办大事。
一起惠2014-02-17 08:48:01925 次
继去年苏宁宣布更名“苏宁云商”并进行组织架构大调整之后,新一轮的架构调整又在酝酿之中。多位消息人士透露,苏宁近期正密集召开高层工作会,讨论构建新的组织架构。此次调整之后数个部门将被合并重组,多位高管将面临转岗。苏宁易购调整力度最大据悉,此次调整力度最大的是运营体系,连锁平台经营总部和电子商务经营总部(即苏宁易购)将被合并,线上线下两大平台的运营、市场营销职能将合二为一。这意味着,苏宁易购在此轮调整后将完全融入集团,不再独立运作。在苏宁的各地分公司,绩效的计算方式已经发生悄然调整,苏宁易购的业绩考核任务开始与门店合二为一,各地区公司既要负责门店运营,也要承担易购在本地区的销售业绩,避免线上线下左右手互博。去年2月,苏宁曾进行大规模组织架构调整,将之前的独立公司性质的苏宁易购拿回到总部体系中,苏宁易购的采购、物流、财务管理等职能被全部上收到集团,与线下门店的相关职能合并,统一采购,统一管理。而苏宁易购(即电子商务经营总部)只拥有电商平台的业务管理和市场营销等职能,旗下拥有本地生活事业部、商旅事业部、数字应用事业部、云产品事业部、金融产品事业部等新部门。“之前苏宁的市场营销是两条线,易购一条线,线下门店一条线,分别进行广告投放,各自为战,互相之间难以协作。”上述消息人士表示,新的组织架构确立后,营销职能将统归一个新部门,统一管理,之前负责苏宁易购业务的执行副总裁李斌有望领导该部门。另外,苏宁之前收购的两家公司PPTV和满座网都面临与集团业务的融合问题。据悉,PPTV创始人姚欣、陶闯和满座网冯晓海都将得到苏宁集团层面的职位,并且负责管理一条具体的业务线。张近东不满2013年业绩对于此次调整的原因,苏宁云商董事长张近东上周谈及公司2014年战略规划给出了明确的解释,“我们的体系越来越庞大,组织越来越复杂,但体系之间的协作却越来越难。现在我们的一些干部变的越来越本位、越来越封闭,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种心态的存在使得工作沟通的成本上升,导致沟通效率降低。”在张近东看来,在连锁时代,苏宁的快速扩张得益于制度的标准化,工作有章可循。而互联网零售时代使苏宁要快速赶超,但是由于经验和知识结构都来自于连锁,面对大量的新业务,存在着大量的模糊地带和探索空间。“13年集团由于转型探索而开展了很多工作,虽然方向对了,但是因为缺少聚焦,资源得不到有效的整合,导致很多工作结果却没有达到预期。”张近东说。根据苏宁第三季度业绩报告,其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双同比下滑,营业收入同比下滑2.5%,净利润创造了近6年来首次单季度亏损。相比之下,苏宁的老对手国美盈利能力则在持续改善,第三季度净利润达2.6亿元。“2013年,我们没有达到理想的业绩。”张近东在内部反思时表示,苏宁要吸收互联网公司在组织架构方面的优势,推动组织架构更加扁平化,由以产品决定目标、项目决定组织,集中力量办大事。
一起惠2014-02-14 15:19:20979 次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沃尔玛电子商务主管预计,公司将能够两年内在服务供应上赶上亚马逊。沃尔玛全球电子商务主管内尔·阿希(NeilAshe)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受访时表示,公司正继续在全美各地建设用于履行网上订单的新仓库。该美国零售商巨头刚刚在德州沃斯堡市开设了一座仓库,并计划在宾夕法尼亚州开设另外一座。这两座仓库都将用于履行所在地区的网上订单。阿希称,不久后美国多个地区将出现更多的沃尔玛仓储中心。亚马逊是沃尔玛的强劲对手,它的年营收较2009年翻了一番,达到610亿美元。目前,亚马逊市值为1800亿美元,沃尔玛则达2410亿美元。沃尔玛面临的问题在于,它能够如何有效调整现有基础设施来适应线上订单。凭借自家庞大的仓储网络和物流技术,亚马逊往往能够在产品供应和配送速度上压过沃尔玛。阿希指出,正在执行的计划将会带来仅面向网络订单的仓储中心,在现有商店和配送中心的基础上强化配送能力。“这并不是什么业余项目,”阿希说道,“这关乎我们未来将如何服务顾客。”阿希称,沃尔玛将能够两年内在产品种类和配送速度上赶上亚马逊。“考虑到我们正在建设的仓储中心,我们将不会处于劣势。”阿希说。他指出,沃尔玛将能够驱动线上线下交易的融合,这是亚马逊无法做到的。他举例说,在去年的黑色星期五促销活动中,沃尔玛顾客可以在线上购买便宜的LED电视,然后到实体店提货。沃尔玛最终卖出了超过100万台电视,该促销活动还为实体店吸引了更多的人流量。阿希指出,公司的目标是全面实现线上线下购物的融合。“沃尔玛好比是互联网出现之前的互联网。”阿希说,“在互联网时代,价值、访问、透明度和有效性是企业存活需要做到的几点。我们公司的特质与顾客要求我们做到的非常一致。”
一起惠2014-01-25 16:19:31879 次
【一起惠讯】1月24日消息,一起惠获悉,跨境电商服务商递四方集团于本月13日与首都第二国际机场正式签署了框架性合作协议。递四方计划投资2.3亿元在新机场内建设递四方跨境电商产业园,占地约150亩。递四方高级副总裁刘向东向一起惠透露,建成后的产业园将集跨境电商产业相关的如电商运营、产品开发、电商孵化、电商仓储物流多产业链为一体。该产业园预计在2017年开建,2018年建成后投入使用。届时,递四方集团ECOSS(外贸电商一站式解决方案)业务项目将全部入驻产业园,同时入驻的还包括递四方集团物流服务团队。产业园投入使用后,不排除会开放给其他知名的电商服务平台。机场方面则表示,之所以选择递四方集团,是因为递四方作为跨境电商整体解决方案服务(ECOSS)的领先者,将最大程度的活跃华北地区的跨境电商服务行业,为当地的知名品牌提供跨境电商渠道,并有效的释放了北京新机场的进口能力,有效的促进海外知名品牌进入华北地区。据一起惠了解,首都第二机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占地定位为综合大型国际枢纽机场,初期规划设计4条跑道,近期目标年客运量7200万人次,远期目标年客运量1亿人次以上,货物运输能力240万吨以上。建成后,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机场。
一起惠2014-01-24 11:23:57106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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