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
1今年以来,亚马逊股价累计上涨超过50%。亚马逊市值从6000亿美元突破如今的1万亿美元,仅仅用去了165个交易日。2亚马逊是一家并不遵循华尔街游戏规则的公司,相比盈利指标,这家公司不断给外界传达出的抢占未来先机的信号,在持续亏损的情况下获得了高估值。3在牢牢占据电商领域的霸主地位后,亚马逊又开始觊觎线下的零售渠道:收购全食超市、自建线下书店。4云服务(AWS)启动于2006年的新业务,目前已经成为亚马逊的另一大支柱,并且成为亚马逊最赚钱的业务。5有分析师认为,尽管亚马逊输掉了率先突破1万亿美元市值的竞赛,但冲击2万亿美元市值的赢家很大可能会是亚马逊。如今已经很难让人记起,亚马逊起步于图书的在线销售。对于现在的这家电商巨头说,几乎没有业务的边界,在许多领域,亚马逊已经无人能敌。随着市值的不断攀升,其创始人杰夫贝索斯也顺理成章地登上全球富豪榜榜首。美国时间9月4日早盘,亚马逊股价开盘后上涨突破每股2050.27美元,成功站上1万亿美元市值。今年以来,亚马逊股价累计上涨超过50%,过去5年,亚马逊股价更是翻了6倍。近年来,亚马逊股价呈加速度上升态势,市值从6000亿美元突破如今的1万亿美元,仅仅用去了165个交易日。与一个月前突破1万亿美元市值的苹果相比,亚马逊的故事如此不同:这是一家并不遵循华尔街游戏规则的公司,相比盈利指标,这家公司不断给外界传达出的抢占未来先机的信号,让它即便是多年连续亏损,仍在市场中获得了高估值。1万亿美元市值的亚马逊,人们依然看不到它的边界在哪里,近日在Facebook上组织的关于苹果和亚马逊谁能够率先突破2万亿美元市值的投票中,大多数人投给了后者。亚马逊上市以来股价走势图亚马逊的崛起与传统零售的没落在电商领域,亚马逊无疑占据着不可撼动的主导性市场地位。根据市场研究机构eMarketer的报告显示,今年亚马逊平台上美国零售总额为2582.2亿美元,占到美国当年全部电商总额的49.1%,遥遥领先于其他电商平台,位居第二的eBay所占份额仅为6.6%。如此规模下,亚马逊电商业务仍在保持良好增长,根据其2017年财报显示,北美电商业务同比增长33%,国际电商业务同比增长43%。对于亚马逊电商业务近年来的增长贡献最大的无疑是第三方销售,根据亚马逊在今年4月份发布的年度股东信所称,第三方商家在亚马逊平台上销售商品已经超过全平台的一半,最新数据显示,该比例达到了68%,而亚马逊自营的直销业务占比为32%。从最初在线售卖书籍开始,亚马逊逐步扩张成为销售一切的网络电商平台,在亚马逊崛起的同时,是传统零售行业的集体没落,外界最经常将亚马逊与零售巨头沃尔玛做比较,2015年年中,亚马逊市值超越沃尔玛,是这一趋势发展的里程碑事件,随后,亚马逊股价继续突飞猛进,而沃尔玛则依然徘徊不前。市值的差距基本反映了外界对未来零售趋势的判断,那就是电商化,去年亚马逊电商销售总额是沃尔玛、Target、百思买、Nordstrom、HomeDepot、梅西百货、Kohl’s和Costco美国主要零售商的总和的6倍。亚马逊与沃尔玛市值对比在牢牢占据电商领域的霸主地位后,亚马逊又开始觊觎线下的零售渠道,2017年,亚马逊斥资130亿美元收购全美第六大日用品连锁超市全食超市,标志着亚马逊正式全面进入总额7000亿美元的日用品市场。在将传统书店逼上绝路后,亚马逊又以自己的品牌开设了线下体验式书店,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用户体验。作为亚马逊业务三大支柱之一的亚马逊Prime会员,随着亚马逊业务的不断扩大,其对于用户的价值也在不断体现,从最初的享受免运费快速送达,到可以获得大量的娱乐、影音资源等,Prime订阅已经成为亚马逊稳定的收入来源之一,今年年度股东信上,亚马逊创始人贝索斯兴奋地宣布,亚马逊Prime会员在正式发布13年后,注册人数目前已经超过1亿人,2017年全年,亚马逊在全球向Prime会员供发送了50亿件商品。云计算成业绩驱动力除了电商业务以外,亚马逊最受人瞩目的是云服务(AWS),这一启动于2006年的新业务,目前已经成为亚马逊的另一大支柱,事实上,AWS已经是亚马逊最赚钱的业务。根据亚马逊今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AWS云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0%,达到54亿美元,尽管占总收入比例仅为10%,但该业务却是亚马逊所有业务部门中盈利能力最强的,运营利润14亿美元,运营利润率在该季度中达到了25.7%,与之相比,亚马逊在北美地区的电商业务运营利润里仅为3.7%,而在全球地区的运营利润率则为-4.2%。亚马逊云服务作为亚马逊近年来增长最快的业务,目前年化收入也超过了200亿美元,2017年,AWS宣布了1400项服务和功能,当年活跃用户增长了250%。在新兴的云服务市场,目前亚马逊AWS牢牢占据着市场份额第一的宝座,根据研究报告显示,今年第二季度,亚马逊AWS份额达到49%,微软的Azure以不到30%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二,谷歌的云服务市场份额则在5%以下。根据Gartner报告预测,全球公有云业务收入总额到2020年将达到4114亿美元,根据这一预测结果,亚马逊的云服务业务依然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一万亿美元市值不是终点亚马逊历年收入与利润趋势以上是所有研究亚马逊的人最津津乐道的一张图:从1997年成立至今,亚马逊的营业收入不断增长,而利润始终保持平缓甚至经常出现亏损,这是亚马逊呈现给外界的独特的“亚马逊模式”,那就是几乎毫无保留地将收入投入于未来长期的业务拓展上,而这一独特模式被华尔街所认可,这也就是为何亚马逊即便是不断出现业绩亏损,市场也愿意给他上百倍的市盈率的原因。在突破1万亿美元市值以后,亚马逊的增长还远未终结,事实上,这家电商巨头对外展现的,是仍有无限可能性的未来。从20年前上市到如今突破1万亿美元市值,亚马逊用20年时间验证了自身模式的成功。尤其在过去两年,亚马逊迎来了发展的“拐点”,以加速度增长,因为其模式越来越受到外界的认可,赶超沃尔玛,亚马逊用了18年,但在接下来2年时间,亚马逊的市值就达到了沃尔玛的两倍。亚马逊目前的市盈率高达160倍,反映了外界对其未来增长的看好。除了占据主导地位的电商业务以外,亚马逊的未来在于云服务、人工智能、智能家居、无人超市、内容原创和分发以及医疗健康服务,其中,云服务在目前也处于遥遥领先。在智能家居领域,具体来说,便是通过以智能语音助手Alexa为核心打造的亚马逊生态,包括智能门锁、家庭内多设备控制等,作为亚马逊人工智能落地的战略性产品Alexa,去年获得更广泛的用户接受度,目前开发者为Alexa平台开发了超过3万种技能,用户能够使用超过1200个品牌、4000个智能家居设备进行使用。目前,全美智能音箱市场中,亚马逊占据约76%的市场份额。在2B业务方面,亚马逊则将进一步巩固其在云计算方面的优势,目前亚马逊AWS已经是亚马逊内部最赚钱的业务,未来凭借其业务的进一步扩张,有望获得更客观的收入和利润。在传统电商领域,亚马逊计划进一步扩展至线下领域,2017年收购的全食超市便是这一努力的具体动作,此外,亚马逊研发推出的AmazonGo无人超市是其对未来零售购物体验的实验性尝试,而医药市场也是亚马逊正在开拓的另一大电商业务品类。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亚马逊的广告业务也在快速发展,在今年第一季度中,亚马逊主要包括广告收入的“其他收入”项目同比增长139%至20.3亿美元。在业绩继续高歌猛进的同时,亚马逊的投入也丝毫没有放缓的迹象,今年的几项重点投资包括内容领域的60亿美元投资,与摩根大通、伯克希尔哈萨维公司联合发起的致力于降低医疗开支的项目以及在国际市场电商业务的投入等。根据高盛的统计,今年前6个月,亚马逊投入于其云服务和电商业务的资金总额达130亿美元,比谷歌高20%,是Facebook的3倍多。麦格理银行分析师认为,即便在亚马逊的核心电商零售业务的利润率不增长的情况下,其他业务依然能够在接下来几年获得可观的利润增长,尤其是基于订阅模式的亚马逊云服务AWS和新的广告业务正在不断超出市场的期望。有分析师认为,尽管亚马逊输掉了率先突破1万亿美元市值的竞赛,但冲击2万亿美元市值的赢家很大可能会是亚马逊。摩根士丹利预测从目前至2025年,亚马逊平均年化增长率约为20%。
主要内容·印度零售业近十年来保持高速增长,市场成熟度低,潜力巨大印度零售行业近十年来保持7.82的复合增长率稳定增长。到目前为止,印度零售业仍绝大部分以零散的小店为主,主要消费品为食品,高度离散的市场和低成熟度的消费环境预示着未来巨大发展潜力,也越来越吸引全球投资者的目光·手机数码带动电商,人均收入稳步提升,农村地区零售增长日益显著自2015年以来,由于手机产业带动,印度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到2017年GMV以达200亿美元;印度人均GDP为1534美元,竺帆估计一二线城市居民人均GDP以达2500-3000美元,已经达到黑白家电销售量的跃迁区域,量变引发质变;容易被忽视的农村地区,零售行业持续高增长,随着基建的完善,未来价值不容忽视。·政策开放力度虽小,春江水暖鸭先知2017年末,印度开放了单一品牌零售的FDI限制,但30%的本土采购限制仍较为严格。而市场的表现较为积极,沃尔玛收购印度电商龙头Flipkart进入印度;宜家历时28年终于落户印度,苹果也在跃跃欲试……1、印度零售行业概况1.1过去十年保持稳定高增长印度零售业近十年来一直保持7.82%的复合增长率稳定增长,是全球零售行业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根据A.T.Kearney新报告“2017年全球零售业发展指数(GRDI)”,印度因为近年来零售业高速的发展和低市场占有率,超越中国成为零售投资方面评分最高的国家。预计在未来零售业发展速度回继续提速,预计到2020年,零售业市场规模将从2017年的6800亿美元增长到11000亿美元。图1:印度零售市场规模(十亿美元)数据来源:竺帆整理1.2市场高度离散,消费环境成熟度低图2:印度各类消费品占比数据来源:竺帆整理从消费品的角度看,印度零售消费中有超过70%为食品消费,其他类型消费品占比偏低,消费者方面挖掘空间较大。从零售商的角度看,印度的零售业主要由小零售店的组成,占印度零售市场的93%,印度有超过1500万家本土小店。这些商店的规模通常较小,销售从当地批发商批发来的货物;超市、大型商店和连锁店仅占印度零售市场的7%,这一数值在美国为85%,市场高度离散的现状也预示着印度零售市场超高的发展潜力。图3:小零售店和连锁店市场份额(%)数据来源:IBEF2、印度零售行业发展潜力2.1数码产品带动电商崛起近年来,印度零售行业快速增长的一大因素是电子商务在印度的崛起。由于互联网普及率的不断提高以及国内外企业在印度的快速发展,预计印度电商在2018-2020年的增长率将超过30%,2020年电商的的规模将超过600亿美元;到2020年,互联网渗透率将由2017年的2.6%增长到5.45%。图4:印度电商行业规模(亿美元)数据来源:PwC,Redseer2.2城镇人均收入增加,量变引发质变印度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经济体之一,根据竺帆的实际了解,由于黑钱的存在,保守估计印度总GDP被低估30%以上。预计2018年人均GDP将以5.49%的速度整张到1534美元;对一、二线城市而言,人均GDP将达到2500-3000美元,根据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城市居民已经接近黑白家电消费的跃升阶段。图5:印度人均GDP(美元)数据来源:IBEF2.3消费金融助力零售业发展除了购买力之外,印度年轻消费者逐渐开始形成品牌意识,消费习惯也由价格敏感、追求极致的性价比转而开始注重质量。2017年,印度消费金融增长速度为17.8%,预计在2018-2019财年将继续保持17%-18%的增速。较为完善的征信、银行体系,使消费贷初创公司可以方便的提供各种消费信贷服务,同时也推动了印度高单件商品零售业的发展。除了NBFCs和银行之外,印度人的信用卡的持有量和使用量也在增加。图6:印度消费金融规模(百万美元)数据来源:Creditvidya2.4农村地区已成为零售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消费品在农村的增长速度远快于城市地区,如快速消费品行业,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价格上,其增长速度都高于城市地区。这也凸显了农村地区的增长机会。图8:零售市场增长速度(%)数据来源:Livemint3、在印主要零售企业及主要政策3.1外资对零售市场的投资情况全球各地的投资者都十分关注印度零食市场,尤其是印度电子商务。2017年,外资对印度电商领域的投资达8亿美元;2018年,沃尔玛以160亿美元收购Flipkart,同时亚马逊加大20亿美元对印投资到70亿美元。政府允许外资对电商平台持股100%,这对外国投资者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但对2C的业务中,印度政府还没有放开外资的限制。目前,印度电商领域主要由Flipkart(沃尔玛)和亚马逊主导,阿里巴巴通过Paytm也占有一定市场份额。表1:印度零售行业投融资情况数据来源:竺帆整理3.2印度零售业的企业印度主要连锁超市有:Moresupermarket(AdityaBirlaRetail)-523家店SpencerDaily-120家店RelianceFresh-502家店BigBazaar-259家店印度主要专卖店有:Croma:3C数码店,在印度的21个城市有110家商店RelianceDigital:3C数码店,在印度有600家专卖店Pantaloons:服装专卖店,有超过77家商店ShoppersStop:服装专卖店,在印度有超过83家商店批发商城:这是在印度出现的一种新的零售业态。因为政策限制,这类商城只做2B业务。主要企业有:Metro:遍及孟买、加尔各答、德令哈市和旁遮普24家商店RelianceMarket(RelianceRetail):经营43家商店BestPrice(Walmart):在9个州经营21家商店3.3政府政策多品牌零售在多品牌零售中允许51%的外国直接投资,最低投资上限为100美元。30%的制造或加工产品的采购必须来自印度。投资于后端基础设施(后勤、土壤测试实验室、种子农业和农业加工单元)的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至少50%。50%的工作机会可以留给农村青年,某些农产品可能需要从贫穷的农民手中购买。为了确保公共分配制度和粮食安全制度,政府紧缩储备以采购一定数量的货物。目标应该是确保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更实惠的价格给消费者以及更好的服务。单一品牌零售允许100%的外国直接投资在单一品牌零售。五年后,必须有30%的原材料采购自印度。表2:印度零售业FDI限制数据来源:竺帆整理
2018年天猫双11商家海选已经启动报名,双11招商规则也正式对外发布。在天猫双11的第十年,又将出现哪些变化和新玩法?一起惠现将今年天猫双11招商规则的重点整理如下:在活动时间的节奏方面,商家海选报名在9月4号正式开始,正式活动时间为11月11日当天;在商品申报细则上,参加双11正式活动的商家在申报活动商品时,天猫会根据其过往参加营销活动的情况,对申报商品数量进行限制;在“双11购物津贴”的选择上,商家可选择的“双11购物津贴”初始满减门槛仅有一档——每满400元减50元,去年为三档;在流量支持方面,双11期间,天猫不会靠向商家收费、售卖天猫流量资源为天猫平台牟利,但系统会从商家对天猫消费者的专注程度等维度出发,来分配和管理天猫资源;在发货时间上,11月11号-11月17号期间成交的订单,需要在11月20日前发货;11月18号-11月20号期间成交的订单,要在72小时内完成发货;在价格保护期方面,2018双11活动结束后15天内为价格保护期。以下为2018年天猫双11招商规则详细内容:一、天猫双11整体时间节奏一起惠了解到,今年双11的招商时间和盘货节奏分为六大阶段:1、9月3日(星期一)招商规则公示;2、9月4日到9月7日商家海选报名;3、9月12日14点海选公布结果;4、9月12日到9月18日店铺报名;5、9月25日到10月9日预售商品报名;6、10月17日到10月26日现货商品报名。同时,双11的整体时间节奏共分为三大阶段:造势期:10月20日到10月30日(预售期天猫X品牌双11定制款、理想生活趋势榜单);预热期:11月1日到11月10日(红包、双11津贴发放、互动城、提前加购物车);爆发期:时间11月11日(下半场惊喜)。从目前所公开的信息来看,2018年双11的主活动周期仍确定为一天,并非此前传出的20天。二、商品申报原则据介绍,参加双11正式活动的商家在申报商品数量时,天猫会结合以往其参与天猫大型营销活动时活动商品的销售情况,对商品申报数量进行限制。双11欢乐总动员商家最多可自主选择三个商品申报参加2018双11。相比而言,在2017年双11活动中,天猫没有对参加正式活动商家的商品申报数量做出限制。三、“双11购物津贴”2018年双11期间,商家可选择的“双11购物津贴”初始满减门槛仅有一档——每满400元减50元。参加天猫双11商家都需要选择此项优惠作为双11期间店铺优惠的实现条件。而去年双11,商家可以选择的“双11购物津贴”初始满减门槛共有三档,分别为每满400元减50元、每满600元减30元、每满700元减20元。在2017年双11活动时,也有多位消费者曾表示,促销规则过于复杂,有点“眼花缭乱”。规则中表示,用户单笔订单支付/多笔订单(含跨店铺)合并支付时,在单品优惠后,相同满减门槛商品的货款总额达到对应购物津贴的满减门槛时,即可进行抵扣使用。四、流量支持除天猫自身资源外,天猫双11将继续联动阿里系其他资源,包括淘宝、支付宝、阿里旺旺、一淘、UC浏览器、优酷、饿了么、钉钉、口碑、飞猪和零售通等,还将联动外部媒体、线下媒体和电视广告资源等。天猫方面表示,双11期间,天猫不会向商家收费、不会售卖天猫流量资源为天猫平台牟利,但是商家不是成功报名就能获得天猫的流量(包括页面排序、会场资格等)。据介绍,2018双11活动期间,系统会将商家对天猫消费者的专注程度、商品的优惠幅度及品类丰富度等作为科学分配、管理天猫资源的重要评估维度。如果商家对天猫消费者的关注度不足、商品优惠力度不足,甚至与该商品在其他渠道的营销措施相比没有竞争优势,系统可能即时否决此前通过评比分配给商家的免费流量,或直接取消商家的双11会场资格等天猫珍稀且免费的流量。此外,系统还会将2018双11在内的天猫营销活动和搜索结果等流量资源提供给合适的品牌和商家,综合评估的维度包括商家服务能力、产品竞争力、价格、信用度、诚信度和对天猫消费者的专注度等。五、发货时间规则中表示,11月11日-11月17日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订单,商家须在2018年11月20日结束前发货。11月18日-11月19日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订单,商家须在72小时内发货。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天猫只对11月11日-11月17日期间的订单发货时间进行特殊说明,并未对17号之后的订单发货时间做出限制。六、价格保护期天猫表示,2018双11活动结束后15天内(11月12日00:00:00-11月26日23:59:59)为价格保护期。在此期间,参加过2018双11活动的商品售价不得低于双11正式活动价格或预售价格。如有商品违反此价格约定的,天猫将依据《天猫规则》等相关规定,予以一般违规行为扣六分处理。同时,商家需要注意,活动后15天内,消费者实付款的金额不能低于双11当天的实付款金额,如有违反的,消费者有权申请差价补偿。天猫建议商家在活动结后的15天内关注商品价格及优惠的设置情况,避免不必要的降价产生。双11期间,除了招商规则之外,每年的流量情况也都备受关注。传统电商的流量红利干涸,分蛋糕的玩家越来越多,流量不断被稀释,天猫双11的“一线”流量资源位,早已成为商家们的“兵家必争之地”。一起惠独家获悉,今年天猫双11品牌商务合作的具体方案已经出炉,其中包括顶级合作套餐包、互动营销、明星合作、内容IP合作、天合置换和潮流盛典等多个部分。其中,顶级合作套餐包含钻石套餐、白金套餐和黄金套餐,招商对象仅限双11活动商家,且ka以上商家,ska/gska优先。在顶级合作套餐中,钻石套餐定价1811万,席位5个;白金套餐定价1411万,席位10个;黄金套餐定价1111万,席位15个。顶级套餐中包括的资源大致有互动城1环位、主互动资源位、T.O.P资源包、红包雨资源和趋势榜单直播等等。同时,曾有商家向一起惠爆料,天猫双11互动营销合作中共包括ABC三组套餐,价格从150万元到750万元不等,互动招商的单项选择共有两项,分别为狂欢城4环和切红包活动。其中狂欢城4环位置共有1200个,费用为10万元,切红包活动将在11月8号-11月10号期间进行,每个红包雨场次由品牌冠名,用户中奖后强引导进店领取,席位共有60个,定价为66万元。还有商家向一起惠透露,天猫双11所提到的天合置换是指通过曝光置换、引流置换和货品置换等方式换取天猫双11活动中的对应资源位。同时,天猫双11囊括多种明星合作玩法,例如:明星密令玩法,明星在微博等社交平台发布密令,引导用户在手淘搜索密令,进店获取红包等权益;狂欢城明星玩法,明星发微博发放专属“明星卡”,引导粉丝来到品牌狂欢城,如果用户领到明星卡,进店玩游戏后可得到额外金币,并参与品牌开奖。此外,天猫还将与《无敌破坏王2》等多个电影IP进行合作。一起惠得知,今年的潮流盛典将在水立方举行,包括1场主题秀、2天互动展和16天会场承接,还将增加主秀的内容互动、互动到店和第二解说间的新形式。以下为天猫双11招商规则详细解读:
精心选择的产品,上架没几天就能破零,后续也能持续稳定的出单,这是很多速卖通运营想做到的事,但在实际操作中,产品确实也是精心选择了,但一直不出单,其实,让新品出单,我们可利用三种方法达到!方法一:老会员给优惠出单打开速卖通后台,"营销活动"-"客户管理"-"客户管理与营销"里,点击"客户管理",选择时间维度,在"下单数"中输入1,这是筛选出近段时间以来至少在本店内有下一单以上的客户,把这部分客户利用"创建规则"建在一个营销组里,方便对其进行营销。需要注意的,时间段的选择,可以选择30天,也可以选择90天,但不建议选择180天,时间越久,筛选的用户越多,营销目标越不精准,考虑到新品快速出单的需要,时间筛选上建议30天,冲着出单,营销的用户对象在精不在多,当然又精又多最好。方法二:速卖通粉丝内容营销出单速卖通粉丝趴内容营销,可以撰写不同类型的主题贴子。我们所图是新品快速出单,所以可以撰写上新贴和粉丝专享贴。前者我们可重点以近期上新产品的某类细节特点为主题来打造一篇宣传推广文,当然重点宣传的肯定是我们优化要出单,而粉丝专享贴的撰写,需要先圈定产品,产品可以精心选择三到四款,保持推广的重点对象不至分散,其次再圈定设置的粉丝优惠券,再利用"店辅互动活动"吸引更多人关注,点击,参与互动。只有让用户感觉你的内容有意向,有想参与感,营销成功的机率就很大了。方法三:价格失误法有些卖家伙伴因不小心误算价格或因优惠券设置没计算好,导致产品以超低价大量出单,这样的订单一多,全部发货亏本太多,找下单者一个个谈,别人也未必愿意取消。上述情形在速卖通运营中很常见,我们可以利用这种失误反其道而行之,精心计算且设置针对主推产品较大幅度的优惠券,使之用户可以以较低价购买,为了控制出单量,优惠券的有效数量可不必设置过多,使用有效时间可以稍短些,且产品在编辑时设置限购(每人限购一个),库存数设置少点。这几个因素一起确保低价促销产品能出单且单量在运营者可控范围内。以上几种快速让新品出单的方法,大家可以依自己实际情况选择使用。但请注意,方法是术,产品是道。不管方法再如何取巧,高明,产品端不给力也白搭。移步电商学院提醒:对产品,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产品本身的信息要写全、写好;2、产品转化不要忽略详情页优化;3、营销与活动要配合着一起做,只靠单一一种效果有限;4、产品快速出单后要规划好后续的推广工作。结合三种方法,四个注意点,如何快速让新品出单不再是难事。让新品快速出单,这只是第一步,我们还要考虑怎么持续卖的问题。上架的产品经过运营策略的制定,能持续出单!利用搜索引擎的帮助产品尽可能获得更多曝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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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夏秋之交,无人零售从业者记忆中的那份狂热已经褪去──他们不再是媒体追捧的明星,不再如盘旋于风口之上时有恃无恐,不再7乘24小时地奔赴天南海北的会场……一年时间内,有人打磨企业,学会了沉淀;有人亦步亦趋,试着走出新路;有人习惯了舞台,故事涌动如喷泉;有人则早已退场,回望徒留四壁萧条。百果园也是其中一员,其“大百果联盟”也曾引发行业热议。如今,百果园另起炉灶,继续自己的无人零售业态探索,一起惠密切关注,并在近期与百果园无人零售事业部总经理党玮进行了交流,试着为读者解读百果园的无人零售密码。“大百果联盟”浮沉记2017年夏天,党玮来到杭州,考察了几家当时已经颇有名声的无人货架企业。在看完经营方式和销售数据后,他确信这是一个可以跑通的模式,一场跨品牌的联姻开始酝酿。2017年9月,百果园宣布联合无人零售头部玩家发起了“大百果联盟”,以供应链赋能的姿态进军无人货架行业。由于生鲜品类特殊,这个领域的玩家大多有着成熟的生鲜供应链和前置仓布局,新兴的无人货架企业则无此基础。此时,在百果园的计划中,依托其源头供应链优势和全国2600多家门店网络,以及覆盖41个城市的仓储配送中心,联盟内的无人货架公司可以最方便地获取生鲜水果,百果园则获得了一个广阔的全新渠道,称得上一举两得。百果园也曾在当时给出运营“大百果联盟”的细则及意义:将水果供应链体系全面开放到运营层面,增强成员企业与用户之间的粘性;通过水果经营为联盟成员带来更高的客单价和毛利率;丰富消费者的可选择品类,满足联盟成员的用户需求,做到一日一配;依托数据为联盟成员提供精细化的运营;在机场、火车站等流量区域,加持百果园开放供应链,带来更好体验。……在公布“大百果联盟”之前,百果园和合作的无人货架企业做了一些试点,发现办公室场景对水果的需求确实存在。由于水果商品的客单价相对较高,在一些百人以上的公司内,甚至有效提升了单点100%的销售额。一切准备就绪,就等着合作伙伴规模铺开了。资本在下半年纷纷加码,一副盛世画卷似乎将要展开。有钱了是好事,但资本的深入再度改变玩法,也曾党玮感到困惑。此前,无人货架的损耗一般由入驻企业所承担,因为可以满足员工的办公室消费需求,许多企业愿意为这件事买单。资本加码后,玩法变成了货损由运营货架的企业买单,被入驻的企业不是不想花钱,而是不需要花钱了。几个月里,百果园参与合作的无人货架最终入驻了大约500家办公室。随着运营的深入,百果园发现同样的货架、同样的水果,摆在在不同的位置销量呈现显著的差异,部分座落偏僻的货架始终入不敷出。但货架在办公室的摆放位置,并不由百果园及其合作伙伴决定。随着跑马圈地升级,铺设成本激增;规模不断扩大,供应链和运营成本同样水涨船高,许多仅靠想象空间融资的企业疲态尽显。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缺失,让这些企业在飘上天后难以着陆。今年上半年,无人货架行业陷入“关店潮”,最终只剩下了一批在运营、供应链、融资方面各有优势的企业。行业持续洗牌,百果园也顺势从无人货架行业中转身。即便如此,党玮依然看好无人零售的模式,只是这一次,他换了一种方式。“精准打击”的生鲜数字化今年1月开始,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居民楼内,陆续出现了一种专卖水果的智能冰柜“百果盒子”。这是百果园最新的无人零售探索,截至发稿前,“百果盒子”共投放了约200台。党玮向一起惠介绍,目前投放的“百果盒子”,使用的是RFID的识别技术。关注过一起惠去年报道的读者知道,相比于时下流行的视觉识别,RFID天生有着运营成本高的问题,已经有许多无人便利店放弃了RFID,转身投入了纯视觉的怀抱。与视觉识别的柜机相比,RFID的标签需要成本、贴标也需要人力成本,这两项成本还会随着业务量的增大而递增。在成本更高的情况下,百果园为何依然选择RFID作为自己的识别技术呢?原来,视觉识别锁定的是一类货品,或者说锁定的是某个SKU。但对于水果来说,只能识别出这里面是哪类水果还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这盒水果的最佳食用期、供应链批次和溯源信息,然后才能根据临期信息做出更精准的运营。将先放进来一天的水果打折出售,远比等水果腐烂后丢弃好得多。RFID可以精准地锁定一件商品,方便进行运营上的“精准打击”。同时,生鲜行业本身就有一个PC中心(生产加工中心)进行标准份的生产,在这个把非标转化为标品的过程中需要打包和贴上品牌商标、信息标等标签,人力成本天然存在,贴RFID标自然也不在话下。党玮表示,未来百果园将尝试把商标、信息标等与RFID整合,提高贴标效率。此外,RFID的成本也在下降。去年夏天,在一起惠发布一连串无人零售文章的同时,RFID标的价格约为六毛五一张,现在则已经降到了四毛以内。有业内人士表示,在未来,同类RFID标签的价格可能降到三毛以内,超高频的还会更便宜。尽管行业毛利率并不高,但生鲜行业的客单价却是相对较高的。“百果盒子”里SKU的均价大概是15元,RFID标所占成本会在3%以下,与其提供的便利相印证,处于完全可以接受的水平。目前,“百果盒子”需要印证的是这个市场的受教育和接受程度。同样的水果,走远一点到门店去买是10元一份,在楼下的“百果盒子”里买可能是10.5元一斤。如果用户愿意买单,这多出的5毛钱成本就是有价值的;如果大部分用户宁可走更远到门店里买10元一份的水果,RFID标在这个点位的成本就失去了价值,但显而易见的是,便利性已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首要选择因素。如今,百果园的线上渠道销售额占全线销售额的20%左右。党玮对一起惠表示,目前还很难预测未来“百果盒子”将在整个渠道内占多大的比重,但这个上限可能非常高。“无论是做门店还是做货柜,百果园的首要目的是盈利,因此会先通过试点和运营找到盈亏点,充分了解了市场,拿到消费者的行为数据,才能大规模铺开。在规模化之后,才谈得上占比问题。”在此前的数据中,一群典型的被“百果盒子”和百果园门店双重覆盖的价值客户,大概有60%在门店消费,40%在“百果盒子”消费。“掌握更多的精确数据,才能更好地对规模化后的情景做出先知。”百果盒子的运营之基:供应链和智能化智能商业不仅仅技术之争,也是方法论之争。视觉和RFID等技术是底层,不影响全局,却是数字化的基础。前文提到,RFID的使用,在最大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在准确地标注出产地、品种、重量、“食用日期”等数据背后,则牵扯着一条完整的生鲜供应链。在供应链的种植、采摘、运输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数字化的记录,最终才能做到数据的环环相扣。这也是在党玮看来一个很大的优势:和别家的无人零售店相比,百果园的优势恰恰在于供应链。当年因为没有合适的供应链服务商,百果园只好自建供应链,却意外地构筑起了自己的竞争壁垒。据百果园介绍,其已在全球布局了230多个水果基地,并预计2020年海外基地直采比例做到60%。百果园创始人余惠勇曾表示,百果园源于对商业本质的一些认识,判断产业创新有三大方向。第一个就是大数据的运用:本质是通过深度地发现和挖掘,发掘满足顾客需求。第二个方向就是机械化+智能化:机械化的本质是替代简单劳动,智能化的本质是替代复杂劳动,这两者合起来,就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第三个方向就是产业互联网:本质和核心就是全产业链高效协同。“百果盒子”的设计初衷,实际上是想通过锁定的一些高流量商品,加一些少量的长尾产品,服务一个比较固定的人群。党玮认为,过去的商超逻辑都是抢占流量最大的地方,覆盖更多的人群,让消费者集中到这个区域来买更多的东西。经营者只需要把商品提供到里面,不需要很精准的数据,就可以做零售。今天,百果园想把用户的消费数据整合到一起,通过一些行为的对照分析,做出精准的推荐,引导其下单。百果园开店是有基本条件的,单位面积户数少于一定数量,百果园不会进驻这个区域,“百果盒子”同理。但由于“百果盒子”的运营相对较轻,可以随时调整,这给了党玮更多的时间去验证如何通过精细化运营,让原本进驻了就亏钱的区域也做到盈亏平衡,这对百果园的经营方法论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在党玮眼中,“百果盒子”看重的运营包括两方面:一是人和货的对应关系,另一个则是上文提到的供应链能力,包括最后的物流能力。由于和门店的选址有所重合,百果园在全国的20多个初加工中心和近8万平方米的配送仓,加上遍布在全国40多个城市的超过3000家线下门店,都可以成为“百果盒子”的配送基地,减免了物流基建的成本。而在人和货的关系上,党玮更乐于把“百果盒子”布局在社区和居民楼中,而非机场、地铁站等人流密集区。他把前者称为固定区域,后者称为流量区域。党玮认为,在目前的发展阶段,固定区域的消费者更值得教育,教育完成后就不会离开,这种留存将更为长远,也更适合目前所需要的精准运营。而流量区域的消费者更像是过客,目前这套先开通免密支付再购物的流程也在这个场景下带来了太多的门槛,从需求上看,生鲜也是更靠近居民楼而非机场,水依然是更适合摆放在流量区域的商品。生鲜行业的智能商业尝试,在做与不做、怎么做、在哪做这些事上,百果园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方法论,也许已经领先了。
近年来,传统外贸企业转型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各大电商平台也在不断挖掘产业带资源,助力传统外贸转型跨境电商,从而带动中国产业的发展。随着产业升级,跨境电商从萌芽发展到现在,卖家的关注重点已经从“获取流量和渠道”、“供应链升级”转变为“产品质量的提升”以及“品牌化打造”。而作为平台方亚马逊也许对这些问题更有发言权。近日,一起惠就传统外贸转型跨境电商以及品牌化等问题与亚马逊中国副总裁宋晓俊进行了一次交流。“体验-认知-忠诚”或成品牌化新路径据一起惠了解,在2017年12月底,亚马逊全球开店发布“下一代贸易链”整合解决方案暨2018年亚马逊全球开店战略重点,帮助中国卖家在从传统外贸转型到新贸易时代的过程中,布局海外市场,打造国际品牌。然而,在平台品牌凸显的情况下,大多数买家因“亚马逊”这个品牌会在平台搜索“功能性”关键词,而并非卖家引以为豪的“自有品牌”。卖家的品牌化之路到底如何走扎实,成为卖家心中的一个梗。宋晓俊告诉一起惠,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认知。亚马逊刚好有一个指标对应某产品在搜索时发生的动作。通过观察消费者是直接输入的品牌进行搜索还是从产品品类搜索两种行为,来判断品牌在亚马逊上的成长速度。此外,据亚马逊全球开店数据显示,以在亚马逊平台上成长起来的品牌为例,消费者通过搜索品牌进入的占比提升非常迅速。宋晓俊称,亚马逊的招商经理会通过数据指导卖家在不同阶段的运营,分析产品的卖点,推荐卖家使用不同的工具,包括店铺运营和广告,从而提升品牌的知名度等。从营销角度讲,品牌化一般要经历认知、体验和忠诚三个阶段。宋晓俊谈跨境电商卖家的品牌化好像有些不一样。“跨境电商的优势缩短了传统外贸供应链环节,使产品直接触达消费者,可以实现卖家与消费者的实时互动。”宋晓俊表示,亚马逊以产品本身的质量为导向,通过产品以及卖家提供的服务让消费者先去感知,以使消费者形成对这个产品甚至背后品牌的认知。在有了消费体验以及对产品认知后,会帮助、加强消费者对品牌的重视度。值得注意的是,卖家可以在后台看到消费者的反馈,从而对产品和服务进行优化,最终使消费者建立对品牌的忠诚度。这其实是让消费者“先体验”“再认知”从而“产生忠诚”的过程,可以让品牌实现轻量化运营,使品牌快速成长。转型跨境电商的痛点和难点传统制造业借助跨境电商转型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难点较为典型和全面,除了品牌化,还主要存在于市场定位、运营模式、海外市场开拓以及人才储备这几方面。目前跨境电商的商户类型已经从过去单一的贸易型企业为主转变为包括制造商、贸易商、品牌商甚至新创企业在内的多种类型企业。宋晓俊表示,针对不同的企业,亚马逊全球开店将根据制造商、贸易商及品牌商所面临的不同挑战和需求,提供全方位、定制化服务。对于制造商而言,这类企业拥有成熟的生产线与供应链方面的优势。然而,传统的制造厂商的供应链是针对B2B所做的,供应链的灵活程度以及研发速度在跟进B2C的业务时并没有优势。在终端运营能力上以及对终端消费者的反应速度仍需提高。因此,亚马逊设立了专门针对制造商的招商团队,从产品选择到运营团队的搭建,到产品在各个站点上的发展以及投入品牌的打造方面,实现端对端的服务。对贸易商来说,其特点在于能够迅速抓住消费者的需求,考验的是寻找优质产品连接消费者跟后端的供应链。亚马逊从去年开始推出了贸易商和制造商的“大卖家·制造商对接会”,帮助贸易商更准确的找到高品质供应商,提供更加稳定的服务给消费者。对于品牌商而言,亚马逊主要集中在品牌注册、品牌保护和品牌推广三个纬度,提供优化品牌管理工具与解决方案,以轻量化投入助力其在海外市场打造、推广并保护品牌。另外,宋晓俊补充道,一般来讲,传统的B2B企业要做转型,需要付出大量的财力、人力、物力以及战略决策的支持,而最重要的还是内部决策人的思想意识的转变。以“跨境电商园”撬动线上据一起惠了解,在今年亚马逊全球开店中国战略中,线下成为其不可缺少的一环。包括落地产业园区、举办卖家与制造商对接会、与政府、协会和服务企业一起打造一个更适合跨境电商发展的产业服务集群等,都是以线下为根据地撬动线上的模式。在去年10月,亚马逊全球开店宣布在杭州落地跨境电商园。亚马逊全球开店发言人曾表示,希望以杭州为基础再辐射到周边区域,所以杭州跨境电商园一方面可以为杭州卖家服务,另一方面也会为江浙沪卖家提供有效服务。而在今年5月,亚马逊也正式在厦门落地跨境电商园,借此辐射整个海西经济区。现如今,亚马逊也已在宁波落地跨境电商园。宋晓俊称,厦门、宁波、杭州跨境电商占比和传统出口企业占比还有差距,说明跨境电商机会巨大,发展势头比较强劲。另外,这些城市的产业特点包括产业带在亚马逊站点上的优势品类契合度也相对较高。中国跨境出口的品牌正在不断丰富,宁波作为一个制造业非常发达的城市,在跨境电商方面有自己的优势。亚马逊中国副总裁宋晓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宁波跨境电商卖家在亚马逊平台上主要有两方面特点:第一,宁波卖家单店的平均销售额、产品质量以及经营的合规程度等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卖家;第二,宁波卖家的品牌在亚马逊平台上的发展可圈可点。首先,像得力、方太、公牛等一些耳熟能详的中国品牌,陆续在亚马逊平台上线,中国知名品牌的影响力也在全球扩大;其次,比如乐歌、索迈、豪雅等一些新兴品牌在亚马逊完成了轻量化的发展战略。“产品质量是所有卖家在亚马逊海外站点上制胜的重要因素,这也是我们看好宁波卖家在亚马逊上发展的原因。”宋晓俊补充说道。据一起惠了解,宁波目前有八个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其中家具、家居、运动、户外、玩具、五金工具,还包括一些小家电等产品的竞争力较强。宋晓俊告诉一起惠,过去两年亚马逊全球开店与宁波政府开展了非常紧密的合作,包括去年与宁波综试区签署有关出口跨境电商业务的合作备忘录。这些合作成果显著,对于帮助宁波地区卖家转型、升级,布局下一代贸易链,拓展全球市场起到了很大的助力作用。“另外,宁波跨境电商园将充分借助宁波港优良的跨境出口辐射能力,为宁波企业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并搭建本地化跨境电商出口产业服务集群,助力品牌商、制造商和贸易商转型升级,打造国际品牌,加速宁波跨境出口的发展。”宋晓俊说道。
聚划算99品牌欢聚盛典是聚划算2018年大型全品类营销活动之一,聚划算将汇聚全网优秀品牌,打造万里挑一的欢聚会场。那么今年的聚划算99欢聚盛典玩法有哪些呢?一、活动时间活动时间: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0日预热时间:2018年9月1日00:00:00至9月8日23:59:59开团时间:2018年9月9日00:00:00至9月10日23:59:59二、活动玩法“万券齐发”是2018年聚划算99欢聚盛典吸引用户浏览点击、提升加购收藏、品牌店铺曝光、店铺引流和开团期冲高的重要抓手。1、玩法时间:2018年9月1日00:00:00至9月10日23:59:59;2、参与条件:1)5折券秒杀、7折超值券:必须是入围“2018年聚划算99欢聚盛典”品牌团活动的天猫商家;2)精选好券:必须是入围“2018年天猫99品牌欢聚盛典”活动的商家。3、具体玩法:符合参与条件的商家按照具体要求设置大额店铺优惠券的,将有机会通过“万券齐发”会场进行展示。4、展示位置:“99欢聚盛典”万券齐发专属会场。5、会场展示逻辑和时间:1)展示逻辑:综合多维度(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历史购买行为、历史浏览商品记录、品牌影响力等)进行展示,最终能否展示及具体展示位置以页面实际为准;2)展示时间:A.5折券秒杀: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8日每天6场,2018年9月9日至2018年9月10日每天25场,每场3个;B.7折超值券: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4日每天30个,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10日每天51个;C.精选好券: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0日。6、券的使用有效期:2018年9月9日00:00:00至2018年9月10日23:59:59通过2018年聚划算99欢聚盛典指定玩法招商入口设置的大额店铺优惠券,力度必须高于商家在其他渠道设置的店铺优惠券力度,若有违规,即取消会场展示资格。
选择货到付款,在订单送达时您可选择现金、POS机刷卡、支票方式支付货款或通过京东APP手机客户端【扫啊扫】功能扫描包裹单上的订单条形码方式用手机来完成订单的支付(扫码支付)。POS机刷卡:目前仅支持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信用卡POS机刷卡消费赠送积分以各银行为准,具体信息请致电发卡行。若您下单时在订单中填写POS机刷卡,支付时也可换成现金支付。支票支付:需要您将支票内容填写完整且需要款到账后方可送货。目前仅北京、上海两地客户可使用此服务,其他地区暂不支持。注意:货到付款的订单,如果一个ID帐号在一个月内有过1次以上或一年内有过3次以上,因非因京东原因导致拒收京东配送的商品,京东将从相应的ID帐户里按每单扣除500个京豆做为运费补偿;即一个用户一个月内,如果拒收次数超过一次,第一次拒收的订单不扣除京豆,第二次及以上拒收的订单,每单扣除500京豆;一个用户一年内,如果拒收次数超过三次,前三次拒收的订单不扣除京豆,(其中若存在一个月内有过1次以上的情况,按照以上规定操作)第四次及以上拒收的订单,每单扣除500京豆。时间计算方法为:成功提交订单后向前推算30天为一个月,成功提交订单后向前推算365天为一年,不以自然月和自然年计算。
8月31日消息,一起惠获悉,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本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据法规总则介绍,本法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值得注意的是,法规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8年8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第四条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第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第七条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有关部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第八条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按照本组织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九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第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第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第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第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第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第二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第二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二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五条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第二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二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第二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第二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三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第三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第三十六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第三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标记为自营的业务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第四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第四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第四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三条平台内经营者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第四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公示收到的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第四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六条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四十七条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第四十八条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四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五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并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证用户在提交订单前可以更正输入错误。第五十一条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五十二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第五十三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相关风险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第五十四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支付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用户在发出支付指令前,应当核对支付指令所包含的金额、收款人等完整信息。支付指令发生错误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纠正。造成用户损失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支付错误非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第五十六条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完成电子支付后,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用户提供符合约定方式的确认支付的信息。第五十七条用户应当妥善保管交易密码、电子签名数据等安全工具。用户发现安全工具遗失、被盗用或者未经授权的支付的,应当及时通知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经授权的支付造成的损失,由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承担;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未经授权的支付是因用户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发现支付指令未经授权,或者收到用户支付指令未经授权的通知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第五十八条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第五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第六十条电子商务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第六十一条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第六十二条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第六十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第六十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推动绿色包装、仓储、运输,促进电子商务绿色发展。第六十六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加强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第六十七条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应用,支持电子商务与各产业融合发展。第六十八条国家促进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互联网技术应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第六十九条国家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信息,鼓励电子商务数据开发应用,保障电子商务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第七十条国家支持依法设立的信用评价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向社会提供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服务。第七十一条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第七十二条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申报、纳税、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综合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优化监管流程,推动实现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效率。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凭电子单证向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七十三条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流合作,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制定,促进电子签名、电子身份等国际互认。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机制。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七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销售、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务,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信息提供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或者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七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搜索结果,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条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保障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八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的;(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或者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八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二)修改交易规则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公示修改内容,或者阻止平台内经营者退出的;(三)未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的;(四)未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对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未显著标明“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第八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第八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第八十七条依法负有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中所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八十九条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截至2018年6月30日,中国网民规模已达到8.0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7.7%。官方发布的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指出,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拥有世界最多的网民数量和最丰富的移动网络应用。同时,工信部也表示,过去五年中,中国已建成全球最大规模的宽带网络,互联网经济走在世界前列。天天把“互联网毁了生活”挂在嘴边的那群人,大概只能做到把手机放下大半天,睡前还要打开微信运动,看看自己占领了多少个朋友的封面。8亿网民里,喊着要“逃离网络”者众多,却鲜有人在意围城之外另外42.3%的人正经历着怎样的生活,是不是正盼望着使用互联网的便利。互联网改变中国,但这场巨变也不该将如此庞大的一群人抛下。更值得深思的是,即使他们勉强追上了互联网这班快车,购房、教育、投资、医疗、生育、养老、就业……其他的车,他们还挤得上来吗?或者说,在这些领域里,会上网的我们,是不是也成了被落下的一员?三和大神们应该算在八亿网民之内,但他们的生活,除了网络一无所有。另外42.3%是谁?数量如此庞大的非网民,究竟是怎样一群人?通过数据,我们能知道个大概。通常,婴幼儿、老年人,以及一部分残疾人,会被归为没有互联网使用能力的群体。2010年进行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0—15岁的青少年数量为2.2亿,60岁以上的老年人数量为1.7亿。而目前,中国残联公布的我国残疾人总人数为8502万人。然而,互联网和智能终端发展到2018年,低龄和高龄网民大规模增加,15岁和60岁已经不再是网民的年龄边界。即使抛开低龄、高龄人群和残疾人群体的交集,以及残疾人群体中,部分人仍有使用网络的能力不谈,这42.3%中,仍然有大约一亿人游离在统计之外。这一亿多的正常人,可能生活在中部、西部的极度贫困地区,也可能生活在繁华都市的角落里,每一天都在贫困线上下徘徊,不知不觉成为21世纪中国网络时代的空白。最近受到热议的纪录片《最后的棒棒》,把镜头对准了重庆一批出卖体力的搬运工——在当地方言里,他们被称作棒棒。逼仄的出租屋,劳累的工作,微薄的收入,对他们而言,使用手机上网无疑是奢侈的。而这部纪录片的拍摄时间,是距今不远的2015年。和我们的日常想象不同,在贫困区和乡村以外,城市底层的贫困人口也是无法被忽视的一群人。“你们村没通网啊?”这句网络上的流行语,对于他们而言,可能是真实存在的。互联网改变中国,但有2亿人被抛下了1999年,有人办了一场名为“72小时网络生存”的测试,志愿者被要求在只有网络、电子货币和一些现金的情况下,足不出户,生活三天。没吃没喝,甚至连被褥都没有的情况下,志愿者范红军尝试在网上购买食物和被褥,但却被告知要出门汇款。最后,他只能吃唯一能从网上叫来的豆浆油条充饥,把窗帘盖在身上取暖,勉强度过了72小时。2016年上海国际信息消费节上,为了纪念十七年前那场测试,有志愿者参与了相反的“72小时无网络生存”测试。没有任何网络的三天里,志愿者经历了比“水逆”还可怕的三天,生活处处受限,常常遭遇寸步难行的尴尬。十七年间,网络已经和都市生活紧紧捆绑,而农村电商成了各大平台的新大陆。在今天脱离网络生活,就意味着你要忍受日常生活中成倍增长的不便。在重度互联网使用人士眼里,网络早就实现了全覆盖,要忧心的问题是如何不被网络绑架。月薪过万的白领一边自嘲“无产中产阶级”、每到月底必成“赤贫”,一边调侃快手上的土味青年,和刚用上冒牌彩电的拼多多一族。我们总以为自己已经看见了足够多元的网络生态,以为拼多多里真情实感的买家秀、快手上农村背景的“社会摇”青年,就是“被折叠的中国”。“滞销爷爷”的照片被网络上的商家大量盗用,利用同情做营销,但老人对此一无所知。但事实上,还有一大群人被排除在了网络之外。2017年8月,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称,全国4G人口覆盖率已经达到98%,移动网络覆盖率全球领先。我们依旧承认,互联网改变中国。我们再鄙视短视频app的不健康生态,小镇青年也能在上面收获百万粉丝;我们再看不起某些平台假货横行,也难以否认从上面买到第一台彩电的农村用户笑逐颜开。不久前,数码圈对拼多多上出售的一款叫做“vivi”的手机开启了群嘲模式:这款售价四百元的手机,无论是名字、外观,还是所宣传的功能,都和售价几千元的中高端机型无限接近。在很多人眼里,能上网的手机是奢侈品。可任凭网友如何嘲讽,这款手机的销量还是节节攀升——低廉的售价让它成为不少人拥有的第一台智能手机,有了它,就可以接触网购、网络地图、外卖等等互联网服务。而连一部vivi都买不起的那群人,自然只能和互联网绝缘了。被消音的群体,盲区后的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指出,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958元。这意味着,处于我国收入最底端的20%的人,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不足500元,相当于每人每天只有16元可供支配。这庞大的20%显然无法将钱花在智能手机、网费的支出上。在他们眼里,vivi手机的价格还那么低吗?目前在拼多多平台搜索vivi,已无结果。在网络上,有山区扶贫经验的人留下自己的见闻:重病的壮年男性被用门板抬到医院,举全村之力只能凑出200元医药费;因为从未见过体温计,而把医务志愿者分发的水银体温计当成药品打碎饮服的人……当我们目之所及处都是“中国的移动支付领先全球”“国外连叫外卖都还要打电话”时,还有人不知网络为何物,而且他们的数量以亿计算。很多离不开手机的人,以为人人都离不开手机——但太多人连手机都没有。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互联网+政务”成为中国互联网发展成果的重要部分。超过4.02亿网民通过网络政务服务办事,通过网络表达诉求、讨论利益相关的社会议题。就这样,北上广白领一个月焦虑四次,屡试不爽,每每都能收割10万+。而讽刺的是,问答社区知乎上,2016年6月提出的问题“当下中国没有接入互联网的地区的人的生活是怎么样的?”,至今依然是0个回答。那亟待改变的20%,因贫穷而失语,在互联网语境下“消失”了。让人难过的是,这个被消音的群体对改善生活的诉求,比不断抱怨生活的人们中的任何一个,都要强烈太多。
地区不同打法不同,国家不同法规不同。以一套式方法论开拓全球市场固然行不通,以禁锢式实践法去拥抱全球化已然是“死胡同”。虽然日本的线下零售已趋于完善,但是整体的国际化道路还是属于“半封闭”状态,固有思维、拒绝接受新事物是其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危机意识似乎正是日本电商企业所缺乏的,在成熟的贸易模式下生存虽然稳定,但很难突破自我,更不知“敌人”的强大。加上日本较小的交易体量,分食变得愈发艰难。以B2B平台起步,作为综合性电子商务服务运营商的日贸通已深耕日本数年。近日,和其CEO吴铁冰进行了对话,吴铁冰讲述了中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的一些门槛,分析了日本电商企业存在的弊端,并给想要进入日本市场的中国企业提出了一些实质性的建议。日本B2C交易额占中国1/10电商渗透率为5%据悉,2018年日本的电商规模达到了2万亿元,同期,中国的电商规模达到了20万亿元,是日本的整整十倍。另外,在2016年日本的电商渗透率仅有5.43%,推测2018年渗透率应该在6%左右。同期,美国电商渗透率达到了7%,而中国目前已经达到15%。据市场预测,目前日本电商经济呈现稳定发展态势,电商渗透率也在稳步上升。据数据显示,2015年日本的移动端覆盖率为27.43%,2016年达到31.93%,呈现逐年攀升之势。据数据推测,目前日本电商移动覆盖率约为65%左右,发展迅速。另外,日本人均网购消费金额很高。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日本人均网购的消费金额为1164美金,相当于中国人均消费的2倍,并且超过了美国人均网购消费1156美金。虽然日本的整体体量小,但是消费潜力巨大,电商市场的发展空间很广阔。吴铁冰,正是因为中日之间存在语言壁垒和文化差异,这种天然形成之势使其与欧美市场截然不同,值得专门去做。中国企业过于野蛮日本企业过于保守如果卖家想要在日本长久发展,不能用和在欧美市场一样的打法。吴铁冰强调,日本市场有别于欧美市场,如果卖家只是一味的砸钱,只会得不偿失。吴铁冰,日本政府对中国企业“又爱又恨”。一方面,中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促进了日本电商、房产、医疗、旅游等行业的崛起,大大推动了日本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中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的打法过于野蛮,没有顾及消费者和市场的整体状况,搅乱了日本市场的秩序。另外,中国企业还存在两大问题。第一,中国很多卖家不懂日本消费者的喜好,没有根据市场需求作调整,自然做不起来;第二,人才团队薄弱,既懂日语又懂电商的人少之又少,专业知识严重匮乏。正是以上种种因素,大多数日本电商平台不会接受中国的卖家入驻。吴铁冰称,虽然也听说过日本乐天来中国招商,但是并没有真正的官方招商团队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大部分中国卖家要在乐天开店,似乎只有通过他们官方认定的运营商去开分店或者出品模式,接受现有服务商的监管。对此,吴铁冰给出相关建议。他指出,日本的利润空间很大,中国企业除了花时间花钱培养人才,最重要是要有耐心,只要制定了正确的计划,3到5年之后肯定会有比较好的回报。关键是要端正态度,做好规划,保持耐心,培养团队。“当然,不接受中国卖家入驻,除了考虑中国卖家存在的问题,日本本土的电商平台自身也有一个重大弊端,那就是过于保守。”吴铁冰说道,“虽然中国企业的进入让很多日本本土企业感到不安,但是他们还是不愿意去改变”。以消费税为例,如果是中国的企业入驻日本电商平台,直接卖给日本消费者,其实是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因为是海外的企业。但是乐天和雅虎等本土电商平台没办法接受卖家不缴纳消费税,所以就拒之于千里之外。这代表了日本一批保守的电商企业的想法。吴铁冰补充说道。“蜂巢”式商业结构更有利于贸易商大多数中国企业更愿意找工厂合作,不愿意接受层层分销,但是日本却恰恰相反,日本企业已经习惯了这种模式。日本传统的分销模式就是大商社逐级分销或者专业商社铺渠道。吴铁冰表示,一直以来沿用的贸易形态就是,通过日本专门的外贸公司从其他国家采购商品,通过分销渠道如该公司的百货商场或者其他二级分销商,再层层加价,最后到零售业。吴铁冰,日本的分销商一般都会分到三四层,并且属于垄断性的,大企业已经控制了日本80%到90%的零售业态。不像中国地域辽阔,企业的地域性比较明显。所以,对日贸易本身就是一个稳定且生存率较高的贸易形式。而小的企业只能通过电商等渠道扩充货源,但是商品质量无法监控和把关,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无法要求索赔,甚至会牵连关店。吴铁冰表示,日本是全球最喜欢贸易服务的国家,这种稳定的商业形态就像“蜂巢”,每一层的架构都很稳定,加上日本企业不愿意打破这种关系和生存环境,所以贸易商在日本更容易发展起来。“当然,在日本推品牌也并非不行,但是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不断打广告宣传来引流。造势是否到位,最后的结果就像亚马逊和阿里在日本的差别,并且日本消费者对品牌的接受程度还是很高的。”吴铁冰说道。无论是贸易商还是品牌商,中国企业出海日本还属于早期发展阶段。吴铁冰称,很多卖家不了解日本市场,用欧美式的打法进入日本,不仅是日本政府所担心的,也是我们服务商所害怕的。吴铁冰称,日贸通的使命就是“让中日之间没有难做的生意”。针对以上种种问题,日贸通会在今年不断扩招亚马逊团队,培养更多懂日语又懂电商的人才,以输出服务为主。同时在人、资源、物等方面给业界提供更多的帮助。中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须知当然,无论卖家进入哪个市场,都需要悉知当地的所有规定,尤其是在法律法规较为完善的日本,毕竟小心使得万年船。对此,吴铁冰给想要进入日本市场的中国企业提出需要注意的各个事项,包括清关、外汇管制、消费税、知识产权、落地配。清关方面:日本的清关并不难,因为日本现有的法规很齐全,而且日本通关行业细分很清楚,服装就管服装,不会涉及其他品类。当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个人自用包裹近几年大量增加,很多人低报价格甚至带一些违禁品,海关那边还是需要花时间查处并规范的。所以一定需要找有资质且负责任的清关公司合作。外汇管制方面:日本的外汇管制还是很严格的,特别是汇到中国和朝鲜等国家,汇到朝鲜基本是禁止的。汇到中国相对不是那么严,因为中日之间的贸易还是比较多的。但是由于其法律法规较为齐全加上日本相关从业人员恪守职业操守,一旦发生问题,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吴铁冰强调,进入日本的很多企业存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把钱收回去。因为直接以包裹的形式寄到日本,没有报关单没有发票是无法退税的,很多人都是做的对冲。有的甚至专门在香港或者美国注册公司,以投资的名义来收款。迄今为止,这个问题银行和政府都没有给出完善的解决方案。消费税方面:消费税是日本最主要的税务之一,但类似于亚马逊这种海外商家模式,在日本政府看来就是典型的“逃税”。在日本亚马逊平台上,卖家可以选择标出或者不标出税价,这完全取决于商家自己的意愿,因为亚马逊也无法监控该商家背后真实的经营状况,一般只有在日本本土有公司的企业才需要向日本政府交纳消费税。另外很多在日本做独立站的企业,也是没有缴纳消费税的,虽然他们使用了日本的仓库甚至是日本的银行账户,但是通过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平账”将款汇回中国就不需要缴纳消费税了。吴铁冰表示,所有存在的漏洞都是由于日本的体量太小,随着亚马逊等平台的不断壮大,日本政府也开始逐渐重视,由于认证流程比较繁琐,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善和规范,目前还是属于“失控”的状态,但是日本政府之后肯定会出台越来越多的政策来规范海外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方面:日本政府非常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也很强,所以在日本很容易就侵权了。吴铁冰表示,想要进入日本的企业最好能够研发自己的产品,不然被告后只能赔钱,这种情况还时有发生。从某种意义上讲,日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比美国还要严格。落地配方面:日本整体的物流行业非常发达,较大的物流商有佐川,YAMATO、日本邮政,宅急便等,但是配送的成本很高。一般的配送价格在400日元到600日元之间(折合人民币约24.5元到36.7元)。如果是文件型的メール便,价格会便宜点,一般在200多日元。另外,在日本一次性签收的概率很小。据统计,日本的平均妥投次数在1.5到1.7次左右。吴铁冰,日本的电商发展还没有催生快递柜模式的普及,比较多的是便利店收货,但收取的费用也较高。
3C数码租赁平台海鸟窝已完成数千万元A+轮融资,资方为蚂蚁金服。本轮融资将主要用于横向扩充租赁品品类和拓展服务网点及模式。除了海鸟窝,蚂蚁金服在共享租赁领域连续投资了探物、内啥和嘉图借书四个项目。此前,海鸟窝曾于2017年获得宜华资本、匠星实业及拉芳易简新媒体产业基金的A轮融资。海鸟窝主要提供旅游场景下(主要为东南亚海岛)的数码装备租赁服务,包括GoPro运动摄像机、奥林巴斯防水相机、旅行周边数码产品、手持云台及智能穿戴等数码潮品。平台库存以自持为主,租赁周期约7-10天。除此之外,海鸟窝还提供电话卡、境外wifi、翻译机等租售服务,提升流量二次变现的转化率。从租赁流程来说,线上部分,海鸟窝有支付宝、小程序、APP、官网等线上入口;线下已在北京、上海和深圳建设了物流和体验中心,全部采用顺丰配送。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海鸟窝的订单实现了200%的同比增长。目前平台拥有200+SKU,库存总量达7000台,旺季客单价达500元,复购率近30%。近年来,国内出境游市场快速增长,中国旅游研究院、携程旅游集团联合发布《2017年中国出境旅游大数据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出境游达1.3亿人次,其中赴海岛的游客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达4300万人次。按人均6000元的消费水平计算,海岛游市场已经是个千亿级的市场。而无人机、运动相机、移动wifi、翻译机等数码产品单价高,日常使用频次低,租赁就成为了旅游场景下的优质解决方案。海鸟窝表示引入蚂蚁金服后,将和蚂蚁金服一起推动信用租赁生态圈的建设,将信用租赁落地到更多的用户场景中去。
郑州空姐、乐清女孩,两名女性搭乘滴滴顺风车先后遇害,让滴滴公司陷入舆论漩涡。8月27日零点起,滴滴顺风车在全国范围内下线整改,而在下线4小时前,福州4名乘客搭乘滴滴顺风车遭遇车祸。据福州广播电视台报道,8月26日晚上,4名乘客坐滴滴顺风车从连江县前往福州途中发生事故,4人及司机均受伤。近年来,乘客用滴滴打车发生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在此类侵权责任纠纷中,滴滴平台的运营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澎湃新闻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到2015年以来的38份判决,其中12份判决涉及顺风车。这些判例中,认定滴滴方面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有24例,约占63%;认定滴滴方面应担责的有8例,约占21%;另有6例的当事方在宣判前达成了和解。这些判例勾勒出滴滴的应诉策略——在法庭上始终坚持无过错,但不排斥与原告方协商和解。而在诉讼博弈中,滴滴平台是否属于居间服务、其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往往成为争议焦点。多数判例判滴滴不担责,顺风车多被认定属居间服务在济南市天桥区清河北路,去年8月曾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2018年1月,天桥区法院对此案作出民事判决。法院审理查明,山东潍坊人孙建驾驶电动车与张明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受伤的孙建两天后治疗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孙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小车车主张明承担次要责任。事发时,张明正根据订单进行滴滴顺风车搭载业务。事发后,死者家属向法院起诉张明和两家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滴滴公司)、北京运达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运达科技公司)。这两家企业都是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小桔科技公司)的子公司。小桔、滴滴、运达这三家公司在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在诉讼中很容易被混淆。多份裁判文书显示,北京小桔科技公司是滴滴出行APP的设计者和开发者,滴滴公司是滴滴出行平台中快车、专车等网约车项目的运营主体;顺风车项目则由北京运达科技公司负责运营。在孙建死亡一案的侵权责任纠纷中,原告方要求三被告支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30多万元。天桥区法院的判决采信了被告北京运达科技公司的观点,认为北京运达科技公司并非承运人,仅提供居间服务,在本案中无侵权行为,亦无过错,故两被告滴滴公司和北京运达公司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何谓居间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俗称“中介服务合同”。2017年8月,北京市通州区法院作出的一份判决书,判决滴滴快车出事故后,滴滴公司不承担侵权责任。该案中,原告李宏曾搭乘袁毅驾驶的“滴滴快车”,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当地交警部门认定,袁毅和事故中另一车辆的驾驶员均负事故同等责任。滴滴公司认为,在网约车模式下,司机和平台属于新型合作关系,司机自愿注册、自由接单,平台不存在支配和控制。另外,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未将滴滴列为事故当事人和责任方,故滴滴公司没有侵权行为,不承担侵权责任。判决书显示,原告李宏要求滴滴公司承担相应责任的请求,未获得法院支持。澎湃新闻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原告起诉滴滴公司、北京小桔科技公司或北京运达科技公司的案例,2015年至今已产生裁判文书52份——14份裁定书、38份判决书。在14份裁定书中,因达成调解、诉讼主体不适格等原因撤诉的有7起,其他裁定涉及管辖权、程序变更、补正笔误等事项。在38份判决书中,法院认定滴滴方面无需承担侵权责任的,有24份判例。其中涉及顺风车的12份判决,有10份认定滴滴方面不用担责。相关法院认为,顺风车不属于网约车,运营方只是提供合乘信息服务,其收取的服务费用也比快车等网约车要少,属于居间服务,在侵权事故中并无过错。有法院认为滴滴应承担社会责任,有法院判滴滴担责70%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38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例中,认定滴滴方面应承当责任有8起。最近一起是2018年4月16日昆明市呈贡区法院作出的判决。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2017年1月22日。20岁的赵景使用滴滴出行软件搭乘苏勇驾驶的顺风车,途中顺风车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赵景受伤被送医院抢救,后来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苏勇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此后赵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北京小桔科技公司和苏勇连带承担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等共19万多元。昆明市呈贡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顺风车运费由滴滴平台根据路程远近决定,滴滴公司还决定账户资金流通时间且自动划扣费用,无需驾驶员同意,滴滴公司收取10%的服务费。其次,虽然滴滴平台不指派具体车辆进行承运,但对签约的车辆有明确的审查管理义务,对车主及合乘乘客也进行一定的管理。比如,滴滴出行APP提供的《顺风车服务协议》规定:车主在合乘过程中不应出现现金结算,出行费用的分担将根据顺风车平台列明的标准进行;顺风车平台受理用户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在争议解决前暂停向车主支付相关合乘费用。被告北京小桔科技公司辩称,其仅提供居间服务。呈贡区法院对此并不认同。该院认为,居间合同关系中的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而滴滴公司的行为已超越普通居间人的服务范围,因此不能将其简单地定性为居间服务。法院还指出,乘客通过滴滴软件预约车辆,内心所信赖的是滴滴出行平台。对于大众信赖、使用度较高的服务平台,就其社会功能来说,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昆明市呈贡区法院遂作出判决,判被告北京小桔科技公司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承担20%的赔偿责任,向原告赵景赔偿经济损失16470.7元。从判决滴滴方面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8起判例来看,法院主要认为,滴滴运营方收取费用获得一定的车辆运行利益,故在车辆运行过程中造成损害后果时,其也应在获利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有的法院还在判决书中引用了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至于滴滴方面承担责任的比例,有4例判决判滴滴方面承担连带责任,另外4例判滴滴方面担责的比例分别为10%、20%、50%、70%。滴滴方面承担70%赔偿责任的案例,是由北京市西城区法院2017年10月9日判决。该院审理查明,26岁的尹华搭乘滴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残疾。滴滴司机被交警认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西城区法院认为,滴滴司机在发生事故时,是执行滴滴出行平台发送的约车任务,该用车服务合同系原告与滴滴公司达成的,并由该网约车平台签约司机执行,故首先应由滴滴公司向原告承担侵权责任。法院遂判决滴滴公司按70%的责任比例,赔偿原告尹华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13万多元。滴滴的应诉策略:坚称无错,多次垫付医药费后要求返还网约车、顺风车是互联网时代产生的新生事物,对于由其引发的侵权责任诉讼,各地法院也在探索。澎湃新闻分析三年来的52份裁判文书发现,虽然多地法院在裁判尺度、侵权定性上出现差异,但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滴滴运营方,在法庭上始终坚持自己无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梳理52份裁判文书,可以窥见滴滴的一些应诉策略。首先,滴滴方面的三家公司北京小桔科技公司、滴滴公司和北京运达科技公司,在网约车和顺风车的开发、运营方面扮演的角色不同。诉讼中一些原告对此掌握不全面,滴滴方面经常指出对方起诉的被告主体不适格。对于交通事故发生时的车辆运营状态,滴滴方面一直比较重视。比如,如果事故发生时,滴滴司机未接单或者乘客已下车,滴滴方面会明确指出此非网约车运营状态,平台不可能承担责任。在庭审中,滴滴方面会坚持几个主要观点:居间服务、不是承运人、无过错。此外,虽然在法庭上态度鲜明,但滴滴方面对调解、和解并不排斥。至少有6起判例,滴滴方面通过支付相关费用、人道主义补偿等形式,与原告方达成和解,此后原告撤回对滴滴的起诉。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治疗经费有困难的一些伤者,滴滴方面常垫付医药费用。而在一些判例中,滴滴辩称自己无过错的同时,会要求退还此前垫付的资金。在河南新郑市法院2017年12月30日判决的一起案件中,被告滴滴公司坚称自己无侵权行为的同时,要求原告返还此前垫付的医疗费8.5万元。这一诉求得到支持,法院判决原告十日内返还滴滴方面8.5万元。湖南湘潭县法院2018年1月23日判决的一起案例中,第三人滴滴公司要求原告返还垫付的医疗费用20.3万元。法院认定滴滴公司并非承运人,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返还垫付款的诉求,法院认为“应另行提起诉讼”。在成都市中院审理的一起上诉案件中,滴滴公司要求返回垫付款未获得支持。该案的交通事故中,23岁女孩董婉通过滴滴软件乘坐顺风车,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导致三处十级伤残。滴滴公司垫付了9.8万元医疗费。2017年7月,作为此案一审第三人的滴滴公司上诉,要求原告返还垫付款。成都市中院认为,滴滴此前垫付的9.8万元,已与顺风车司机一方应承担的8万多元予以品迭。“至于谁是具有返还义务的责任方,滴滴公司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另行主张权利。”至于约1.2万元的余款,成都中院认为,因原告后续治疗还需费用,一审法院从保护当事人利益、减少诉累的角度出发,将应退回的垫付款部分暂不退回,也并无不可。2017年9月,成都市中院驳回了滴滴公司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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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尝试与亚朵做了严选酒店,开了考拉线下店之后,网易对线下流量这件事情似乎越来越迷恋。不仅是有电商基因的严选与考拉在做线上线下的结合,就连网易云音乐今年夏天也在成都开起了主题酒店。开酒店成了常态之后,这家以游戏为标签的互联网公司最新的切入点是奶茶店,但主角不是严选和考拉,而是目前在网易业务线中存在感没那么强的网易漫画。8月28号,网易漫画和网红果饮莓兽在杭州大悦城合开了一家“漫画家”主题店。新店门头左边是网易漫画的看板娘鹿娘,右边是莓兽女王。除了动漫风的店面、玻璃茶几里摆放的手办,在沙发旁还有一面漫画书架,客人可以坐下来,边喝边看。8月中旬,网易漫画也联手过麦当劳在上海开了家二次元主题餐厅,餐厅还有女仆装扮的服务员给客人点餐。但不同的是,前者是短期合作的快闪店,而“漫画家”是网易漫画和莓兽长期合作,双方分成的合开店。这种共享收益的合作模式于网易漫画而言也是第一次。网易漫画还未实现盈利。正值网易漫画成立三周年之际,网易漫画市场总监罗茜丹表示,除了会员付费、ip授权为主体,网易漫画正探索更多的ip变现渠道。由于中国年轻人对奶茶的谜之迷恋,网易漫画选择和茶饮品牌合作并不意外。但为何网易漫画绕开头部网红,在不断涌现新玩家的奶茶市场中,选择了略小众的莓兽呢?二次元元素是最显而易见的结合点。让莓兽在同质化的茶饮市场获得辨识度的关键一点,就是莓兽杯身上印着长着翅膀的异域女子。虽然罗茜丹表示,选择莓兽的部分原因是因为莓兽本身自带ip。但《莓兽女王》在网上显然算不上一本热门小说。与其说《莓兽女王》是ip,不如说它是为了配合莓兽品牌诞生而专门打造的故事框架。更重要的原因是,莓兽愿意给予网易漫画推广更多的配合。在这家网易漫画X莓兽的“漫画家”主题店内,网易漫画的logo和二维码印在在每一杯莓兽果汁上,展板上写着买联名款饮料送网易漫画卡。作为合作互换,网易漫画连载了《莓兽女王》的漫画版——《莓兽·北境精灵物语》,帮助莓兽丰满自己的“极寒境”ip形象。与莓兽这样的新秀相比,奈雪喜茶们本身就擅于制造话题和故事。不久前,奈雪推出了88元一杯的限量霸气猫山王引发了一波票圈晒图,而喜茶则在上海的迪士尼小镇新开了白日梦计划门店。如果网易漫画选择和这些估值几十亿的强势网红合作,需要投入的资本,以及撬动的话语权,显然是不同的。对此次合作,罗茜丹强调,网易漫画想成为商业模式的一部分,而非停留在营销层面。IP授权行业的惯例是,在较短的约定期限内,A公司授权某IP给B使用,B公司支付费用即可。而从时间上,网易漫画和莓兽的主题门店是长期的,虽然没有透露具体时间,但罗茜丹表示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网易漫画参与运营,并获得门店收入分成。在开业当天,网易漫画还专门请来了两位coser,分别扮演鹿娘和莓兽女王,以活跃人气。对于大公司网易和已经拥有300多家分店的莓兽来说,第一家合开门店的收入并不重要,这只是他们的试水之作。如果效果好,那么网易漫画打算随着店铺下沉(莓兽为加盟店模式,现在正向三四线城市扩张),去收割广阔的三四线漫画市场。目前网易漫画移动端用户数近4000万,平均年龄20岁,主流用户分布在一二线城市。而今年拼多多的上市告诉人们,一二线城市已经成为存量市场,往下走才有广阔天地。一家莓兽门店一天有上千杯的出货量,对网易漫画而言,哪怕杯子上只印上个二维码,也是一个收获三四线城市增量的不错的入口。不过,这一切后续推进都建立在第一家合开店表现良好的前提下。匆忙开业的杭州大悦城将是杭州的新地标,最爱抢占地标的奈雪の茶就在大悦城的1楼,从1楼到6楼的莓兽之间,还散落着几家新兴的奶茶店。显然,“漫画家”需要发挥更多的魅力,吸引年轻人到达6楼。
8月30日消息,今日,企业微信宣布2.5.0版本上线,并首次开放了一组硬件接入接口及三个硬件SDK,第三方应用市场上线“智慧硬件设备”板块及“小程序”类目。据介绍,硬件厂商可在服务商官网中注册成为“智慧硬件服务商”,并按照《企业微信智慧硬件服务接入指引》接入。通过开放的接口和SDK在企业微信中构建硬件配套应用,打造智慧硬件。企业微信表示,企业微信的定位是只做硬件的连接器。企业微信尊重硬件厂商在硬件领域的专业性,并提供专业的软件产品能力和连接能力。了解到,硬件接入接口由两部分组成,分别是硬件应用开放接口和硬件设备管理接口。第一部分是硬件应用开放接口。硬件厂商注册成为企业微信服务商,即可为硬件创建一个配套应用,并调用企业微信所有开放接口实现相关功能。其中云端接口包括通讯录获取、员工身份校验、消息推送等,客户端接口包括摄像头、麦克风、地理定位、WIFI、蓝牙通讯等。第二部分是硬件设备管理接口,厂商登记过的硬件设备可以获得一个设备ID。企业管理员可将设备添加到企业中进行管理,并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中的硬件应用使用硬件设备。此外,企业微信提供了考勤机硬件云接口。考勤机厂商不再需要搭建自己的云考勤后台,也不需要开发云考勤应用,通过企业微信提供的考勤机云端接口和系统考勤应用,就可以快速实现考勤机的云端化。首批上线的三个硬件SDK包括:VoIP音视频通话SDK、无线投屏SDK、人脸识别SDK。其中,VoIP音视频通话SDK采用企业微信的音视频内核,有稳定、清晰、安全的特性。视频会议厂商可以嵌入SDK。无线投屏SDK拥有网络适应性和抗性,支持校验准确率99.5%以上的高性能屏幕内容采集。会议电视厂商可以嵌入无线投屏的SDK,在硬件应用中唤起企业微信无线投屏发送端能力,实现将手机或电脑的屏幕内容无线投屏到硬件设备中。人脸识别SDK拥有活体识别等技术能力。门禁厂商可以嵌入人脸识别的SDK,使设备获得人脸识别能力,识别准确率超过98%,识别速度小于1秒。据企业微信介绍,目前,企业微信已经与考勤机等硬件的合作伙伴形成产品合作,同时,企业微信第三方应用市场上线「小程序」类目。
门店导购正成为新的“兵家必争之地”。昨日,在“天猫新零售公开课·大快消专场”上,天猫发布了多款新零售智慧门店解决方案产品,其中包括智能导购员-iPromoter、美容顾问-iBA、线下路演-快闪改造、派样-天猫u先/母婴室和商品促销装-扫码有礼等。从钉钉打通手淘、微信-企业微信互通开始,如何转变导购的定位,依靠一线导购的力量,提高增量获取新客,就成为了热点话题。在今天发布的多项产品中,天猫同样花了大量篇幅介绍了与导购相关的iPromoter和iBA两大工具。据天猫官方介绍,iPromoter要“赋能导购员,从销售属性到营销属性”。天猫大快消新零售总监昊源表示,iPromoter旨在帮助货架前的导购员拉近会员,在全渠道获取新客,并且可以二次运营这些会员的营销末梢。了解到,iPromoter也是针对大润发、太古里等传统商超百货数字化转型的定制解决方案,活跃在商超中的快消品牌促销员团队,原先最大的作用是理货。由于数字化武装重构,品牌可以把促销员变成会员服务引擎,同时变成品牌最贴近消费者的自媒体。通过云店,能够把货架前互动留存下来,留存到数字银行。当品牌推出新品或有活动时,可以很方便地触达用户。目前,iPromoter已在华东区的大润发进行测试,已有12个品牌加入测试,并沉淀了大概12万的顾客群。而iBA产品则要通过阵地、工具等多种方式的赋能使导购达人化,专柜云店化。昊源介绍,“在今年天猫双11,我们希望能够服务100个品牌以上,圈进1万个BA。通过这些BA,为品牌实现1000万以上的会员增加。”导购之所以被如此重视,是因为他们一直是品牌直接接触消费者的触角,代表品牌的服务质量,可以直观地观察和了解顾客喜好和个性化标签等,但是导购的潜在价值在过去被忽略了。“导购是销售的终端,是CPS模型,赚取佣金的模型。在过去,我们普遍把导购作为服务和发展会员的终端,本质上是CPA模型。但每个导购在移动互联网时代都可以变成自媒体,最后它的盈利模型是CPR。数字化武装后的导购绝对不是以完成销售为目的,而是品牌的生意伙伴。”阿里巴巴天猫新零售平台事业部总经理叶国晖介绍道。天猫希望将专柜导购数字化武装,使其不仅成为完成销售的机器,更成为服务用户、品牌宣传和品牌种草的终端,可以发展会员、服务会员,进行全域种草。但门店BA该如何分配线上服务和线下门店工作的时间?如何解决在门店工作时,导购可能无暇顾及顾客在线上的咨询服务呢?昊源指出,导购做线上服务时,要将不影响日常工作作为前提,不可乱套。对白天阶段或忙碌时段来咨询的用户,导购可能要在下班后或闲暇时间才能进行延时性回复。阿里开发自动回复功能来解决这样的问题,请消费者稍后或择期进行联系。其实,在iPromoter整套产品亮相之前,阿里在赋能导购上的布局就早已开始。今年6月份,钉钉在新产品发布会中正式揭开了“智能导购”的面纱,而钉钉也因此被业内称为阿里新零售的“杀器“。从去年年底开始,钉钉尝试与手淘进行数据打通,主要面向终端一线店员、店长、督导,让原本松散、无系统管理的线下门店人员在线化,防止一线导购等工作人员因离职带走大量顾客数据和信息。钉钉的智能导购系统正是在iPromoter产品中的重要一环。昊源表示,阿里想打造整套商业化产品,这套产品需要阿里各个部门相互配合,而钉钉是整条链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钉钉可以为导购提供新零售工作平台。导购可以使用这个平台发布和记录信息、联系消费者。除了钉钉之外,iPromoter产品还包括数据银行、会员码等功能。”据介绍,iPromoter想通过不同的数字化工具来激活品牌卖场用户的数字化资产,这个激活过程大致分为五步:消费者进店-互动-入会-离店互动-复购。在这个链条里,钉钉和手淘的消息互通功能格外重要。如果沟通渠道断裂,信息将无法有效传达,而钉钉和手淘打通后,除了实现基本的OA办公之外,品牌商可以将到门店的顾客、会员数据沉淀其中,并建立长期的互动通道。不过,虽然消费者使用手淘添加门店导购为专属客服,导购可以使用钉钉直接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和推送营销信息等,但手淘根植于购物场景,用户打开和使用频率无法向社交软件一样高频,如何保证消费者及时留意手淘消息仍是阿里需要思考的问题。“在过去,可能消费者有购物需求才会打开手淘。但是收发消息是我们给品牌和消费者提供的新服务功能,这肯定会有一个接受过程,让消费者接受。同时,我们也会不断开发新的阵地,让消费者接收消息时更爽,让品牌更如意。例如,新版的手机天猫将有很多内容发布功能,导购员可以在上面发送短视频等等。”昊源介绍道。针对此问题,率先接入智能导购系统的化妆品品牌林清轩创始人孙来春认为,手淘虽然存在打开率相对低的情况,但手淘是天然的购物场景,消费者在有购物需求的时候,需要对应的服务和优惠,当消费者打开手淘,品牌都有转化机会,并且不会骚扰顾客。但是,如果朋友圈中有过多的广告和商品信息,用户是会感到反感的。“品牌数字化需要一个过程,要从相对容易的事情做起,慢慢进阶。在初始阶段,很多品牌不知道如何沉淀数据,我们要先提供沉淀数据的工具。接下来,品牌要学会如何运营,我们下一步将开发多种帮助品牌和导购触达消费者的工具,和消费者互动的工具。”昊源介绍道。据悉,在未来,阿里将继续放大自身营销和销售属性的优势,品牌门店中的商品和价格都可以映射到天猫上,类似于“云店”,这帮助门店延展。这个功能一旦实现,消费者可以在线上了解门店情况,在各个渠道都可以享受品牌相同的服务。(文丨快快)附今日天猫新零售公开课的部分现场PPT: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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