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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李克强总理5月7日上午的到访,在中关村创业大街掀起的热潮还未散去,数小时之后,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八个方面推进电商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据记者了解,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不仅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引发了新的投资热潮,开辟了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而且电子商务正加速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此次关于电子商务的“国八条”,更是提到了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研究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等相关政策。鼓励互联网企业境内上市5月7日,有两条事关互联网企业的大事儿,一条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去了3W咖啡,再次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条便是国务院公布《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境内上市。《意见》明确指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支持商业银行、担保存货管理机构及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无形资产、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此外,《意见》还明确了三点原则。一是积极推动。主动作为、支持发展。积极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二是逐步规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法无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三是加强引导。把握趋势、因势利导。《意见》更是提出了七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营造宽松发展环境,降低准入门槛,合理降税减负,加大金融服务支持,维护公平竞争。二是促进就业创业,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加强人才培养培训,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三是推动转型升级,创新服务民生方式,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四是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合理布局物流仓储设施。五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六是构筑安全保障防线,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七是健全支撑体系,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科技与教育支撑,协调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A股市场被看好以前一家国内互联网公司想上市,美股、港股市场都是首选。这当中的原因在于,大部分公司所获投资是美元,也都做的是VIE结构,无法满足国内要求。事实上,国内的互联网企业里,新浪、京东、百度、阿里巴巴等诸多企业都采取的此种结构。VIE(VariableInterestEntity)结构的全称是“可变利益实体”,国内也被称作“协议控制”,指的是境外注册的上市实体与境内的业务运营实体相分离时,境外的上市实体通过协议方式控制境内的业务实体,业务实体就是上市实体的VIE。企业本身对此利益实体(合法经营的公司、企业或投资)无完全控制权。就阿里选择赴美上市的原因,经济研究员、股评人士熊锦秋曾发表文章,概括出以下原因:首先是阿里巴巴集团作为注册在开曼群岛的外资公司,目前政策并不支持外资公司在A股上市;其次,阿里上市后仍想维持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此外,A股的承载力虚弱。熊锦秋指出,阿里利用VIE结构控制内地公司,原因在于中国互联网公司大多因为接受境外融资而成为“外资公司”,但很多牌照只能由内资公司持有。因此,国内的互联网公司往往成立由内地自然人控股的内资公司持有经营牌照,再用合约来规定持有牌照的内资公司与外资公司的关系。另一方面,记者留意到,今年1月19日,商务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依据注册地标准对外国投资者予以定义,并引入了“实际控制”的标准。一方面,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境内企业视同外国投资者;另一方面,外国投资者受中国投资者控制的,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可视作中国投资者的投资。国内资本市场对互联网概念的追捧热度变高的背景下,暴风科技是首个拆除VIE架构回归A股的互联网公司。《上海证券报》日前援引业内人士说法称,“A股对互联网概念股的热捧仅是资本市场潮涌一角,在‘互联网+’风口上,类似暴风科技的互联网公司将在市场上获得更高的估值,其中,一向重视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新三板也受到更多企业的青睐。”可以预见的是,《意见》的发布也将激发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的热潮。经纬中国创始合伙人张颖曾表示,过去几个月里,经纬所投企业里有40多家正在拆除VIE结构,准备回归国内资本市场。长远来看,极其看好中国优质互联网公司回归A股或者在A股上市,未来A股市场上的互联网企业或将有10倍乃至30倍的数量增长。
一起惠2015-05-08 09:13:22798 次
从今年4月开始,包括北京、广西、江苏、上海、山东和深圳等在内的全国主要沿海地区税务部门,相继约谈辖区内的电商企业。有消息称,这次行动并不是仅仅针对天猫和淘宝,而是辖区内所有注册的电商企业。而是税务部门对电商的一次整体征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甚至已经将电商征税的研究纳入绩效考核。而在4月27日,天猫就表示所有入驻天猫的商家都会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将明确要求商家必须诚信纳税、主动给用户开具发票等,同时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免费的蛋糕岌岌可危。从目前的趋势看,电商纳税已经难以避免,我们还会从网上买到便宜的商品吗?电商纳税会改变我们的互联网生活吗?一、必然的趋势电商对中国来说,其实也是舶来品。从eBay到新蛋,再到淘宝,天猫,京东是一个逐渐本土化的过程。初期的电商类似于今天的百姓网二手物品交易区,是一个跳蚤市场,并没有规模,异地交易先款还是先货是个很大的麻烦。后来,随着淘宝、京东的出现,电商逐渐步入正轨。并且以低廉的运营成本迅速发展起来,威胁到线下的店铺。2014年阿里巴巴平台零售业务全年成交总额2.3万亿元,且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而阿里巴巴平台下的很多小商家是不交税的,他们甚至工商登记都没有注册的,对他们开征各项税收的潜力巨大。而2014年,中国全国税务部门税收收入也不过10.38万亿元,如果对电商开征营业税,千亿元规模的潜力对税务部门有很大的诱惑。2011年,武汉国税局曾经尝试对电商征税,在互联网引发轩然大波,最终低调收场,我们可以视为地方税务部门的试探。而2015年初,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上交易负有纳税义务,并提出实施纳税识别号制度。这就是从国家层面上明确了要对电商征税,后续的约谈只是执行层面的手续问题,电商纳税的大势已经不可避免。从国际上看,2013年3月22日,美国参议院在测试投票中以压倒性优势通过《2013市场公平法案》,也明确了电商征税的问题,当网络经济冲击实体经济之后,税收从实体经济延伸到网络经济是必然趋势。这次狼真的来了。二、被影响的群体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来看,要求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规定“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这意味着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统一编制的数字代码标识确认身份,这能使国家对很多无法人资质的个人商家存在的监管困难得到解决。这条是针对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的个人卖家的,就是说无论你办不办工商登记,未来都要纳税。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纳税是覆盖所有电商卖家的,无论你是公司还是个人。不过,按照现行税法,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免增值税,如果月销售额超过2万元、年销售额80万元以下,按3%的简易征收率来计算缴纳增值税。按照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也就是说,虽然理论上可以对所有电商卖家进行征税,但是对于月销售2万以下的小卖家实际上依然是免税的。而规模较大的天猫、京东商户,大多已经办理工商登记正常纳税,开具发票。真正被新政策影响到的是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且销售额不菲的隐形富豪们,这部分个人用户的交易数据都在交易平台,只要交易平台配合,要征税并没有太大难度。而这部分用户的收税潜力很大。从成本收益的角度看,很划算,他们是被影响的群体。三、我们还会买到便宜商品吗?按照淘宝的数据,虽然现在卖家众多,但是94%卖家一年营业额在24万元以下,也就是说淘宝的大部分卖家不会被影响。不过一年营业额在24万以下的卖家,盈利有3万就不错,仅仅够维持生计,而要通过淘宝网吃饭的商家实际上都是征税范围。也就是说这次新政并非像淘宝说的那么无关紧要。对大卖家来说,征税是实实在在的成本,或者自己承担缩减利润,或者提升价格把成本转嫁给卖家,或者通过多开账号组成联盟的方式来逃避税收。对于一个年销售100万,利润15万的店铺,只要分开注册5个号,把业务分摊给5个店铺就可以避税,省下一年几万的税款。而对于更大的卖家来说,经营多个账号费时费力,他们已经有了固定的客户群,可以直接把成本转嫁给买家。所以,电商纳税后,我们还可以买到便宜的商品,只是挑选的时候会费点力气,淘宝的大卖家和小卖家会类似于现在天猫和淘宝的关系。对于线下的商店来说,电商征税并不能改变趋势,线下该萎缩还是萎缩,税收优势并不是电商的核心竞争力。对于淘宝平台来说,征税可以有效的解决卖家刷单刷信用的问题,刷销售额会增加税收负担,吹牛也是要纳税的。而税收本身不会影响电商平台的吸引力,也不会影响电商创业的热情,做小了不用纳税,或者可以合理避税,做大了可以转嫁成本。创业者不会因为这点税收就失去热情。相反,大卖家被税收牵制,反而有利于小卖家创业。所以,电商收税虽然看起来很可怕,但是因为有起征点,真正被影响的还是有实力的大卖家,而他们可以避税或者转嫁。对买家来说,只是选择对象从以前天猫、淘宝两个层次,变成天猫、纳税大卖家、免税小卖家三个层次,也不会失去购买廉价商品的机会。
一起惠2015-05-07 09:49:14709 次
会议指出,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是“互联网+”行动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减少流通成本,激励创业扩大就业,拉动消费,改善民生,增加金融活力,促进发展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要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积极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为其清障搭台,在发展中规范和引导。一要简政放权,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按规定将网络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给予同等就业创业扶持。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外方持股比例限制。二要推动电子商务与贸易流通、工业生产、金融服务等相关领域联动发展,创新和拓展面向“三农”的服务,推进网络购物、网络化制造和经营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成长,建设促进居民消费的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实体店与电商、线上与线下协同发展。三要加强法规标准和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舞台,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完善网上交易投诉和维权机制,打击网络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和网络交易安全。让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起惠2015-04-02 08:46:05703 次
苏宁云商跨境电商频道“海外购”计划于今年5月初正式对外全面推广,行业覆盖母婴美妆、食品保健、电子电器、服装鞋帽四大品类,公司已基本解决跨境物流和跨境支付两大难题。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经济全球化以及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大趋势下,全球市场的跨境网购需求在不断释放,国内跨境电商行业有望迎来最佳发展契机。据了解,苏宁云商早在2014年7月就成立了跨境电商项目组,进军该蓝海。苏宁云商一位项目负责人上周五表示,跨境进口是目前行业热点,公司会作为今年的重点战略发展之一进行拓展。除了传统电商巨头天猫、亚马逊外,A股涉及跨境电商概念的上市企业还包括百圆裤业、生意宝、中天城投、长江投资、外运发展、东方航空等。
一起惠2015-03-17 09:14:50776 次
【一起惠讯】10月底,阿里巴巴启动“千县万村”计划,一大波淘宝下乡运动正式开始。一起惠最新获悉,阿里巴巴研究院正式对外公布对接方案,并表示将分批分步骤实施,暂时不向第三方服务商开放。根据阿里巴巴的规划,千县万村计划将首选与地方政府对接,整合当地物流配送、培训机构、农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农资农具厂家等资源,打造一个“消费品下乡、农村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体系,并提供包括金融在内的综合服务。“第三方服务商申请暂时没有开放,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决定。”阿里巴巴方面表示。也即意味着,与地方政府直接合作是目前阿里巴巴千县万村的初期规划,随后会逐步开通到各个省份及其对应的县城。据一起惠了解,阿里巴巴现行试点为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庐县有快递之乡之称,坐拥“三通一达”。据媒体报导,10月29日,桐庐县作为千县万村第一个县级运营中心正式启动,第一个村级服务站桐庐县富春江镇金家村服务站也正式运营。所谓服务站,阿里将在每个站点配备一名由村民兼任的代购员,并提供网线、电脑和大屏幕等设施。另一方面,阿里巴巴还为每个站点开设2万-3万元的担保账户。如果收到货后不满意,服务站会帮村民退货。在阿里研究院公开的对接方案中,那些希望加入千县万村计划、开展农村淘宝业务的地区,可以将个人信息以微博私信或微信的方式发送给阿里研究院,同时还可以参观阿里农村淘宝的试点。一起惠获悉,阿里巴巴千县万村计划是阿里农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3-5年内,阿里巴巴集团将投资100亿元,建立一个覆盖1000个县、10万个行政村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阿里将投入人力,物力等资源在选定的县级城市开设县级服务中心站点,由县级服务中心站再去开拓合适的村级服务站。村级服务站由当地村民或合适做村民网购网销服务的店铺来运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预计,2014年全国农村网购市场总量将达1800亿元以上,2016年将突破4600亿元。而根据商务部数据,2013年我国农产品的交易总额在4万亿元左右,其中80%是通过传统市场实现,通过电子商务流通总量并不大,这也预示着还存在万亿级潜在市场。目前,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以及顺丰等第三方服务商均将视野锁定在乡村和县域经济。除了采用刷墙等较为接地气的传统营销手段外,淘宝还开设了农村子域名网站,并借助淘宝存形成完整产业链布局。今年双11期间,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出面表示,随着天猫和淘宝的影响力扩大,要在农业电商上逐步发力和渗透,让农副产品可以销售到城市,同时也让城市产品进军农村。另一方面,京东CEO刘强东则透露,京东明年底将在农村地区发展10万个送货代理,以帮助农民在当地实现就业。同时,借助京东的互联网渠道和供应链资源,开拓中国广大农村金融市场。
一起惠2014-12-18 09:20:34694 次
素有“中国网店第一村”美誉的浙江义乌青岩刘村,随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本月的考察再度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这个每栋居民楼里都有淘宝店的村庄,在吸引着全国各地的年轻人前来创业的同时,自身的发展也遇到了瓶颈,如何保住第一的招牌成了青岩刘村需要做出的抉择。11月19日,在浙江考察的李克强总理一下飞机就来到义乌青岩刘村,在不到一个小时的行程里,视察了两家网店及一家快递公司。青岩刘村,面积不大,但却拥有2800多家网店,将近30家快递公司,年成交额可达20亿元。总理的到来,让这个素有“中国网店第一村”美誉的村庄进入更多人的视野。青岩刘村如何炼成“中国网店第一村”,北京青年报记者赶赴义乌进行调查。亲历小区里到处都是打包货物的“嗞啦”声青岩刘村,在地图上位于义乌市郊。北青报记者根据地图所指,走到青岩刘村,一块高大的大牌坊矗立在村口,很有古老村庄的风情。但是这个村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村庄,没有村口的大槐树,也没有宽敞的农家院,而是一个现代化的居民小区。小区里一排排居民楼都是青绿色的外表,五层高。乍一看,并没有什么“网店第一村”的气息。但只有走进去,才会发现里边的不一样。这里每一栋居民楼的一层不是底商,就是仓库。居民楼之间大大小小的货车来回穿梭。当你走在小区里,到处都是“嗞啦嗞啦”的声音。这“嗞啦”声不是别的,正是淘宝商户打包货物撕扯胶带的声音。“白天从外边你看不出来什么的,你去挨家挨户敲门就知道了,全是开淘宝店的。白天他们就待在屋里谈客户,接订单。到了下午四五点钟才出门发货,那个时候才热闹呢。”一位村民告诉北青报记者。据青岩刘村党支部书记毛胜平介绍,青岩刘村占地28万平方米,2005年改造平房变为楼房,2010年改为社区,村民变为居民。青岩刘村现有居民1706人,但从事电商行业的人口超过15000人。来自全国各地的年轻人聚集在这里,经营了2800多家网店。另有将近30家快递公司,年成交额可达20亿元。双十一期间,青岩刘村日均接单10万,销售额突破1亿,忙得不可开交,有些网店把货物都堆到了路上,用了几天时间才打包完。发展最初就是为了把房子租出去青岩刘村,原本只是一个1500人的小村子,人均年收入不到1万元钱。但五六年间就成为“中国网店第一村”,人均收入达到了五六万元。这个改变是如何实现的?村党支部书记毛胜平说,这是天时地利人和,有偶然也有必然。最初靠着江东货运市场和日用品批发市场,到后来是村里抓住了电商发展的时机积极引导。据毛胜平介绍,青岩刘村原本是个市郊的村庄,2005年进行了旧城改造。土地被征收,平房变成了楼房,一共200多栋楼房按照户籍分给了每位村民。由于青岩刘村紧靠江东货运市场和义乌日用百货批发市场,因此很多在附近做生意的人愿意到青岩刘村租房。没有了土地的青岩刘村居民主要收入就是房租。但是到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到来,义乌小商品批发经济也受到了巨大的影响。同时义乌日用百货批发市场也迁到了别处,青岩刘村的租客越来越少。为了吸引租客,村民互相竞争,租金压到极低。眼看着村民的收入越来越少,又恶意竞争,村委会也很着急。怎么把房子租出去,增加村民的收入,是村委会最重要的任务。当时村里已经有几家做淘宝生意的租客了。附近被称为“淘宝大学”的义乌工商学院开设了淘宝专业,这所学校的学生在淘宝上的业绩可以折算成实践课的学分。当时义乌工商学院的副院长贾少华提议青岩刘村建设一个“淘宝城”,这个提议得到了当时村主任刘银山的支持。于是村里抓住了这个苗头,和义乌工商学院开展了合作,通过开办免费培训班,建立大学生实践基地,妇女培训班等手段,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发展电子商务,首先得有网络。2010年,村里主动寻求电信合作,实现了4兆光纤入户,投入50万元,当时还有一些村民不支持。但这一举措确实给网商带来领先其他地区的网络环境,也成为青岩刘村的一大优势。之后,村里又对网络进行不断升级,现在已经升到了每户100M,室外WIFI的全覆盖。随后,在青岩刘村,快递、摄影、网络推广、仓储外包等服务业快速发展。青岩刘村成了很多创业者慕名而来的地方,一台电脑再租间房子就能创业吸引着全国各地的年轻人,青岩刘村逐渐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网店第一村”。未来保住“网店第一村”的挑战其实,网店第一村的发展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现在青岩刘村的流动率很大。随着行业的发展,竞争越来越多,在竞争中失利的小商户只能被淘汰。在青岩刘村,也有一些做不下去的小商户纷纷离开。有学者曾表示,网络创业中两成大卖家拿下80%的订单,而剩下八成的小卖家抢占剩下的20%。一些小卖家长期处于劣势,最终就会倒闭。而青岩刘村还有一部分流失的是大卖家。因为青岩刘村是个居民区,每个房间大的也就一百多平,对于一些做大的企业是完全不够用的。因此一些做大了的商家最终只能离开。采访中,很多商户表示,青岩刘村适合创业,但做大后肯定会离开。总理的到来,让青岩刘村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保住“中国网店第一村”的名也给村里的管理者带来了不小的压力,而仓储,正是摆在他们面前一个比较头疼的问题。对此,村里有了两种观点。有一种观点认为,村里土地资源有限,在这有限的土地空间内难以开辟大的仓储空间。因此应该把村子定位在“培养网商的孵化器”,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为创业者提供优质的创业环境,服务草根阶层,多关心他们,解决他们创业中的实际困难。而做大的电商就只能任其流失。而另外一种观点则是认为现在做网上就是大浪淘沙,有一些小的淘汰是很正常的,但现在青岩刘村流失最多的是做大的群体。不让这些做大的电商流失,让电商群体在现有的基础上越做越大才能真正留住这个招牌。因此不能把青岩刘村定位在“孵化器”上,应该帮助大的商家解决仓储和物流的问题。“任何行业的发展都是以大的带动小的,大的都流失了,剩下一群小的,在整个行业里起不到什么作用。”一名在义乌其他地区创业的创业者告诉北青报记者,其实整个义乌到处都是电子商务,走进任何一个小区,里面都会有住在居民楼里的淘宝户。因为义乌本身就有发达的货源和物流,在这里你需要的任何材料都能找到,能把成本压到最低,而物流则是没有你找不到的快递,没有到不了的地方,因此义乌发展电子商务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别的城市难说,但在义乌,任何一个小区或者村都可以复制青岩刘村的发展模式。”青岩刘村是不是一直能成为电商领域的领头羊,保住第一的招牌,确实在考验着管理者。人物故事童志达:自创品牌年收入近千万童志达,是15000多名电商从业人员中的普通一员,他在青岩刘村27号楼1单元一层做旅行收纳包B2B业务。这一周他的店迎接了十几拨考察团和媒体,因为19日傍晚,李克强总理视察的第一家店就是这里。童志达,80后,浙江建德市人。大学毕业后做业务员,但每个月只有800块钱的基本工资,房租都是跟同学借。拮据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几个同学一块凑了几千块钱来到青岩刘村创业。刚开始第一年也没什么想法,就按季节卖杂货,什么好卖卖什么,过段时间就换。有点盈利,但交个房租手里基本就没什么钱了,生活上能省则省。随着时间的累计,经验、货源和客户都摸得比较熟了,四年间财富慢慢积累起来。从去年开始,童志达开始做旅行收纳包批发,并有了自己的品牌。去年年销售量达到了七百万,今年预计可以达到千万。童志达说,当时青岩刘村最吸引创业者的地方就是背靠江东货运市场。仅有几百米距离的货运市场为青岩刘村提供了极其方便的物流。而随着网店的集聚,快递公司不断进入也使这个地方的物流极其发达。杨耀晖:90后创业一年月入翻番杨耀晖,90后,浙江台州人。他住在27号楼2单元的2层,做童装生意。杨耀晖去年刚刚从杭州一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毕业之后就来到了青岩刘村。他说,在上学时就从来没有想过毕业后要老老实实上班,一心想创业。刚好老婆是义乌本地人,在网上查到青岩刘村后,杨耀晖被青岩刘村强大的物流体系和浓厚的创业氛围吸引,带着10万元的创业资本慕名而来。两人最开始是做皮带生意,业绩不温不火。今年有了小孩儿后,由于老婆喜欢给小孩子打扮,经常买童装就决定改行卖童装,小两口和一岁的宝宝经常客串模特,亲自试穿所卖童装和亲子装。没想到这一转型带来了可喜的成绩。仅仅4个月,杨耀晖的童装店销量就成倍增长。第一个月销售额2万,第二个月4万,第三个月12万,第四个月22万,十一月数据还没有统计出来,但结果也一定颇为惊艳。创业仅仅一年就取得这样的成绩是杨耀晖从来没有想过的,现在也经常成为老师和同学议论的对象。不过,随着业绩的增长,杨耀晖也感受到不小压力。从创业到现在,售前、售后、运营、打包等等业务都是自己和老婆两个人来完成的,用他的话就是“两个人干十个人的活”。杨耀晖正在计划着做大,招人,有自己的品牌。范浩浩:一家快递点日接单1万多范浩浩,也是90后,但他干快递已经有7个年头,现在是中通快递青岩刘村网点的负责人了,每天接单12000余个。范浩浩是浙江衢州人,高中没有读完,17岁就出来闯荡,曾经在上海卖过水果。18岁,在亲戚的带领下在青岩刘村做起了快递员。当时青岩刘村网店还不多,每天仅有100个单,但因为店里只有他一个快递员,所以常态是从早上七八点钟忙到晚上12点。快递员风里来雨里去很是辛苦,范浩浩也有过放弃的念头,但经过一些心理斗争最终还是坚持了过来。范浩浩名字听起来可爱,人也长得很憨厚,因为服务态度好,拉拢了不少客户。2008年开始,范浩浩承包了整个网点,随着青岩刘村网商的进驻,店里的生意也越来越好。现在他手下有7个业务员,有自己的车队。最近几天,店里日接单将近2万单,在所有快递公司中排名也是数一数二。尽管已经是老板了,但范浩浩每天都在操作间工作,晚上到客户家中收货,再运到操作间卸货打包。依靠着青岩刘村网店的兴隆,范浩浩带领着手下的弟兄也收获颇丰。他计划过一段时间,把电商的思路也带回老家。老家的人都不懂电商,特产橘子非常便宜但卖不出去。电商给范浩浩的生活带来了巨变,他希望这个新事物也能改变老乡的生活状态。
一起惠2014-12-01 09:17:22629 次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彭波表示,目前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依法治网是最基础的工程,又是最艰巨的任务,需尽快“补课”。近年来,智能手机产业的发展催生了APP应用程序行业的兴起。然而,在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病毒、窃取用户信息等问题也时有发生,APP安全问题日益凸显,行业乱象备受关注。日前,中央网信办主任鲁炜在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座谈会上透露,我国将加强互联网立法,依靠严密的法律网来打造规范的互联网。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网信办负责网上内容管理和网上执法。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副教授朱巍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在当前的情况下,国家网信办对APP管理进行立法是非常必要、及时的。目前很多APP客户端存在抓取用户个人信息和通讯录的行为,这实际上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非该APP使用者的个人信息也会被暴露。朱巍认为,一些手机APP类似自媒体,进入门槛低、影响大,缺乏规制,“比如其内容只为吸引眼球,没有维权途径;一些APP只重视用户的增加,忽视对内容的监管。”此外,北京网信办主任佟力强透露,北京正在研究制定《北京市APP应用程序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时规定实施细则》、《北京市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审批暂行办法》等系列法规,还将成立首都互联网协会法律专家委员会,推动各网站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立。焦点1APP管理“九龙治水”比较混乱据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副教授朱巍介绍,目前,在APP的管理上没有特别的办法,很多情况下,并没有区分APP与电脑程序的治理。在主管单位方面,我国互联网管理一度处于“九龙治水”的局面,其体现在APP管理上,也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举例说,比如一款消费类的APP,就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包括工商、消协等部门,而一款影视传播的视频APP,则涉及文化部门或广电部门的管理。朱巍表示,我国在APP管理上,很大程度是依据其用途而分别管理,处于一种相对混乱的状态。焦点2专家建议提高APP门槛朱巍认为,手机APP和普通电脑软件不一样,嵌入到手机中,涉及公民的基本隐私,有途径接触到个人的通讯录、图片等。一些APP没有处于使用状态,却在后台自动开启运行,一方面占流量,另一方面监控其他软件。他表示,APP门槛过低,“一些APP从业者缺乏版权意识,很多同款APP滥竽充数,窃取用户信息,也有一些APP有钓鱼功能,侵犯个人信息隐私。一些运营商还会将窃取到的用户信息出售盈利。”朱巍认为,有必要提高APP的入门门槛,尤其是特殊的APP领域,如新闻客户端或网络交易的应用程序,“这样做并不是限制APP发展,而是为了营造健康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一起惠2014-10-27 09:27:34858 次
已经在外高桥一家传统物流公司工作了10年的邵学初,2014年开始创业,在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是他创业的第一步。基于自己多年的工作经历,邵学初进入了跨境电商领域。今年3月,他注册了“上海宜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宜送”),从事B2C的进出口贸易业务。“这时候自贸区刚好出了金融政策,我觉得还是很有机会的。”邵学初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是高层冀望带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核心引擎之一。在上海自贸区9月29日迎来一周岁之际,“创业大繁荣”的新风扑面而来,这得益于从金融开放、工商登记注册到通关便利等方面的改革红利。效率高到海关“以为报错了”金融创新是自贸区改革的重头戏之一,包括“一行三会”的51条金融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政策措施,以及相应的实施细则。2014年2月中下旬,短短10天时间里,官方连续发布了包括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放开自贸区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等5项金融实施细则。而早在去年底,上海正式启动了“跨境通”。邵学初相信,自贸区的定位与自己创业方向有高度的契合,业务空间极大。目前宜送主要开展进口代购业务,比如国内的消费者可以在美国的电商网站购物后,通过宜送转运平台拿到商品。与海淘不同的是,通过宜送购买的货物,均需要缴纳行邮税。“我们进口已经做了100多吨,大约15万件的规模吧。”到目前为止,邵学初对于自己的创业历程,评价还很不错,觉得业务推进比较顺利,也觉得在自贸区有很大潜力。和邵学初一样,在上海自贸区启动创业梦想的人,并不在少数。作为经济活动最基础的单元,一年来,上海自贸区内的企业表现相当活跃。数据显示,区内新设企业数量超过1.2万家,超过原上海保税区20年的注册数量。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朱民也说,今年1~8月份入驻的企业同比增长了10.9倍,“这也出乎了我们的预料。”今年9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上海自贸区考察时表示,希望自贸区能带动更多的创业,为更多的人提供就业机会。要让在上海自贸区注册的企业不但站得住,而且活得好,更要赢得大未来!李克强还表示,政府搞权力“瘦身”,是自身改革,就是要给市场让出空间,激发市场活力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不能因政府管了不该管的事、实施过多审批,让企业输在竞争起跑线上。比如,在商事登记制度环节,上海自贸区实施了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制度等,为企业在准入环节提供便利减少审批。外资准入管理原有1000多项审批,去年实行负面清单后,减少到190项,今年又减少到139项。审批制到备案制的改革也使得企业的进入空间越来越大。而在实际运作环节,包括海关监管制度、金融创新制度等,也都为创业型企业提供了各种可能的机会。比如,自贸区企业从账册备案到核销的操作环节由34项减为10项,减少70%以上;取消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等7项行政许可;将预归类等5项事权让渡给市场。从企业反馈看,自贸区改革成效明显。统计显示,今年1~8月上海自贸区企业物流成本降低10%,平均通关时间减少3~4天。自贸区海关采用智能化卡口后,集卡的通过时间由原来的6分钟减少到45秒,目前又缩短至5秒。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说,这个提速效应出乎意料,一开始自己都以为是报错了。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波最近接受了几家境外投资银行的咨询,他告诉本报记者,正是因为看到了自贸区里政府职能的切实转变,了解到中国政府的改革不是喊口号的,包括高盛在内的这几家投行开始频繁且集中地寻求咨询,准备进入自贸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对本报记者表示,相对而言,创新型的小微企业在上海自贸区的竞争优势应该更大一些,他们向外寻找市场,也更契合全球产业发展大趋势,与自贸区的国家战略也是吻合的。首张外资营业执照背后商机在创业的激情下,创新的力量也在不断加强。10月8日,宜送的出口平台即将上线,届时将可以把大量中国的小商品通过邮政送到国外消费者手中。邵学初给自己的预期是,希望在年底实现2000~3000件/天的规模。现在邵学初正在考虑,是不是可以把这些出口商品先集中进入自贸区,完成出口退税后,再通过邮政渠道送到国外消费者手中。“国内很多生产厂家也在转型,如果我们可以集中出口退税,也能加速他们的转型,但目前这项业务还不能做。”为了节省商品件数过多形成的报关成本,一些中小型电商往往会放弃常规的贸易出口报关程序,而是将商品作为个人物品,以快件或邮寄的方式通关,因此无法享受到出口退税的优惠。在进口模式之外,上海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也在准备开通“一般出口模式”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规模更大的“一般出口模式”更惹人关注,这也将为中小型电商或贸易商出口商品给境外消费者提供更大便利。“一般出口模式”重点要解决的,就是以快件或邮件方式通关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中存在的难于结汇及出口退税等问题对出境货物按照“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实施监管服务。朱民此前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要解决的贸易单证的认可、出口退税问题还在探索中,但已经有了初步框架。今年1月9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对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作出明确说明。东方电子支付公司总经理王鹏8月对本报说,正在和国税总局积极沟通,以明确上述政策的具体操作细则。“是否可以实现出口业务的在线退税,这也是很多出口电商的需求。”大家保保险网CEO方玉书则在探索互联网金融与自贸区内产业合作的模式。方玉书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自贸区成立之初,大家保花了很大精力去研究其可能带来的市场机会,包括如何设计交易系统等。当时的判断是,上海自贸区的一系列贸易便利化措施和产业开放措施,能够带动更多的转口贸易增长,进而形成一个较大的航运保险市场。新的营商环境需求创业激情也在推动更顺畅、更便捷的营商环境匹配。邵学初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自己很期待FT(自由贸易)账户的外币业务尽快开通。因为从事进出口业务,外币结算较多,为了收款方便,邵学初在香港开立了一个境外结算账户,“如果FT账户实现了外币业务功能,而且又在身边,那就方便很多。”今年5月22日央行上海总部发布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审慎管理细则时,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张新曾表示,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从本币起步,6个月以后,央行同外汇局进行评估,条件成熟时开展外币业务。9月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金融办主任郑杨在回答《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提问时说,最近国家有关金融管理部门在对上海自贸区FT账户的本币业务进行评估。“我们想还是朝着本外币一体化的账户体系目标推进。”到9月中旬,已经有10家中资银行开立了4110个FT账户。郑杨说,经过监测,发现这些账户里面的资金流动并没有成为热钱流入和资金套利的管道,目前还是正常的。“FT账户的正常运转,可以为下一步进行资本项目开放的压力测试做一些很好的准备。”在李克强调研上海自贸区时,也有企业提出了类似的期望。李总理回应称,在考虑方案,下一步开放的关键在于企业和银行的配合,让自贸区试点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孙立坚说,为创新型小微企业营造更好的金融环境,是提高其成功概率的重要举措,也是自贸区需要进一步加强的。他建议,自贸区率先启动创新型小微企业债券市场,同时推动民营金融机构、民营银行,更多开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陈波说,企业应该是自贸区制定一切政策、形成一切创新的基础。只有在企业不断提出问题、政府不断解决问题的互动中,自贸区的改革、创新才能持续向前推进。企业的诉求和需要也一直是自贸区关注的焦点,各项政策出台前先在企业中广泛调研。比如,已经有多项监管制度实现了全国复制推广的海关创新,在推出政策时也大量听取企业的意见。邵学初说,创业企业希望政策更灵活,步子更快。“自贸区在试点、在摸索中,我们理解,相信自贸区将来会有比较大的机会。”
一起惠2014-10-10 13:18:35633 次
【一起惠讯】9月18日消息,一起惠获悉,昨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政中明确指出,将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据一起惠了解,此次会议上指出,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未来将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在改革中“呱呱坠地”新生者的扶持,让它们在公平竞争中搏击壮大,可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能增添社会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民生改善。会议确定,在继续实施好现有小微企业支持政策的同时,重点推出以下新政策:一、加大进一步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清理不必要的证照和资质、资格审批,为小微企业降门槛、除障碍。二、加大税收支持。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三、加大融资支持。采取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等措施,引导担保、金融和综合外贸服务等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鼓励大银行设立服务小微企业专营机构。推动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实质性进展。四、加大财政支持。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市场开拓等服务。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由市、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档案。五、加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支持,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将小微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六、加大服务小微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方便企业获得政策信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供更有效服务。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确保政策尽快落实,并适时提出进一步措施,帮助小微企业赢得“大未来”。
一起惠2014-09-18 12:06:40736 次
记者从5月底举行的医疗器械质量万里行活动中了解到,北京市食药监局在北京市试点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据悉,这是继江苏、上海等省份后,全国率先开展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试点的地区。而5月29日,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卫计委副主任孙志刚调研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信息化工作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则更将这一模式凸显出来。业内分析人士指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月1日实施,随着国家对医疗器械监管力度加大和医疗系统内控管理提高,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将颠覆传统的医疗器械物流模式,将被更多的医疗机构、药械经营企业复制。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是指建立在医疗器械供应链架构下,服务内容比较完整的专业平台。其运营模式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以完善的医疗器械储运保障体系为核心,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用械,提供廉价、快捷、规范的新兴医疗器械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北京地区医疗器械管理和运用问题比其他地区复杂,因为这里聚集了大量的高风险医疗器械企业和全国著名的大三甲医院。”北京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卢爱丽指出,第三方物流模式的出现为进一步提升高风险医疗器械流通环节追溯能力和监管效能提供了很好的手段。与其他省份不同的是,北京市食药监局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产品特性及流通环节风险点,对五类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的物流管理进行综合评估后开展试点,一是骨科、齿科植入类产品,二是心脏植介入类产品,三是血液处理及人工器官类产品,四是一次性使用无菌耗材类产品,五是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据悉,首批试点企业包括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建发(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美康永正医药有限公司、北京迈迪朗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承担骨科植入类、心脏植介入类、一次性使用无菌耗材类高风险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近日,新增3家体外诊断试剂类、一次性使用无菌耗材类三方物流试点企业,分别为康德乐(中国)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医药(20.43,0.00,0.00%)对外贸易公司、北京伟康盛平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首批确认的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试点企业均为物流保障和信息化管理等综合能力较强的企业。取得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试点资质的企业,可以接受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委托为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仓储和配送服务。”卢爱丽指出,以产品供应链管理为重点,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医疗器械储运保障体系,另一方面降低产品物流成本,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据她介绍,2014年,北京食药监局将建立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技术指南,促进医疗器械经营环节储运渠道集中度,降低医疗器械市场流通成本,并利用第三方物企业信息化优势,强化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追溯管理。物流信息化系统强化追溯管理据北京迈迪朗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赫先生介绍,目前国内医疗器械产品种类规格繁多,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流通模式和管理模式,经营流通企业是整个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体系中的一部分。“我们2013年11月取得北京市药监局首批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试点资格,负责骨科、齿科植入类耗材。目前有专业的仓储设施,配送车辆,物流人才和全程追溯软件管理系统。”他指出,6月1日实施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高风险产品和植入类产品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更注重产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使用环节信息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他告诉记者,传统记录主要以表格记录为主,在数据量过大时,信息录入容易出错,查阅不便,检索不便,数据分析不便,需要大量的人力。因此,他们与计算机公司合作开发了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追溯软件管理系统,使用一维码、二维码和RFID电子标签技术可全程记录产品的基础信息、技术参数、验收信息、入库信息、存储信息、出库信息、配送信息、患者信息、手术记录等数据。“追溯系统所有二维码内容都通过AES对程加密源内容,保证了二维码所包含信息的保密性。”赫先生指出,应用二维码与RFID的追溯管理软件系统基于互联网技术,可快速准确记录产品流通过程中的信息,同步完成上传,云备份,便于检索和数据分析。“北京模式”可在全国子公司复制“我们认为,最关键的是医疗器械产品的追溯体系。”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器械)副总经理栾巍巍指出,现代物流信息化手段对产品的进、销、存、用进行系统性记录与管理,上下游的数据交换确保了公司经营的产品不管卖到哪个经销商或医疗机构,都能有追溯记录。在植入性或介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时,问题产品在出厂、流通、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都已留下清晰“痕迹”。通过加强与上游生产企业和下游医疗机构的对接打造无缝的产品追溯体系。北京市食药监局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处处长李江宁指出,通过开展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试点,能带动行业整体提升产品追溯能力“一方面监管部门可通过流通环节的产品追溯记录,随时确定问题产品的状态和信息,快速实施应急反应。另一方面,还能及时发现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医疗器械、违规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流通环节的分类管理有别于注册环节的分类管理,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与医疗机构采购管理对接,有利于提升物流企业专业化和产品追溯精准化。“北京市有大约1.3万家经营企业,我公司参与北京市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试点后,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以完善的医疗器械储运保障体系为核心,可以为这些小企业提供第三方的储存与配送,做到集中收货、集中储存、集中配送,使小企业也能具备良好的产品追溯能力。”栾巍巍指出,建立这一模式对企业是多赢的。一是通过实现产品追溯信息电子化,降低了医疗器械的运作成本,节约人力成本,追溯效率和准确率大幅度提升。更多国内外企业愿意把代理经销业务或是仓储物流业务委托给国药器械。二是国药器械还积极拓展针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的整体集中配送业务,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另外,监管机构、医疗机构、患者通过网上产品追溯系统可查询到以前不容易获得的信息,久而久之,便可打造出让患者放心的医疗器械诚信企业。“国药器械在北京的经验,还可在国药器械全国网络公司内复制,从而提升国药器械网络平台整体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她指出。作为国内最大的专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截止到2013年底,国药器械已在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25家省级医疗器械经营公司、8家地市级医疗器械经营公司,初步形成覆盖全国的医疗器械流通网络。
一起惠2014-06-06 09:44:36844 次
【一起惠讯】3月25日消息,一起惠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8个部委已于3月20日正式同意东莞市、义乌市、泉州市等30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今天下午,国家发改委已在其官方网站上正式对外公布这一消息。新获批准的30个城市是:东莞市、义乌市、泉州市、莆田市、徐州市、长沙市、株洲市、温州市、贵阳市、宜昌市、赣州市、常州市、济南市、台州市、潍坊市、呼和浩特市、西安市、揭阳市、烟台市、芜湖市、无锡市、石家庄市、南昌市、沈阳市、洛阳市、兰州市、合肥市、桂林市、襄阳市、太原市。上述提到的8个部委在通知中强调,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支持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而获批的示范城市则要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制造业电子商务、传统服务业电子商务、民生领域的电子商务以及跨境电子商务。同时要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电子商务相关法规、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试点工作。一起惠了解到,2011年11月16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21个城市(后增加到23个)被授予“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牌匾。这23个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哈尔滨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南京市、长春市、杭州市、福州市、郑州市、昆明市、银川市、南宁市、吉林市、苏州市,汕头市。也就是说,目前全国已有53个城市获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附通知原文:关于同意东莞市等30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469号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中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894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并评议论证,同意东莞市、义乌市、泉州市、莆田市、徐州市、长沙市、株洲市、温州市、贵阳市、宜昌市、赣州市、常州市、济南市、台州市、潍坊市、呼和浩特市、西安市、揭阳市、烟台市、芜湖市、无锡市、石家庄市、南昌市、沈阳市、洛阳市、兰州市、合肥市、桂林市、襄阳市、太原市等共30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支持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及时总结宣传示范城市经验,发挥示范城市对本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二、各示范城市要把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增强城市竞争优势的新途径。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结构和带动就业等方面的作用,利用电子商务突破城市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的限制,促进区域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提高城市的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力,降低物质资源和能源消耗,发展绿色经济,改善城市管理,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三、各示范城市要把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新举措。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加速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大力发展制造业电子商务,促进产品设计、制造、营销等各环节优化重组,提升制造业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传统服务业电子商务,加速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步伐。大力发展民生领域的电子商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改善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扩展国际贸易新渠道。四、各示范城市要把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抓手。把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新机制、治理电子商务市场的新模式、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新规制作为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电子商务相关法规、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试点工作,为解决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探索经验,为国家制定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实践依据。五、各示范城市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指导作用,依托现有机制设立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建立各有关部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以及权责对称、目标清晰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上下联通、纵横协同、政企合作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局面。六、各示范城市要充分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咨询指导作用,成立本市电子商务专家组,建立与专家咨询委员会联系、交流与合作的工作机制,依托专家资源,协助研究解决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适时开展相关法规政策研究、重大工程的过程评估及相关咨询指导工作。七、各示范城市要根据确定的创建工作方案要点(详见附件),研究细化创建目标的具体步骤和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和保障措施,组织推动重点工程建设,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并不断提炼提升试点成果,形成示范推广机制。八、为进一步推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将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关注和支持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及时总结宣传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经验,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开展示范城市情况沟通、经验总结和成果推广等工作。附件:各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点(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2014年3月20日
一起惠2014-03-26 09:57:04585 次
【一起惠讯】3月15日消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同时现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一起惠整理了《办法》中几个关键信息:①《办法》对打击“刷信用”、“差评师”等网络市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③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且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④不准向消费者发广告:网络商品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⑤《办法》管辖范围更广:涉及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附《办法》全文: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一般性规定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第十三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第十四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第十五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十七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十八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不得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第二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第二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前款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第二十三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修改其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根据原协议或者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第二十六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第二十八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二十九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商品或者服务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对自营部分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部分进行区分和标记,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第三十一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拟终止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二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第三十三条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的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平台内涉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节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服务合同,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申请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等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自服务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第三十六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不得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第三十七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三十八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第三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第四十一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对于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群体投诉或者案情复杂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查处或者指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第四十二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的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处理。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涉嫌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相关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封、扣押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商品、工具、设备等物品,查封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场所;(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第四十五条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第四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移交相关部门。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工作责任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章附则第五十五条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布商品或者营利性服务信息、但交易过程不直接通过平台完成的经营活动,参照适用本办法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实施指导意见。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一起惠2014-03-17 10:11:09803 次
【一起惠讯】3月10日消息,有知情人士称,顺丰正在低调筹划金融业务,目前已在多地启动招聘销售人员。据该人士称,顺丰金融业务命名为“顺银金融”,其瞄准的客户类型将包括顺丰速运的客户,尤其是合作紧密的电商企业,提供支付、供应链融资等服务。一起惠注意到,在某人才网站上的确出现了顺丰在当地的金融岗位招聘。通过招聘信息描述可见,应聘人员将全面负责地区顺银金融业务组工作,设定顺银金融业务组员工的工作计划与目标,沟通协调地区落地各项事宜,保障有关信贷、支付、电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显然,顺丰有意在金融领域开疆辟土,进而实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融合。不过,一起惠从顺丰方面获得的反馈表明,顺银金融并非顺丰秘密筹划的业务板块。实际上,顺丰早在2011年就已经启动了顺银项目,内部架构单元属于“顺银支付”事业部。顺银金融的社会身份是“深圳市泰海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顺丰CEO王卫控股),是顺丰的成员企业。“这个团队的作用,在于与我们现有的物流速运业务、系统无缝对接,专注于为行业用户及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包括结算、代收货款等专业化、工具化的服务。”顺丰方面表示,还没有接到总部对于顺银金融进一步的战略规划,招聘也只是正常的业务需要,“至于是否会向第三方企业提过金融服务,不排除,但也很难说。”据一起惠了解,顺丰在2010年E商圈运营时,曾推出过其支付工具“顺丰宝”,2011年底,并通过深圳泰海投资低调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证),为顺丰宝扫清牌照的障碍。但对外界而言,鲜有人了解顺银金融在支付业务中所扮演的角色。顺丰宝也并没有在顺丰国内创立的电商网站“顺丰优选”中有所体现。而根据国家规定,如果从事开展金融类增值服务,还需获批诸如金融业务紧密相关的商业保理、小额贷款、基金支付等大量牌照。目前,电商市场中,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企业先后拿牌,而平安银行则拥有一张全金融牌照。在此基础上,巨头们纷纷布局互联网金融业务,特别是阿里巴巴,除了通过支付宝沉淀了客户的资金,小微金融做贷款业务外,与天弘基金联合打造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余额宝横空出世,则令业界一片哗然。相比于上述公司,顺丰金融未来的走向更接近供应链端,特别是在客户货款结算方面具有想象空间。现阶段,顺丰已启动服饰、手机等多个类目的供应链解决方案,除仓储配送外,还支持代收货款、垫付货款、逾限退费等多样化的增值服务,其金融概念已颇具雏形。虽然是否涉及互联网金融板块犹未可知,但随着政策和监管进一步明晰,顺丰杀入这一炙手可热的领域的确存在很高的可能性。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介绍2014年政府重点工作时也明确表态,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
一起惠2014-03-10 09:47:39762 次
【一起惠讯】3月6日消息,昨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人大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并首次在报告中涉及到物流和快递业。报告中指出,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清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各种关卡,降低流通成本,促进物流配送、快递业和网络购物发展。充分释放十几亿人口蕴藏的巨大消费潜力。据一起惠了解,李克强是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中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快递行业发展的。除此之外,李克强还特别强调拉动内需的重要性,包括要促进信息消费,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发展第四代移动通信,推进城市百兆光纤工程和宽带乡村工程,大幅提高互联网网速,在全国推行“三网融合”,鼓励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重点发展养老、健康、旅游、文化等服务,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据了解,李克强十分关注快递业发展,并直言快递业是中国经济的“黑马”。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则在今年两会期间表示,今年我国极有可能成为快递第一大国,邮政局正在和商务部门积极沟通,探索在社区的商店、便利店等代投快递,依靠社会力量解决快递“最后一公里”的难题。数据显示,到2020年,我国邮政业将在转变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改善的基础上,实现业务收入比2010年翻两番以上,占GDP比重超过0.6%,达到国际上同期同等收入国家水平。其中快递业务收入达到4000亿元以上,比2010年翻三番。
一起惠2014-03-06 11:29:47849 次
【一起惠讯】针对业界对支付宝余额宝的口诛笔伐,支付宝公关总监陈亮自曝余额宝收到监管部门的监管程度,称平均每6天就会受到有效监管,诞生至今共得到各种监管43次。陈亮坦言,余额宝接受的监管包含文件备案汇报、现场调研、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今年1月至今,央行、证监会、国家审计署等累计来监管了19次。“两会”的召开,互联网金融备受瞩目,尤其在央视炮轰余额宝的前提下,针对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监管方式成为热议话题。另一方面,业界对于余额宝等理财产品存在的资金风险性与安全性的界限仍然争执不休。特别是近期余额宝七日年化收益率来首次跌破6%,更是引得业界唏嘘不已。有“两会”代表提案称,余额宝初始宣传基本忽视了货币基金的风险特征,而直接将收益冠以活期储蓄的若干倍。对这一违背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违规行为,监管当局开始迟迟没有做出反应,给市场预期带来了困扰。针对这种监管缺席的指责,陈亮则澄清,支付宝归央行管,天弘基金归证监会管。“有些人拍拍脑袋说余额宝处于监管真空,央行和证监会在这些人眼里算什么?这算藐视监管机构吗?”事实上,据一起惠了解,自2013年下半年开始,监管机构已经开始研究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但总体上态度较为开放。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就曾表示,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进行评价,尚缺乏足够的时间序列和数据支持,要留有一定的观察期。要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包容失误。但同时绝不姑息欺诈、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据悉,去年8月1日由央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国务院法制办、工信部、公安部组成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小组”就前往浙江、上海调研互联网金融。关于余额宝的问题,证监会的态度同样以鼓励创新为主,并指出余额宝是支付宝给用户提供的一项便捷性账户增值服务,本质上属于第三方支付业务与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组合创新。在余额宝业务模式下,支付宝不参与基金销售业务,也不介入基金投资运作,仅发挥互联网客户导入的作用。余额宝是中国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产物。为了更好地促进余额宝等互联网基金的健康稳定发展,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管理和互联网销售基金监管的有关规则。近期,证监会有关领导也频频吹风将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实时有效的监管、加强信息披露和诚信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一起惠2014-03-05 10:18:06748 次
开网店应该交税吗?这个问题曾经引起很大的争议。2011年,武汉一家网店销售超过亿元,被催缴430万元的税,曾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今年4月1日国家出台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曾被理解为未来可能对电商征税做准备的先兆。不过,即便国家对电商征税,未来也可能采取多予少取的原则。一位权威人士指出,多予就是要加大投入,加大各种资源的投入,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少取核心就是减少电子商务的税赋。“要研究制定积极的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要最大限度的减免创业期、培育期的电子商务企业的税赋,特别是中小网商。”在中国信息化百人会12月18日举行的中国电子商务经济发展论坛,这位人士说。根据国务院决定,从今年8月1日开始,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财政部此前称,这将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预计年减税规模近300亿元。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对小微企业更新的税收减免政策,可能会将小微企业中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月销售额的额度,从2万元提高到4万元,甚至6万元。如上述政策实施,对于小微电商企业将是更大的利好。电商“十二五”规划指标可能被突破根据国家《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需要达到18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超过9%。实际发展的情况是,电商18万亿的指标,可能要被突破。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8万亿元。考虑到自2005年以来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率超过30%,今年该数字有望将突破10万亿元。在当日电商经济发展论坛上,信息化百人会成员、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副司长顾大伟认为,“十二五”电商18万亿的指标现在看来比较保守,应该会在18万亿以上。不过,行业人士更加乐观些。今年11月11日,淘宝网实现了电子商务1天350亿元的销售额。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高红冰认为,这对中国是一个根本性的变化。阿里巴巴预测认为,2013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网购市场,仅仅淘宝的网上交易额,就是美国电商巨头亚马逊和eBay之和。中国电商行业已经出现了与美国完全不同的态势。其中全球互联网巨头25家,中国有9家,低于美国的16家。但是在电商领域,进入美国零售100强只有三家互联网企业,合计只有3.7%的销售网,网络交易只是传统的补充。中国的商品零售销售100强有8家电子商务企业,占到总零售的40%的份额,网络零售正成为中国零售的一个主流。中国信息化百人会成员、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安筱鹏总结认为,电子商务目前正在重构经济规则和竞争格局,其不只是拓展新的营销渠道,甚至在企业战略、组织、流程、文化中植入了新的基因。这可能使得网络制造、网络直销成为制造业发展的主流,概括起来是,大生产、大品牌、大零售、大物流正在让位定制化、柔性化、平台化的生产组织方式。减少税赋将成为方向目前多个部门正在研究出台有关电子商务的行业政策和法律,其中全国人大正在组织部门起草电子商务法。同时多个部门也在研究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新的措施,这也会涉及到一些税收政策。一位权威人士认为,下一步国家需要对电商行业采取多放少管、多予少取、多帮少为的原则。为此,国家需要建立更加透明的开放的平等的规范的电子商务市场准入制度。要废除修订一切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下放一切可以下放的行政管理权力,要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市场的行政干预,这也是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具体而言,国家下一步要加大各种资源的投入,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减少电子商务的税负,要研究制定积极的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要最大限度的减免创业期、培育期的电子商务企业的税赋,特别是中小网商。据悉,目前网上店铺基本大多没收税。比如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曾透露,淘宝网94%的店铺不需要缴税,这些网上店铺,并未在工商注册。高红冰认为,今年双十一光棍节,当天完成的网上支付笔次1.88亿笔,比去年大概是1.05亿笔大为增加。从今年三季度到四季度开始,网络支付的交易笔次会超过线下刷卡的交易笔次,这将有新的含义。目前二三线城市网购超过了一线城市,这说明下一步推动农村的电子商务发展是一个方向。这可能会推动这一批主流的服务商产生。安筱鹏认为,下一步对电子商务经济企业需要呵护、容忍、宽容、友好,也需要公平、透明、开放的环境,但是在实践中如何拿捏好监管的尺度,考验着政府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2013-12-19 10:50:05955 次
12月6日,中国人寿保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国寿电商”)低调挂牌。这是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印发后,保险业第一家正式挂牌成立的电子商务公司。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权威渠道独家获悉,该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为中国人寿(集团)公司(下称“国寿集团”)全资成立的一级子公司。至此,中国人寿已成为集寿险、财险、养老险、电子商务、基金、保险资产管理和投资于一体的多元化金融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副总裁刘英齐将兼任国寿电商董事长、总裁。高管团队一寿一财早在年初的工作会上,中国人寿董事长杨明生就曾提出,要有效把握科技进步带来的机遇,积极适应80后、90后等新兴客户群体的特点,加快建设电销、网销等新兴渠道,建立集团统一的电子商务公司。就是在上述工作会上,中国人寿确定了“创新驱动发展”的总战略,12月5日,一位国寿集团内部人士透露。经过近十个月筹备,国寿电商于11月27日获得中国保监会的筹建批文,11月28日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并获批准,12月6日正式成立。公开资料显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刘英齐从2003年8月起担任中国人寿高管,曾分管个人保险、团体保险、银行保险、县域保险、健康保险及内控、运营、董秘等工作,涉及几乎所有管理领域。她还曾牵头创建了中国人寿银保渠道,并在任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高管期间,牵头出台了该省公司第一部保险代理人基本法,组建了该省第一支营销队伍。中国人寿副总裁刘英齐将兼任国寿电商董事长、总裁此外,国寿电商的两位副总裁尹铭、朱宏玲分别来自国寿集团旗下产险公司及集团公司信息技术部。其中,尹铭来自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下称“国寿财险”),其出任副总裁的同时即将兼任国寿财险副总裁一职(现为总裁助理)。前述国寿集团内部人士透露,尹铭有近十年省级分公司一把手的从业经历,也是目前中国人寿系统内较年轻的高层干部,具有较丰富的市场经验和基层经验。刘英齐的另一主要助手朱宏玲,出任国寿电商副总裁前任国寿集团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电子计算机专业毕业后,从1986年进入保险业,一直从事信息技术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刘、尹同时兼任专业公司副总裁,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加强集团下各子公司之间的沟通协调,为新成立的电子商务公司的发展提高业务协作的便利,及降低沟通成本。由此可见,国寿集团高层对该公司较为重视,一位寿险公司人士分析认为。该人士同时认为:“实事求是地讲,中国人寿在互联网发展方面已经落后其他主要竞争对手,电子商务公司的成立是其正式进军电子商务领域的重要一环,但中国人寿这只"大象"能否在电子商务领域起舞还有待观察。”快速布局全国保险业是政策性很强的行业,今年8月8日,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可见国家已把促进信息产业消费当成拉动国内有效需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一项战略性安排,这必将极大地促进包括保险电子商务在内的信息产业迅猛发展。《意见》在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培育信息消费需求、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消费环境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些具体的支持举措。8月17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加强战略引导和系统部署,推动我国宽带基础设施快速健康发展。政策接连出台,可见国家加快信息产业发展的坚定决心和迫切心情。作为一家传统的国有保险企业,中国人寿历来给人留下“稳重、保守”的印象,但此次对电子商务公司的热衷,颇超出市场的预期。自负责筹建中国人寿电子商务公司以来,刘英齐一直对保险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进行追踪和研究,前述国寿内部人士称。刘英齐曾撰文指出,尽管保险电子商务发展前景广阔,但当前面临着一些瓶颈,主要表现在:寿险电销人均产能下降,以资源投入为驱动的保费增长模式前景堪忧;车险电销协作业务占比过高,影响渠道盈利能力;互联网销售受产品、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制约,保费收入难以实现规模突破。刘英齐在文中提出的设想是,保险公司建设直属于电子商务渠道的客户服务专员团队,通过客户服务团队与网销职能单元相配合,形成线上线下优势互补的保险电子商务新平台,从根本上突破新渠道发展的瓶颈。目前,国寿电商在国寿集团的支持下,正在全国快速布局。据上述人士透露,到明年年底,国寿电商将在全国至少建成长沙、上海、合肥、成都、郑州五家区域分公司,坐席人力达到8000人以上。在系统建设上,国寿电商区域分公司将参照国际最新经验,建成可以支持集团内财险、寿险、养老险、基金等不同业务领域发展的联络中心。据记者了解,新华保险公司也正在积极筹备电商公司。
2013-12-07 09:51:39747 次
【一起惠返利网讯】9月6日消息,国家邮政局日前公布将重点办好的8件实事,其中五项与快递行业息息相关。其中明确指出,推动出台符合邮政业情的营改增试点和跨境网购政策。据一起惠返利网了解,国家邮政局提出提出要重点办好的8件实事包括:一、推动出台符合邮政业情的营改增试点和跨境网购政策;二、组织开展邮政设施普查和法定业务开办专项检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用邮权益;三、出台《快递末端投递指导意见》,形成快递价格监测网络,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梳理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完善基础配套制度建设;五、扩充国家局政府网站的在线办事和便民服务栏目,丰富政府网站公共平台的服务内容;六、每季度向企业提供服务质量分析报告,帮助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七、每年分批举办市地邮政管理局局长培训班,提高基层邮政干部履职能力;八、加快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三期工程建设,力争年底实现安全监管等信息化功能应用延伸到市地局,为提高政府整体工作效能和管理水平提供信息化支撑保障。一起惠返利网发现,推动跨境网购政策与此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到的跨境网购寄递等利好政策不谋而合。此前,《意见》中明确要求,开展跨境贸易电商通关服务的5个试点城市,国出口企业通过互联网向境外零售商品,主要以邮寄、快递形式送达的经营行为,即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对消费者出口。不过,业界通用的“小包”有机很难以正常的程序实现报关,使得企业既无法享受到出口退税,也在正常结汇上出现诸多问题。业内人士分析,接连的政策利好,将促进外贸电商行业的加速发展,今年末、明年初行业或将迎来一波爆发期
2013-09-06 10:01:3693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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